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受 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受 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受 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你的廣告刊登權限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酸女孩的甜點料理手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酸女孩,秋季刊,8月發行】 近500位讀者肯定,夏季創刊號 立即線上訂閱,當週寄出夏季刊&網路閱讀權 https://zecz.ec/2XxOZYp 近500位讀者回饋肯定,酸女孩夏季刊,謝謝破1,600位訂戶熱血相挺,讓酸女孩夏季創刊號順利於5月發行。 很多的粉絲朋友,不斷反應,想訂酸女孩的...

  • 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在 酸女孩的甜點料理手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09 20:05:56
    有 293 人按讚

    【酸女孩,秋季刊,8月發行】
    近500位讀者肯定,夏季創刊號
    立即線上訂閱,當週寄出夏季刊&網路閱讀權
    https://zecz.ec/2XxOZYp

    近500位讀者回饋肯定,酸女孩夏季刊,謝謝破1,600位訂戶熱血相挺,讓酸女孩夏季創刊號順利於5月發行。

    很多的粉絲朋友,不斷反應,想訂酸女孩的季刊,可以線上立即刷卡嗎? 因匯款真的不太方便。

    今天,酸女孩,一年訂閱(含4 刊+網站文章完整閱讀權),即可在嘖嘖平台完成線上訂閱,訂閱完後,當週寄出夏季號,並同時開啟網站閱讀權限。8月初也即將收到秋季刊~秋天吃根莖。

    ◎酸女孩的訂戶,擁有哪些服務?
    1. 一年4 刊,四季料理知識書,也是料理通則書
    2. 網站完整文章食譜閱讀權
    3. 讀者每月精選必看食譜文章
    4. 讀者專屬line 服務互動
    5. 白果中醫師line線上診所加開時段
    6. 實體商品、實體活動優先通知與參與權
    7. 回饋意見,成為酸女孩意見團隊!

    我還不是訂戶,線上立即訂閱 https://zecz.ec/2XxOZYp

    ◎近500位讀者回饋,肯定夏季創刊號
    《讀者回饋1》超級用心的一本季刊,除了食譜外,更有許多食材的深入介紹及小提醒,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都好喜歡^ω^

    《讀者回饋2》超棒,食譜與農識品質極佳!插畫和小遊戲很雜誌魂,會讓人翻爛的那種雜誌。

    《讀者回饋3》謝謝你們的用心,很喜歡用科學角度理解料理的部分,所有的分析與解說都非常清楚易懂

    《讀者回饋4》看完夏季,更期待之後的三季的到來。非常喜歡:)

    《讀者回饋5》謝謝你們,整合了生活知識,覺得美好,拿到紙本刊物,當下很有存在感。翻閱時覺得生活在台灣真好,台灣真的是寶物一堆的島,感恩妳你們的付出。

    《讀者回饋5》非常好的食譜書,沒有廣告刊登及商業目的的對話,明年還會用行動(訂閱)支持酸女孩

    ★還不是訂戶,立即線上訂閱,當週寄出夏季號
    https://zecz.ec/2XxOZYp

    ★部落格: 酸女孩的甜點料理手記
    https://taitung-dessertgirl-blog.tw/

  • 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05 11:24:45
    有 127 人按讚


    曹長青:邱太三的三大問題

    邱太三出了問題,檢方的調查報告已經出來。法界認為這種「口頭陳情」處理模式用「關說」來形容並不過分。邱太三出問題,不意外。他本身就是問題。他當兩年法務部長,給人留下兩大印象:

    1,打壓陳水扁前總統基本人權。限制陳水扁的行動,規定「五不」:不能進入活動會場,不許上台,不許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陳水扁的案子是政治案,違背程序正義、證據第一、無罪推定這三大法治原則。邱太三對這些原則都知道,但他還是要打壓。邱太三在美國進修過,在哈佛時,我到那裡的台灣同鄉會演講,他也來現場,一交談,就感覺他不是那種堅持原則的人。對待陳水扁的案子,就看出邱太三這個人既不堅持原則,也沒有法治理念,整個一個政客。

    2,對待媒體批評和監督,更是打壓。對待《法治時報》總編黃越宏和三立政論節目主持人廖筱君,威脅提告。最後柿子撿軟的,欺負黃越宏。刑事控告譭謗,去年九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黃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今年一月,台北地院民事庭做出審判,要求黃賠償邱80萬新台幣,還要在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廣告。當然這個案子現還在上訴。

    黃越宏因拿到一些資料,提出邱太三替妻子關說,拿到一個位置。如果邱認為不是真實,開個記者會,或者發個聲明稿,做出澄清就可以了。這樣提告,等於封嘴,導致媒體和記者再也不敢監督批評邱太三。當時我評論,邱如果提告,也應該辭去法務部長,否則那個法官怎麼判,你是檢察官、法官的頂頭上司——法務部長。公眾人物,政府官員,難道就應該被誹謗嗎?美國最高法院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制定了著名的三原則,就是限制官員和公眾人物輕易打贏譭謗官司,從而保持媒體的第四權,保持監督官員的權利。不要被封嘴。

    3,邱太三如果不喜歡政治廚房,就不要到官場上來;來了,就要習慣被監督,被批評,被制約。動不動就用司法官司來壓制批評,用高額罰款和賠償來封嘴,那是國民黨習慣的做法,不是民主國家官員應有的水準。從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來看,根本沒有重視美國的三原則(全世界主要民主國家都在實行這種三原則,1997年台灣法院在審理國民黨投資管理委員會主委劉泰英狀告《亞洲周刊》記者誹謗案時,就曾引用過,判劉泰英敗訴)。

    另外一個問題,誰重用了邱太三,是蔡英文。蔡就職演說承諾“司法改革,轉型正義”獲最多掌聲,但都沒有大成果。司法改革的三大項目:陪審制,法官檢察官選舉,重大案件電視直播,都沒做!轉型正義報告,至今三年了都沒有拿出來。促進轉型委員會的副主委等,竟還愚蠢傲慢地自比東廠西廠,嚴重損害促轉會形象。

    由此可見,蔡英文都用些什麼人!邱太三就是一個例子,用人不當。尤其綠營完全執政了,蔡英文卻大量重用國民黨人。這個問題不解決,綠營沒有前景。所以這場黨內初選,才被這麼重視,很多民進黨支持者希望更優秀的人出來代表民進黨,才可能有2020大選的勝利。https://youtu.be/RrKHP6lC7aE?t=3894

  • 你的廣告刊登權限 在 北歐心科學 NordicHeart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14 19:02:22
    有 61 人按讚


    [必看]
    網上一面倒支持朱西伯格,恥笑老人家不懂科技。不,是你不懂政治,被傳媒玩弄了也不知道。薑,還是老的辣。我也佩服部份議員,雖不完全明白科技,也能問出關鍵私隱問題。

    我也舉個例,夏威夷的Schatz議員,問了whatsapp 有否algorithm 可以與facebook 溝通,當你用whatsapp講黑豹時,就在你facebook 顯示黑豹廣告。朱西回答,whatsapp對話是加密的,facebook看不到whatsapp內容,網媒該恥笑議員不懂科技。但其實朱西很巧妙地避過問題,因為儘管whatsapp 傳訊已加密,但一來whatsapp 公司有key可隨意解密,二來程序可以在你傳訊之前,將你的興趣關鍵字轉發,再用ip確認你facebook用戶,這些技術上都是可能的,但朱西避而不答。

    以下分享兩位台灣網友的意見,總結了聽證會的精華,必讀。

    =======
    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

    【分享 祖克伯的聽證會,到底講些什麼?】

    大家都用臉書這個平台,前兩天的大事是,臉書老闆 Mark Zuckerberg 到美國國會參加聽證會,面對排山倒海的質疑。

    《牛津報告(一):台灣內部的社群網戰,選戰及假新聞》
    http://neanderthaldna.pixnet.net/blog/post/217178292

    最近幾年,網路安全是很嚴肅的世界性大事,而且科技與事態都不斷變化。你可以開開玩笑,笑老人家不懂網路之類的,但是笑完還是要嚴肅看待相關議題。

    然後我嚇死惹,台灣竟然有一家名字有「科技」網路媒體,下這個標題:
    「Mark Zuckerberg 贏了聽證會,參議員敗在沒有基本常識」

    我的媽呀,除惹自己造假不承認,還想抵賴給學生的中研院生化所前所長陳慶士以外,這裡很少罵人,但是下這種標題......誰敢看你這種沒有知識的網路媒體?

    《台灣該學習俄大的調查精神 — 報告說只有陳慶士竄改》
    http://newcongress.tw/?p=13176

    還好有好心人整理,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到底這場聽證會的內容是什麼。說真的,這些問答沒那麼容易看懂,很多部分也很值得思考。畢竟,我們都是網路重度使用者,深受影響。

    笑議員是老人家,不懂網路的小粉紅,應該只看得懂那些人上了年紀,卻不知道人家都是民意代表,背後是一大堆選民,與專業人士的支持吧?

    加油好嗎~ 🍎 教主賈伯斯要是還活著,也是 62 歲的老人家惹。

    話說回來,台灣要是有類似的場合......不敢多想,好恐怖。

    聽證會 Day2 結束一些心得,加上兩天看下來一點自己的總結

    Day2 問題平均犀利很多,也冒出更多面向的問題,底下整理些我記得算有趣的對話

    有少數幾位議員特別針對 FB 在使用者允許的情況之外或 logoff 的狀況仍蒐集的個人資訊,其中 Castor 議員(https://en.wikipedia.org/wiki/Kathy_Castor) 算是逼問得最犀利的,當然 Zuckerberg 對於這類問題的回答大多中規中矩,譬如說這是安全考量或務實考量,技術上本來就會做這些事,或是登入之後本來就有很多需要 opt-in 或可控的權限,但是 Castor 有明確指出一點,就是「非科技使用者」很難真正意識到我到底有哪些資訊正在被分享、我同意了哪些東西、同意了會有什麼後果。

    Sarbanes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ohn_Sarbanes) 特別挑出 16 年大選在 Facebook 上兩黨的廣告刊登數跟廣告方案規模明顯差距的問題,並質疑 Facebook 的廣告銷售團隊在接洽兩方時是否產生差別待遇。

    McNerney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erry_McNerney) 劈頭就講「拎北數學家啦」要 Zuckerberg 不要想呼攏他,他提出問題也很細節,詢問是否 FB 針對個人的下載個資功能真的有包含所有資訊,怎麼沒看到與 FB 相關的網頁瀏覽紀錄,Zuckerberg 這邊答錯,後面還臨時提出修正,跟團隊確認後表示「我們只暫存瀏覽紀錄,它會轉換成對應的廣告偏好資訊,而廣告偏好資訊才能被下載」

    McKinley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avid_McKinley) 是這兩天來第一個用此角度切入的議員:FB 上非法藥品訊息提供與買賣問題嚴重 (而且這不是廣告商,是單純有人就在自己牆上貼文說我要賣藥)。Zuckerberg 在這段是兩天內極少數幾乎無法回話的情況,真的是被釘在板子上打。後面 Carter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uddy_Carter) 也追著這問題打,並把問題延伸到 IP 盜版、動物盜獵團體使用 FB 交換資訊方面。

    Luján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n_Ray_Luj%C3%A1n) 追打個人資訊追蹤議題,這個昨天有另一個議員提到但是問得沒那麼清楚,但是都點到了一個名詞 "shadow profile" (指在未登入 FB 情況下,FB 仍會追蹤你的瀏覽行為來建立一個非正式的 profile),所有事後評論的科技線記者都一致表示 Zuckerberg 證言表示它不熟悉這個名詞實在太詭異了,這是所有熟悉社群平台的人應該都聽過的東西。而且議員現場 demo 了一個操作流程「未登入情況下,我若叫 FB 幫我打包它所追蹤我的資料,FB 會要求你先註冊一個帳號才能進行打包下載」,而這點被拿出來批 Zuckerberg 這兩天一直強調「所有人都保有他們資料的所有權」,但其實 FB 不但在未經同意情況下紀錄瀏覽資訊 (不論目的),而且實際上你就是會有部分資料不在你能取得或刪除的範圍裡。

    Bucshon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arry_Bucshon) 舉出「日常真人對話中提到的東西,隔天莫名其妙在 FB 廣告上出現了」的案例來質問 Zuckerberg。這邊很難證實到底是什麼情況,雖然絕大部分應該是巧合。但是不可否認,當你看到明明是戴著口罩的人在 FB 人臉辨識中還是能被辨識出來,或者是我只是在 Messenger 對話中提到某個非 FB 朋友的手機號碼,隔天居然就出現朋友推薦,這種經驗應該不少人有過。這議題除了陰謀論地討論「FB 到底收集哪些資訊」之外,更有價值的討論是「就算 FB 能知道這項資訊,它到底該不該對其做出反應」。類似幾個月前被討論到的,性工作者為了生活考量進行身分隔離,但是在 FB 上還是被當作朋友推薦出去的問題。

    另外被不少議員提出,有關 FB 簽過 2011 年 FTC Consent Decree 的問題,Ruiz 議員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ul_Ruiz_(politician) ) 質疑為何 2015 年知道劍橋分析事件後為何沒有向 FTC 回報,認為是否規定太寬鬆,或是沒有明確罰則讓 FB 覺得這件事重要性不在第一順位。

    整個兩天會議中,Mullin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kwayne_Mullin) 是唯一一位用「你覺得使用者是否對於把關自己的隱私有部分責任?」來開場的議員,可惜我覺得他後面的問話蠻無聊的。

    Walters 議員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mi_Walters) 是聽證會上少數用實際 screenshot 來質問「這樣的隱私控制 UX 設計好不好」的人;當然這邊提出的問題非常基本,所以似乎不少人在笑說這是議員請 Zuckerberg 做 tech support 嗎,但是不可否認的這種 UX 問題確實存在。

    劈頭就幾乎想對著 Zuckerberg 開罵的 Dingell 議員(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bbie_Dingell),質問 Zuckerberg 怎麼可能連 shadow profile 都不知道,過去幾件 FB 被人告過的隱私爭議事件 Zuckerberg 大多也含糊帶過,FTC 能不能罰錢也不知道。然後接著丟出一些她自己團隊大概估計出的一些統計數據(在 FB 外的 Like 按鈕被掛出去了總共多少個?),弄得像機智搶答一樣,Zuckerberg 全部以「我會請我的團隊告訴你」回答。

    * * *

    兩天下來大體上除了少數來亂的議員,主體當然是在追問劍橋分析事件的後續處理結果、使用者權限控管、言論與廣告審查(特別是政治性誤判與仇恨言論誤判問題)、各種隱私或網路平台監管法令設立與否或設立方式的問題。其實很多重複的問答,Zuckerberg 有時基本上是用接近播錄音帶的方式在反覆回答雷同問題。

    可以看見的是法令規範的跟進似乎是大部分議員的看法(少數右派議員仍認為不應監管),蠻有趣的是 Washington Post 科技線記者的反應似乎覺得立法聲量還是不集中或不夠力。受到歐盟個資法 GDPR 影響,感覺上不太可能在未來美國什麼相關的法令都不跟進,而其實就算不跟進,如 FB 這樣的跨國平台仍會因為 GDPR 影響而把相關功能 roll out 到全球。

    能觀察到的輿論風向趨勢有一點我覺得值得注意,就是以前平台經營者最喜歡用的一招「我們只提供通路跟平台,內容有問題不是我們的錯」實際上可能會漸漸演變為平台商會被要求連帶責任,而且可能不會只有協助處理或道歉的責任,在相關法令設令後,這個責任將會擴及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而昨天分享過的文章提到 GDPR 影響下,網路平台對待 one-time user / logged-off user / partial user 能做的事情只會減少不可能增加,新興服務或既有服務的商業模式衝擊應該是必然,只是依照營運模式衝擊大小的差別不同而已。各類社群平台或是依賴廣告資訊、使用者資訊間接營利的產品都會受到更高的標準要求。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