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lest (呆呆)
看板car
標題[討論] 連續變換兩個車道
時間Tue Jan 25 23:50:03 2022
推 pm2001 : 誰教你可以連續切兩個車道的??駕照雞腿換的嗎01/25 22:15
法規的文字不是這樣解讀的
第45條中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12. 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這個意思是腳踏兩條船,左輪和右輪在不同車道
也就是把車當飛機開的意思,而且要持續一段時間才會成立
原PO後面那台FIT則應該是任意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另外想要推廣上交流道時在加速車道保持較大車距,會有比較好的加速空間跟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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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85.2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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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nlest (220.136.85.218 臺灣), 01/25/2022 23:50:12
推 wpd : 加速車道場景通常都是你拉大車距 加到80+了 第一切 01/26 00:00
→ wpd : 結果你的(加速車道)前車60 70 也切 又被他卡住XD 01/26 00:01
推 pm2001 : 43條 1之3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 01/26 00:27
→ pm2001 : ,迫使他車讓道。 01/26 00:27
→ canlest : 跟"連續切兩條車道"沒有關係 01/26 00:46
→ iPhone3GS : 不懂這篇文章,連續變換車道跟跨車道行駛本來就不同 01/26 00:49
→ iPhone3GS : 為什麼要特別拿人家的推文出來解釋不相類似的事情? 01/26 00:50
→ iPhone3GS : 45-12就是那種開在車道線上維持數秒,就可以送件了 01/26 00:52
因為連續切換兩車道這件事情本身沒有錯,不只一次有謬誤言論出現了
推 wpd : 這篇只是要說可以連續變換車道 01/26 01:03
→ wpd : 其他行車問題是由整體車況判定 適不適合連切 01/26 01:04
→ wpd : 回歸原案 : 車流狀況與他的車速80 不該連切 01/26 01:06
→ wpd : 並非是LP考駕照教不教連切的問題 01/26 01:07
※ 編輯: canlest (220.136.85.218 臺灣), 01/26/2022 01:11:21
→ iPhone3GS : 謝謝兩位說明,我懂了,我也覺得連續變換本身沒違法 01/26 01:21
→ iPhone3GS : 比起變換第一條車道,第二、三、四車道確實容易誤判 01/26 01:22
→ canlest : 有流媒體後視鏡對於上交流道或是切多車道幫助挺大XD 01/26 01:24
→ iPhone3GS : 不過有些地方加速車道超短的,進外側車道都要很小心 01/26 01:24
→ iPhone3GS : 比方說信義快進國三甲往辛亥路,有時候還得提前放慢 01/26 01:25
→ iPhone3GS : 估算外側車道車流空隙通過的時間,不能無腦加速 01/26 01:26
噓 peehs : 螃蟹走就蛇行及危險方式駕車 那裡本身沒問題.... 01/26 01:29
→ iPhone3GS : 是不是螃蟹或危險,要看角度、速度和車流吧 01/26 01:42
→ peehs : 有打方向燈的蛇行不是蛇行?有保持車距的蛇行不是蛇 01/26 01:47
→ peehs : 行這樣嗎? 01/26 01:47
→ iPhone3GS : 我跟peehs舉例的面相是不同的,也沒有否定的意思 01/26 02:02
→ canlest : 連續切兩個車道和蛇行是兩件事吧 01/26 02:09
→ peehs : 管你連續切2個4個8個 第43-1就是這麼萬用 01/26 02:33
→ wpd : 路上全都沒車連切兩個不危險啊 怎麼定義蛇? 01/26 02:41
→ iPhone3GS : 要看立法意旨,不符的不一定舉發,開單訴訟可能撤銷 01/26 02:43
噓 PussySucker : 沒車還不能連切是白癡嗎 書呆子 01/26 08:07
→ iPhone3GS : 43只是看起來萬用,實際上是針對逼車行為立法 01/26 08:12
噓 l6333133 : 43萬用?不懂裝懂超噁心 01/26 09:02
噓 peehs : 匣道螃蟹車都是開43的案例了 有空上國道警察fb看看 01/26 09:12
→ peehs : 好嗎 01/26 09:12
噓 riddick9527 : 連續變換車道沒問題,只要有給後車安全距離即可 01/26 10:29
噓 aortic : 在那樣環境連續變換車道確實是不該擁有駕照 01/26 12:44
→ aortic : 死摳法條,用法條來判斷危險性? 01/26 12:46
噓 aortic : 這種討論著重的角度其實也反映出你怎麼開車 01/26 12:48
我覺得可能反映出你很匆忙回應沒有仔細閱讀吧?
原Po的車速連切都不該切何況是切兩個車道,
反之在某些情境就算連續切三個車道都不是問題
推 aortic : 照後鏡一次看幾個車道?討論是講一般用路原則。你 01/26 16:59
→ aortic : 是打算要在此文討論連續變換車道的時機嗎 01/26 16:59
→ aortic : 不然,偏離主題卻不進一步討論只會模糊焦點 01/26 17:01
所以說我是另開一篇,而非回文那篇,這篇主題是討論變換兩個車道
原PO的行為只是一個例子
※ 編輯: canlest (114.35.70.200 臺灣), 01/26/2022 17: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