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住戶規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住戶規約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住戶規約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住戶規約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奶爸律師 陳又新,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在FACEBOOK上看到有藝人訴說鄰居抽菸,小孩不斷吸到二手菸的困擾,讓我想到在地方上做法律諮詢的時候,也常有民眾來跟我說:「陳律師,我家鄰居一直抽菸,煙味都飄到我們家,跟他講,他也都講不聽,這樣怎麼辦?」 站在法律的角度,有幾個方法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1. 依民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求...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0210TVBS 來唱歌還毀公物 KTV鄰居抱怨客人動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OCXlpkmWU 寒假期間,KTV就變成年輕人聚集的地方之一,有些住戶也很無奈,他們說買房子的時候,不知道樓下會經營KTV,而有些住商大樓出租給業者,也有類似困擾,除非管委會不讓商家進駐...

住戶規約 在 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5:24:49

今天在FACEBOOK上看到有藝人訴說鄰居抽菸,小孩不斷吸到二手菸的困擾,讓我想到在地方上做法律諮詢的時候,也常有民眾來跟我說:「陳律師,我家鄰居一直抽菸,煙味都飄到我們家,跟他講,他也都講不聽,這樣怎麼辦?」 站在法律的角度,有幾個方法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1. 依民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求...

  • 住戶規約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04 1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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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FACEBOOK上看到有藝人訴說鄰居抽菸,小孩不斷吸到二手菸的困擾,讓我想到在地方上做法律諮詢的時候,也常有民眾來跟我說:「陳律師,我家鄰居一直抽菸,煙味都飄到我們家,跟他講,他也都講不聽,這樣怎麼辦?」

    站在法律的角度,有幾個方法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1. 依民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求管委會制止該住戶或依照住戶規約處理。
    2. 證明自己被鄰居的二手菸影響後,可以起訴請求排除侵害、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 對方如果還是不理,可以依判決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也可能對被告處以3萬至30萬元不等的怠金。

    【但相鄰關係走法院訴訟不見得是好主意】
    但訴訟需要時間,沒辦法立即生效,而且證據如果不夠齊全也有可能敗訴。
    因此來做諮詢的朋友,我都會建議先私下跟鄰居溝通,溝通不成也優先選擇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ADR,例如:#調解委員會。

    雙方可以在調解委員會上互相溝通,說出自己的難處,彼此讓步,先訂一個小方案實施,例如:抽菸的一方固定在8點抽菸,其餘時間不抽,有小孩的一方,固定在8點帶小孩出門,讓孩子不再吸到濃厚的二手菸。
    下一次再開調解委員會的時候,再一同檢視方案是否需要修正,讓雙方可以找到相互間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奶爸律師
    #陳又新

  • 住戶規約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1 21:12:59
    有 148 人按讚

    這集真的超用心!
    直接把預售屋合約生出來
    一頁一頁把重點畫出來給大家看!

    準備買房的、正在看房的、計畫結婚的
    通通訂閱起來~~~~~❤️❤️❤️❤️

    感謝文鼎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房市房事
    #每週五上架

  • 住戶規約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02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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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明小教室沾沾光 #租屋委管契約新制12月上路
    租屋委管契約新制12月上路 房東輕鬆收租靠它

    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內政部於9月5日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強化代管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訂於今年12月1日施行,將來房東可更放心將出租房屋交由代管業管理,代管業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這次公告的委管契約有7大重點,包括:
    一、委託管理項目明確化。
    二、雙方需約明服務報酬及給付方式。
    三、房屋的使用限制及處理。
    四、修繕的責任劃分與處理。
    五、代管業應盡的義務與責任。
    六、租賃住宅返還之處理。
    七、提前終止契約條件。

    內政部指出,將來房東與代管業簽訂委管契約時,應注意約定委託管理的項目及期間。
    委管項目包含屋況與設備點交、催收租金費用、設備檢查維護及修繕、糾紛協調處理、督促房客返還住宅及遷離戶籍等。
    另房東仍可視實際需求與代管業自行約定代收租(押)金、管理押金等事項,且委管期間應約明起訖期間,以維護委任雙方權益。

    另外,代管業與房東應約明報酬給付金額、期限與方式;
    代管業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調漲報酬。
    至於在房屋的使用限制上,房客如有變更用途或不遵守住戶規約,代管業應予制止並主動向房東提出處理建議;如有需修繕事項,代管業應協助釐清修繕責任,以保障房東權益。

    其他在代管業的義務及責任上,如在租期屆滿時,應先協助結算費用後再執行屋況設備點交,並通知房東將押金扣除未繳費用後返還賸餘押金;約定代收租金或押金交付給房東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收受房東支付報酬時,應開立發票或收據;對於代管的押金,只能用在租約消滅時抵充房客於租期的欠費或違約金,不得任意動支,以保障房東與房客權益。

    至於租約關係消滅時,本次契約規定代管業應督促房客返還租賃住宅及遷離戶籍;代管業如未於期限內將代收的租金或押金交付給房東,或怠於協調處理租賃糾紛,房東得提前終止委管契約。

    內政部強調,透過委管契約的公告實施,提供委任雙方公平交易機制,強化委任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代管業如有違反本次公告的委管契約規定,其契約條款無效,且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另內政部已同步公告「委管契約範本」供各界參考使用,民眾或代管業者如需進一步瞭解契約內容,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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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戶規約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3-13 11:04:42

    170210TVBS 來唱歌還毀公物 KTV鄰居抱怨客人動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OCXlpkmWU

    寒假期間,KTV就變成年輕人聚集的地方之一,有些住戶也很無奈,他們說買房子的時候,不知道樓下會經營KTV,而有些住商大樓出租給業者,也有類似困擾,除非管委會不讓商家進駐。畢竟而有些唱歌的客人,喝酒後不只喧嘩吵鬧,甚至毀損大樓公物,對此KTV業者指出,這是客人個人行為,跟他們無關,大樓住戶若要求償,得報警才能找到兇手。

    記者 吳虹儀、陳致宇 採訪報導……↓

    清晨五點一群年輕人,剛歡唱完離開KTV,看到路邊的三角錐,忍不住又踢又踹,旁邊朋友看到也補了一腳,還有說有笑,社區公物就被KTV顧客破壞,讓住戶不堪其擾,而這棟大樓,一到六樓是KTV,七到13樓是都是住戶,除了業者之外,有158戶住在裏頭,但現在有住戶抱怨,KTV帶來的客人,常有脫序的行為,甚至傳出業者的員工疑似有施壓狀況。

    指控住戶:「我們接到信函的時候,實在是非常訝異,非常訝異!為什麼他要進來買我們房子,我根本不住在這裡卻收的到信。」

    住戶無奈說,有些人打拚大半輩子才買下大樓住處,結果卻跟KTV當鄰居,雖然糾紛不一定跟業者有關,但不少顧客久候,打架鬥毆或是顧客鬧事,讓他們相當困擾,實際觀察,雙北地區的KTV,經營方式不太一樣。住戶抱怨的KTV,跟好樂迪一樣都是位在住商混合大樓,但像錢櫃KTV,就規劃整棟都是商業用途,避免吵到住戶。

    民眾:「會有一些治安的問題,像是KTV會有酒後鬧事情況下,就我們自己住家環境,我是覺得避免會有那種干擾。」

    擔心和KTV當鄰居,房仲提醒在買屋前可以這樣選擇。

    房仲陳泰源:「那你可以去詢問大樓總幹事或是主委,問他說他們社區有沒有住戶規約,相關的規定去限制一樓的房東,不可以出租給特定的行業類別。」

    民眾擔心買屋天天被KTV顧客吵得不得安寧,KTV業者也怕被住戶檢舉,得靠雙方取得共識,才夠和氣生財又不影響住戶生活。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local/706205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3/170210tvbs-ktv.html

  • 住戶規約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9-22 12:47:57

    150921中天 住宅區開餐廳不易 管委會說了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NvWa_kVHIy0

    一說是樓上住戶,麻辣鍋店立刻幫忙橋座位,會這麼貼心,全是因為在高級純住宅區開餐廳不容易。想要得到大樓的住戶和管委會的認同,得多花點心思。但有時就算房東樂意出租,一旦管委會開會否決也無力回天。......↓

    新北市淡水一處社區,過去安養院想要進駐,但部分住戶反對到底,管委會還拉白布條抗議。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大樓會比較喜歡一樓店面出租給什麼樣的行業,基本上都會以比較靜態為主的,比如說像銀行,因為銀行本身就很注重保全,包含說像是便利商店。

    一般在成立管委會時,房屋所有權人會開會決議住戶規約,再授權給管委會,這樣規約就具法律效益。

    鼎泰豐過去就曾在台北市東區一樓租店面,但2007年住戶抗議,占用大樓公共空間裝冷氣,之後鼎泰豐遭判賠2萬多元,因為管委會極力反對,只好搬家。

    以社區利益為出發點,管委會替住戶安全和大樓環境把關,目地其實也只是為了更好的居住品質。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04318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