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依親移民台灣文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依親移民台灣文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依親移民台灣文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產品中有8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讀者投書【從理解、體諒到失望……,因邊境政策無法入境結婚,一名準台灣女婿的心聲】 繼8月21日宣布重啟境外生入境後,指揮中心在本週一、9月13日宣布,將再開放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入境,保障國人家庭團聚,但「準新人」不在這個範圍內。 自疫情發生、邊境管制政策執行以來,無論嚴管或寬鬆,當商務人...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彩虹-合輯—要求「驗DNA」證明親生 在台港女遇上同志真愛 盼有一天成為「港妻」逃走家鄉 小小和小龜曾經因為「生小孩」這件事爭執到決裂邊緣。對於小小來說,一個家庭除了有兩個人,還要有一個小孩才稱得上完整;對於小龜來說,對方希望生小孩,彷彿是因為不滿自己無法讓對方懷孕,甚至誤會小小想跟男生在一起...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Ashlee挫C?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05 16:08:28

92 days 開始想念義大利男了, 可能是月經來了賀爾蒙作祟, 對肉體跟情感的置放處產生特別需求,不傷感只想好好感那份獨處和思念,下一次見面可能是十月,不會是德國而是比利時,不過哪裡都可以,因為一直重視的都是那些生活中的小事,像是最後一晚在法蘭克福美因河畔木椅上,兩個人吃著中國餐廳外帶的烤鴨、酸溜...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02 10:20:17

25/1-31/1 新聞概要 25/1 -佐敦封區檢測7000人僅發現13個案,近500戶無應門 -被指藏鐳射筆襲警罪成,輕度智力障礙男被判囚半年;母聞判後倒地嚎哭 -警搜中大三學生宿舍查1.11鐵馬被推翻案,警消息指三人被捕,包括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 -元旦大遊行刑毀及拒捕罪成男生判囚5個月2周 ...

  •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5 21:10:32
    有 989 人按讚

    #讀者投書【從理解、體諒到失望……,因邊境政策無法入境結婚,一名準台灣女婿的心聲】
    繼8月21日宣布重啟境外生入境後,指揮中心在本週一、9月13日宣布,將再開放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入境,保障國人家庭團聚,但「準新人」不在這個範圍內。

    自疫情發生、邊境管制政策執行以來,無論嚴管或寬鬆,當商務人士、投資移民、移工、留學生都能依序有條件開放入境,「未在台登記」的跨國伴侶們都無法以通案或專案來到台灣,有人因此錯過了新生兒的出生、有人則無法在對方痛失摯親時陪伴……

    本文作者為香港人,與其台籍未婚妻已一年半未能相見,曾準備諸多文件嘗試專案申請卻因承辦人離職未交接、必須砍掉重練。他透過投書分享歐美各國對跨國伴侶的邊境管制做法,希望政府能聆聽跨國伴侶社群的心聲:

    「我們願意遵從一切防疫措施,甚至不介意『更長的隔離時間』、接受『更多次的病毒檢測』,部分人更已完整接種疫苗,只求能與另一半,在分隔一年多甚至兩年後團聚。」
    https://bit.ly/2YOv7Xm

    #延伸閱讀
    【當機組員及境外移入個案都與社區群聚無關,台灣「無差別邊境防疫」和「加零迷思」如何調整?】https://bit.ly/2YOu61u
    【747貨機機長劉昭宜:連孩子都不能擁抱的日子】https://bit.ly/3t2yyVD

    ★理性思辨、同理溝通,傾聽不同聲音,#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邊境管制 #跨國伴侶 #外籍配偶 #防疫 #入境 #報導者

  •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14:52:57
    有 3,012 人按讚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柴女阿美的大城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6 20:28:39
    有 1,933 人按讚

    上個世紀的五零年代,傻強爸爸,也就是我的公公剛滿十九歲,隻身帶著一個大包包,搭乘英國海外航空(BOAC,後來和BEA被合併成現在的英航)離開香港。八百美元的單程機票,是他的父親在紐約中國城餐館打工半年的收入。

    包裡裝的是貼身衣物、依親移民文件,與少年的美國夢。

    在曼哈頓的下東城落腳,有了自己的家庭。一週工作六天,薪水仍只夠勉強溫飽。肩上的包,越背越重,而戶頭裡的數字,始終不見長進。直到家裡最小的孩子拿獎學金上大學的那年,他才終於稍稍感覺到,再也不用為錢擔心。

    而那年傻強十八歲,從紐約拉瓜地亞機場飛往波士頓,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搭飛機,短短一個小時的航程,他興奮地坐立難安。(當年還沒有現在的廉價巴士,坐飛機是最便宜的方式。)

    和他同時入學的新生與他們的家人在宿舍進進出出,而他頂著一頭吹高再抹定型膠的髮型,拉了塞滿半個行李箱的棉被和枕頭,獨自報到。

    背包裡裝的,是對大學生活的未知,及脫貧翻身的決心。

    我在八月的夏夜晚風裡,搭乘國泰航空經由香港轉機抵達甘迺迪機場,淡藍色的無袖背心,卡其色寬褲,剛剛燙完不久的離子燙,脖子上掛了男孩送的蒂芬尼永恆之圈。

    Jansport 紅色背包裡,裝著電子辭典(時代的眼淚),和初次離家生活的迫不及待。

    那時還不知道,有一天台北可以直飛紐約,也不知道,那曾經陪我瀟灑走天涯的背包,有一天會被想家的情緒填滿。

    幾年後,一個攝氏不到十度的四月天,傻強提著在汽車座椅裡的尼歐,與我一同走出紐約大學醫院。

    包包裡,是奶嘴,是尿布,是全新的責任,是對自己的想念。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包的重量壓在身上,掐得我疼痛。

    媽媽包也有畢業的一天。那日,我拎起只裝得下手機皮夾鑰匙的小包包,也把一部份的自己,慎重地交還給自己。

    而即使把大包換成小包,有些牽掛,揹上了,就是一輩子,再也卸不下。

    無形的包袱如影隨行,有形的包更要越輕巧越好。知道喜舖很久了,一直以為他們只有做媽媽包,所以早就從媽媽包畢業的我從未心動過(誠實)。結果去年回台灣,在民生東路的喜室好好試揹,一揹就拿不下來,根本包包界的魔戒。

    喜舖包,是揹了以後,才會明白自己有多需要它的包包。

    這一年裡,我出門的時候,有百分之七十的時間是揹著輕量後背包(L),百分之二十的時間揹著空氣側背包(XS)。常跟我見面的朋友,應該都可以證明。

    輕量後背包很輕就不用講了(廢話),多內袋的設計讓我不用找東西的時候瞎撈老半天,且背後、上蓋、底層都有隱藏暗袋,平時使用方便,旅行時不怕扒手。

    空氣側背包,看似小廢包,卻小而不廢。裝進手機、卡夾鑰匙包、乾洗手之後的空間仍有綽綽有餘,臨時如果決定去買菜,就直接從底層拉鏈把附贈的購物袋拿出來。

    野餐墊是我個人心頭好,也是後疫情時代的必需品。(台灣的大家忍耐一下,已經可以看到隧道盡頭的光了!)從去年夏天紐約微解封之後,戶外野餐就是群聚的首選。而這片屬於台灣的復古浴缸老花,是童年,是回憶,也是酸酸甜甜的鄉愁。

    用了就會愛上的包包和野餐墊這裡買:https://bit.ly/36dvxqP

    獨家優惠一:輸入專屬折扣碼「justnting」享訂單85折優惠。(7/6-7/19)

    獨家優惠二:單筆滿額$2000,加贈「Lovely好好襪(三入)一組」。兩組花色粉/灰隨機出貨,不累贈。

    海外訂購的朋友,可以發信到 info@cipu.com.tw 或私訊 CiPU 喜舖。

  •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02 20:30:11

    |台灣彩虹-合輯—要求「驗DNA」證明親生 在台港女遇上同志真愛 盼有一天成為「港妻」逃走家鄉
    小小和小龜曾經因為「生小孩」這件事爭執到決裂邊緣。對於小小來說,一個家庭除了有兩個人,還要有一個小孩才稱得上完整;對於小龜來說,對方希望生小孩,彷彿是因為不滿自己無法讓對方懷孕,甚至誤會小小想跟男生在一起。經過妥協和一番討論,她們便着手到同志家庭促進學會的課堂學習人工生殖(自我滴精),並用兩年時間調養身體。二人以「血緣收養」作為依歸,而由於案例沒有先河,程序須要的手續基本上任由法院決定,除了須要多次補交文件,小龜更透露:「他們竟然要求小小跟媗媗去驗DNA,即是要求生母和女兒去驗血緣關係。我們非常的生氣,其實這對我們家庭來講,是很不友善、不尊重的舉動。」

    影片:
    【我是南丫島人】23歲仔獲cafe免費借位擺一人咖啡檔 $6,000租住350呎村屋:愛這裏互助關係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XSugNPyaXFQ)
    【香港蠔 足本版】流浮山白蠔收成要等三年半 天然生曬肥美金蠔日產僅50斤 即撈即食中環名人坊蜜餞金蠔 西貢六福酥炸生蠔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Fw653R1aQ6s)
    【這夜給惡人基一封信】大佬茅躉華日夜思念 回憶從8歲開始:兄弟有今生沒來世 (壹週刊 Next) (https://youtu.be/t06qjQbRIpY)
    【太子餃子店】新移民唔怕蝕底自薦包餃子 粗重功夫一腳踢 老闆刮目相看邀開店:呢個女人唔係女人(飲食男女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7CUTg7LXQ4M)
    【娛樂人物】情願市民留家唔好出街聚餐 鄧一君兩麵舖執笠蝕200萬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e3agbTOdfoY)

    果籽 :http://as.appledaily.com
    籽想旅行:http://travelseed.hk
    健康蘋台: http://applehealth.com.hk
    動物蘋台: http://applepetform.com

    #果籽 #同志 #台灣 #DNA #港女 #人工生殖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 依親移民台灣文件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3-25 21:11:01

    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年到底發布了甚麼樣的行政命令?
     
    2009年10月1日衛福部發布衛署健保字第 0982600357 號公告,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公告以探親(三)、探親(四)或探親(五)事由申請來臺之中國人士,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發給前揭註記事由之臺灣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施行細則》第十六條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白話來說,這個公告擴大認定身分為探親(三)、(四)、(五),拿有居留證明文件就能夠使用台灣健保,但這樣行政命令攸關全台灣人共同打造的健保制度,只用行政命令就能擴大認定,我認為不合理。
     
    問題二、當年行政單位基於甚麼樣的理由,認定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監督?
     
    根據團隊詢問衛福部的說明,當年這個行政命令的發布是為了配合同年 6 月 9 日,立法院修正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十七條之附帶決議為「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行政院應協調相關部門,針對大陸配偶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該案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4 會期第 5 次會議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但重點是,以上的許可辦法內容中,立法院是審查身分的居留與定居問題,但並沒有提到使用台灣健保的配套,但衛福部在當年僅依配合其他已經過審查的法令 來當作行政命令發布的原由,卻未依同法第六十條送達立法院並提報立法院會議,我認為衛生福利部不能基於許可辦法已送立法院提報,就認為公告不需經立法院備查或審查。
     
    問題三、臨時提案的用意是甚麼?
     
    我用前面兩個問題來釐清了當時背景,以及行政程序的瑕疵,簡單來說,用行政命令擴大認定卻不受國會監督,我覺得不合理。
     
    台灣健保經過20幾年的努力和眾多醫護人員的付出,才有今天讓大眾安心使用的成績,這是全民共同的努力,尤其在武漢肺炎疫情加劇的同時,牽涉到這樣重大全民福祉的調整,我們更應該謹慎來處理和看待。
     
    提出這項研議廢止的臨時提案,就是想讓當年的瑕疵能重新被討論,並請行政單位對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的程序,提出說明和檢討,再看我們能夠如何在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上,做出實質的努力,我能夠理解這是前人所遺留的問題,但身為民意代表,攜手和政府共同解決問題是我的職責,也是我們能夠讓台灣更好的方式。
     
    感謝共同提案人 王定宇 前輩,以及其他16位參與連署的前輩與盟友,還有很多我要學習的地方,批評指教建議對我和團隊來說都很寶貴,再次感謝你們的期待,持續努力,3Q
     
    影片只有1分鐘但文超長
    謝謝你們看完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https://twitter.com/wondafrog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radicalwings.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radicalwings/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radicalwings.tw/support.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