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二審撤回起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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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二審撤回起訴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元照新書賞閱📚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作 者】劉明生│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本書簡介】 本書以民事訴訟法實例題之研習為主,共包含六十一則實例題之演練。其乃著重民事訴訟法上相關重要課題之實例研習,如處分權主義與訴訟標的理論、修正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充實與集中原則、一貫性...

二審撤回起訴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上週(2021年5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刪除第234條第2項配偶通姦告訴權、第239條但書通姦罪撤回告訴可分,並修正第348條規定。 這篇介紹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關於上訴不可分的修正。 三、增訂上訴不可分的例外 (一)上訴不可分 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原本規定...

  • 二審撤回起訴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07:00:04
    有 85 人按讚

    📚#元照新書賞閱📚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作 者】劉明生│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本書簡介】
      本書以民事訴訟法實例題之研習為主,共包含六十一則實例題之演練。其乃著重民事訴訟法上相關重要課題之實例研習,如處分權主義與訴訟標的理論、修正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充實與集中原則、一貫性審查與重要性審查、第二審新攻擊與防禦方法提出之容許範圍、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訴訟代理、權利繼受、訴訟系爭物之繼受與既判力主觀範圍之擴張、訴訟繫屬登記與善意取得、重複起訴之禁止、客觀訴之合併、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當事人變更與追加、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上訴與撤回上訴之效力其判決之效力、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準公同共有債權之共同訴訟型態、輔助參加、訴訟告知與法院依職權通知之效力、主參加訴訟、訴訟上自認、否認與擬制自認、舉證責任之分配、舉證責任轉換之舉證減輕與舉證責任未轉換舉證減輕、摸索證明禁止原則、個別證據程序、既判力、爭點效以及第三人撤銷訴訟。本書先闡述各實例之基本概念、重要實務及學說見解之爭議,其後進行案例之解說,並於適當處加上重要之圖表,以助益讀者將各案例與學說及實務見解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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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審撤回起訴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09 1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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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於2012年因任職立委期間涉貪6300萬元,被特偵組依貪汙等罪起訴,歷經一審、二審及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後,於今日更一審判決,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回顧林益世案的審判過程,一審由台北地院於2013年4月審判,判處林益世「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而二審則於2016年2月,由高等法院判處林益世「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會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而在2018年,最高法院將高等法院關於林益世的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絡部分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從林益世案歷審判決結果,可以發現一審、更一審和二審的判決刑度落差相當巨大。追溯其原因,乃源於法官援引的見解差異所致。一審及更一審的法官均採取「法定職權說」,而二審法官則採用「實質影響力說」。因此,採用哪一種學說,將成為判決刑度的關鍵。
     
    除了兩個學說造成的刑度差異外,更令人爭議的是,在不同的涉貪事件審判採取不同學說產生的審判結果落差,也是社會屢屢批判之處。特別是涉及此類案件的大部分都是政要,容易令人聯想到政治力介入的可能。
     
    針對「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的爭議,最高法院刑事庭長會議曾於2017年進行討論,當時會議中多數庭長認為應採「密切關聯說」,意思是即使收錢與法定職務內容無關,但是其職務可影響的範疇,也屬收賄,也就是「實質影響力說」。但當時會議上未作成決議,法官依舊可以自行判斷要援引哪一種學說。
     
    2019年,時代力量時任立委黃國昌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中,也針對「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提出質詢。黃國昌質疑,最高法院刑九庭曾在2017年提出刑議字第3號提案,針對兩種見解的爭議進行討論,並邀集學者專家提出法律意見意見書,當時的意見較傾向採取「實質影響力說」。然而,在歷時一年多的討論後,刑九庭最後竟撤回該項提案,使得統一見解無疾而終。
     
    而林益世案的三審以及今天宣判的更一審,法官皆援引「法定職權說」,先是將二審重判12年的有期徒刑撤銷,今日的更一審,更是輕判林益世4年10個月。可見兩種學說的爭議仍存在,並持續影響司法公信。
     
    時代力量認為,「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而造成的亂象,不僅讓意圖不軌的不肖人士有繼續投機的可能,使司法公信遭受打擊。而各案件間採不同學說而造成的差異,更會讓司法問題蒙上政治鬥爭的陰影。
     
    因此,時代力量主張,最高法院或大法庭應儘速裁示一個具有拘束力的統一見解,徹底解決紛爭,已昭司法公信。
     
    此外,時力力量在第九屆和第十屆國會,均對貪污治罪條例提出「不法關說罪」及「不法餽贈罪」的修正草案。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就這兩個提案儘速排審,別再以行政院尚未提出院版為由繼續拖延,以履行2017年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作出的承諾。

  • 二審撤回起訴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7 11:22:31
    有 933 人按讚

    【世上只有爸爸蒿~】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2008年就讀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時肇事逃逸,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六月,緩刑兩年,蕭上訴,蕭仰歸向台灣高等法院前審判長高明哲關說,二審改判無罪確定。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枉法裁判罪起訴高。
    蕭賢綸當時開車在基隆市中正路與陳姓女騎士擦撞,蕭沒有報警、下車,並一度停在前方約60公尺處觀察。基隆地院審理時,考量蕭念海大海法所,高學歷還有法律專業知識竟還肇逃,但賠償後陳女撤回傷害告訴並原諒,予以緩刑。蕭賢綸上訴後,爆出承審該案的審判長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拿出事先寫好的無罪判決;受命法官高玉舜在接受高院內部調查時,指控審判長向她表明「人家就是拜託要判無罪!」
    蕭仰歸、高明哲事後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蕭仰歸遭判休職6個月,高明哲降二級改敘,兩人提前退休、合開律師事務所。

    喬到最後還合開律師事務所耶。
    喬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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