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何謂空壓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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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空壓機 在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6:07:49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 自己憂鬱症的心情經歷 一開始看網路上或認識的一些朋友 可能覺得我就是那種樂天笨笨愛笑的南部小孩 但其實成長求學出社會的過程發生太多事情 加上我個性 是一個有事都往自己心裡放的人 不敢懂得表達自己想法 現在其實需要靠藥物才能理解 何謂正向的思考跟邏輯方式 而不是把全部事情都往壞...

何謂空壓機 在 Charley 查理占個牌|占卜 星座 招財 桃花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49:06

2021 9月份星座牌卡占卜-牡羊、獅子、射手 ♈️牡羊座 親愛的牡羊座朋友們啊,這個九月份你們會覺得事情的進展似乎慢了下來,甚至有種卡在一個階段的感覺,你們想要進行的事項,或是想要安排的事物,似乎都有種沒辦法順利進行的狀況。在這個狀況下,你們可能會過於心急,想說只要繼續衝,不用想那麼多,終究可...

何謂空壓機 在 陳顥元(Richard Hao-Yuan Chen)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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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謂空壓機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9 18:31:01
    有 224 人按讚

    敢於正視一日日輪轉的盈虧圓缺,
    在迎來明月之夜的那一天,
    心裡才真正感到踏實、無所愧對。

    每個人既有外顯的光照面🌜
    必然有相對的內在暗影,🌛
    但兩兩相成相輔
    才算是一個完整的圓。🌓



    你有過「好意 勸解他人改善」卻反而激怒對方、爆發爭執的經驗嗎?

    又或者,當身邊的人突然嚴肅起來對你說,
    「我發現你有OOO這樣的缺點」「你那樣做其實不太好」

    你會突然感到滿心的不悅和羞愧,難以接受對方這樣點破你?

    再過兩天,就是農曆十五中秋月圓之夜,看著今天高掛夜空的月亮、未達面積百分百的光亮滿月、仍有一絲暗影,又看著那暗影,

    讓我想到了自己某次和朋友談心時,因為被「點出錯誤、心性不夠完美之處」,而感到愁悶的那一回經歷…

    那陣子,我一方面急於想擺脫抑鬱的心情、想接觸和嘗試生活中各種新的交集和聯繫,也單方面些許怨懟著身邊的人,認為他們都不懂我內心真正的難受;

    但矛盾的是,當家人或朋友想花更多心思和時間多和我交談、多探問我的想法和心情時,我又會覺得要花心力和時間道出心思細節,是很乏力、沒有幫助的事情,進而把他們的關心擋在外頭,也持續封閉著自己…

    也因此我明明是很想調整好生活步調、改善情緒的,卻矛盾地總是把自己囚禁於孤寂鬱悶的囹圄裡。

    後來有天,朋友小姍捎來這樣一段訊息,才令我頓時醒悟「錯誤是出於我自己」。

    小姍說:

    「有沒有可能,其實你已經不自覺『習慣』要自己一直處在憂鬱的狀態裡,如果有天你變得快樂起來,那對你來說就是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你可能會害怕情況發生變化?害怕情緒和生活有所變動?所以才無形中,讓自己一直回到憂鬱封閉的狀態?」



    當下聽小姍這麼推測時,第一時間我只感到生氣、好想反駁她,急於想告訴她,「我怎麼會想讓自己一直難受,妳誤會了,妳說的是錯的!」但漸漸地,我發現心裡隱約有股無以名狀的愧對感,

    像是自己長期把心臟後方的陰影處壓得緊緊的、掩蓋起來,而這下,終於有雙溫暖的手,把那陰影處轉至正面,協助我不再逃避、去正視它的存在、處理它、解決它…

    當時的我,雖然總為沒來由、湧現而出的憂鬱感到痛苦,但小姍所言其實也是有可能的。

    我確實很有可能已經習慣被憂鬱包覆的生活,對於「感到新穎、快樂」的生活是陌生的,所以無形中會閃躲、拒絕「獲得快樂」的機會。

    後來,對於第一時間和小姍發脾氣,我和她道了歉。而自那之後,我也要自己好好改變、別限縮接觸新事物的機會,

    漸漸地,這回經歷獲得的醒悟
    👉「敢於正視自己的錯誤和缺點」

    便也是我現今,經常能順利放下負面情緒、開闊迎接未來的關鍵方法。



    除了我個人的上述經歷以外,這邊我想以一份研究來和大家深談…

    #認知偏見(又稱確認偏誤、我方偏見,confirmation bias)

    喬治亞州埃默里大學的心理學者Drew Westen,他在2004年美國總統選舉時,

    針對 " 各自支持小布希和約翰凱瑞兩名競選人的群眾 " 進行磁振造影(MRI)監測,

    Drew Westen發現,受試群眾若是聽聞「和自身信念互相抵觸」的資訊,大腦中、負責邏輯推理的區塊竟會呈現死寂、關閉的狀態;

    不過相對地,如果接收到的資訊與受試群眾本身的既有觀點有所符合的話,他們的大腦情緒迴路就會很快變得活躍起來。

    因此,Drew Westen認為,以神經學角度來看,這就是為什麼人們若已有根深蒂固的主觀立場,或是一旦對自己和生活懷有執念,就很難輕易改變想法,也難以接受不同的意見。

    言至此,Drew Westen的論點也就合理解釋了,為什麼我當時聽著小姍指出「我自身沒察覺、沒想過的錯誤和問題」後,會感到難以接受和生氣。



    話又說回來,看著此刻夜空上那一輪明月,我不禁感嘆,

    大自然時刻都為我們演繹著
    :何謂完整 。

    明與暗是並存而生的
    在那奪目耀眼的光亮背後
    總有還未望見的陰暗

    但未見得,不等於它就不覆存在

    也正是有陰暗的存在
    光亮面浮現時
    才更為珍稀、令人感到美好

    先耐心正視一日日輪替的陰晴圓缺後,最後等到了極美的明月浮現時,我們內心也能是安然、闊明的。

    面對我們自己
    不需要強求時刻得做得無暇無誤
    但在錯誤發生時
    不能連自己都閃避、都欺騙了

    那才能,為自己保有一顆踏實圓滑的心。

    (完)

    最後,祝福大家都與家人享有幸福快樂的中秋夜🌕🌝

    #感謝可愛的你讀完粿想說的166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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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謂空壓機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2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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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之於創新的可能(上)】

    很榮幸受長庚科技大學之邀,為大一新生演講,原本的實體演講,因疫情關係改成線上,也成了我第一場上百人的線上演講。

    收到邀請信息時,校方訂的題目為「創新力」,希望我能談談音樂裡的創新力、音樂如何帶來創新力。我笑笑地想著,為新生演講很有意義,但音樂裡的創新力也太硬太具挑戰了吧,畢竟他們不是音樂系學生,大多為護理系學生呀~

    不過還是希望能藉此機會,分享我接觸中大學生時,覺得他們可以思考的方向。如同我對自己的學生,總跟她們討論現階段或未來幾年內可能會發生的事、或許可以走的幾條路,可以開拓或嘗試的方向。

    近兩個小時的演講,前半段聊了求學階段的人生與選擇,後半段,跟大家聊聊何謂創新,以及在未來四年或許可以如何開展。

    【求學階段的人生與選擇】

    我先分享了自己的音樂歷程,以及音樂帶給我什麼樣的人生,小學、中學、大學、到紐約求學及返國後,許多的自身小故事。這些小故事,其實也只是以音樂為背景,述說的同是大家在台灣求學及成長階段的狀態,以及都會發生的小故事。

    我自己每進一個新階段、到一個新環境,都非常興奮期待,從沒有離鄉背井思鄉哭泣的過渡。我分享著小學初進音樂班時如何的興奮開心(每每想到我都非常愉悅)、國中緊抓時間念書回想卻空白的時光,音樂變成帶著壓力的必修,而非純粹的喜愛;高中生的叛逆、大學生的自由.出國後是如何受到衝擊,導致性格與思想改變,以及回國後的職涯,中間的各種選擇。

    (舉例來說,初至紐約參加迎新時,聽到歐洲同學說,他們在歐洲都會在高中畢業時去世界各地走走,或到某個國家學語言,然後才去念大學;例如我的歐洲朋友,他先到俄國念語言一年,再到紐約修了一段時間的電影,才來音樂院念大學。對於當時的我來說,這種觀念是相當新奇的,因為在台灣,大家不是都要趕快修完學業,跳級才是厲害、留級延畢是羞愧嗎?在當時的台灣,那樣可能會被稱作「浪費時間」呢)

    中大學時期的叛逆,常常是學生與家庭間的困擾。但 #所謂的叛逆,90%不是壞 ,#其實只是來自於溝通不良。中學生會開始有很多的反思與找尋自己是自然,而世代的思想差異是必然。中學生正處於各方思想交疊的自我矛盾期,當思緒還沒定型、尚未釐清、講不清楚、不知如何表達,又與家長的期待不盡相同時,就容易形成大人口中的叛逆:家長覺得孩子不聽話、孩子覺得不被理解,雙方都不會表達,自然衝撞。這種矛盾時期,很多會延續到大學。

    大人會要孩子走安全的路,是很正常的心態。站在大多數父母的立場,看著小孩穩穩地打安全牌,是最放心的;看著小孩走不同的路,是很難不擔憂的,這是身為父母的天性。然而,複製著前人走過的路、沿用舊有模式,看似最保險,實際上可能最危險,因為時代變異很快,可能因此被淘汰。

    「多嘗試」是老掉牙的字眼,但我渴望他們盡力實踐,只需謹記「保護自己」。#唯一能保護自己的 #是價值觀 #而不是關在安全區。

    音樂在我生命裡扮演的角色,並非熱愛之物,而是一份信仰,人人都需要信仰,因為信仰帶來安定。大學這個年紀,可能會有很多情懷,但通常還感受不到真正的信仰,若擁有穩定的價值觀,就算想要試著衝破框架、測試框架的極限,也不會跨出那條不該跨出的警戒。

    我分享著自身求學期間各個重要選擇,都來自於我自己,我雖鼓勵大家走自己想走的路,但非鼓勵恣意任性。「任性」跟「選擇自己想走的路」畢竟還是有點差別的。差別在於做了選擇,後面要別人承擔,還是自己承擔。假設做了選擇,結果擺爛要父母概括承受,付出金錢心力,那叫任性;自己選擇的路後果自己承接,叫做「選擇自己所想要」。求學階段會遇到的選擇,比起出社會進入職場,未來幾十年可能遇到的人生抉擇,是相對容易的,風險成本真的是低許多。

    多嘗試,包含參加社團,盡可能地尋找打工機會,談戀愛,發掘自己的興趣。

    為什麼要分享這些呢?因為透過以上,才會更認識自己。進入專職科系(未來當師字輩)的人,乖乖讀書的可能佔大多數,遵循家長的鼓勵而踏入的也不少,卻不一定真的認識自己,未來的職涯相對也較受限,若走著一條不夠認識自己、又受限的路,要怎麼創新呢?



    #長庚科技大學新生演講 #六藝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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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謂空壓機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6 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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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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