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仲介收費標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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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0915年代帶客看屋要繳帶看費房仲吃不消 影片網址→http://youtu.be/wJM53EHqU3g 拜託~~~到底有哪位民意代表或者是立委可以推動修法阿!管委會憑什麼立規矩跟仲介收帶看費阿?是以為每個仲介都是好野人嗎?若不是屋主要賣房子,我們沒事幹嘛進去房子阿?應該是跟屋主收費...

  • 仲介收費標準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9 00:28:31
    有 4,806 人按讚

    「Please help my friends.」

    這兩天,我收到了很多求援的訊息,有來自被隔離的移工、幫移工轉述狀況的同事、小型單位的移工雇主、認為移工禁令執行有疑慮的朋友、當然還有更多是對縣府無法妥善處理現況,而滿心憂慮疫情失控的頭份竹南鄉親。

    對於移工的處置和禁令,本篇將列點提出問題與建議:

    1. 京元電移工隔離狀況

    依照指揮中心的說法,京元電全數移工隔離14天,採一人一室獨立衛浴,確保快篩偽陰性與潛伏期不會造成再度交叉感染,全廠近兩千名移工分為高風險與低風險處理,高風險群移至各縣市集中簡易所,低風險群移至各宿舍與防疫旅館。

    但我們卻陸續收到現場回報的照片,低風險族群被移至曾有確診者的造橋宿舍,現場環境雜亂,有丟在地上的防護衣、掛在冷氣口的口罩、吃剩的便當、滿走廊的垃圾,和各式各樣髒亂的房間,在仲介公司人力不足、尚未做好清潔消毒的狀況,卻要把快篩陰性的低風險群,移進這樣讓人充滿疑慮的宿舍,且根本非一人一室,多為2-4人一間共用衛浴。

    還有房間沒有尚未配水及衛生紙,甚至只有床板,沒有床墊、沒有枕頭、沒有棉被,且有的房間甚至是兩個人要一起睡在這樣的木板上。移工們隔離不是要多高級舒適的環境,只求是確實清消的環境,這樣隔離才有意義。只求生活最低的標準,能夠有水和衛生紙使用,睡覺可以有棉被枕頭。

    甚至還有消息傳出,管理人通知住在防疫旅館的移工,每日需自費2500元,並從薪資夠扣除,住14天便是35000元,扣掉勞動部在昨日記者會說明每日會對防疫旅館補貼的1000元,仍須負擔21000元,都是為數不小的金額。

    今日詢問苗栗縣防疫旅館主責單位,其回應防疫旅館本就須收費,但此次係配合政府要求,應由仲介或雇主負擔,由移工薪資扣除並不合理。因隔離尚未結束,此狀況仍未發生,只是有收到消息,一旦有移工因配合隔離而被扣薪,會責成勞青處對仲介或雇主進行處置,並已告知上述宿舍情況請求儘快改善。

    補充1:後續確認,向縣府反應後,仲介已於接近午夜時配發一人1罐水、1包面紙、枕頭與涼被,但仍兩人睡在一個木板上,並於隔日一早將進行二次快篩。謝謝縣府同仁協助處理。

    補充2:後續仲介公司有跟移工們道歉沒處理好這些事,也會加派人手幫忙,未來的生活需求會妥善處理。

    2. 苗栗移工禁令法源依據

    本次苗栗的確診個案,有七八成為外籍移工,主要因為移工們的住宿環境及工作樣態,導致一旦有人染疫,便會在宿舍群與工作場域中密集傳散,因此當徐耀昌縣長發出強力的移工禁令時,雖然我覺得有些疑慮,但仍在等縣府的完整說明。

    「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

    昨天公佈禁令時,縣府遭質疑法源依據,有看到有多名律師說明,地方政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視實際需求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或是中央主管機關可依48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要求人民居家隔離,並配合指揮中心三級防疫警戒,命令移工禁止外出、警方加強稽查等。

    昨天詢問我的朋友,我都以這幾條先回應。但其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中,也沒有禁止移工外出的相關規定,仍在等苗栗縣政府的說明。

    而今天縣政府的記者會上說明移工禁令處罰的法源依據,非傳染病防治法,而是「就業服務法」。

    這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苗栗縣政府不是直接要求移工禁止外出,而是要求雇主與仲介管理好移工,別讓他們出門。所以生活必需品和移動才是由雇主與仲介負責,一旦沒管理好自己的移工,雇主與仲介便會遭就業服務法被開罰,昨天一天警局已查獲21起移工外出案例。

    若要完整解釋,可說限制外出的來源為苗栗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提出,而移工沒遵守將會依就業服務法對雇主及仲介開罰。

    若依傳染病防治法且取得中央指揮中心同意,雖仍有疑慮但可以理解。但徐耀昌縣長以就業服務法要求雇主與仲介去限制移工們的人身自由,且今天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在記者會上被詢問時,顯然不知道苗栗的狀況,這使得目前的移工禁令讓人難以接受。

    沒有想到,縣政府對於防疫的清零作戰,不是將病毒的傳遞清零,而是要將移工從苗栗縣的街道上清零。

    補充:6/9記者會指揮中心表示,此政策為苗栗縣政府口頭片面宣布,建議全國不分國籍皆維持三級警戒。

    3. 眼不見為淨,恐引發社會對立

    移工禁令政策徐耀昌縣長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要在苗栗的路上看到任何移工。

    因為縣政府的失能,導致疫情控制不下來,直到指揮中心進駐才逐漸穩住,但狀況持續緊繃且民眾恐慌及焦慮情緒高漲下,縣府好像做什麼被罵什麼,徐耀昌縣長竟然操作本國人民與外籍移工的對立,借此轉移焦點。

    我們可以看到其他移工數量很多縣市首長,像新竹的林智堅市長第一時間請國軍入駐,提供企業移工篩檢協助穩定軍心,桃園的鄭文燦市長明確的對不同數量的移工宿舍與公司提出對應策略,甚至連新北市的侯友宜市長都說鼓勵比限制好,鼓勵業者以獎勵代替限制。

    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移工。為了防疫,我們都很樂意配合政府執行各項政策,移工們也是,台灣人害怕染疫,但隻身在外國的移工更加害怕,所以因應本次事件性質多為移工群聚所致,只要有被框列或同宿舍、同公司,他們也很願意配合停工、隔離等政策。

    沒想到接下來要面對的是「移工=病毒」的標籤化政策,好像只要看不見、接觸不到移工,苗栗就能恢復平靜。

    「這些遠渡重洋、飄洋過海來到苗栗地區,認真辛苦工作移工們,亦是我們縣內推動各項產業的重要人力來源之一,他們支撐台灣基層勞務與照顧長輩的看護工作,在面對不熟悉的服務環境及語言,內心難免感到恐懼與不安。」

    這是去年九月縣府舉辦的移工嘉年華新聞稿之內容,現在每一句話看起來都分外諷刺。

    4. 不只種族對立,還有階級對立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以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類,一類從事專門型與技術性質的工作,像是高階主管、專門或技術人員、外籍教師等白領移工;而另一類主要從事勞動性質的工作,包括製造業、營造業、農林魚牧等產業移工,及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移工,所謂的藍領外勞。

    若所有移工除上下班皆不得外出,那麼照定義除了藍領移工外,白領移工也不得外出。外籍教師、高階經理人、甚至風電廠商的技術人員都不能外出。

    但有個案例是菲籍高階幹部,自行在外租屋,我們詢問勞青處這是否要管制,得到的答案是不用。我想這很清楚的說明了,本次的移工禁令就是僅針對藍領移工。

    5. 實務上的困難

    詢問此禁令是否有時間規劃,答案既然不是隔離14天,也不是直到三級警戒解除,而是目前沒有解禁時程。僅能單點的從宿舍到產線工作,給最基本的生活物資,這樣來回的搬運人力儼然形同奴工。這時程一旦拉久了,是否有可能產生反彈甚至逃跑,反而會發生更大問題。

    而大型的仲介公司或是雇主,可能尚有辦法負擔生活採買跟交通移動,但小型的雇主根本沒辦法應付,小型雇主可能就四五個移工,只能通通擠在一台車上載去上班,這不是反而增加接觸?縣府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或補貼,通通要雇主自己想辦法。

    再來問題更大的是家庭看護工,縣政府知道有多少家庭看護工跟長輩住在一起相依為命嗎?現在如果不能出去買菜,不能出門倒垃圾、不能至藥局拿藥等,一旦時間久了,家中長輩飲食健康出現問題、環境髒亂滋生細菌、慢性病用藥沒了,長輩的身體狀況出現問題時,有誰能負責?

    總不可能叫仲介或親人回來照顧,這一樣違反減少區域移動跟接觸的原則,且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

    且買菜、倒垃圾、拿藥、幫家裡添購生活日用品難道不是工作的一部分嗎?雖說工作可以外出,但若他們現在出現在市場,請問縣民們會怎麼想?會不會立刻報警?今天晚上倒垃圾時段,就有朋友跟我說平常會看到的移工們通通都沒出門了。

    甚至有基層警察擔憂,移工外出確實配戴口罩、未群聚,落實實聯制,警方要依據哪條法令「加強稽查」?也有人指出,「這跟苗栗縣爆發疫情,所以全台客家人都不得出門一樣的邏輯」、「移工外出有群聚危險,上班就沒有群聚危險 ?」

    台灣社會各處都仍面對疫情風險,並非隔離了移工就會恢復平穩,且並非身為移工就一定有高度傳染風險,應針對事件處理,例如京元電本次的全數移工隔離,就屬台灣社會可接受的處置。

    因此這樣一個沒有時間期程、沒有配套措施、沒有合理法源依據的政策,我認為非常不妥,建議縣府調整政策。

    要守護苗栗鄉親的健康安全,也要照顧移工們。

    6. 呼籲政府積極協助雇主改善環境,而非要求限制

    目前全縣大大小小的移工宿舍,縣府都將陸續清點完成或發出公文通知了,但實務上仍是由仲介公司做處理改善,才會發生前面第一點的狀況。

    根據勞動部新修正的移工指引,雇主應強化生活管理及協助就醫,包含協助移工保持社交距離,建議雇主妥善運用現有閒置宿舍空間,增加每人居住面積,或利用隔板減低飛沫傳染,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另外,基於風險管控,雇主也必須預先規劃1人1室居住地點,在移工工作或居住地點發生群聚感染時做好提前因應準備。

    地方政府應輔導雇主落實該指引,無法完成的部份積極給予協助,而非不合理限制。我同意本次事件有特別的族群性質在,因其住所環境的密集導致群聚感染嚴重,完全一視同仁很困難。

    但並非移工本身易染病,解除隔離後其仍有可能受他人傳染,若再有移工染疫,難道要再一次全縣移工禁令嗎?應該針對事件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積極的協助,如指揮中心本次對京元電公司的處置才對,而非直接匡列特殊族群限制。

    7. 提出移工群聚感染之防疫處理原則

    具體建議如下:

    一、督導各雇用移工之企業與機構單位落實分艙分流管理,給予必要協助並督導落實。

    二、全面盤點移工宿舍進行空間改善,降低居住空間導致的高感染風險。

    三、產業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產業移工進行至少兩次快篩安排,並協助雇主讓快篩陰性移工進行必要時間之隔離,避免偽陰性再次交叉感染。

    四、社福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社福移工進行快篩+pcr,等待報告時間之隔離時間,縣府應提供必要措施補足照護缺口。

    五、一旦機構或企業發生移工確診案例,確實框列密切接觸者與同宿舍成員,全面進行篩檢與隔離,並針對企業場域確實清消。

    最後,我一直很擔心因為這次事件的特殊性,會有嚴重的對立產生,移工提供了台灣社會許多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你我的家人照顧和公司企業運作,可能都有非常仰賴這群外國朋友的地方,沒有人希望染疫,也沒有人希望變成危害社區的因子,既然事情發生了,希望我們可以不分彼此,團結努力渡過,讓台灣是一個充滿各種族群、共榮共好的島國。

    同島一命,苗栗加油!

  • 仲介收費標準 在 維多利亞移工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31 07: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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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求職
    又是一篇月經文,這次要來聊聊跟粉專比較相關的話題>>英國找工作
    此篇為避雷指南加經驗談,希望我踩過的那些坑,你都不再經歷

    研究所畢業後,我先是到家陸資的食品公司,接著又到給我工作簽的物流公司
    現在則是不被簽證所困的自由身 (具體哪裡上班,就不方便透露了!)
    前前後後面試加獵頭的聯繫,應該也有三四十場,以下是我與身邊朋友英國找工作的心酸血淚啊!

    1. Range過大的薪水-求職網站上寫年薪 £21000 to £40000

    你沒看錯,真的有公司這樣開薪資,通常後面還會補一句,視經驗而定。

    按照邏輯來說,21K是給大學剛畢業一點經驗都沒有的白紙,而40K則是希望請到已有相關經驗,並且可以帶點資源進公司的中階主管。什麼樣的職位,下可接受白紙,上又需要到經理人才。合理判斷,後面的40K基本寫爽的。實際情況與話術:你來公司以後,我們會給你從21K開始,根據你的經驗累積,予以調薪。(故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 年假20+8 很基本!!!!!並不是bonus

    如果你剛從台灣來,對英國的勞基法還矇懞懂懂,第一件事一定要記得英國年假就是20天+8 天國定假日。昨天做了一個夢,夢到台灣某駐英國辦公室,開出低於水平的薪資就罷了,面試當下還沾沾自喜表示,雖然薪水不高,但我們提供20+8天的年假,以及出差可以報銷。本人聽完差點沒一口老血吐出來。請不要把法律規定的事情,拿出來說嘴。
    親愛的台灣朋友,人到英國,請擺脫慣老闆!

    3.Pension制度

    英國有養老金制度,類似於台灣退休金(?),受雇者可自選參加與否,雇主跟職員都會繳一定比例金額,退休日方可領出。由於雇主也需要繳納,很多省(無)錢(良)業主,會要員工自行去取消。如果你的雇主客(無)氣(良)的說:繳這個沒有用啦!也不知道領不領得到,未來的事很難說,等等的幹話。這就是很母湯的跡象!因為這個老闆沒有替員工想。

    4. 工作仲介的必要性?

    大家一定要分清楚:獵頭與仲介。前者不會跟求職者收費,在媒合成功後,會跟僱主收取佣金。後者,是一個謎一般的存在,因著許多人想要拿工簽留英國的心理,階段性的收取高額費用,協助(?!)求職者找工作。昨天睡不著夢到:某知名求職仲介,跟求職者收了六千英鎊的保證錄取費後,用各種理由放生求職者;或者僅提供求職者履歷投遞連結,讓求職者自行投履歷(翻桌)很重要說三次!找工作網路上資訊一大堆,不要浪費錢找仲介,如果擔心履歷寫不好,仿間很多幫忙履歷修改的,費用還很實惠(例如我本人)

    5. 薪水怎麼談?多少才夠 (倫敦得稅比我的膽固醇還高)
    以倫敦來說,交通住宿是最大的花費,撇開網路上數據,我身邊的經驗如下

    -23K 生存等級:滿足最低需求,餓不死不會露宿街頭,可以練就廚藝。

    -25K 生活等級:滿足最低需求外,還有餘裕買買東西,偶爾上館子。(存錢不要想了,除非你不用繳房租)

    -27K在25K的基礎上,還可以存錢,但是!!養不起另一半

    (根據以上數字,請大家自行墊量多少才夠)

    6. 工簽費用應該自付嗎?
    這個問題就沒有標準答案,大部分大型企業,會替員工付,也有的分期從薪水裡扣,看彼此怎麼談的。我認為只要薪水合理的情況下,我不排斥付這筆費用!但如果對方提出需要你付其他成本費用,這時就是一個警訊。

    關於工簽,大家有興趣,我可以再寫一篇血淚文

    7. 合法報稅
    英國的所得稅至低都要繳20%,每個月看薪水條時都有淡淡的哀傷~
    但是!繳稅就代表在這個國家有信用累積,將來買房或貸款、辦理永久居留,都有保障
    很多公司會打著不用報稅,吸引想領更多錢的人
    說實話,這就是違法行為,願意鋌而走險的公司,就不要期待出事了會保你。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以上,本人經驗談,夢境內容如有壘同,純屬巧合!
    歡迎大家留言私訊詢問感興趣的工作話題。

    圖說:英國終於迎來夏天了

  • 仲介收費標準 在 白白 白汶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06 21:59:27
    有 252 人按讚

    本來是不太想說什麼的,但因為1/15起,入境台灣的居家隔離政策改為「一人一戶」,即使家裡有帶衛浴的主臥、或是有分租套房都不符規定,只能住防疫旅館。

    問題是,台灣並沒有這麼多間防疫旅館。

    好的,很多人看新聞上面都寫著高雄還有、桃園還有、哪哪哪還有,就真的以為有房間,不會知道真正想返台的人面臨的困境,像我今天問了兩家規模較大的防疫旅館「業務」都告訴我1/11-1/28全台滿房。

    台灣的隔離政策出了什麼問題?

    1. 政府沒有統一分配隔離點及收費標準:好比落地後,可依照戶籍地或居住地址,直接就近分配防疫旅館,但在台灣完全沒有規範,想訂哪的旅館就訂哪,價格也隨著飯店的星級價差很大,從1500元到8000元都有,直至這兩天因為全台滿房才有戶籍地訂房的限制。若依照我之前在上海隔離的標準,依照居住地址分配隔離飯店,價格在人民幣300元到500元之間,最高價格的500元住的是五星級了。

    2. 防疫旅館沒有統一的預定平台:自己的旅館自己訂很OK,自由選擇讚讚讚,但是台灣的防疫旅館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平台讓人預定,每家旅館各自打廣告各自經營,各縣市公布了防疫旅館名單,然後得要自己一家一家打,要不然就是透過仲介或業務訂房,沒辦法像Hotels.com或是agoda那種訂房網站,一輸入日期,立即告訴你哪些旅館還能住。

    3. 配套還沒做好就急著改變政策:原本居家隔離的條件是,只有要家裡有帶獨立衛浴的主臥就能隔離,這確實是一個防疫破口,在家隔離過的人真的14天會乖乖在房裡不會出來嗎?很多政策真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所以我認為現在改成一人一戶隔離也沒有不合理,只是有了這個限制,勢必防疫旅館需求會大增,必須要先有解決房源的方案,而不是被罵一輪以後,突然又說那集中檢疫所開放房間、徵召更多防疫旅館等等,正確的順序應該是先準備好吧?

    好啦,那現在除了靜靜等政府出方案,有其他解決方法嗎?有。

    1. 請家人去住外面,自己在家中隔離。幫家人訂房還是容易一些,畢竟一般的飯店價格還比較合理也還有空房。

    2. 詢問周遭親友有無閒置的空房子,或有正好在出租但又還沒租出去的房子可以借給你(Airbnb或日租套房是不符合防疫旅館條件的,政府會根據你入境填寫的地址資料去查,同一地址被發現短期內接過太多隔離的人會被開罰)。

    3. 雙手一攤等著被安排,不然呢?難道沒有訂到防疫旅館會被遣返嗎?

    真的不想說太多了,其實政府控管嚴也只是不希望境外有太多人回家過年,免得增加醫療和人事負擔,過年大家都想一家團圓,防疫人員都辛苦了呀,謝謝你們。

    各位在海外的朋友們,想回家沒有錯,只是這趟回得了家、過得了年的人,我相信都是有錢人💰👍🏻

    祝福㊗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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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旅館 #防疫政策 #隔離 #過年返鄉

  • 仲介收費標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9-17 12:30:54

    110915年代帶客看屋要繳帶看費房仲吃不消
    影片網址→http://youtu.be/wJM53EHqU3g

    拜託~~~到底有哪位民意代表或者是立委可以推動修法阿!管委會憑什麼立規矩跟仲介收帶看費阿?是以為每個仲介都是好野人嗎?若不是屋主要賣房子,我們沒事幹嘛進去房子阿?應該是跟屋主收費吧?怎麼會是跟我們收錢呢?......↓

    別的地區,收費標準在新聞報導上有載明,但是目前為止就大直地區而言,有要收費的就是「巴黎花園」最貴收300圓,再來是「大直逸廊」收200圓,最後就是「jojo紐約寓所」收50圓。再這樣繼續下去的話,我們幫屋主賣掉房子之前,恐怕我們已經沒有錢過日子必須離開房仲業了!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那種有賣才有錢賺的行業,並不是有領固定底薪的,唉~~~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1919037

  • 仲介收費標準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4-10 21:56:58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買屋賣屋只要透過房仲,業者就會收取仲介服務費,但日前有民眾向監察院反應,有房仲人員在收費時,對外宣稱因為內政部規定6%的仲介費,卻沒告知有1%到5%的彈性空間,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監察委員訪查發現,房仲業者大部分收取6%最高仲介費,如果以動輒上億元的豪宅來說,如果收6%服務費,仲介利潤相當高。不過房仲業者卻認為,仲介費用會收到6%主要是因為仲介公司內部的管銷成本可能不低。

    根據地政司2000年訂定規定,仲介服務費最高上限6%,也就是買賣雙方加起來不能超過6%,但學者表示,服務費最高上限6%原本是給業者彈性調整,沒想到業者以這個最高上限來收費,因此,建議政府效法美國、日本的專任委託制,減低賣方拉高價格的手法。

    而監察委員則表示,目前各國仲介費標準不一,將會召開會議,徵詢各界意見,總結之後再對內政部地政司等相關單位提出建議,是否降低最高上限或者是用房價分級距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