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保單價值證明申請富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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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單價值證明申請富邦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高嘉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富邦人壽董事長球員兼裁判 花公司錢搭包機 買高價藝術品 罰款2300萬股東繳? 金管會到底是罰董事長還是罰股東? 】 金管會於昨天(18日)一連對富邦金控旗下子公司臺北富邦銀行(下稱北富銀)、富邦產險、富邦人壽做出開罰,富邦金控旗下所有子公司開罰總共2300萬元。 富邦金可說是劣跡斑斑...

  • 保單價值證明申請富邦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0 1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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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邦人壽董事長球員兼裁判
    花公司錢搭包機 買高價藝術品
    罰款2300萬股東繳?
    金管會到底是罰董事長還是罰股東? 】

    金管會於昨天(18日)一連對富邦金控旗下子公司臺北富邦銀行(下稱北富銀)、富邦產險、富邦人壽做出開罰,富邦金控旗下所有子公司開罰總共2300萬元。

    富邦金可說是劣跡斑斑,從公司治理、董事長慷公司之慨、產險超收13萬名保戶長達13年,樣樣都來!

    🔥 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私人包機、買高價藝術品 球員兼裁判 慷股東之慨不手軟

    其中最離譜的是,富邦人壽董事長私人包機,以及從106年至108年間採購高價藝術品,都是董事長說了算!不僅沒有內控內稽,也沒有審核流程,董事長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而這些用公司的錢買的高價藝術品卻堆在倉庫?買了什麼?花了多少錢?有沒有這個價值?是否涉嫌利益輸送?是買藝術品還是另一種形式的掏空公司?問題這麼多,金管會卻罰600萬?富邦人壽董事長用公司錢買高價藝術品、搭包機,卻用公司錢繳罰款?這算盤怎麼算都是董事長賺啊!金管會到底是罰董事長還是股東?

    🔥富邦產險過去13年竟超收房貸戶2千萬元!

    富邦金被開罰的案子罄竹難書,甚至富邦產險被發現,過去13年竟超收房貸戶2千萬元!以一年1萬件估算,將近13萬件富邦產險保戶受損!還有北富銀因保單銷售未落實KYC,且刻意規避法令所定應檢核保費來源也被開罰900萬元!

    🔥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不當授信拖了一年才開罰200萬

    另外針對去年8月爆發的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不當授信疑雲,嘉瑜從去年質詢到現在,金管會拖了一年才認定是洗錢防制缺失開罰200萬元。但從去年查到現在,金管會卻以現有事證「尚難認定」有不當施壓授信,但北富銀違反洗錢防制作業等規定之作業原則為由,核處200萬元罰鍰。竟然如此,拖一年的意義何在?

    🔥金管會說金金併的四大原則
    是忘記了還是遇到富邦就有例外?

    這次金管會開罰富邦的問題都是已經浮在檯面上很久,甚至超收保費長達13年,不僅積弊已深、更是積重難返,但金管會卻拖拖拉拉,不敢處理,讓富邦金的內控、公司治理一直失控。

    回想去年12月,富邦金啟動公開收購日盛金時,金管會官員表示,「金金併」的金融機構必須符合四大條件門檻,包括:「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具國際布局發能力」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而上述條件富邦金都符合,所以,依法給予同意函。

    如今看來,這四大原則不僅是諷刺,更是重重打臉金管會,金管會說金金併的四大原則是忘記了還是遇到富邦就有例外?若今天開罰富邦金的2300萬早點開罰,富邦金根本沒有申請收購日盛金的資格!而這些陳年舊案都不是今天才發生,金管會為護航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積案到現在、忍到現在才開罰,難道不是放水圖利護航富邦金嗎!

    若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金控公司一年內被罰100萬就不能申請新的投資,若在今年3月23日富邦金完成收購日盛金前,金管會就對上述任一件富邦金之亂進行開罰,富邦金就不能申請收購日盛金!

    🔥印證今年2月嘉瑜質詢金管會不敢罰富邦銀系統之亂只敢糾正的原因

    富邦銀從去年10月到今年1、2月的資料庫系統問題導致臨櫃跨行匯款無法轉帳,金管會都當作沒發生,當時還以「百密必有一疏」、「不是零容忍」幫緩頰,相較花旗銀行因系統因素被處以上千萬元罰鍰,對富邦銀僅處以不符比例原則的「糾正」,當時嘉瑜就質疑是為了護航富邦金金併,如今看來,金管會護航包庇富邦真的是一樁接一樁!

    ✅相關新聞
    2021.08.19富邦壽董座包機核銷、買高價藝術品 內控疏失遭罰600萬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5685466?from=ednappsharing
    2021.08.19扯!北富銀超收房貸戶火險保費13年逾2千萬元 金管會要求退費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19/TF5WP4VA55F2DBB5EWUVCO323A/
    2021.08.19金管會下重手 一口氣對富邦3家子公司開罰230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685524
    2020.10.23重罰北富銀系統之亂? 黃天牧:銀行會不敢轉型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1167274566.html

    ✅嘉瑜先前臉書文
    2021.04.02【日盛金員工何去何從?金管會、勞動部責無旁貸!】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hotos/a.10151660515067720/10159152401097720/
    2021.03.23【金金併前金管會該查清楚中資 不要成為幫中資脫產的幫兇】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9130616952720
    2021.03.15【查日盛金中資 金管會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hotos/a.10151660515067720/10159111662742720/
    2021.02.05【黃天牧:不畏懼 不討好 卻畏懼查日盛金中資、一再討好富邦】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hotos/pcb.10159018540477720/10159018520027720/
    2021.02.03【金管會再次以行動證明 對花旗銀行零容忍 對富邦不是零容忍】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9012595667720

  • 保單價值證明申請富邦 在 儲蓄保險王.正義真話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19 07: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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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講什麼實支實付可以讓保戶賺錢這種屁話,有心要詐保的話,意外險跟意外實支不是更容易? https://savingking.com.tw/blog/post/hnrb_jr_rj1_xhr_has
    詐領保險金出狠招 保險公司年冤賠33億
    「金手指」、「斷掌」等詐領保險金案層出不窮,更有不肖者善於利用台灣和中國往來頻繁,卻查證困難的弱點犯案,使保險詐欺冤賠居高不下。壽險公會統計,2017年詐保金額即高達33億元,令人咋舌。
    謀殺6親人 陳瑞欽槍決伏法
    詐領保險金手法多元,最令人髮指的是殺害親人、妻兒的詐保案。其中又以震驚社會的「殺人魔」陳瑞欽為詐領保險理賠金3,800萬元,竟連續謀殺2任妻子、親生子和養子3人和女友共6人,令人匪夷所思。
    陳瑞欽由於好賭成性,簽賭六合彩多次失利,積欠大筆債務,遭到暴力討債,竟萌生謀殺妻兒的邪念,詐領鉅額保險理賠金。
    陳殺人詐保手法包括,趁前妻曾女不慎在浴室滑倒腦震盪住院,將她從病床上拖下來,以頭重擊地面數次,謊稱是從病床上跌倒,顱內出血死亡。也假意管教15歲養子將他打傷跌倒住院,探病時,抓養子頭顱撞擊病房水泥牆傷重死亡,又對外宣稱是跌傷不治等。陳殺人兇狠行徑,被稱為「殺人魔」。
    2013年4月19日,前法務部部長曾勇夫簽署執行令,陳瑞欽終於被槍決伏法。臨刑前還頻頻抱怨,認為自己不該被處決。

    自殘斷指 保險公司免賠
    最近幾年,最有名的傷害保險詐騙案,以「金手指」莫屬。法界指出,意外斷指是意外保險理賠最低的殘廢等級,詐保難度不高,且不致對生活、工作造成太大影響,司法實務上,此類案例並不少見。
    吳姓保險業務員自稱意外斷指,他向法院提告宣稱,8年前到中國河南省相親期間,與相親對象王女剁雞肉時,不慎剁斷自己左手拇指與食指,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共1,776萬元被拒,請求法院判保險公司應理賠。
    但3家保險公司辯稱,吳男僅去中國相親6天,出發前卻向多家保險公司異常投保共5,000多萬元旅行平安險,且行前已負債200多萬元,顯有詐保動機。另其斷指部位是左手拇指與食指「沿關節面垂直切斷」,與意外造成的傷口斷面不符,恐有自殘詐保嫌疑。
    一審認定吳男斷指純屬意外,判富邦等3家保險公司應全數理賠;但3家保險公司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依成大附設醫院及法醫石台平鑑定結果,認定斷指為吳男「自殘」行為,逆轉改判3家保險公司勝訴免賠。
    司法實務發現,詐領保險金案中,除了以「自殘」方式,如剁手指、斷掌、手臂,甚至挖眼珠來詐騙保險金外,製造假車禍、縱火、買死亡證明詐領保險金,甚至有為詐領保險金殺害遊民等案,花招百出,防不勝防,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來形容保險犯罪案應是再貼切不過了。
    因此,防堵保險犯罪不啻是保險業不可忽視的要務之一。金管會保險局最近特別列出七大疑似保險詐欺態樣,要求保險公司提高警覺,包括保戶隱匿重要資訊或不實揭露,而遭到拒保、拒賠等。
    2019-07-15 05:30 記者楊國文/專題報導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03357
    重複購買意外險 詐保風險高
    針對詐欺集團、不肖民眾無所不用其極想要詐騙保險理賠金。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張進豐指出,保險公司防止受騙之道,須查明,投保前健康檢查及病歷調查有無落實。另外,當事人向多家保險公司重複投保,或金額很大,都須特別小心,甚至拒保;律師林曜辰指出,第一線的核保人員非常重要,理賠、業務員也要一起努力,只要發現有違常理的任何蛛絲馬跡,都可能避免被騙。

    落實病歷調查 找詐保蛛絲馬跡
    張進豐以擔任廿多年檢察官經驗指出,很多要保人心存詐欺意圖,投保前,其病歷和健康檢查就不確實,甚至虛假、鑑定不實,而部份保險公司業務員為拚業績而便宜行事,一旦出險(即申請理賠)後,才衍生不少保險糾紛的官司。

    張進豐舉例,例如某男子一隻眼睛已看不到,故意到醫院開診斷證明,若未確實檢查或有其他原因,而開立出不實的診斷書。此男子投保後,立即要求保險公司給予重傷害給付,保險公司認為其中有詐,就發生詐保訴訟。

    此外,張進豐也認為,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額又很大的保險案,「風險太大了」,極可能出現詐保情事。業者應非常審慎查核,他建議可以拒保因應,防止被騙。至於業者間,應建立資訊交流管道來因應。

    林曜辰也表示,若保險人向多家保險公司重複購買意外險,雖然每家保險金額僅數百萬不等,但加起來常多達數千萬元,詐保的可能性不小;另外,火災險案中,若工廠營運不佳,價值不高,對方卻要投保工廠數倍價值的保險,此時即須嚴格審核,很多保險公司為保險起見,寧願不接此保單。

    林也說,明顯違常之處可阻止詐保案發生,如重要核保事實被刻意隱匿或不實揭露,就是其中之一。林指出,保險契約中有一項「告知事項」,依規定必須據實以告,否則詐保的可能性不低,若出險時被查出說謊,保險公司是有權拒絕賠償。
    2019-07-15 05:30(記者楊國文)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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