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可以不用還嗎?】
A 和 B 是大學死黨,B 為了創業,向 A 借 50 萬當創業基金。
15 年後,B 藉著這筆資金如願賺到了錢,但他覺得反正兩人是好哥們所以從來沒打算還。
有趣的是,A 也傻傻地沒跑去跟 B 要。
那麼,B 真的可以不還錢嗎? A 的權利會不會「過期...
【欠錢可以不用還嗎?】
A 和 B 是大學死黨,B 為了創業,向 A 借 50 萬當創業基金。
15 年後,B 藉著這筆資金如願賺到了錢,但他覺得反正兩人是好哥們所以從來沒打算還。
有趣的是,A 也傻傻地沒跑去跟 B 要。
那麼,B 真的可以不還錢嗎? A 的權利會不會「過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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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錢真的可以嗎?
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在法律上有的是權利可以主張。
但是,重點就是這個但是。
法律不只保障個人的權利或利益不受到他人隨便侵害,更負有調和社會利益的責任。
如果把錢借出去的債權人,自己都不在乎對方要不要還錢,自己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這時候,民法上為了使債權人的權利別一覺不醒,賦予了債務人有「時效抗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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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抗辯是什麼?
意思是,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都不去找債務人要錢,時間過了,就算債權人跑來要,債務人就可以說債權人的權利「過期」了,所以就算來要也可以不用還。
這是一個「被動」的權利,一般規定期間通常是 15 年,因交易關係而不同。
債務人只能等到債權人來要的時候才可以主張,不可以囂張地主動跑去說自己可以不用還!
就算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也不代表債務就這樣一筆勾銷!
債務依舊在,債務人依舊欠錢沒還。只是債權人無法請求而已。
但債務人如果很有良心地還錢了,這時候因為債權依舊存在,所以債權人完全有理由收下這筆錢,不會產生後續其他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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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忘記了還是不敢想起來?
A 如果到第 16 年才突然要 B 還錢,這時候 B 就可以主張上面提到的時效抗辯而不用還錢。
但如果 B 良心發現跑去還錢了,而 A 的債權也還在,收下這筆錢是完全沒問題的喔。
那其他時效有哪些呢?
不急,下個禮拜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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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條:
《民法》
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 128 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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