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03 10:00:35
    有 1,107 人按讚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早已成為道路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

     
    我質詢蘇院長時,也獲得蘇院長的積極回應。新的一年,技看看行政部門,願不願意、能不能夠拿出積極手段了。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90AdkLdFZ8
     
    請大家動動手指,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可以第一時間獲得當日質詢的影片,未來還會有很多的企劃,大家敬請期待! 📌點連結按下紅色小鈴鐺📌 📌手刀訂閱邱顯智YT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yZ2fG8aL8n9X6QJEHugXrQ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24 14:01:04
    有 416 人按讚

    開路圖方便,動物成亡魂——挽救路殺各國出奇招?
    #你開路牠上路 #路殺 #生態廊道 #動物路網 #友善通道 #動物陸橋

    🗣2020年11月27日,林務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速公路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共同簽署〈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合作協議〉,以維持台灣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兼顧便利交通的前提,透過跨機關的方式推動環境友善的道路規劃與施工設計,共享公路使用狀況及生態調查資料,針對路殺熱點或劣化的環境進行改善、推動生態廊道或動物安全路網的串連。


    🗣開路前沒問過動物,牠們回家再也不安全⋯⋯

    之所以有路殺的產生,其實是始於人類對便利的追求。道路開發硬生生將原本屬於野生動物的生活空間切割,造成棲地破碎。阻隔了動物遷移、覓食、擴張領地與繁殖育幼的路徑,要是踏上道路便可能遭到車輛撞擊。

    根據自然保育季刊的相關研究文獻推估,臺灣每年至少有40萬至400萬的野生動物因路殺而死亡。除了廣為人知的一級保育類石虎和水獺,其實兩棲爬蟲類才是遭到路殺的大宗,常見的受害者有奧氏後相手蟹、梭德氏赤蛙、青蛇、龜殼花等。而在國道公路上,則是以鳥類最多,像是斑鳩、麻雀、鴿子等。


    👉延伸閱讀——《路殺專題》:https://reurl.cc/pyllox


    🗣還給動物一條安全路,天橋式與地下式通道成助手

    而在國外,最早記錄到路殺現象的文章可追溯至1925年,之後從1950年代開始,歐美各國也紛紛發現路殺問題並提出防治措施,我們今日能看見相關設施便是從那時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例如有天橋式或地下通道式的移動通道,也有專屬蓋給動物行走用的陸橋、廊道等。

    根據KSL新聞指出,光是美國猶他州從1992年至2005年的記錄,就高達3萬多起野生動物與車輛相撞的事故,主要受害的都是中大型動物如狼、狐狸、鹿等。而在這些動物交通事故中有2000多人受傷、18人死亡,野生動物的死傷則更為嚴重!專家也指出,若是可適時建設動物通道,則有機會減少40至90%的事故。

    美國猶他州是第一個建設野生動物通道的州,自1975年至今以默默累計建了近60個動物通道。2018年猶他州的交通運輸部門也與猶他州立大學合作,一起在帕雷斯峽谷建立了專屬於動物的陸橋,而陸橋下方便是車水馬龍的80號州際公路。

    這座陸橋除了專屬於動物通行外,上頭更佈有許多原木、礫石與大石塊,希望儘可能仿造周遭原始地貌,幫助動物降低戒心與通行。而原本估計要花上數年的時間動物才可能通行,但2020年11月20日猶他州野生動植物資源司(Utah Division of Wildlife Resources)則在臉書提早發佈好消息,成功透過相機監控到有許多野生動物使用這座陸橋,像是北美山貓、黑熊或是麋鹿等。

    近期,猶他州議會更通過提案,將與野生動物團體Wildlands Network合作,希望在州內廣設動物通道,降低事故發生的同時保護野生動物,也希望成為其他州仿效的政策。


    🗣除了常見的道路車輛撞擊導致的路殺外,也可能發生在船隻、飛機、火車、高鐵等碰撞事故,尤其是開進山區或溪流邊的鐵路,同樣容易有動物闖入而遭撞擊的憾事。

    在西日本JR鐵路(簡稱JR)的伯備線布原站,便因鐵路與當地烏龜上岸的地方鄰近,以至於烏龜常常在上岸時被困在在鐵軌中的「轉轍器」(用來切換軌道的設施)中,因而發生烏龜死亡與電車誤點的情況。

    JR岡山支社特地為烏龜安裝了U型凹槽,在烏龜接近轉轍器前,先掉入U型的龜龜隧道中,安全逃脫到另一處棲地,堪稱烏龜專屬的緊急逃生裝置。


    🗣反觀台灣,告示牌、防護網蓋得比動物通道還多?

    回到台灣,從民國96年國道開始有針對路殺的生態友善措施,像是紫斑蝶、鷺鷥的保護,或是針對中型哺乳類皆有在相關路段架設防護網。2015年更試驗性的在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的路面填土植生及營造隔離綠籬,嘗試提供一座跨越式的動物通道讓動物可以往來兩側的森林。

    儘管如此,石虎的路殺議題仍引起社會的許多關切,近十年來遭路殺的石虎已累計超過百隻,有些在國道、有些在縣道或一般產業道路上,但要催生更大型的路殺防治硬體措施,如生態廊道、大型跨越式動物通道等,還有許多執行困難需克服。

    由於台灣地狹人稠,不但道路密度堪稱世界前幾名外,且有些道路旁多緊鄰著私人土地,儘管想要進行路殺的改善,也必須要先取得相關路權,並不是那麼容易。以苗栗縣來說,在2019年初才終於完成路殺高風險縣道的首座動物通道(苗29縣道),利用道路防災及山區排水的涵洞,引導石虎及山羌、白鼻心與食蟹獴等其他淺山野生動物使用。

    也因大型路殺防治設施的建設不易,目前多數的路殺改善仍選擇以架式告示牌為主,並搭配其他輔助措施。像是苗140縣道便是透過圍防護網、架設延緩石虎過路的光學儀器,以及增設警示車輛減速LED警示牌與區間測速照相等設施,希望減緩路殺憾事。

    也有民間科技業者與政府研究部門協力,開發出路殺預警的導航APP,統整出台灣的路殺地圖、116個易發生動物路殺的路段,藉以提醒用路人們經過時應減速或避開動物出沒的時間讓路殺降到最低。


    🗣回過頭來,除了事後的路殺減緩對策,若是可以在源頭,也就是開發或建設初期時若能預防道路對生態帶來的不必要影響,才是真正治本的方式。如果林務局及其他單位共同簽署的協議能真正發揮作用,包含未來開發避免生態敏感區、使用友善的工程設計與衡量棲地的補償辦法,那麼才真的是減輕道路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傷害,及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和永續發展。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車領牌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5 14:59:23
    有 2,733 人按讚

    「怠惰的交通監理制度,就是交通事故的元凶」
     
    今天在交通委員會,繼續來監督置用路人安全於不顧,怠惰懶散的公路總局。
     
    #會開車就會騎機車嗎
     
    交通部公路總局早就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考取輕型機車駕照要經過筆試及路考。
     
    結果呢?四年過去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第一項仍然寫得清清楚楚,持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駕照,就可以騎乘輕型機車。
     
    有屏東民眾的機車駕照被吊扣,拿著汽車駕照騎乘機車,結果被以無照駕駛開罰。經過申訴,監理站說,「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以上者,得駕駛輕型機車」的前提是從來沒有考領機車駕照,一旦考領過後被吊扣或吊銷就不適用。
     
    但是,當我們函詢路政司,路政司的答案卻是:無此規定。
     
    亂象還不只如此。各大共享機車業者,也經常告訴消費者,有汽車駕照就可以騎綠牌的電動機車。
     
    上次我們就在臉書分享過,會開車不等於會騎機車。請交通部盡快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保障機車騎士和用路人的安全,盡速落實輕型機車需經考照才能騎乘的政策。

    2020-10-24 會開車就會騎輕型機車嗎?關於輕型機車牌照駕照的一些數據
    https://bit.ly/2J78Kor
     
    #高齡者駕照全面納管換照
     
    這也是個老議題。三年前的「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只針對「即將」屆滿75歲的高齡者。只要三年前已滿75歲(現在滿78歲),就不必每三年經過體格檢查與認知功能測驗後換照。
     
    目前有將近30萬超過78歲的長者,領有汽車駕照。沒有人知道,這些長輩的體格、認知功能,能不能應對複雜的道路環境。
     
    8月底公路總局要提出是否全面換照的期末報告,到現在仍然不見蹤影。
     
    時不時,我們還是會看到,七旬、八旬駕駛發生交通意外的憾事。
     
    到底什麼時候,公路總局才要負起責任,面對道路上的危險因子呢?
     
    2020-03-20 台灣最嚴重的人禍:2,865條生命與5000億的損失
    https://bit.ly/2V0KpTK
     
    #電動自行車全面納管
     
    在路上趴趴走的電動自行車,已經超過50萬輛了。只需商品檢驗、不必掛牌的白牌車,事故節節上升,已經成為新的道安問題。
     
    2019年4月,交通部王國材次長曾說要在半年內推出修法草案,卻遲至兩個月前才把草案拿出來預告。
     
    我要求交通部,務必加速草案研擬程序,盡速送到立法院來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