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llylo (就是凱莉)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人身保險費-非健保之保費
時間Sat May 18 17:48:30 2013
因為是第一年使用列舉扣除額...
我是用自然人憑證
自動帶出來"非健保之保費"扣除額,比我知道的還多...囧....
上面雖然寫了,如果用申報的金額和網路下載的金額相符,
可免檢附其捐贈收據、繳費單據。
可是最後跑"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當中,還是有"非健保之保費"這一項
請問,
1. 我到底要不要寄送"非健保之保費"的繳費單據?
2. 如果要,我要去哪裡確認保費明細? 親自跑一趟國稅局?
另,
3. 對機關團體之捐贈,金額相同,需不需要寄收據?
4. 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是不是一定要寄收據?
※ 編輯: kellylo 來自: 123.240.132.215 (05/18 17:53)
推 akakapo:報稅軟體『標準或列舉扣除』頁面,約畫面中央有個紅色鍵 05/18 17:56
→ akakapo:「列印下載扣除額資料清單」,裡面有約略明細, 05/18 17:57
→ akakapo:詳細資料要向你的保險公司索取。憑證帶出資料免附書面證明 05/18 17:57
→ akakapo:(去國稅局臨櫃印的明細跟這裡看到的是一模一樣的) 05/18 17:58
→ akakapo:若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亦是憑證帶出,該收據免寄, 05/18 17:59
→ akakapo:但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還是要附(如戶口名簿、建物權狀影本) 05/18 18:01
→ akakapo:裡面是寫:若房屋地址與申報戶籍不同時才要另附戶籍資料。 05/18 18:09
推 mchuang:簡單的說,就是如果你填報的金額和國稅局帶出的金額一樣, 05/18 23:23
→ mchuang:就不需要附上證明,但如果國稅局列出來的和你認知的不同, 05/18 23:24
→ mchuang:例如某保險資料該公司未於三月底前送到國稅局,那你就得自 05/18 23:25
→ mchuang:己提出單據,證明你有繳納該保險,所以列舉扣除。而其他項 05/18 23:26
→ mchuang:目也是,雙方金額不同的項目就需要附上佐證資料。 05/18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