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佔用國有土地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佔用國有土地罰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佔用國有土地罰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佔用國有土地罰則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竹東洗屍水 遍流頭前溪】 你知道你吃的米,是用洗屍水灌溉的嗎? 今日,蘋果日報獨家踢爆新竹縣議員違法經營禮儀公司10年以上,議員:「一個楊文科上來,就造成這樣,過去歷屆縣長曾經對這些業者這樣嗎?」,這不就顯示出新竹縣政府,過去長期包庇非法經營業者嗎? 重點是:這不只是竹東鄉親受害,更是...

  • 佔用國有土地罰則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04 19: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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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東洗屍水 遍流頭前溪】
     
    你知道你吃的米,是用洗屍水灌溉的嗎?
     
    今日,蘋果日報獨家踢爆新竹縣議員違法經營禮儀公司10年以上,議員:「一個楊文科上來,就造成這樣,過去歷屆縣長曾經對這些業者這樣嗎?」,這不就顯示出新竹縣政府,過去長期包庇非法經營業者嗎?
     
    重點是:這不只是竹東鄉親受害,更是我們整個大新竹地區水源的源頭遭汙染!
     
    議員親自帶頭違法,洗屍水流入頭前溪,完全沒有設置處理污水的設施,上官秋燕十分不滿說:「你今天趕盡殺絕這6家(殯葬業者),我是覺得太不應該了!連輔導都沒輔導,你一下一口氣就開罰30萬。」
    #議員犯法毫無改善誠意
    #還對開罰單位提出告訴
     
    #民政處長說要輔導就地合法
    目前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開罰的狀況為:以殯葬管理法第63條與73條開罰,此兩條罰則為10萬到50萬罰則之間,但違法業者在8月份為止即有50件的舉報,包含以違法設施收受大體24、75條,可罰30萬到150萬為止,可見新竹縣政府民政處,挑最輕的罰則並且給與三年期限改善,不依照違規次數開罰、改善期間不准營業也完全不符合開罰標準,顯示新竹縣民政處因為議員身份而怠忽職守,損害縣民權益。而且還要提醒民政處長,非法殯葬土地,即使與國有財產署承租,也絕對無法經營殯葬,請民政處秉持專業,不要敷衍了事。
     
    放任違法殯葬的結果,就是讓合法、有良好互動、價格透明的業者不願意來竹東服務,沒辦法提供給民眾好的場地、用路權益,危害了民眾的基本權益。在新竹縣府長期放任之下,因為議員本身經營的緣故不願#正常開罰,這件事情我也會請檢調介入,並且繼續追蹤。
     
    另外稅務單位也已經獲得檢舉資料,不僅長期佔用國有土地的部份沒有繳稅,私有地部份可能也是沒有繳稅的。
     
    為了美好的家園,我們一起努力追下去!

    #洗屍水 #頭前溪
    #竹東 #逃漏稅 #非法殯葬

  • 佔用國有土地罰則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8-01 23: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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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還有硬戰!

    誰來救救金門的戰地史蹟!
    上星期五(7月28日)上午才專程返回金門參加「金門營區活化再利用」的學術研討會,這兩天卻不斷傳來軍方不顧文化局和地方文資保存團體的協調與懇求,加速拆除他們認為不重要的軍事工事、陣地、據點和砲堡,俾能還地予民,減輕巡管的壓力。據知:近日他們快速拆除了民國43年構建的山前復國庫,以及民國45年構建、「八二三砲戰」反砲戰發射砲彈最多、曾經登上「LIFE」封面的三獅山砲堡。眼看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被棄如敝屣,夷為平地,地方有知之士莫不痛心疾首,甚至有人為之痛哭流涕。
    個人身為一個金門子弟和退伍軍人,也忝為「金門申請世界遺產登錄委員會」的委員,對於此一狀況,至為憤慨、痛心和遺憾。
    金門戰地史蹟的珍貴,眾所週知,遭此厄運,全因從中央以迄地方各機關的「本位主義」作祟,缺乏全般的計畫與執行作為,都想到解決自己的問題,把戰地史蹟當燙手山芋。如按此一狀況發展下去,金門未來賴以永續經營的文化資產,將在兩三年內摧毀、破壞殆盡,一個世界級的歷史文化遺產,被譽為「活的軍事博物館」,將永遠在島鄉的大地上消失。
    個人自知人微言輕,退伍五年多以來的奔走呼籲,直如狗吠火車。但基於對家鄉、國軍和國家文化資產的關心和熱愛,依然相信人心不死、事有可為。𧫴此懇請有決策權力的機關和個人,以更宏觀的視野、前瞻的眼光,站在國家長遠整體利益,能儘速整合各相關單位,主動採取立即、積極有效的措施,救救汲汲可危的金門戰地史蹟。個人建議:
    一、立即停止拆除金門所有的軍事設施,以待完成文史價值的評估。
    二、組成跨部會、地方跨單位的專案小組,全面盤㸃金門所有的軍事設施(包括仍在正常使用者),拍照、錄影、列管,具國防機敏性質者,由軍方按國家機密保護法處理。
    三、組成審查小組,全面審查金門地區所有軍事設施的文史價值,區分後續處理的方式。
    四、審查必須保留之戰地史蹟且佔用民地者,由相關單位出面承諾保證:以等值或較高價值之公有(國有、縣有)土地交換,爭取鄉親之支持。
    五、文資保護法規應該迅速補漏,增訂「擅自拆除戰地史蹟」之罰則,使文資保存主管機關有所依循。
    本案急如星火,歡迎轉貼週知,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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