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二辯稿範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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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二辯稿範例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許毓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就是國家機器】 台大校長 #管中閔 1月8日上任,7天後中華民國監察院以管過去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寫社論而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 昨傳喚管中閔進行言辭辯論。 庭後管中閔接受採訪,對於宣判結果是否有信心,他僅哽咽的說「永遠相信台灣會更好。」我看了實在於心不忍,民進黨執政有...

  • 二辯稿範例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0 17: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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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國家機器】

    台大校長 #管中閔 1月8日上任,7天後中華民國監察院以管過去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寫社論而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 昨傳喚管中閔進行言辭辯論。

    庭後管中閔接受採訪,對於宣判結果是否有信心,他僅哽咽的說「永遠相信台灣會更好。」我看了實在於心不忍,民進黨執政有沒有拿國家機器來打壓異己跟反對黨,不言自明,管中閔案,就是最標準的蔡政府國家機器打壓的範例與進行式。

    1|光是一樁台大校長聘任案,期間折損3位教長,不管是 #卡管、#拔管 還是 #聘管,都難逃下台命運。教育替政治服務,嚴重破壞大學自主精神,「國家機器」讓台灣過去校園民主的努力付之一炬。

    2|投稿並不是「職」,自然沒有「兼職」可言,監察院是基於什麼重大犯罪嫌疑,而必須清查管中閔近20年的個人所得資料,包括他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這根本超出監察權行使範圍,「國家機器」嚴重侵犯隱私。

    3|監察院在提出彈劾文中隱匿調查報告,說他寫的社論和文章與職務無涉,進而藏匿調查,監院甚至隨意對外洩漏他投稿刊物的名稱,不僅濫權違反不表意的自由,甚而向媒體洩露管中閔個人所得資料,這不是透過「國家機器」全方位的潑髒水,那是什麼?

    做為學者,在政治迫害前他只有一個人,讓我們一起聲援管中閔,並寄望司法公正能成為防堵國家機器黑手的最後一道防線!

    管中閔也是氣到,說他是受邀撰稿,與週刊間無契約、文章內容與職務無涉;監察院不知道「官箴」二字怎麼寫。
     
    【對兼職案宣判有信心? 管中閔:我永遠相信台灣會更好】
    http://bit.ly/2P4fYMv
    【監院指不會深文周納 管中閔諷:不知「官箴」怎寫】
    http://bit.ly/2z5j2x3
     
    #監察院 #違法兼職 #管中閔

  • 二辯稿範例 在 漂浪島嶼--munch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20 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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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覺得守護藻礁團體已經很理性了!

    面對專家人選有異議,開發計畫有問題,加上始終提不出完整資料,每次都是跳針審查,為何不能提出異議?

    守護藻礁團體願意每次自己花時間、花金錢,來到環保署,屁股黏在椅子上,苦口婆心遵守時間的冷靜發言,其實已經很理性了!

    如果在過去,在其他縣市,可能已經拍桌痛罵或是翻桌抗議,直接呈現按耐不住的火氣。

    心理學上談歇斯底里,不理性的情緒,其實背後都有著冷靜的暴力,理性的結構壓迫,才會造成被欺被壓被騙者,看似不理性的反彈。

    用不理性抹黑捍衛程序正義,用不理性關上依法能夠參與會議。

    誰才不理性?

    回應4/18【環保署呼籲保留觀塘藻礁專家會議專業討論空間】之聲明

    【嚴厲譴責環保署剝奪公民旁聽權及與專家互動的辯證權,讓執政黨的民主價值蒙羞!】
    【要求環保署應立即道歉並重新開放公民團體出席4/27的第三次專家會議延會!】

    守護環境,原本是公部門應盡的義務,當重經濟輕環保的不當開發計畫提出時,橫向聯繫的把關機制就應發揮功能。但觀塘開發案的各項審理過程中,公民團體很早就要求中央及地方保育機關劃設「藻礁保護區」,他們本應基於權責劃定,卻一再推遲,並且在環評審議場合提些不痛不癢的建議,等於默認要當橡皮圖章;而內政部海審會也無視海岸管理法「自然海岸零損失」、「濕地補償」的基本精神放了水;之後在相關環評審議的過程中,甚至連一級保育類的柴山多杯孔珊瑚新事證出現,開發單位隨便提出所謂「迴避替代方案」呼嚨,這些該基於權責把關的單位仍然配合演出,讓審議一路奔馳,珍貴藻礁即將走上被不良設計的環評大會制度活埋霸凌的結局,讓人民徒歎奈何。

    藻礁保育在2007年中油對觀音藻礁開腸剖肚到2014年劃設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期間,國人已逐漸認識藻礁的價值。如果中央和地方保育主管機關善盡職守,大潭藻礁應在一年半前就透過審議會通過劃為保護區;很遺憾的是,這一年半來,兩個單位都怠忽職守推遲劃設。應有的專業和職責全都遭到開發派強勢逼壓而自我閹割。才讓民團為了守護國寶級地景而焦頭爛額。

    在這麼明顯不公平的爭戰裡,對弱勢的公民團體來說,「程序問題」就是很重要的正義。他們也只有在各種會議裡不斷找到可能翻轉的題材,要求應有的程序或是疑慮澄清後才可以繼續進行審議;這不是對曾是環運先鋒的詹副署長應該有此同理心看待的搖尾乞憐;而是基於「任何與本案相關的源頭問題應該都可以要求釐清再審的程序正義」。

    4/13專家會議延會,公民團體係基於本開發案確有「不當黨產交易」之嫌提出程序問題,也幸經賢明的主席裁示討論,並徵詢在場專家同意做出請開發單位提出報告再開延會的處置。專家嗣後可在後續延會繼續聽取民團意見,顯然並未剝奪專家藻礁生態系相關因應論述時間。不解環保署何以小題大作,甚至以剝奪公民參與權作為懲罰,讓執政黨的民主價值蒙羞。

    程序問題之二的「專家小組組成不公」,也是主席應該正視並處理的問題。本次專家會議的專家名單規定由四個單位推薦各推薦2位合計8位組成,中央和地方的保育主管機關各推薦2名,開發單位和公民團體亦各推薦2名。公民團體僅守環保署所訂下的遊戲規則,主動避嫌,不僅沒有推薦長期ㄧ起研究與守護藻礁與珊瑚的專家,更費盡心思尋求立場中立,真正藻類與海洋生物專家與會。但是遺憾的是,由保育主管機關所推薦的專家名單來看,很明顯的就是不對等的會議。事實上這些被推薦的專家裡,多人曾經接受中油補助做調查研究,皆有利益迴避之嫌;尤其職司中央保育機關農委會推薦的人選竟然是去年10月遭媒體踢爆收取開發單位中油公司300萬諮詢費的中興大學林幸助,如此安排如何服人?不面對自己的不公平處理,卻一再的跳針表示專家們會秉持專業、公民團體應該理性云云,這根本是顧左右言他的踐踏公平正義,其誰能服?

    關於程序問題之三,主張「工業專用港無開發許可」之挑戰,可解釋的方向很廣,「導致目前審查中案件失去標的」的結果也需要接受新時代環評價值觀的考驗;深澳電廠荒謬過程的通過卻引發更大的爭議即為最佳範例。否則開發單位何須一變再變的提出「迴避替代方案」?現今的替代方案都難以讓人接受;上個世紀的原案要直接開發,將引爆什麼樣的爭端?這樣的爭端難道只是公民團體的課題而不是職司環境保護的環保署的課題?

    環保署新聞稿中表示「不要讓不理性的程序問題造成環評會議民眾參與良善制度之崩解。」特別讓我們感慨。只是開放民眾旁聽發言,不願正視開發正當性的程序問題處理,這算什麼良善制度?我們很難想像被稱為民主國家的公部門說得出這種違背開會基本常識的話語;若不是環保署一意要配合開發單位希望及早通過環評的壓力,「本案讓研究調查資料完整出爐再審,不才是各方視為允當的做法?」環保署有基於這種認知用心為環境把關嗎?如今落得要公民團體犧牲色相,不時脫序演出,就像一場籃球比賽,我們在乎球是否能投進籃框,這些更重要的主力隊員卻在旁嫌棄我們投籃姿勢不佳,和裁判爭權益是態度不理性?誠為本末倒置之論斷!

    觀塘工業區開發案從1996年東帝士集團成立「東鼎公司」開始,其複雜的政商關係就爭議迭起,及至2003年未標得大潭電廠天然氣供應權而引爆財務糾紛,陳由豪債留台灣數百億潛逃中國、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身陷囹圄,觀塘早就是一塊是非之地。其後財團要解套、國營企業扮演白手套、地方政府背信忘義再到學者當門神,這些事實背後都指向開發案有重大疑點。在這個號稱民主的國家等不到真相,我們弱勢民團到現在還再為有世界自然遺產價值的地景生態系奔波求告,誰以致之?此刻又還有誰要來替環境正義、世代正義伸援手?

    旁聽環保署各項環評相關會議,是公民的基本權益。我們要請問4/27第三次延會當天「不再開放民眾團體進行旁聽」是誰的建議?誰的決定?是符合哪一條法令?是這個綠色執政要民主倒退嚕的宣示嗎?

    我們會在4/24當天竭盡可能表達對藻礁生態系的論述,但絕不認同現在的專家小組組成是公平的;我們也對扣公民團體「不理性」帽子的環保署表示遺憾,甚至以封建的姿態把公民團體當小孩,用【拒絕公民團體參與】當懲罰表示嚴重抗議,並要求環保署應立即道歉並重新開放公民團體出席4/27的第三次專家會議延會!

    文/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註:【環保署呼籲保留觀塘藻礁專家會議專業討論空間】原文出處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

    延伸閱讀:
    20000802 大潭電廠天然氣 東鼎抨擊台電訂下中油條款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Summary/htm/89080201.htm
    20030705搶標落空東鼎面臨解散 http://forums.chinatimes.com/…/sca…/Summary/htm/92070501.htm
    20030822 開發觀塘東鼎爆官商勾結 (中時) http://forums.chinatimes.com/…/sca…/Justice/htm/92082203.htm
    20031120 四千億的東鼎觀塘大夢從陳由豪到劉泰英都白忙一場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126614
    20040728 東鼎投資案已到解密時刻(自由) http://old.ltn.com.tw/2004/new/jul/28/today-fo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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