[爆卦]個人使用盜版軟體刑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個人使用盜版軟體刑責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個人使用盜版軟體刑責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erspicu (.)看板Soft_Job標題[閒聊]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律制度時間Sun Apr...



企業用盜版 員工恐要擔刑責
http://tinyurl.com/ct92r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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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呼籲企業員工,倘若發現公司使用盜版軟體,或雇主要求使用盜版軟體,
絕對不該悶不吭聲配合,
應該挺身而出要求老闆使用正版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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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身權益、遠離刑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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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這個guts出來教訓老闆應該使用正版軟體

(幸好我們公司有跟微軟買保護費,老闆算有良知),

出來混的又不是要當啥正義超人,寧可維護正義,丟掉飯碗在所不惜....

不過如果是離職員工,跟老闆處得不好,想捅他幾刀,這倒是不錯,

檢舉他,拿獎金,捅了他,出了悶氣,又有錢可以拿,一舉兩得.


總覺得一卡車莫名其妙的法律...才會造就出很多離譜問題.

MUST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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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05.149
diabloevagto:如果法律有強迫要檢舉才叫莫名奇妙,但法律是說不能 04/28 19:49
diabloevagto:用盜版。 04/28 19:49
diabloevagto:不懂你說法律那裡莫名其妙了 04/28 19:49

BSA台灣軟體聯盟表示,根據全球BSA的軟體盜版案件歷史資料,遭起訴的被告,
有高達1/3的比例是員工;顯示倘若企業使用盜版軟體,員工也得視其行為負擔刑責。
若涉及非法重製,依著作權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BSA台灣軟體聯盟表示,
根據全球BSA的軟體盜版案件歷史資料,遭起訴的被告,有高達1/3的比例是員工;
顯示倘若企業使用盜版軟體,員工也得視其行為負擔刑責。若涉及非法重製,
依著作權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意思是說如果公司有一台電腦配給你用,很不幸地裡面有盜版軟體,
就算軟體不是你裝的,抱歉被起訴的是你,不是你老闆.

那要不要老闆逃漏稅,你也一起替他受罰?

astt88:我通常都會提醒老闆不要用快樂版的東西,但老闆還是堅持 04/28 19:50
diabloevagto:要你挺身而出是建議,不是法律 04/28 19:50
astt88:請問身為一個員工要如何說服老闆用正版軟體? 04/28 19:51
astt88:我想選擇去賣雞排還比較快 04/28 19:52
astt88:建議只是建議,沒有效力 04/28 19:53

法律也沒建議你要說服老闆要用正版,那是新聞給的建議
,法律只是說老闆用盜版或是給底下員工用盜版,
老闆可能沒事情,結果是底下員工被抓去告...

這樣還不夠莫名其妙?

sardine:賣雞排要繳博士稅唷 04/28 19:57
asdfghjklasd:我看到新聞把寄信給總經理了 04/28 20:18
diabloevagto:博士賣雞排會被罵喔 04/28 20:25
我覺得你文章似乎沒看到重點..重點不是啥建議不建議
而是裝盜版軟體可能是老板或是老板的政策
但是被告的卻是底基層員工 這什麼世界阿
※ 編輯: erspicu 來自: 61.70.105.149 (04/28 20:58)
sardine:因被恐嚇而犯罪的人仍然是罪犯阿 只是會判的輕一點 04/28 21:10
sardine:這是合理的世界 這樣訂法很論事阿 04/28 21:11

那你要保佑哪天公司配給你的電腦裡面沒裝盜版軟體,
不然被告的可能是你而不是你的老闆喔...

另外老闆逃漏稅,如果他拿逃漏稅的錢來補貼公司福利金,
等於是你也用到逃漏稅的錢,這樣的話,你覺得你是否應該跟老板一起受罰呢?

另外照你說的,不然就是你建議老板建議到他願意使用正版(當然你可能先被fire),
不然就是你主動請辭,否則被罰就是你活該,因為很論事阿...
不過我是一點都不覺得哪裡合理..
※ 編輯: erspicu 來自: 61.70.105.149 (04/28 21:23)
astt88:的確是不合理,因為身為員工沒有決定權 04/28 21:35
astt88:老闆的決定卻要員工負責,看來該去賣雞排了 04/28 21:35
bxxl:沒有只罰員工不罰老闆的情況,是罰老闆同時也可能罰員工. 04/28 21:35
老闆財大氣粗,請得起好律師,下去處理一下,大事化小事,小事變沒事,
結果老闆全身而退,底下基層員工倒楣....可能誣賴說是員工自己行為與他無關之類說詞,
撇清一切...說真的可憐的是底下的人阿..
astt88:話說,我覺得博士去賣雞排心裡應該經過一番掙扎 04/28 21:37
※ 編輯: erspicu 來自: 61.70.105.149 (04/28 21:40)
astt88:所以不要罵博士去賣雞排,因為他若有更好的選擇就不會去賣 04/28 21:39
bxxl:另外文章裡的數據是全球的,我認為台灣員工被告的比例應該很少 04/28 21:39
bxxl:不然不用BSA出來講,早就傳得眾人皆知了 04/28 21:39
sardine:你活在理想之中嗎??? 會犯法的事/有沒有罪/跟有沒有責任 04/28 21:45
sardine:這是法律上非線性的三件事 04/28 21:45
sardine:一萬件事犯了法 但能訂罪的只剩一點點 能究責的更少 04/28 21:45
sardine:這中間還有更多是法官的裁量權 你是要活在理想中認為這 04/28 21:46
sardine:是不合理的事 還是活在現實裡仔細考慮犯了這種法的九成九 04/28 21:48
sardine:都被裁定無罪 或者不幸有罪時 該怎麼爭取免責 04/28 21:49
sardine:避免踩到最初的那條線-犯法當然是人人的義務責任 但 04/28 21:49
sardine:就算任何時空背景逼著你去踩到了 也不要大驚小怪 怪法錯 04/28 21:50
sardine:若是你盡了你一切努力認為最後還是被究了一個不合理的責 04/28 21:53
sardine:去找你支持的立委 用行動 不嘴炮的實踐你的理想吧 04/28 21:54
superpai:原來討論法律的合理性是活在理想之中 04/28 22:18
arliang:樓上說什麼? 有誰可以翻譯嗎? 04/28 22:26
arliang:說錯 樓樓上 04/28 22:26
diabloevagto:那我搞錯原po覺得莫名其妙的點了 04/28 22:30
andymai:掙扎?講的好像賣雞排就是很下等一樣?每次都有人拿賣雞排出 04/28 22:56
andymai:來說嘴~你們到底有幾個人真的賣過?老是有人看別人賺錢就覺 04/28 22:57
andymai:得很簡單?先有本事拉攏你的顧客再說吧... 04/28 22:58
andymai:電腦的東西你可以弄懂它、控制它~但客人的心理~你抓得到? 04/28 22:59
byebye0714:如果檢舉可以抽罰金,應該一堆中小企業會被罰死。 04/28 23:03
ptta:根本不值得去檢舉 最高獎金才30萬還要出庭作證 04/28 23:13
30萬很誘人了 只是還得出庭... 之後回家的路上被蓋布袋??
※ 編輯: erspicu 來自: 61.70.105.149 (04/28 23:16)
byebye0714:需要露面30萬根本就不夠,你面對的是整個企業。 04/28 23:21
sanbis:30萬? 我拿 3% 就好~當年營收的 3% ~ 04/28 23:54
sanbis:一宣布保證明天 BSA 電話馬上會被U家 MIS 打爆~ 04/28 23:54
b92310051:個人是覺得這件事情很合法理 但不合常理 04/29 00:07
b92310051:畢竟你有fire老闆的決定權 但目前台灣的現實是所有權利 04/29 00:07
b92310051:都掌握在老闆手上 04/29 00:08
sanbis:我看不出那裡合法理?除非你是個有否決權的主管 04/29 00:17
sanbis:不然我看不出來你有不聽從老闆決定的理由~ 04/29 00:18
sanbis:發薪水給你的可不是BSA~ 04/29 00:18
sanbis:除非 BSA 已經凌駕到位於所有公司之上~ 04/29 00:19
superpai:除非老闆叫你自己安裝,你如何知道公司電腦裡軟體是盜版 04/29 00:26
bndan:所以接受命令上戰場的戰敗國士兵都該被槍決 戰敗國人民因為 04/29 00:45
bndan:滋養政府 沒有第一時間阻止腦殘政府宣戰的行為 所以死罪可免 04/29 00:45
bndan:活罪難逃 所有人含其家族都三世為奴為娼.以某人回文內容來解 04/29 00:46
bndan:釋的話 這樣才合法理吧? 那快去完成上述的行為 完成後在來談 04/29 00:48
bndan:合理如何? 04/29 00:48
b92310051:不管任何情況下用盜版就是不對的 <<<法理 04/29 10:40
b92310051:受到捲舖蓋的威脅只好使用責任不在你 <<常理 04/29 10:41
b92310051:法律可能因為某些其他因素對你網開一面 但仍然不會改變 04/29 10:42
b92310051:用盜版就是違法 錯誤的行為這件事實 04/29 10:42
KanoLoa:我覺得合理,老闆在作犯罪行為難道你為了薪水跟著做? 04/29 11:18
KanoLoa:願不願意離開而已,總會有合法的工作供人選擇。 04/29 11:18
KanoLoa:用戰場比喻差的實在有夠遠.... 04/29 11:22
fatb:看了推文有點無言,好像很多人搞不懂原PO的意思 04/29 14:26
fatb:只執著在使用者的問題上... 04/29 14:27
fatb:1.工作需要用到某軟體,而老闆提供的是盜版 這時候你只有2選擇 04/29 14:28
fatb:(1)離職,因為大多數人是不可能說服老板(2)摸摸鼻子用下去 04/29 14:28
fatb:接著被告了,老闆沒事員工有事,老闆:我沒有強迫他用 04/29 14:30
fatb:2.公司電腦大多受到控制,老闆私自在你電腦裡面裝東西是家常飯 04/29 14:30
fatb:接著被告了,老闆沒事員工有事.老闆:電腦是員工在用的(?) 04/29 14:31
fatb:就算法理之內員工被告ok,問題老闆可是半毛事都沒有喔@@ 04/29 14:33
KanoLoa:樓上去BSA他那篇看一下吧,老闆怎樣都不可能沒事 04/29 15:34
KanoLoa:原PO說老闆沒事是指老闆錢多勢大才沒事,但真這麼容易? 04/29 15:35
KanoLoa:不管怎樣老闆都是主要究責對象,推託不了的,心理不平衡啥 04/29 15:36
KanoLoa:員工能做的就是離職,拒絕使用不當工具避免究責。不是指老 04/29 15:37
KanoLoa:闆上司逼著我用我才不得不用這樣推託。真的沒其他選擇? 04/29 15:37
luciferii:BSA就是靠恐嚇和收保護費賺錢..除非你能吐出來的錢比 04/29 16:03
luciferii:比你老闆多,否則他們浪費時間幹嘛? 04/29 16:03
luciferii:或許應該先去研究一下BSA憑哪條法律來告個人使用,以往 04/29 16:04
luciferii:案例有哪些?再來怪法律落伍,否則就只是BSA一貫的恐嚇兼 04/29 16:04
luciferii:鼓勵告密的廣告宣傳而已 04/29 16:05
luciferii:這篇倒是讓我想到王牌大賤諜裏邪惡博士的倒霉打工小兵XD 04/29 16:08
luciferii:另外,老闆逃漏稅,會計人員受罰是一定的 04/29 16:12
luciferii:你不能說因為是老闆要求作不實申報,不關你事 04/29 16:13
bxxl:到底哪裡有台灣員工被告被關的實例? 不然不就是自己嚇自己? 04/29 17:14
KanoLoa:BSA自己說有1/3的比例是員工。一開始就是他們在嚇人 lol 04/29 18:07
prag222:給人2xK然後用盜版好像說不過去..... 04/29 21:17
PhenomII: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正義魔人 04/30 00:09
KanoLoa:不用給人戴帽子,這並沒有到宣揚正義氾濫的程度。 04/30 01:32
KanoLoa:看這篇才知道連台灣軟體人自己都不注重軟體版權...~_~ 04/30 01:55
iincho:嚴格來說這個問題要問你老闆, 怎麼會是法律的問題...o_O 04/30 08:02
astt88:這問題其實大家都心照不宣,專案趕的go,專案價錢少 04/30 12:13
astt88:有用到的軟硬體基本上應該轉嫁到專案成本上 04/30 12:13
astt88:只能說有guts離職的人,最後的選擇大概是轉行吧 04/30 12:17
KanoLoa:我現在待資本額兩百萬小公司,老闆軟體授權也幾萬幾萬再買 04/30 12:46
KanoLoa:現在是越做越大,我是不知道這算特例還是台灣真這麼悲慘。 04/30 12:46
KanoLoa:我們也不是買什麼國際廠牌,買些對岸的軟體工具而已。 04/30 12:47
astt88:我是希望老闆不要用快樂版軟體,但只能是希望 04/30 13:02
astt88:其實老闆有正版的觀念,我想也是一種注重專業的體現 04/30 13:03
astt88:習慣用快樂版的老闆,應該不會太重視專案開發 04/30 13:05
astt88:所以這裡用快樂版,程式就覺得copy來copy去就有了 04/3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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