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耀眼深度解析⭐
頻道上有分集的情節深度解析,關於時間軸與虛實交錯都有特別解釋,想看懂如此耀眼的觀眾一定要去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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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看完如此耀眼的想法是不是「原來在講阿茲海默症啊!」但這似乎並不是編導最注重的部分,從1-10都深陷在惠子的幻想裡,就像在打造某個幻影,或該說影射某些事情!
"即使...
⭐如此耀眼深度解析⭐
頻道上有分集的情節深度解析,關於時間軸與虛實交錯都有特別解釋,想看懂如此耀眼的觀眾一定要去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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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看完如此耀眼的想法是不是「原來在講阿茲海默症啊!」但這似乎並不是編導最注重的部分,從1-10都深陷在惠子的幻想裡,就像在打造某個幻影,或該說影射某些事情!
"即使「過去」已經無法挽救,
那麼現在更應該拼命記住當時的痛苦"
是我為整個故事下的的註解。
💧 俊河之死 💧
真實世界裡的俊河,在大學時期與惠子在示威遊行中相遇,甚至後來成為一名記者,第一集中也曾和惠子談論過「追求真相」,俊河甚至堅持待在現場才能感受新聞的溫度,可見俊河是一個會為了追求正義而行動的角色。
在第12集中,俊河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抓,編導故意不交代,產生了「沒有理由」但俊河必須死的狀況,所以很有可能的是俊河由於暗中調查或社運,因此被抓進牢中無故死亡。
俊河之死更象徵著那個時代的真相、公平、自由已死。
🌕韓國白色恐怖🌕
其實我不確定韓國人會不會稱那個時代是白色恐怖,歡迎知道的觀眾跟我留言。
自從南北韓分裂後,南韓政府為了鞏固政權接連頒發了國家安全法、反共法,前者已經給政府機構相當大的權力,後者更是塑造出白色恐怖的一大利器。
許多學生或社運人士因對政府產生威脅,所以警察會將其帶入牢中,無期限地關押甚至會毆打對方,俊河的經歷便是如此。
1987年讀漢城國立大學(現首爾國立大學)語言學系三年級的朴鍾哲,更因建立反政府組織被拘捕毆打致死,韓國人這才忍無可忍,推翻當權政府。
🌱 阿茲海默症 🌱
惠子在故事前期都非常害怕俊河忘記惠子,但到頭來你會發現,其實是惠子因為得了阿茲海默症,而害怕自己會忘記俊河。
因為在失去俊河後,每當惠子感到絕望想死想逃避,都是因為俊河撐了下來,所以這場幻想真實的目的是――為了「記住」。
如果編導單純地想要寫阿茲海默症,其實根本不用費盡心思逆轉,或是把年代設定在1970左右,韓國有句話很有意思「忘記歷史的民族沒有未來」,如果只是一心想要改變過去也都是徒勞,不如記住過往的傷痛,活在當下。
🥢 孝子宣傳館象徵政府 🥢
會發現故事很多地方都著墨在孝子宣傳館,看似是為了描寫老人容易被哄騙,但當你用白色恐怖視角去看那荒謬的情節時,會發現一切貼和得有些恐怖。
代表>>>當權者
起初對俊河非常照顧,但當俊河可能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時,便對俊河施以暴力,完全可以看做是當權者為自身利益,可以隨意侵害他人。
而代表由於自己債台高築,為了還債(3億)左右,設局將宣傳館裡有買保險的老人,送上遊覽車並製造意外,這樣可以拿下10億左右的保險金。
這情節便可看作,當權者利用自己的權力去圖謀自己的利益,把那些相信自己的人民推出去送死也無所謂。
💊假藥、假保險背後寓意💊
劇情裡宣傳館都用一些非常浮誇的方式賣藥、賣保險,連NASA都搬出來了,最重要的是老人們都會被說服。
這些上當的老人最後還因為買了保險,差點傻傻被代表送上送命快車,這些名義上為了保障老人生命與健康的物件,最後卻成為代表用來圖利的工具。
這樣不就像是那些獨裁政府,頒發一些表面上為人民好的獨裁條款,實際上是為鞏固自身權利的工具,甚至是用這些條款迫害那些不服從的人民嗎?
🩸 受騙的老人象徵著無辜百姓 🩸
劇情中老人們對藥、保險,其實並不是真的全盤接受,買回家後拿回來退的老人家甚至快要十位,但宣傳館還是會出一些招數說服老人們接受。
老人們只要想起自己如果生病,就會造成家人負擔,因此最後來還是會買藥與保險。
人民即便對政府產生質疑,但為了家人或自身安全,最後還是會接受那些不合理的條款。
📍 老人反抗團 📍
劇情的最後惠子發現代表的陰謀
為了保護老人們👉無辜人民
集結那些沒有買保險的老人
👉不接受政府獨裁條款的民運人士
最後在宣傳館的地下室救出俊河
👉解放真相、平等、自由
劇情的演繹非常浮誇不真實,卻又不失幽默,但從白色恐怖視角去看這一段時,會突然發現,為什麼偏偏惠子要找沒有買保險的老人們。
劇情裡乍看是因為代表沒辦法從這些沒買保險的老人身上圖利,但這不就代表者,還是有一群人不願意接受不公不義之事,而政府也只能從那些盲目相信他們的人身上,圖謀不軌。
🔪 白色恐怖並不遙遠 🔪
本篇以白色恐怖的視角去詮釋整個劇情,別有一番意義,你也可以去看看我頻道上的解析,那邊就比較偏向社會關懷的視角。
本劇聚焦在活在當下,不要因為充滿後悔的過去,和對未來的不安感,把現在的日子毀掉,請活在當下,耀眼地活下去。
整部過前段惠子不斷地想要改變過去,但到頭來她發現只能活在當下,過去歷史的痕跡不會沉沒,但接受以及記住傷痛的活著,並且耀眼的活著,就是對過往的那些創傷的一種回報。
另外,台灣返校的影集也快上了,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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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耀眼 #耀眼 #韓劇 #南柱赫 #金惠子 #韓志旼 #孫浩俊 #白色恐怖 #눈이부시게 #Dazzling #thelightinyoureyes #KimHyeja #HanJimin #NamJoohyuk #SonHojun #kdrama #김혜자 #한지민 #남주혁 #精選劇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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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家都在關心金牌、銀牌、銅牌或天才。
可是,有看到ㄧ樣把青春堆疊到國家使命上的運動員?
自由車馮俊凱,為國拼鬥十年有,他很強,他不弱!
跆拳道止步後向國人道歉,但準備退休了。
男子舉重選手家鄉水果要收成了,是該回家幫忙了。
天底下有多少運動員付出青春10年以上,最後沒有夢?
保障運動員及從業人員才是我體改論述的重點,這與體育署編制亦無衝突,體育署就是教育使命!!!
而要改變是,成立運動發展部會,讓運動回歸到社會,注入資源協助國家體育及運動產業發展。
所以,我的論述與近期有人討論的經費多寡不是衝突點,所以,體改不是關於經費問題、不是設備問題更非比較過去至今對於選手與教練、陪練員軟硬體問題。😉這些不就是執掌行政機關該做的事?人民合法納稅,各行政機關該職掌精進作業,這些基本動作有什麼好提。
我的年代,老師都說,當國外教練到我國左營訓練中心時,都笑我們用草石器時代來訓練選手。 經過許多前輩老師的努力下,或許我們進步許多,但是,要稱上世界一流,我想專業朋友們都知道,是「持保留意見」,因為運動訓練科學技術一日千里,我們要學習的還很多,無需自滿。
又,各先進國家關於競技項目皆回歸到社會,其實,在這點責任上,我倒是認為我國政府從過去到現在,算是想負責,因為那是教育思維,但沒有想到時代變遷,運動不是體育,更不是什麼事情都要國家負責,更重要是「制度明確」,才是正確方針。
來,今天要來說明選手、教練等為國爭光從業人員「保障」問題,
依據: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十三 條,依本辦法籌組國家代表隊之培訓單位、組團單位及國訓中心(以下簡稱籌組單位),應於辦理培訓或參賽期間,為其報經本部備查之選手及隊職員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前項所稱隊職員,包括代表隊領隊、管理、教練、防護員或其他非屬選手之隨隊人員。
投保第一項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投保第一項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
除前項保險範圍外,各籌組單位得依賽會性質與需要,為選手投保短期失能等保險項目。
保險經費得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對!
也就是說,我把我的孩子送給協會後,協會送給國訓中心後,保障只有「國光獎章」獎勵辦法,那,平時呢?未來呢?
是不是十歲進入培訓計畫,三十歲從競技體育退休後,到社會找工作時,過去努力不算數,一切從頭開始?勞動部不採運動員適用勞動保障,這些人幾歲才退休?
那麼,健保呢?當然,是由家長自己幫孩子找隨一工會辦理,問題是,那工會除健保功能外,運動員的權益保障呢?
體育署VS中華奧會VS單項協會VS選手、教練、陪練員
可以看出來,前者人依然都在,後者隨時間及選手青春一直更動著,成為前者在不同時代的重要資產,也是為我國爭光的種子,但是,他們付出青春後得來是「短期保險」,那用完呢?保障到哪?
選手等從業人員是特殊人物(總統府美麗發言人,2021),亦為憲法內公共利益(為國爭光,站上世界舞台)國家形象及品牌,但是,他們沒有被保護,當賽事失利時,他們的保障及權利呢?
是不是我們應該要立法,將這些辛苦為國爭光奮戰的從業人員爭取特殊勞動關係「體育專法」來保障他們人生上的保障,而不是錦上添花或免洗餐具,用完就丟。
#成立運動發展部讓運動回歸社會
#成立體育專法保障運動員教練陪練員安身立命
#體育是國家的運動是社會的
保險代位又稱權利代位 在 陰陽眼的灰姑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7月底陰陽沈香預訂開始「請看完文章再預定」
(只要這期間私訊預訂的我都會回,需等候)
即日7/29(四)~9月30(四)日止
#僅粉絲專頁私訊訂購(目前唯一訂購途徑)
預購方法:
要私訊提供「登記」資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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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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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統一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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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提早結束預定
所以居家療癒還有50組名額(售完為止)
#居家療癒款:( 組)單位:一組/2瓶
附上一個「非賣品」香香療癒瓶(精油+水晶)
例:買一組居家療癒款「贈瓶香香療癒瓶*1」
「此次香香瓶為大自然蟲鳴鳥叫氛圍」
適合:小朋友安定不歡必把、婆家不尊重(4月回饋後新增)、老公不尊重(4月回饋後新增)沒有安全感的人、夫妻常常口角的人、時常呼吸急促的你、說話常常被曲解的你、降低懼怕感、常常登山(露營)的你、外送服務業、電信業、有關電子業的人、喜歡一個人獨處的你更不能錯過這一款。
✔️陰陽最愛獨處,獨處是平衡自身能量的最好方式。
#目標達成款:( 組)單位:一組/2瓶
適合:提高財運氣息、想成功又怕東怕西的人、考公務員(4月回饋後新增)能夠減少自我矛盾的心、房仲業、保險經紀人、壓力大的人能夠深層放鬆心情、經營網路店面、想拿到合作案子、開店的能量高維持、內心不安感消除、團隊合作的工作、櫃哥櫃姐、剛被裁員的、想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對於升職/考試/讀書/正職兼職財運都具有能量修補。
✔️自己變成受人歡迎的好能量
#好人緣款:( 組)單位:一組/2瓶
適合:公司負責人、老闆、旅遊業、接案子、表演者、全職媽媽、標案、八大、旅行者背包客,需面對面銷售人員、保險業務、經營實體需要人潮的店面、準備告白的你皆可以嘗試。
✔️人緣好了財就來了(會隨機加入水晶)
此次無限量供應(陰陽把這款升級為經典款)
#黃色紫色鈦晶瓶數:( )單位:1瓶
適合:淨化空間磁場、久無住的房子需要淨化、新住處需淨化、新公司需淨化、新車淨化、車有擦撞後淨化、車子有到過山區海邊後淨化、提高(人/空間)能量、財運喚醒、老闆本人或是另一半幫忙使用、有業績壓力的業務工作者、想要放鬆好睡的人、在醫院或是特殊工作者需要淨化自身能量的人。
此款為淨化空間磁場為主要
✔️財運好了選擇朋友的權利我在自己手中
看自己需求訂購不要盲買😉
怎麼訂?
▶️私訊陰陽(需等待回覆)
限量的可以幾組?(不限制)
▶️因為前幾次好多人都沒有訂到所以可以接受代訂,皆售完為止。
每個月都可以訂嗎?
▶️沒有!一年最多開放三次預購。
我上次有買過要再留資料嗎?
▶️需要
為什麼都不公開訊息需要私訊
▶️因為我要您真的了解了再買,不是隨便買一買丟在一旁,所以需要適度溝通過您再思考,需不需要這個東西。
我上次有買過,可以直接匯款嗎?
▶️不能哦!不能哦!不能喔!
要先跟陰陽確定!
已預留的何時匯款?
▶️已確定的隨時可匯,記得一樣先告知要匯款才可以匯喔。匯好後留下後五碼與寄送資料。
晚上可以點嗎?
▶️可以,請注意用火安全。
點香會招來好兄弟嗎?
▶️不會!已經凌晨試過好多次了(無論是肉眼、電子眼都試過了),沒看見什麼東西被招來。(好處是夏天也沒有什麼蚊子)
陽台可以使用嗎?
▶️可以的,因為太多人希望在陽台使用,所以這次所有款式有加強能量(未來也會比照辦理),製作時間已經拉長,符合大家的需求。
可以在民宿使用嗎?
▶️依民宿老闆規定。
搬到新住處需要用哪一款淨化?(請小心用火安全)
▶️建議黃色紫色鈦晶款,請每個角落都淨化一次(只要是轉角都需要)
*如果是搬到新店面請使用(每年7月/12月開放目標達成款)使用方式依照黃色紫色鈦晶款。
可以供佛嗎?
▶️可以的,請依照供佛程序使用。
可以多款混在一起使用嗎?
▶️建議分開點!感受比較強。
如果您還是想要混在一起比較方便,或是您喜歡混搭的氣味也是可以,但是感受可能沒有單一來的強大。
我點了之後多就可以看到效果?
▶️每個人的感受都不同,我會先跟您說:有疑慮就先不要預訂,我不希望讓您買到失望。
特別提醒大家
如果另一半不希望你點香(或是家人)
我希望您考慮清楚再使用
不需要因為點香而有爭執
使用時可能會有這樣的感受:一開始沒感覺,過幾天可能感受分岔路(好/不好),有人會有好運提升有人會有遞減的感覺,這叉路每個人有所不同,但相同的是,最後都是平行美好。
為什麼一開始會有不好的感受?
因為平時你總愛往壞處想,或是壓抑自己往好處想(陰陽沈香皆由心想事成為出發點)讓自己樂觀並不是要你失去危機意識。
*身體負能量出現是好事,只要是整理體內巨大的負磁場都會先有感受不舒服的現象。(皆可私訊問陰陽)
為什麼直接感受到好運提升?
因為你雜念稍少,平時容易情緒來得快去得快,情緒沒有囤積太多負磁場,所以好能量的共振會很快讓你有感受。
目標達成是經由大家提供的意見所製作的
可以幫助到大家的才會製作
所以你要我製作歸me款(俗稱搶別人老公老婆)或是壓榨員工款佔老闆便宜款的話(請你趴著等可能比較不累)
在這幾個月大家從一開始使用到現在的改變,陰陽很開心你們的變化還有情緒上的舒壓,謝謝你們與我們分享快樂,看到你們的喜悅,真的是我們每日開心的來源。
有些粉粉還會介紹給他的客戶來使用,也都聽到(我不知道搶不搶得到)這句話,陰陽與王子只要疲勞或是不舒服絕對不會碰觸製作也不會讓能量處於低的人或是情緒波動較不穩定的人碰觸與注視,所以我們的量真的很少。
#不是預訂水晶而是沈香
香吸飽了能量,藉由燃燒釋放出能量
陰陽還在持續養水晶
#水晶能量#日月能量#下次預訂時間約為202112
如果太快售完
會再重新發文告知(視情況加量製作)除了居家款
#再跟大家確認一次
如果有疑慮就不要預訂了
*比如朋友跟你說:哎呦,你臉書的東西也在買,都不怕是假的嗎?沈香這麼貴,你這價錢肯定是假的。
*比如有人私下跟我說:你這價錢我可以買更多,你也太貴了吧!然後還跟我訂2組(當然!陰陽沒有接受)
以上!
如果有疑慮又不問我,訂前請三思!
太貴或太便宜因個人認知而異,點了才會知道,你要便宜請多比價,你要買頂級請多參考。
陰陽的沈香是點出能量,這就是不同於一般的地方。
此次無「新年款」
保險代位又稱權利代位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舊文重貼:
2020年7月5日 ·
【我如何運用法律與經濟學在投資決策:營業中斷保險】
2004年左右我就曾為文記錄如何從消費者保護法中的「科技抗辯(state of art)」判斷當年因止痛藥Vioxx瑕疵陷入集體訴訟法律風險、股價腰斬的默克藥廠,其實真正面臨的風險並不高,並大膽$26美元危機入市,兩年半後$50多美元陸續獲利了結。
這部份可以參考後來2018年寫得更清楚的【效率市場假說是錯誤的】一文。
這是一次靠法律專業知識的價值投資操作。
近日因Covid-19在美國失控的疫情,我們又看到新一波影響更廣的法律爭議浮出抬面: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
美國各州政府的封城(lockdown)措施使得許多中小企業面臨無法營業、營收中斷、現金流鎖死的倒閉危機。原本這些中小企業購買的商業保險,幾乎都有「營業中斷條款」,此條款大概涵蓋範疇如下(以Allstate公司為例):
1. 預期收入損失(For lost income from the destroyed merchandise (minus expenses you may have already paid, such as shipping).Your pre-loss earnings are the basis for reimbursement under business interruption coverage. Lost earnings, also known as the actual loss sustained, are typically defined as revenues minus ongoing expenses. )
2. 額外支出( For extra expenses if you must temporarily relocate your business because of the fire (for example, the cost of rent at the temporary location).)
然而近日上百萬家申請保險賠償的中小企業卻遭到保險公司拒付,理由是:「Covid-19疫情並未造成實質物理損失(actual physical loss)」。
什麼?賠到當內褲還叫沒有損失?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美國商業保險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條款法律爭議
多數保險公司紛紛於近日在各自網站上強調「實質物理損失(actual physical loss)的存在是申請保險支付的先決條件」。實質物理損失在保險公司方面的定義為:真實損害(damage)造成營業設備、不動產失去部分或全部原本功能/效用,造成商業收入損失。
換言之,目前美國保險公司的態度是 -- 病毒並未造成中小企業保戶物理上營業設備或不動產失去運作能力,病毒讓人致病又不讓機器廠房店面生病,當然不構成支付賠償金的條件。
中小企業主的立場顯然相反 -- 病毒與政府封城措施造成營業上之不可能,我當初買保險不正是為了這種不可預期之風險?沒了收入但租金、工資與各項支出依然照付,損失哪裡不真實不存在?
為何保險公司可以如此狹隘限縮解釋?這是因為此類商業保險的營業中斷條款最早源自於美國南北內戰時期,當時的商家因戰爭破壞或徵調的關係,其所擁有的商業設備或店面因此不再能持續生產失去收入,在此侷限條件下商界所應運而生的保險制度。故,美國保險法律與習慣上,對實質物理損失的看法是有歷史累積,而因循前例恰恰是普通法(common law)的核心邏輯。
可是現代世界與南北戰爭相差100多年,難道法律上都沒有可以擴張或改變的突破口?
有的,而此問題的法律突破口在一個我想台灣讀者大概都想不到的關鍵點 -- 「附著與污染」。
⟪附著與污染⟫
附著概念在1980、1990年代都已經有州法院判決提供了初步概念,但最標誌性、最多後來者引用的則是2002年康乃迪克州聯邦地方法院的⟪Yale University v. CIGNA Ins. Co.⟫一案。
此案中耶魯大學於1980年代的建築外牆塗漆後來證實含有重金屬鉛與石棉,造成第三人健康受損。耶魯大學根據產物保險條款,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保險公司稱:「塗漆又不影響建築物原本功用,不構成物理性實質損害。」拒絕賠償。
官司先在康乃迪克州州法院打,州法院也是採取與保險公司相同的限縮解釋。
但後來官司打到聯邦地方法院,聯邦地院卻採取擴張解釋:「附著」於耶魯大學建築物上的油漆,實質上「污染(contaminated)」了建築物,使其一部或全部失去了原本功用,因此構成實質物理損害。
此觀點在2009年也於⟪Essex Ins. Co. v. BloomSouth Flooring Corp.⟫案得到位於麻州的聯邦第一巡迴法院支持,認為附著於財產上的「惡臭(odor)」也是種能造成實質物理損害的汙染。
這也是為什麼目前我們看到針對Covid-19相關幾百個保險訴訟案中,最活躍的佛羅里達州律師John Houghtaling II主張:「『附著』於建築物、商業設施表面的冠狀病毒也是一種造成實質物理損害的汙染」。即便事實上多數公衛專家均指出目前科學證據顯示,Covid-19主要還是透過人傳人機制傳染,透過附著物體表面傳染案例屬於極少數特例。
因為熟悉英美法的人都知道,common law的先例是一個比較可能勝訴的框架,律師多盡量把訴之主張想辦法塞進成功框架裡,即便看起來很彆扭。要是跳脫既有框架另創新法律見解,則勝訴機率很可能大減。
但前述「附著與污染」見解並非每個法院都買單,例如紐約州州法院在2002年與2014年不同判決中都否定此擴張見解,堅持南北戰爭留下的狹義解釋。
可這就進入我們第二個重點...
二、經濟學角度切入:
各州法院之間對於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的法律定義不同勢必會增加各州中小企業與保險公司各自在營運上的不確定性。當然,這也會增加再保險公司的不確定性。
依據美國法架構,各州法律見解不同牽涉到跨州商務,是有高度可能最後進入聯邦最高法院以求一統一見解。然而法律訴訟程序的曠日廢時將使得中小企業不見得有足夠資金支撐到訴訟結果,但反之,希冀減少損失的保險公司們卻有相當高誘因要把戰場拖到最高法院。
從經濟學競爭(competitiveness)的概念切入,中小企業方也必將嘗試繞過既有遊戲規則,即法律程序,試圖建立有利於自己的新遊戲規則。
於是乎我們就見到美國知名四大主廚--Daniel Boulud (米其林兩顆星), Thomas Keller(米其林三顆星), Wolfgang Puck(米其林一顆星) 以及 Jean-Georges Vongerichten(米其林三顆星)-- 結盟,並於今年3月底去電美國總統川普,要求逼迫保險公司支付停業的商業損失。
川普果然也在4月份內部會議上提出:「他知悉保險公司對多年支付保費的餐廳業者雨天收傘一事,雖然他也知道保險公司保單涵蓋範圍有限,但如果支付賠償金是公平的,則保險公司就應該支付。(... saying restaurateurs had told him they paid for business-interruption coverage for decades but now they need it and insurers don’t want to pay. He said he understood that some policies have pandemic exclusions, adding: “I would like to see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pay if they need to pay, if it’s fair.)」
熟悉制度經濟學的朋友都知道,當「無主收入」出現時,意味著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也代表著整體社會的浪費。租值消散是整個經濟學最難掌握的高級概念,許多有名的經濟學家或教授,甚至某些諾貝爾獎得主,也不見得能正確理解並掌握此概念,本文並不打算詳談,請有興趣的讀者自行參考我過去幾篇舊文。
就我所知,一般經濟學者未曾討論「準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 on depend)」狀況 -- 在法律定義未由最高法院統一見解前,被保險人無從得知是否可以取得保險賠償金;保險人雖暫時對保費有所有權,但一旦訴訟發生依會計原則也必須劃出一部分作為賠償準備金。可是在真實世界,我們目前不存在比曠日廢時的司法或所費不貲的政治遊說(包含政治獻金/賄絡),更有效率且廣為接受的制度來安排這樣的權利衝突。
(此處on depend概念類同於英美財產法中的on depend概念,我就不岔題解釋)
這是說,從經濟分析角度看,在統一法律見解未出現前,此狀況是一種社會費用,以租值消散形式暫時存在。
這就轉到本文的第三個重點,身為證券市場投資人,怎麼看怎麼應對?
三、投資人角度
在日常法律爭議上,此類「未有最終判決前,權利範圍或收入歸屬處於未定狀態」的狀況實屬常見。換個角度說,其實這些案件多屬於個體性風險,即便在系統內會產生一定權利範圍/未來收入預期影響,可幾乎都不會構成「系統性風險」。
但此次對「營業中斷」定義爭議卻碰上歷史罕見的大規模被迫停業狀況,根據美國普查局 (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8日,因被迫停業而申請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的中小企業高達360萬家,借款金額達$5370億美元。4月26日~5月2日該週資料更是超過51.4%企業受到疫情影響(見圖)。
有保險公司代表說得清楚:保險原理是基於「大數法則」,亦即平時由多數人分別出資一小部分,於個別性風險實現時支付賠償金彌補其風險。但若「近乎所有出資者的風險都實現」,保險公司根本不可能同時支付所有被保險人賠償金,這已經不是個別性風險而是系統性風險,保險公司只能宣告破產。
2008年金融風暴主因之一也是原本以為透過大數法則建立的CDOs,包裹大量不同債信的房貸債權很安全,結果不堪系統性風險實現而崩潰。
我在今年五月份【美國失業人數破2千萬為何股市上漲?再來怎麼看?】一文中特別強調我們應該多關注CLOs(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潛在違約危機,也是著眼於此類別個別性風險轉為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激增。
同樣的,前述營業中斷保險條款無論美國法院最終見解為何,都很可能發生二選一結果:「大規模中小企業因封城出現流動性枯竭引發的大規模倒閉風險」對上「保險公司支付如此大量賠償金恐陷大規模財務危機」。
即便是繞過法律程序,透過政治遊說施壓美國行政單位,依然繞不開上述兩項風險必然實現其中一種的局面。
根據富國銀行(Wells Fargo)的推估,美國目前含有營業中斷條款的保險金額約$8千億美元,其中50%透過再保險方式轉嫁。值得慶幸的是我並未查到此類保險有轉化為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這表示風險可能未如CDO、CLO般倍數放大。富國銀行認為美國商業保險公司應該有能力吸收$1500億左右的賠償,但根據美國普查局資料受影響商家超過5成,意味著假設$4千億索賠發生時,即便能移轉$2千億至再保險公司,依然還有約$500億的差額。
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公司收到保險金後必須轉為投資方能獲利,這表示當股市下挫時保險公司的資產也會跟著縮水,償付能力也會隨之下降。例如巴菲特的Berkshire Hathaway旗下保險集團於今年第一季因支付保險賠償金淨損$4.89億美元,但同時集團資產卻也記入$550億資產減損。
故,我前述二擇一風險實現時,會不會引發股市下挫傷害保險公司資產也值得注意。
另一方面,有誘因把法律戰拖到聯邦最高法院的保險公司即便此策略成功執行,流動性短缺的中小企業恐怕提早實現第一種風險,對整體經濟乃至於股市同樣不利。
身為投資人還要再小心的,是本屆Fed主席Jerome H. Powell屢破歷史紀錄的灑鈔救市風格,也很可能在前述因保險爭議而生之系統性風險可能實現時再度開啟瘋狂印鈔機制,而在經濟學上會有什麼效果,我在【美國失業人數破2千萬為何股市上漲?再來怎麼看?】一文已經講得清楚,簡言之:
a. 證券資產價格將局部出現嚴重通貨膨脹。尤其這段時間持有美國資產者獲利率可能超越持有其他國家資產者。
b. 各國因貨幣政策多少掛著美元,而將出現輸入性通膨。
c. 寬鬆貨幣產生的貨幣幻覺(money illusion)將埋下更多錯誤投資地雷。
d. 每次寬鬆貨幣救市都是以美元地位為代價。當美元地位跌破均衡點,人民幣等主要貨幣不再支撐美元,美國將出現全面性嚴重通貨膨脹,美國債券價格將大跌,許多州政府、市政府有破產可能。此時,持有美元與美國境內資產者恐受相當傷害。
結論:
我批評過很多次,坊間常見的「價值投資」多半只是拿幾個財務數字挪來搬去,從嚴謹的經濟學角度看這只是看圖說故事的自我欺騙行為。我認為真正有效的價值投資,是依據如經濟學這類具備科學解釋力的理論架構,蒐集真實世界的關鍵侷限條件與條件轉變從而預測未來,並嘗試從中獲利。
掌握真實世界的關鍵侷限條件必須:a. 累積大量、多範圍的各種知識,其中法學、經濟學、基礎物理/化學/醫學乃至於某些工程實務等都是必須;與b. 有足夠的能力從無數侷限條件中分離出「關鍵」。
我也談過,Benjamin Graham以降至巴菲特的傳統價值投資法最大缺失在於「忽略貨幣因素」,一旦出現極端貨幣現象時,價值投資幾乎失效。這部份價值投資者必須自行強攻以價格理論出發的貨幣學來彌補。
巴菲特老夥伴Charlie Munger認為投資者需具備各種不同知識體系,吾人深以為然。此文為一又牛刀小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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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beiter v. Cambridge Mut. Fire Ins. Co., 1996 WL 1250616, at *2 (Mass. Super. Mar. 15, 1996)
✤ Essex Ins. Co. v. BloomSouth Flooring Corp., 562 F.3d 399, 406 (1st Ci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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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ving Fisher, "The Money Illusion,"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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