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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併排停車要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004的網紅酸酸時事鐵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說個笑話:台鐵需要系統性改革。 Roger Li:台鐵可能真的需要系統化改革,民營化也可能是方向之一。 但,請告訴我,怎樣的系統可以防止某個人在四下無人的荒郊野外亂停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66360566716789&i...
併排停車要件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說個笑話:台鐵需要系統性改革。
Roger Li:台鐵可能真的需要系統化改革,民營化也可能是方向之一。
但,請告訴我,怎樣的系統可以防止某個人在四下無人的荒郊野外亂停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66360566716789&id=100000286590216
看不懂有些自認左派的跟著喊台鐵民營化是在喊什麼身體健康的,英國鐵道就是民營化啊,然後票價比台灣高鐵貴多少倍這些人怎麼不看一下?德州電力也是完全自由民營化啊,所以公司不用花錢買設備預防百年難得一見的大雪,還可以趁電力稀缺的時候跳漲電價幾十倍幾百倍。
國外的左派都在喊鐵路公有化,台灣自以為左派的獨步全球高喊鐵路民營化。
花東現在是台鐵營收好的路段沒錯,但當民營化之後營收不好的路段要不要砍?某個維護成本過高的路段要不要砍?還是照樣營運但維修成本一壓再壓?票價漲幾倍然後花東經濟弱勢買不起,然後這些人要幹嘛,出來叫政府負責嗎因為不知道董事是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933253225456&id=1345726882
轉:公車轉彎不減速,在市區斑馬線上碾死行人。
汽車併排停車,行車為了繞開遭對向來車撞擊
汽車開門未注意後方,機車被車門撞擊倒地,被後方車輛輾斃。
為了縮短行走距離而亂停車更是常見。
所以上面哪一個華國日常跟公營事業有關啊?喊著民營化解決一切前怎麼不先看看民間駕駛人的良好交通習慣?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78500772998235&id=100025149601399
方川頁:如果腦袋不夠好,無法想像台鐵民營化對偏鄉的衝擊會怎樣,那你可以先想像一下所有公立幼稚園改成民營化會如何好了。
到時候別哭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5225140195637&id=100031244654221
林閣雍:公司化可能可以解決部分問題,例如經營管理或人事任用等等,民營化⋯⋯我覺得覺青們恐怕都不認識自己在產業工會中有理想有理念的朋友吧。
連中華電信那麼賺錢的公司民營化都遭遇工會的巨大阻力,你覺得台鐵要民營化,會有多少人會會為了「準公務員」的身分跟福利跟你拼命?
別說三節罷工,恐怕會有半年沒火車呢。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30852830271127&id=100000393491774
Zohan Narciso:從二十公尺的高度滑下來的工程車,護欄要蓋幾公尺後才擋得住。
(Christine Lin)
勢必要又高又密又厚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9842151279869&id=634529868
【蘇花高】
方川頁:這樣的地形一定還有。只要上面重物砸下來,跟本躲不過。除非車輛強制減速,乘客強制繫上安全帶,不然一發生都是大悲劇。不過這樣運量就會大幅減少。
所以我覺得說蘇花高可以減輕災害程度的王浩宇有道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4759876908830&id=100031244654221
方川頁:十幾年前的反雪隧運動也是火熱,反對的環團說的一副雪隧開下去就會絕子絕孫那樣。
好啦,雪隧開了那麼久,也沒聽到那些人在說「你看你看,就說雪隧不能開」,或是「對不起,是我們錯了,雪隧開通的確沒問題」
好像就不關他們的事,他們自己也是用的很愉快,像極了馬英九搭高鐵。
反對開發真的是一門好生意,都不用負責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4782030239948&id=100031244654221
【另】-【核電廠】
方一頁:民間工程車從箭頭處邊坡滑落,跌在鐵道上,火車無法閃避,高速撞上後出軌又卡在隧道中。
你無法百分之百預防這種意外,這就是我們反對在地震頻繁的台灣蓋核電廠的原因之一。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47932291894423&id=100000330772863
#說好的國際觀呢?【請問你有看過台灣工人在除草時,會有這樣的安全防護配置嗎?】
飛鳥季アスカキ: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7146279423373&id=100063840034989
段震宇:美國政府和民間看待工安與公安的態度都是:
一次意外(可能損及人命財產)是意外,但既發生了此事件,就不算是意外,而是須要立法並執行以防範其再發生的“系統性問題”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41909419181198&id=100000865406669
轉:有人翻出李義祥背景 說李義祥曾是民進黨花蓮縣黨部黨代表 民進黨真該死
豈只李義祥
陳文茜 曾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 民進黨發言人
施明德 許信良 曾任民進黨主席
楊秋興 曾任民進黨籍立委 縣長
鄭麗文 曾任民進黨籍立委 行政院發言人
族繁不及備載
上面都是民進黨的臥底
國民黨還不趕快開除他們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965893181638&id=1745581734
劉家丞:對於每次發生重大過失案件時,都要去解釋交保不等於不用接受刑罰、交保金不等於民事賠償金、交保也跟民事賠償無關等原則,感到非常厭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958209720965&id=577815964
【【普悠瑪翻覆】蘇絢慧/讓人生變調的列車-談重大事故創傷悲傷反應】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94742142009725&id=100044218250246
詹子藝:很多人說家屬反應不理性,媒體不該直接拿來亂報……
是這樣沒錯,家屬反應情由可原,也不想去苛責,但我們在旁邊又該是那種態度?
想想殺人案、性侵案看看,對,就我一直說的,當事人的感覺反倒無助於解決問題,這不是檢討受害者,而是處裡事件的正確態度,同理心的第一要件就是自己不要被當事人情緒牽著走,知道對方狀態但完全知道自己不是對方,才能從旁協助。
我能理解家屬情緒,也不會去責備家屬,除非你過激到妨礙案件處理。
但旁人見縫插針或自己跟著幻想受害就免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2947521730430&id=1050070390
一「開黨內第一槍!高嘉瑜:下台才是負責態度 還要檢討事故原因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時代力量】、【國民黨】#國共一家禽_看不出你跟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系列
一「快訊/台鐵51死林佳龍爆「向總統府請辭」部長秘書回應了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60786214061448&id=584986081641475
【回顧】-【台鐵工程車滑坡事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59214290885307&id=584986081641475
併排停車要件 在 陳鴻禧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感謝各位對鴻禧前篇貼文📝,「對於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導再舉發」的建議與討論🗣️,各位的意見鴻禧虛心接受,也會協助使下情上達📣,對此案鴻禧在此繼續闡述如下。
現行警方執行交通整理勤務👮,除依據違規事實外,另會考量道路狀況、交通情形及民眾違規理由,再據以勸導或舉發🕵️。法律雖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之限制,有凌駕執法單位之嫌,以致於執法秩序矛盾(原應以警方執法為主,民眾檢舉為輔)😅。
部份民眾對於法條規定、構成要件認知模糊,以致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紀錄器中的截圖或個人認知即逕行舉報🕵️。例如有民眾只是倒車準備路邊停車,卻遭人故意以併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檢舉紅線違停,或因個人心態,以自身違規行為引誘他人違規,甚至發現他人違規後,尾隨其後惡意跟車,造成被檢舉人心生恐懼,進而遭連續檢舉,以致申訴案件暴增,除造成民眾不便外,也增加警方巨量行政負擔😫。因此鴻禧認為現行法條實有修正之必要🙋。
📣「各位好友有任何建議與指教🗣️,歡迎在下方留言讓鴻禧知道,謝謝大家🙇。」
#執法秩序矛盾
#惡意檢舉變擾民
#鴻禧關心您的權益
併排停車要件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4-11-13╱自由時報╱第A01版╱焦點新聞╱陳伃軒、黃立翔 立院初審 騎車開車抽菸 要罰600元 併排停車 將罰2400元〔記者陳伃軒、黃立翔/台北報導〕未來不管是開車或騎車,只要點燃或吸食香菸,又影響到行車安全,汽機車駕駛人將被罰新台幣六百元。至於汽車若併排停車則罰兩千四百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丁守中指出,常看到汽機車駕駛趁著紅燈暫停時吸菸,除造成空氣污染,紅燈變綠燈,車輛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常造成周遭其他用路人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統計,有八成四民眾反對這類型吸菸行為。 另外,董氏基金會估算,台灣成人吸菸人口約有三百八十八萬人,其中每四人就有一人亂丟菸蒂,而且菸蒂至少要十五年才可能分解。 照相舉發 警方受理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指出,機車騎士邊騎車邊抽菸,或是汽車駕駛搖下車窗、把手伸出來彈菸灰,都會妨礙他車通行,構成處罰要件,未來警察可據此攔停開單;受害民眾亦可自行照相舉發,警方會受理。 單車騎士林育慈說,吸菸的汽機車駕駛只要伸手彈菸灰,很容易燒到騎士的大腿,要繞過菸害,又可能影響行車安全,希望這次修法能有效約束抽菸的汽機車族。 點菸吸菸 旁人受害 立委協商此案時,交通部一度主張菸害防制法對癮君子已有規範,不必增列這項條文,立委陳雪生也持保留態度說,寺廟的香火味與廚房的油煙味還比菸味毒,但丁守中認為,有人因為汽機車駕駛人的吸菸、點菸行為受傷,事後還找不到肇事者追究責任。 委員會最後將丁守中與立委邱志偉提案版本併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卅一條之三,規範「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委員會也初審通過修正草案第五十六條,未來併排停車罰鍰將從現行的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提高至兩千四百元。 邱志偉提案要求規範行人行進於斑馬線上時,不得使用行動裝置,多數立委認為執法困難,決議維持現行條文;交通部承諾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