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仲裁協會理事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仲裁協會理事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仲裁協會理事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仲裁協會理事長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許毓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From Fintech to Techfin」論壇圓滿落幕! 今天臺灣金融科技協會舉辦一年一度的金融科技論壇「From Fintech to Techfin」,特別邀請新加坡,IDAXA(國際數位資產交易所協會)主席Anson Zeall、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暨香港北威國際集團董事總經理...

  • 仲裁協會理事長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5 2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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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Fintech to Techfin」論壇圓滿落幕!

    今天臺灣金融科技協會舉辦一年一度的金融科技論壇「From Fintech to Techfin」,特別邀請新加坡,IDAXA(國際數位資產交易所協會)主席Anson Zeall、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暨香港北威國際集團董事總經理劉憶如、國家發展委員會前主委陳美伶、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復甸、將來銀行總經理劉奕成、中國信託金控技術長賈景光、威朋大數據執行長吳詣泓、麻布記帳執行長陳振榮,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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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初爆發新冠病毒,影響全世界,為全球經濟成長前景造成新一輪的不確定性,並引發金融市場的震盪,全球產業如今在後疫情時代產生驟變,傳統產業被迫加速進化,醞釀許久的金融變革似乎越來越倚賴科技的輔助,疫情牽動了全球金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無論是金融科技新創或是金融機構,紛紛運用行動物聯網、雲端、區塊鏈、大數據、與AI等新興技術為核心,優化原本的數位金融服務與帶來體驗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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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憶如教授揭示虛擬貨幣的發展趨勢與影響。今年3月COVID-19疫情大流行,使得全球對CBDC的關注飆升,因為數位貨幣能減少現金交易、人與人及人與鈔票的接觸。台灣是臉書使用率是亞洲第一,Libra若發行能嘉惠台灣,對於整體經濟、國家GDP將有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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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美伶主委強調資料經濟生態系的重要性。後疫情時代下台灣經濟發展的方向如:零接觸經濟、供應鏈韌性、數位醫療等面向,皆與「資料經濟生態系」息息相關。「資料驅動創新」(Data Driven Innovation),例如:資料經濟五大參與企業Apple、Amazon、Facebook、Google及Microsoft,與傳統實體企業營收市值表現的比較結果顯示,資料參與程度愈深,所創造的價值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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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奕成指出金融科技與純網銀的將來。金融科技能創造的價值有三:提供未被服務的客戶新的金融服務、增加工作機會、給予年輕人能實現的夢想與滿足。投入純網銀的理由除了世界趨勢之外,純網銀的營運成本約只佔營收的10%,是傳統銀行的1/6。並且能實現普惠金融,藉由新科技的運用,給予金融服務低關注用戶能實現夢想與滿足的可能。新世代金融服務是虛實整合、跨業聯網、全方位服務。因此,台灣的純網銀價值除了帶動產業創新橫軸成長,也讓台灣主動擁抱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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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下半場由我主持「From Fintech to Techfin」對話沙龍,與中國信託技術長賈景光、威朋大數據執行長吳詣泓、麻布記帳執行長陳振榮和大家分享金融科技的創新如何到企業內的創新。賈景光指出,中信金獨立設置科技創新單位專門進行研發、設立創新基金讓員工勇於提出創新創意。最後,過去受到高度管制的金融業觀念不容許錯誤,但科技是可以容許錯誤的企業文化,以加速企業創新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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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終認為新冠肺炎的疫情改變了世界的遊戲規則,所以也請教三位與談人,如何看待後疫情時代的新常態下對於產業的挑戰與機會?

    賈景光技術長與大家分享,因為疫情的衝擊,實體銀行的交易量減少。但網路銀行使用者大幅增加,而且儘管疫情趨緩後,網銀使用者的數量並沒有隨之下降。由此可知,消費者因為疫情的影響,改變了使用習慣,給予中信金的啟發是需要更加速數位化,例如:利用人工智慧即時回應客戶需求、以區塊鏈及雲端科技讓交易更透明度、更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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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詣泓執行長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改變消費習慣,促使「線下活動搬到線上去」的新經濟非常活絡,如食物外送平台APP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此外,疫情也加速產業的數位轉型,即導入更多的數位工具,降低對實體的依賴。所以對於大數據產業的機會就在因此增加的數據,以及使用者上網又產生的數據。但另一方面也使消費行為、跨境交易量下降許多,這相當考驗企業家、創業家在面對危機時的轉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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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振榮執行長觀察到疫情期間雲端使用率從2成上升5成,也就是使用者越來越少拿紙本發票。再者,疫情讓大家對財務焦慮上升,因為股市的震盪使得使用者同步證券帳戶更頻繁。此外,與麻布記帳合作的銀行比預期來得多,因為有些銀行尚未數位化,所以開放API交由麻布提供消費者行動服務,以因應疫情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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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講者所分享的觀點,其實與我一直以來的看法不謀而合。儘管COVID-19大流行衝擊各行各業,但是在後疫情時代依然能看見新的機會,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毫不猶豫的把握機會,開創新的藍海!

  • 仲裁協會理事長 在 青創學院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7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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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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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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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鄒純忻接掌理事長後,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的運作方式,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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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載著父親的企盼,鄒純忻以資深律師的角色在擔任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多年後,自2017年9月起接下理事長重任,由於本身為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仰賴著同時對於法律與工程領域的熟悉度,讓她面對協會未來在服務能量的強化與專業形象的提升上,也更加得心應手、篤定踏實。
      
    ▍父親熱心奔走籌劃 為產業發聲
     
    鄒純忻的父親鄒啓騯,不僅擁有建築設計專業背景,同時也是華廈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並歷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董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當年因有感於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往往金額龐大又案情複雜,漫長的訴訟期,許多廠商因不堪等待而倒閉,因此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有效解決工程紛爭,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2000年7月,鄒啓騯依據1998年頒布的《仲裁法》著手進行籌備,歷經2年努力奔走,串連營造、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應用地質、室內裝修、建材、不動產鑑定、工程顧問等,共計45個專業領域團體聯合發起申請設立,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審慎審查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於2002年7月26日核准立案,正式啟動會務運作,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

    ▍各路英雄好漢匯聚 陣容堅強不容小覷
     
    協會敦聘全國工程及法律、產、官、學各界頂尖專業菁英,包含博碩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各科專業技師等仲裁人達400位以上,而會員團體大致分為三大類,一為產業類,如營造、室內設計裝修、建築開發與材料等商業同業公會及工程設計、建設、營造等公司行號;二為專業技術類,如建築師、土木、結構、電機、機械、工程、都市計畫等技師公會及事務所,第三為工程相關學會、協會、基金會、律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目前共計有106個工程及營建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組成一個專門協助解決工程爭議的平臺。

    「由於法官面對的案件過於多樣化,因此並非所有法官都具備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因此判決有時會難以令人信服,然透過仲裁制度來解決糾紛,往往較能合理解決雙方的爭議問題。」而所謂「仲裁人」,指的是具備特殊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或各領域專業知識的專門職業人員,從事5年以上者,經過仲裁專業課程訓練,並測試成績合格者,送交法務部核定後,方可取得仲裁人資格。

    一般而言,當爭議發生、雙方堅持異見,需要第三方公正人士評斷和裁決時,可透過訴訟或仲裁2種途徑解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爭議金額超過新臺幣150萬元,可以上訴到三審,不過依照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到三審可能就必須耗費至少10年時間,假設有一方不服判決再發回更審,往往歷經冗長纏訟,判決結果還是無法出爐,整個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勞神傷財,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與煎熬;這時候就可以選擇另一個更具時效性的解決方法-仲裁。」透過仲裁協會的協助聲請進入仲裁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可以選任自己信任的仲裁人,再由這2位仲裁人,推派第3位主任仲裁人,針對案件進行審理,召開詢問會議(等同於法院的「開庭」),由3位仲裁人與雙方各派代表一同出席,「依仲裁法規定,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自仲裁庭組成時起,半年內就必須完成仲裁判斷,最遲僅得以延長至9個月內結案,而仲裁判斷又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因此仲裁制度相較法院訴訟,仲裁的程序顯然更快速、更有效率。」

    ▍任重道遠 捨我其誰
     
    「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協助兩造完成仲裁程序的流程、提供仲裁人名冊以及協調詢問會的時間、地點,但不會介入案件的實質審理,是一個絕對中立的單位。與法院的差異點,其中之一即在於民事案件開庭為公開審判,判決書會公告在網站上供各界查詢;反之,仲裁除非雙方同意公開,否則原則上是全程秘密進行,包含申請、詢問會的過程與仲裁結果絕對保密,非相關人士無法知悉相關的商業機密,可確保雙方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

    鄒純忻自從接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後,用心秉持充實仲裁人學識素養的創會宗旨,不僅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交流,也擔任中國大陸的仲裁員,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之運作外,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積極舉辦座談會與研討會等多元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仲裁人一個接受訓練、增進實務經驗的交流學習平臺,期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以及對她的殷殷期待,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創業誌
    #鄒純忻理事長的創業故事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 仲裁協會理事長 在 吳秉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5-02 1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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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經大秉要求,感謝金管會黃副主委大力參與,金管會於4月14日發布TRF投資爭議案之解決方案,除了和解、評議中心調處、訴訟外,增列「仲裁」一途。惟據投資人反應,前往仲裁協會請求仲裁時,得知:交易契約若未訂定仲裁協議者,無法請求仲裁,因此被仲裁協會拒於門外。
     
    今日大秉特地質詢此事,銀行局局長表示4月14日當日有特別邀請商務仲裁協會理事長與會,金管會承諾將相關會議記錄及公文書寄送予大秉國會辦公室,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向大秉辦公室、服務處拿取。
     
    #大秉出任務
    #鄉親的需求就是大秉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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