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侵占土地報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侵占土地報警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侵占土地報警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ason9540 (吉)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土地上的房屋被侵占人趕不走怎麼辦...


事實經過: 說起來真是汗顏,以前二伯把土地拿去抵押拿錢去賭博輸光了,土地遭法拍,

我爸出錢把房子買回來,地稅等等稅金長年來都是我家支付, 二伯一直住在那塊地的房子,

不走,也不付水電費稅金...等等.也跟我爸借好多錢, 重點是他一直住在那裏不繳錢,

我爸媽一直被水電公司催繳跟要一直付稅金,土地要做另外用途也不行...


((房子土地權狀皆屬我爸所有))

問題: 要怎麼把他強制驅離 那間房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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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199.22
hoboks:有人占用你們家的房子 土地 報警不就可以趕走了? 03/31 22:41
hoboks:難不成有流浪漢跑來我家占房子 我還拿他沒皮條嗎?打110不就 03/31 22:41
hoboks:得了 03/31 22:42
jason9540:警察好像說兄弟的事情怎樣怎樣的...(我們沒有住那個村莊 03/31 22:59
hsinyeh:不然就向法院起訴阿 03/31 22:59
hsinyeh:不要拖太久 小心被時效取得 03/31 23:00
hoboks:即使是兄弟 若有易持有為所有的情狀 都觸犯侵占罪了 03/31 23:03
hoboks:警察只是想搓湯圓吧 03/31 23:03
hoboks:最後推樓上 拖超過一定時間 你們就再也趕不走了 03/31 23:04
hsinyeh:房子應該是沒有侵占罪的問題 只是就向法院起訴吧 03/31 23:31
hoboks:不動產還是有侵占的問題 若基於所有意圖據不返還 還是有 03/31 23:49
hoboks:易持有為所有的可能 若沒用侵占罪來論處 竊佔罪就更不可能 03/31 23:50
hoboks:成立了 03/31 23:50
hoboks:如此一來會變成初始為持有關係 嗣後就可以亂搞 毫無刑責 03/31 23:52
jason9540:...一定的時間是多久?他賴在那滿久了... 04/01 00:45
mapleone:你父親不想提告的話,你應該是沒辦法的。就你文中看起來 04/01 01:09
mapleone:,你父親似乎不想撕破臉。 04/01 01:10
hsinyeh:時效取得以登記不動產權利是20年 04/01 01:25
jason9540:時效取得 是他要去登記,然後開始算20年嗎? 04/01 08:35
hsinyeh:不是 是從他無權占用那塊地開始算二十年就可以去登記 04/01 12:33
alawyer:因為是近親,就算起訴也會先行調解,擔心的話就先起訴吧。 04/01 13:33
f88887777:不對吧,要無主才可以用時效取得吧。 04/01 13:45
hoboks:土地即使有登記 地上權還是會被時效取得的喔 04/01 15:01
hoboks:這應該是實務上承認的見解 否則的話不動產就沒善意受讓適用 04/01 15:02
hoboks:因為現在沒人在不登記不動產的 04/01 15:02
hoboks:又依實務見解 只要地政機關一受理時效取得的申請 04/01 15:03
hoboks:從那一刻開始就算數了 而所有權人如果擺爛不去管 04/01 15:03
hoboks:在那一刻依舊不會知道被申請了 所以這種事情盡量不要拖 04/01 15:04
hoboks:我第二句打錯了 善意受讓要換成時效取得 04/01 15:04
hsinyeh:時效取得不是實務見解 是法律明文規定... 04/01 15:06
hoboks:法條上並沒有清楚的寫出有登記的土地會被時效取得地上權 04/01 15:18
hoboks:我是在回答f88887777關於無主的問題 科科 04/01 15:18
hsinyeh:法條上有明確寫出來 你應該修法的東西還沒念吧 04/01 15:26
hsinyeh:民法第772條 04/01 15:27
hoboks:這條我知道有修 還是沒寫清楚是取得地上權 04/01 15:46
hoboks:再者即使依照這條可取得地上權 還是得輔以80 年度第 2 次 04/01 15:46
hoboks:民庭決議 才能得知取得地上權的時點 04/01 15:47
hoboks:否則依六十九年度第五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要登記完才算數 04/01 15:47
hoboks:那公告的時候所有權人早就跑出來吵了 根本拿不到地上權 04/01 15:48
hsinyeh:其他權利 指的就是包含地上權等其他物權 04/01 15:58
hsinyeh:是申請登記就保護 而不是登記完成 04/01 15:58
jason9540:所以從我爸把土地買回來開始算20年嗎?(他從頭沒搬走) 04/01 18:27
jason9540:另外想問20年都住在哪裡的證據是他戶口登記地址之類的嗎 04/01 18:29
hsinyeh:從你爸買回來開始算 證據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04/01 18:47
hsinyeh:就算已經滿20年 他沒去申請時效取得的登記而你先訴請返還 04/01 18:48
hsinyeh:返還 他還是沒辦法取得 快寫個狀紙去起訴吧 04/01 18:48

小弟先感謝兩位h大的幫忙&其他版友,現在情況是這樣 他要求給他搬遷費(大約10萬),

直接給他錢會比提出告訴省事省錢吧? 在這斡旋的期間有必要先申請調解嗎?

ps.之前有寫存證信函 ,這樣算是中止他的時效取得的時效嗎?
※ 編輯: jason9540 來自: 203.67.199.22 (04/01 20:27)
hoboks:我也不知道對你而言起訴划算還是給十萬划算耶 04/01 21:23
hoboks:起訴依據的法條也很簡單 依據民法767而已 訴訟費用可能 04/01 21:24
hoboks:也還不到十萬 04/01 21:24
jason9540:我媽說他上次去問律師,律師說地狀那些就5萬了,cfup u.3 04/01 22:01
jason9540:而且關係是兄弟最好不要打官司...噗噗噗一堆= = 04/01 22:01

小弟剛剛翻了 民法概要 只要他用和平手段沒有暴力威脅 ,共視共知公然占有,物品好像

是六年就變他的了 , 土地好像真的是20年...所以存證信函算不算中斷他的時效?

這樣算是有告知他,所以他是惡意占有嗎? (惡意登記好像就無效了) 存證信函沒用的話

我就要快點去申請調解了,這樣正確嗎?
※ 編輯: jason9540 來自: 203.67.199.22 (04/01 23:32)
alawyer:不是都找過律師了嗎?應該可以問清楚吧?似乎不是你理解的 04/02 00:18
alawyer:那樣... 04/02 00:18
jason9540:律師就說關係是親戚最好不要打官司阿= = ,我媽去問的,她 04/02 11:10
jason9540:就是問了以後沒結果,所以才叫我想辦法... 04/02 11:11
alawyer:令堂是去哪裡問的律師? 04/02 11:17
hsinyeh:其實不一定是律師問題 有時候人講的跟對方理解的會不同.. 04/02 12:32
depravity:直接起訴去除妨礙 04/02 13:02
ganbaday:直接拿侵佔罪嚇二伯吧,看他會不會自己搬走 04/03 05:24
jason9540:OK~感謝各位的幫忙,這樣我大略有個方向了:D 謝謝 04/0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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