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h312 (精銳魯蛇)
看板SuperBike
標題[心得] 近期檢舉心得
時間Fri Dec 15 14:58:43 2017
自從車上及安全帽都裝了行車紀錄器後,每次遇到影響行車安全行為的駕駛都想檢舉教訓
一開始因為經驗不足或是影片(照片)紀錄不夠清楚,被打回票的機率偏高
最近整理了一下自身檢舉經驗以及旁人分享的心得,在這邊提供一些資訊
讓大家在路上遇到不尊重他人的駕駛時能有效檢舉給予警惕
1. 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警察在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時不可能依照自身好惡就決定是否舉發
如果在檢舉時能直接引述符合影片或照片敘述的法條,被打回票的機率就大大降低
例如違規停車,在現行法規下如果是紅線臨時停車,不用管是否三分鐘、有無上下車等
都可以依照第55條第三項“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舉發。
並排停車,一定要記得引用第56條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才會成案,否則容易被用55條第四項處理(罰鍰2400→600差四倍)
另外就是大重車友常見的逼車行為,檢舉時不要寫“惡意逼車”很容易被打槍
引用43條第一項第3,4款「汽車駕駛人任意已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
他車讓道」才能明確告知警方對方違反哪條規則(當然警察判定有沒有就由他決定了)
其他像是跨越雙黃線(第45條第一項「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或是四輪很常見的帝王蟹跑法(第48條第一項第3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在法條內都有詳細規範,如果不確定有沒有,可以用關鍵字google多半可以找到資訊
2. 與承辦員警溝通
台北市跟新北市檢舉時,只要有案件回覆都會留有承辦人員電話
自己曾經因為檢舉並排停車以及黃線臨時停車超3分鐘被打槍所以都有致電詢問及討論
剛好一個台北是一個新北市,不同的單位不同的員警認定標準都不同
例如台北市我檢舉黃線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使用能註記時間日期的APP結果被打槍
理由是那些東西可以靠後製,他們只看照片的EXIF檔案,我附上的照片沒有所以不舉發
後來我就不再使用此APP,結果在新北檢舉一台並排停車也是前後超過3分鐘
隔幾天回覆只用第55條第一項第4款併排臨時停車舉發
致電詢問回應因為我照片上沒有註記日期時間所以無法判斷兩張照片有沒有超過3分鐘
經過解釋之前台北市的案例以及告知可以下載照片看EXIF檔案後,承辦員警說會重新舉發
3. 違規發生後七日內檢舉(感謝板友提醒)
最重要的,只要超過七天一率不受理,建議錄到違規的那天就檢舉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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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現行交通法規有很多不完備也不合理的地方,違規在所難免
我也常常小速克達騎禁行機車道、沒兩段左轉,被檢舉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這邊提供經驗分享只是希望能讓大家檢舉時不會好不容易蒐證卻因為一些小地方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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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gelsmllex : 檢舉過並排停車 結果被打回 因不確定車內有沒有人 12/15 15:32
→ angelsmllex : 故無法分辨該開 臨停 或 違停 12/15 15:33
→ angelsmllex : 所以不開罰 又是黑色隔熱紙勝利的一天 12/15 15:33
→ chh312 : 遇到樓上這種只能等三分鐘了QQ 12/15 15:37
推 hopelose : 專業.. 12/15 15:49
推 sad0soul : 推 12/15 15:54
推 js93046 : 紅線臨停,第一分局表示:無法證明駕駛是否保持立即 12/15 16:37
→ js93046 : 行駛狀態,避免爭議不予舉發。 12/15 16:37
→ YamagiN : 紅線就是連停一下都不行 三小保持立即行駛狀態 幹 12/15 17:12
→ YamagiN : 所以我沒錄到駕駛上下車畫面 都一律檢舉臨時停車 12/15 17:13
推 d78965 : 還有一個:違規日起七天內要檢舉 12/15 17:42
感謝提醒~這非常重要!
推 boysiori : 立法的真的是王八蛋,違停還分臨時不臨時讓那些人找 12/15 18:17
→ boysiori : 理由來開脫,一堆隔熱紙貼超黑的根本很難拍 12/15 18:17
推 powerjr : 計程車刷白牌也一堆 12/15 19:17
之前有遇過刷白牌的,回家截圖後用修圖軟體降低亮部有機會顯示出來
推 lucky123820 : 推 12/15 20:30
※ 編輯: chh312 (180.218.172.48), 12/15/2017 21:23:28
推 sugita222 : 推 12/15 23:03
→ asapken : 違停我都直接打110,檢舉很難成立那就叫他們警察自 12/16 00:05
→ asapken : 己來現場 12/16 00:05
推 infinitem35 : 併排還要等三分鐘根本是腦殘定義 比違停還欠揍 12/16 01:12
→ infinitem35 : 真想好好問候一下定這條規定的人 是不是無腦 12/16 01:13
推 inleuyen : 來現場就勸離而已 有時候根本就不來 12/16 08:38
推 a46080704 : 如果違停停了2分鐘害人撞上 不知道是怎樣? 12/16 14:01
推 ttiinngg : 之前檢舉違停機車道的汽車被打槍(彰化),因為手 12/16 17:48
→ ttiinngg : 機照片沒有日期跟時間,立馬下載可加時間的拍照app 12/16 17:48
→ ttiinngg : ! 12/16 17:48
推 kp012998 : 請問要怎麼知道檢舉的案件有沒有被打槍啊…? 12/16 18:31
推 loyal325 : 有沒有成立都會寄信給你 等收信就知道了 12/16 18:49
推 kp012998 : 是寫“已就違規事證明確者依法告發”或“按「道路 12/16 20:03
→ kp012998 :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舉發)在案”就表 12/16 20:03
→ kp012998 : 示成功了嗎? 12/16 20:03
→ YamagiN : 對 12/16 20:06
→ kp012998 : 瞭解謝謝~可能我運氣比較好檢舉過的兩次分別在台北 12/16 20:10
→ kp012998 : 台中都成功了哈哈,所以不知道被打槍是怎樣XD 12/16 20:10
推 NaouZ : 我都是等到第五天才提出檢舉XD 12/21 16:54
推 paipipi0123 : 推,y感謝分享 01/03 12:05
推 soulknight : 感謝分享 01/05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