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二代健保申報明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二代健保申報明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二代健保申報明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二代健保申報明細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話請跟我們一起看...

二代健保申報明細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

  • 二代健保申報明細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4 1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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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話請跟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一、瞭解工資項目
    在進入主題之前,想先請大家去看看我們之前撰寫過的文章「工資項目百百種,到底哪些要列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呢?」,瞭解哪些項目應列為「工資」的一部份,才能確實的對照自己的勞健保投保級距與勞退提繳金額。因為依照勞保條例第14條規定,月投保薪資應是以「月薪資總額」對照分級表後申報投保,另外依照施行細則第27條,月薪資總額又應以勞基法所定的工資為準據,因此了解哪些項目屬於工資格外重要。

    比較常見的工資包含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等等,這些項目通常會與員工出勤狀況或工作表現有高度相關,所以具有「勞務對價性」,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勞基法所稱的「工資」。(更多的說明還是去看看文章吧)

    二、準備薪資明細
    依照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發放工資時應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提供給勞工,至於要有哪些內容才算是薪資明細呢?可參考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4之1條,應包含下列這些項目:
    ❶ 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
    ❷ 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❸ 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❹ 實際發給之金額。
    如果你從來沒有拿過、或是剛好這個月就漏拿的,可以請老闆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你可以隨時取得或列印的方式提供(拿到後也要先看看記載的項目是否有包含上述的內容)。有了薪資明細,我們才能確認正確的項目以及雇主每月代扣的勞健保自付額有多少,未來發生爭議時也才能舉證。

    三、依照薪資對照
    準備好薪資明細後,再來就是打開我們的勞健保保費及勞退提繳三合一費用對照表(連結在首頁),這份表格皆是以「月」(即投保日數皆為30 日)為單位來顯示負擔保費,因此只要依照你的「全薪」(具有工資性質項目的總額)來對照該級距表,就能知道應負擔的保險費用為何。如果薪資是介於兩投保級距間的話,則是以「較高級數」的投保級距為準,例如全月薪資為35,000元的話,則應對照36,300的級距,勞保費勞工負擔的部分為835元、健保費為563元,這個月的勞健保扣項總計是1,398元。(勞健保費率每年可能會依照主管機關的公告而有異動,因此應特別留一下要對照的年度)

    四、我的薪資每個月都不固定的話呢?
    一般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雇主應在每年的2月及8月調整(勞保條例第14條第2項),調整時則會依照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來對照投保級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並在申報調整級距的下個月生效。由於實務上很常見投保薪資調整的爭議,過去我們也有發函直接詢問勞保局,並且也針對這個問題撰寫過文章-「每月薪水不固定的話,該怎麼計算投保薪資呢?」,所以如果剛好有這個情況或是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再去官網看看文章說明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整理,其實真的不難,只是你剛好對工資項目不太熟悉的,會需要先花一點時間看看文章🙂有基本的概念後,要再去瞭解其他的權益就會簡單多了。如果你查對自己的投保級距OK了,有空也可以幫家人看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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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代健保申報明細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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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 二代健保申報明細 在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12 16:45:36
    有 67 人按讚

    蔡批「新不統」,馬:人民沒興趣統獨大戰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2018-1112,週一
    【純文字版】兼RUNDOWN

    【純文字版】說明:
    一,引述各大報之部分,版權歸各大報所有。部分新聞僅引用片段,完整版詳見各大報。若各大報有意見,請告知,會儘速處理。

    二,因為節目時間關係,【純文字版】跟廣播實際播出,可能有一定落差,請海涵。

    三,【純文字版】部分段落,有跳針的地方,例如標題、叩應題目等,請見諒。

    四,【純文字版】,今天1112第二次PO文,連同RUNDOWN一起PO出。將來不一定會再PO【純文字版】,謝謝。

    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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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北市長辯論,「柯文哲八題」哪題有真相
    二,柯:連勝文競選經費比我少,人民相信嗎
    三,宋省長競選經費比陳定南少,柯文哲信嗎
    四,姚文智:大家認清柯文哲說謊,柯就倒了
    五,呼叫Think Tank,聽眾是飛碟最強大智庫
    六,廣播如何網路化?利弊得失知多少......

    第二段,開放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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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阿共防長用美國南北戰爭,形容兩岸關係
    二,陸委會:錯誤比擬,悖離台海歷史與現實
    三,去北京上海,為何用台胞證而不是護照?
    四,蔡批「新不統」,馬:人民沒興趣統獨大戰
    五,2011拋兩岸和平協議挨罵,馬灰頭土臉
    六,暫且不談「新不統」,你聽過蜂蜜檸檬嗎?
    七,請有備而來,18歲以上,一年叩應一次
    ●開放叩應

    第三段:
    ●1112每日一句:鄭弘儀,陳菊
    若韓國瑜當選,鄭弘儀:搞不好會被他賣掉
    ●狗吠火車,188-1警政署賭盤
    一,查獲選舉賭盤97億?假議題,長官口誤
    二,防選舉奧步怪招,我們選民夠成熟嗎?

    5200,賭盤假議題
    5300,徐國勇口誤
    5400,九十七億呢
    5500,北檢張安樂
    5600,可敬的對手
    5700,選舉懸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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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北市長辯論,「柯文哲八題」哪題有真相
    二,柯:連勝文競選經費比我少,人民相信嗎
    三,宋省長競選經費比陳定南少,柯文哲信嗎
    四,姚文智:大家認清柯文哲說謊,柯就倒了
    五,呼叫Think Tank,聽眾是飛碟最強大智庫
    六,廣播如何網路化?利弊得失知多少......

    一,台北市長辯論,「柯文哲八題」哪題有真相

    1.
    九合一選舉,1124投票
    台北市長辯論,1110登場
    辯論結束了,有答案,有真相嗎?

    2.
    之前跟聽眾朋友報告
    我會不會去投票?會投給誰?
    並沒有那麼重要
    我不會幫哪一邊拉票催票

    上週五,我說,希望自己能相對中立
    很難,但,這是努力的目標

    3.
    坦白說,我不是很care誰當選台北市長
    無論誰當選,我都分不到糖果
    無論誰當選,我都要繼續工作

    我比較在意、比較在乎的是,真相是什麼

    之前幫大家整理,所謂的「柯文哲八題」
    如果不google,你知道幾題?

    在1110的台北市長辯論,這八題,有提到一點點,可惜的是,沒有答案,還淪為口水戰,例如,還債的部分

    ●中國時報1104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3日展開輔選行程,連趕2場議員候選人造勢活動,上台助講時再次宣傳還債政績,面對外界質疑錢怎麼還,柯文哲說,問財政局長及主計處長,都搞不清楚錢從哪來,他則解釋,只要對的事做、不對的事不做、認真做,錢就可以省起來。

    4.
    先跟大家一起複習,我發明的「柯文哲八題」,其實,要檢驗柯文哲的,絕對不只這八題

    第一題:
    2017雙城論壇,柯文哲聲稱被國安會扯後腿
    接受媒體專訪哽咽
    但是,柯文哲從來沒有拿出證據

    第二題:
    國安會講稿A、B版本,柯文哲先否認、後來才承認
    柯文哲公開嗆記者「到底我們擺平你了沒」
    被國際新聞記者聯盟跟記協抗議

    第三題:
    姚文智0911批評「王X蛋」
    其實,2017先罵「王X蛋」的是柯文哲

    第四題:
    柯文哲爆料,自己受委屈
    換得蔡總統在台北世大運上台
    到底什麼委屈?柯文哲從來沒交代

    我補充一下
    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馬英九總統有上台,陳菊市長沒有喊一句委屈,也沒有承認「兩岸一家親」

    第五題:
    兩千年總統大選前,柯文哲投書自由時報
    痛罵張昭雄當宋楚瑜副手
    後來,柯文哲跟宋楚瑜變麻吉

    第六題:
    柯文哲臉書20170607發文:數百億元「人民的乳酪」消失不見
    但是,藍綠台北市議員聯手翻案
    柯文哲眼睜睜看「人民的乳酪」被偷走

    第七題:
    2018台北燈節,柯文哲親信蔡壁如公開喬事
    讓紙風車獲得一千萬元預算
    蔡壁如被錄音蒐證爆料

    柯文哲涉嫌圖利紙風車
    有沒有人去台北地檢署告發?

    第八題:
    柯文哲聲稱還債520億元,洋洋得意
    台北市議長吳碧珠說,這是「帳面會計處理」,並非還債能力

    二,柯:連勝文競選經費比我少,人民相信嗎

    ●自由時報1111報導:
    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交叉詰問,市長柯文哲要求藍綠兩黨候選人公布選舉經費帳目,國民黨丁守中、民進黨姚文智有備而來出示明細,但兩人公布後,柯回酸:「兩大黨比我少,人民相信嗎?」

    柯文哲質疑,「剛才兩大黨候選人都公布競選經費,比我還少,你們相信嗎?四年前連勝文在監察院報的競選經費比我還少,台灣人民相信嗎?」

    ●自由電子報20150601報導:
    監察院公布2014九合一選舉,各候選人申報的政治獻金。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1億3982萬元,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則申報1億1000萬餘元,比柯少了將近3000萬元,兩人支出則都是1.4億餘元。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問柯文哲「你相信嗎?」柯先是哈哈大笑,說「不可能」,還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膝蓋(意指用膝蓋想也知道)。

    柯文哲說,他與太太陳佩琪曾經上網搜尋連勝文的競選捐款帳戶,可是都找不到;至於兩人的支出經費相同,柯則說:「哪有可能」,這根本違反常識,就「謀摳寧的代誌」(台語:不可能的事情),申報不實也查不到,所以他要建立用常識可以理解的國家。

    1.
    2014台北市長選舉
    連勝文申報總收入,1億1000萬餘元
    連勝文總支出,1億4170萬

    柯文哲申報總收入,1億3982萬
    柯文哲總支出,1億4236萬

    依照監察院的申報,柯文哲選舉支出,比連勝文多,聽眾朋友,你相信嗎?

    2.
    2015,台北市議會
    當時,柯文哲跟民進黨還很好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做球
    柯文哲,狠很酸了連勝文一頓

    3.
    柯文哲當時說:「哪有可能」,這根本違反常識,就「謀摳寧的代誌」(台語:不可能的事情),申報不實也查不到,所以他要建立用常識可以理解的國家。

    非常好,我來請問柯文哲,另一個問題

    三,宋省長競選經費比陳定南少,柯文哲信嗎

    1.
    民國83年12月3日的省長選舉,中委會規定競選經費最高限額是1億0498萬2000元。

    宋楚瑜申報總收入:1億0498萬2000元。總支出:1億0498萬2000元。

    宋楚瑜的總收入、總支出,剛好一樣,而且,跟法定最高限額,分毫不差。

    2.
    陳定南申報的總收入是4億7008萬55元,總支出是4億5687萬5700元,收支相抵結餘1320萬4355元。

    民國83年、1994年,唯一一次的台灣省長選舉,宋楚瑜花了1億0498萬2000元。陳定南花了4億5000多萬。

    陳定南超過競選經費最高限額,一度被裁罰40萬

    3.
    宋楚瑜的總收入、總支出,剛好一樣,而且,跟法定最高限額,分毫不差。

    柯文哲,打過選戰
    請問柯文哲,宋楚瑜有如實申報嗎?

    陳定南選省長,花得錢比宋楚瑜多,請問柯文哲,你相信嗎?

    4.
    第五題:
    兩千年總統大選前,柯文哲投書自由時報
    痛罵張昭雄當宋楚瑜副手
    後來,柯文哲跟宋楚瑜變麻吉

    5.
    柯文哲聘宋楚瑜,台北市政府首席顧問
    親民黨台北市議員,有些「友柯」
    競選總部,相關活動,柯、宋同台造勢

    四,姚文智:大家認清柯文哲說謊,柯就倒了

    ●自由時報1111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1110下午在市府前廣場舉辦「萬人應援決戰市府路」活動,宣示主場意味濃厚。

    「萬人應援決戰市府路」昨下午四點活動後,陸續見到局處首長出沒,還上台和柯上演手牽手感謝戲碼,不少基層公務員則不約而同因「加班」、「東西忘記拿」來市府一趟,也有約五百名公車業者「響應」而來,引發外界質疑是動員大賽。

    市府發言人劉奕霆重申,沒有動員,都是自主響應。

    柯文哲說,昨天的辯論,兩大黨候選人只能攻擊他的人格,也不能提出明確政見,台灣藍綠從來不對話,他們只有相罵。

    1.
    柯文哲,有沒有濫用行政資源?
    柯文哲,有沒有動員市政府各局長參加?

    柯文哲說,藍綠只有相罵
    柯文哲,你也是,別只會講別人

    垃圾,不分顏色,@@

    提到大巨蛋,柯強調大巨蛋從選址、契約訂定等都不是自己任內決定的,國民黨候選人主張蓋完,但沒檢討公安問題,國民黨就是製造大巨蛋問題的人,民進黨候選人主張拆掉,「但坦白講,如果能拆掉我早就拆掉了」

    ●聯合電子報1031報導:
    柯文哲說,台灣已經不需要解釋問題的人,也不需要發現問題的人,只需要解決問題的人。

    2.
    柯文哲這句話,講的沒錯
    問題是,柯文哲是解決問題的人嗎?

    令人遺憾的是
    柯文哲不但沒有解決問題
    甚至,柯文哲是製造問題的人

    ●自由時報1111報導:
    柯文哲1109說,只要藍綠各拉五%的票,他就倒了。姚文智回應:「大家認清楚柯說謊,柯就倒了。」因為柯的謊言不斷,政治獻金的事情也說謊,很多事情沒辦法交代,市民要認清這個人。

    3.
    姚文智很怒,柯文哲質疑競選經費的事情
    其實,姚文智可以用我剛才講的
    拿宋楚瑜、陳定南的例子,打臉柯文哲

    這一招,丁守中不能用

    ●自由時報1111特稿:
    台北市長候選人昨天首次五人同台,姚文智申辯有據,丁守中立場明確,與姚丁相比,柯「照稿演出」的態度,顯然輕敵。柯在辯論會後立刻舉辦府前大型造勢晚會,站回自己的地盤,突然變得激動高昂,辯才無礙,凸顯柯對民主機制的蔑視。

    很多人說,柯文哲四年來變了!四年前他頂著不得不為的氣勢,謙虛請益、海納人才,靠著民進黨匯聚能力、靠著國民黨反差出正直透明形象、靠著社運團體在網路形塑一股風潮。

    但現在的柯文哲,沒人搶拍照的場合他不開心,候選人要公開表達忠誠才能配到柯粉票,對手提出政策藍圖就動員局處攻擊,辦演講搞造勢層層交辦市府員工動員、半強迫六大公司捐款,柯卻能在辯論開頭即稱自己正在進行一場改變台灣歷史的新政治文化運動,但其作為和過去的選舉文化並無不同。

    4.
    這是柯文哲最令人失望的地方
    說穿了,柯文哲跟藍綠政客,沒啥兩樣

    超越藍綠,推倒藍綠的高牆
    2014年,柯文哲這些口號,好動聽
    2018年,還有多少人相信?

    五,呼叫Think Tank,聽眾是飛碟最強大智庫

    1.
    Think Tank,智庫,智囊團
    聽飛碟晚餐,可以學一些英文單字
    大家都知道,我們是雙語節目
    國語跟台語,@@

    2.
    聽眾朋友,各位網友,你的寶貴意見,最重要
    飛碟電台,飛碟晚餐,需要大家的建議

    我們現在開放叩應電話
    這個叩應,跟第二段的沒關係
    今年打過的,可以再打
    但是,我們現在不是要談兩岸關係

    我想請問聽眾朋友,各位大大
    「廣播網路化」,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廣播網路化」,看了這幾天,你的感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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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收聽、收看我們節目
    都歡迎你現在打電話進來

    3.
    我用1109,上週五的,當例子
    各位聽眾,大家都可以看到
    1109,我們節目,我今天下午看的數字
    收看人次目前是12000,留言492,分享169
    謝謝,非常感謝

    阿,我比較貪心
    12000人次收看
    如果十分之一的朋友,幫我按分享
    分享應該是1200
    可是,我們的分享是169
    所以,還有非常非常大,努力的空間

    六,廣播如何網路化?利弊得失知多少......

    1.
    「廣播網路化」,這應該可以當博士、碩士論文的題目,網路化,對廣播的影響,非常非常大,@@

    我的問題是,將來,會不會「通通網路化」,電視廣播報紙雜誌週刊,有哪一種媒體,可以逃過網路的OOXX?

    2.
    我的看法,請大家參考
    「廣播網路化」,一定有利弊得失

    無論如何,我們的直播,不是單純的網路,不是一般的電視,我們是飛碟聯播網,飛碟廣播電台

    聽眾朋友,永遠是第一順位
    在這個不能變動的大前提下,「廣播網路化」不是只有加一個直播鏡頭而已

    3.
    今天1112,直播的第五天而已
    還有很多地方,需要調整

    聽眾朋友,各位網友,你們的建議,無論叩應進來的,或臉書留言的,我都非常感謝

    我會找時間,繼續開叩應,題目「廣播如何網路化」......

    4.
    上週五預告,「尤汐伯夷」的部分,明天,我找時間說明,大家可以在youtube、twitch,搜尋「尤汐伯夷」

    他在youtube訂閱七萬多,我們電台才兩千多,@@

    「尤汐伯夷」開直播打麻將,觀看人數五萬、六萬,家常便飯,我還在一萬多

    第二段,開放叩應:
    ●20181112,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網路直播
    ●連線UFO,臉書youtube搜尋「飛碟聯播網」
    ●臉書搜尋「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新粉專
    ●請幫忙按「分享」,看重播也可以分享~

    一,阿共防長用美國南北戰爭,形容兩岸關係
    二,陸委會:錯誤比擬,悖離台海歷史與現實
    三,去北京上海,為何用台胞證而不是護照?
    四,蔡批「新不統」,馬:人民沒興趣統獨大戰
    五,2011拋兩岸和平協議挨罵,馬灰頭土臉
    六,暫且不談「新不統」,你聽過蜂蜜檸檬嗎?
    七,請有備而來,18歲以上,一年叩應一次

    一,阿共防長用美國南北戰爭,形容兩岸關係

    ●聯合報1111報導:
    第二輪美中外交安全對話1109舉行,美國國務卿龐培歐表示,美國無意對中國發起「冷戰」;大陸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則說,「打貿易戰解決不了問題」,中國所作一切是為人民,並非為了挑戰誰或取代誰。美中雙方都企圖「停戰」,為G20「川習會」鋪路,不過,談到南海、台灣、人權等議題,仍激烈交鋒。

    龐培歐、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以及楊潔篪、中國大陸國防部長魏鳳和,1109在美國國務院召開聯合記者會;雙方都稱對話坦誠,富有成果,且希望美國總統川普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阿根廷G20峰會舉行會談時,能取得實際成果。

    談到台灣,楊潔篪指出,台獨勢力及其分裂活動是台海穩定的最大威脅;魏鳳和說,若台灣分裂出去,中方會像美國當年南北戰爭一樣,不惜一切代價維護統一。

    1.
    美國南北戰爭,美國內戰,林肯總統。阿共國防部長在美國國務院,也就是美國的外交部,用這個舉例,讓老美比較容易理解

    如果美國南北戰爭一樣,阿共國防部長的意思是,兩岸,內戰中,內戰ing嗎?

    美國國務院會後發布的文件有關台灣的部分寫道,美國重申信守基於台灣關係法與三項公報的「一中政策」,並呼籲中國大陸恢復兩岸穩定,尊重台灣的國際空間;美國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採取改變現狀的行動,包括任何訴諸武力或脅迫的行為。

    2.
    美國國務院,老調重彈,每次講,都是固定台詞:「一中政策,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美國反對兩岸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

    ●聯合報1112聯合筆記:
    一是,面對發起人與獨派要求「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的必要處置」,將是蔡政府另一個如影隨形的內部壓力。

    二是,儘管外交部長吳釗燮說:「中華奧會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政治影響」,有意與公投結果切割,但國際奧會買不買帳,能不能接受中華奧會的說法,並非操之在我。

    三是,中共這回隱身幕後、不得罪全台民眾,又可假國際奧委會之手打擊蔡政府。

    一九八一年的洛桑協議,讓我們得以「中華台北」名義重返國際體育界,當年蔣經國總統被迫接受,是因他考量到任何人都不能剝奪運動員參賽的權益。對照民進黨多人想藉「東奧正名」公投從中獲利,卻輕忽可能帶來的風險與傷害,有如天壤之別。

    吳釗燮日前的切割說、止血說不明確、也不夠。公投在即,政府更高層必須在維護國家利益下,出面強調此案不論通過與否,都不會更改「中華台北」的名稱,負責任的對外對內宣示並確保選手的權利。

    3.
    聯合報資深記者陳言喬,這篇,寫得很好

    他的意思是說,蔡政府應該跟大家講白一點,無論正名公投通過與否,我們參加奧運,一樣還是「中華台北」,不會改名

    剛才提到,美國每次都跳針,反對兩岸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我借用一下,聯合報這篇稿子的概念

    我希望,美國也講白一點,如果台灣有人搞台獨,如果阿共派兵打台灣,美國都不會支持,甚至會出兵干預

    4.
    想台獨的,請想一想,老美靠得住嗎?

    想武統的,請想一想,真的要跟美國開戰嗎?

    二,陸委會:錯誤比擬,悖離台海歷史與現實

    ●聯合報1111報導:
    美中外交與安全對話昨在華府舉行,大陸國防部長魏鳳和引用美國的「南北戰爭」為例表示會不惜一切代價,維護中國主權。陸委會1110昨天發出新聞稿痛斥,「中共錯誤比擬,完全悖離台海歷史與現實。」

    1.
    陸委會說,阿共完全悖離台海歷史與現實

    我想請問陸委會,那,台灣歷史與現實,是什麼?

    陸委會昨天發出「政府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呼籲國際社會認清中國共產黨的霸權本質」的新聞稿,文中指出,針對中共外事與防務部門高層在美中外交安全對話後記者會的「對台不當發言」,陸委會表達嚴正立場。

    2.
    陸委會,以前都稱對岸「大陸」,現在改用「中國共產黨」

    陸委會484學美國副總統潘斯,認為「中國共產黨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想跳過阿共,直接訴求中國人民?

    潘斯,之前批阿共,主詞用「中國共產黨」

    陸委會指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對岸的一部分。北京當局長期在國際場域貶抑台灣和不斷擴大政軍施壓威嚇,更企圖以武力併吞台灣,是台海和平穩定與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威脅,台灣人民也絕對不會接受。

    3.
    陸委會指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對岸的一部分。
    我想請問陸委會,不是要抬槓,而試真的想問

    請問陸委會,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對岸484、曾經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有點饒口,沒關係,我再講一次:
    請問陸委會,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對岸484、曾經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三,去北京上海,為何用台胞證而不是護照?

    1.
    行政院,有外交部,有大陸委員會
    其他國家,都是外交部、國務院而已
    只有我們有陸委會

    獨派,想要廢陸委會,已經很多年了

    2.
    我們去北京、上海,觀光或出差
    出入阿共的機場,一定要帶台胞證

    去美國、日本,用護照
    為什麼去北京、上海,用台胞證?

    3.
    蔡總統就職演說、國慶致詞,一再提到,依照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個中國」、「一中憲法」。我剛才請問陸委會,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對岸484、曾經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陸委會可以回答一下嗎?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們跟阿共是所謂的「一國兩區」,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

    所以,我們才會有陸委會
    所以,我們進出大陸得用台胞證

    4.
    換句話說,蔡總統依「一個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職,面對的是「一國兩區」的兩岸現狀

    可是,蔡總統又不承認九二共識

    這就是我一再跟大家強調,蔡總統矛盾的地方,蔡總統個人的矛盾,變成兩岸的矛盾,@@

    四,蔡批「新不統」,馬:人民沒興趣統獨大戰

    ●聯合報1111報導:
    蔡總統1109重砲抨擊前總統馬英九「新三不」,被外界解讀是挑起「統獨大戰」,黨內人士表示,挑起話題的是馬前總統,蔡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必須表達立場,作為民進黨主席也要有所回應,對國內綠營更是一種表態。至於選舉效果,不會沒有,但還是應從中國連番打壓來理解這件事情。

    行政院長賴清德接棒重批馬為了選舉,終於露出馬腳,且這樣的說法不會得到台灣人民的支持,更是非常不應該。媒體問到馬英九的「新三不」是為了選舉嗎?賴清德則回應:「你想他不是為了選舉,他是為了什麼?」

    黨內人士說,過去兩年多來,中國沒有停止對台灣的打壓,選舉至今,更有諸多跡象顯示中國積極介入選舉,這樣對台灣人民的心理產生負面的印象,尤其在「韓流」成為風潮之後,起初獲利的或許是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陣營及國民黨,不過,韓流刮得越強烈,反而創造不支持國民黨的選民更大危機感。

    另一位黨內人士指出,蔡總統在海軍成軍典禮時的致詞,已在提醒馬前總統「新三不」的不恰當之處,後來選擇在宜蘭造勢大會前夕對馬前總統提出質疑,而在宜蘭的談話則是從選舉的角度出發,算是最後兩周造勢大會的起手式。

    他表示,無論是對於中國介入所產生的危機感,或是對於主權立場的表態,當然會有助於讓綠營基本盤的回歸,但蔡總統及民進黨不可能從這一角度思考,最後還是回歸到執政上台後推動的改革及地方執政政績為主。

    賴清德表示,「新三不」與馬英九之前「九二共識」一貫的主張是相違背的,總統卸任才多久就馬上改變,露馬腳。

    1.
    所謂的「新三不」,怪怪的
    其實,只有改不統的部分,應該是「新不統」

    馬前總統的「新不統」,跟他之前講的「九二共識」,有違背嗎?

    聽眾朋友,你覺得呢?

    ●聯合報1112報導:
    蔡總統與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再次將地方選舉升級統獨之戰。蔡英文總統透過預錄影片祝賀大華府台灣同鄉會慶祝五十周年,除呼籲僑胞返台投票外;蔡英文表示,世界都在看台灣即將舉行的選舉,看台灣人會選擇親中的政黨,還是會繼續堅持民主與主權。

    賴清德昨天出席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造勢大會時說,請鄉親繼續支持民進黨對抗共產黨,這次選舉就是捍衛台灣主權之戰。

    2.
    蔡總統,賴院長,講這些話,不太好

    如果,如果國民黨勝選,例如,台北丁守中、高雄韓國瑜,這不是不可能,@@

    如果國民黨勝選,代表台灣人選擇「親中」的政黨嗎?

    可以這樣解讀嗎?應該這樣解讀嗎?

    ●聯合報1112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拋出「新三不」引起總統蔡英文批評;馬英九1111上午在嘉義說「我一個卸任總統如何傷害台灣主權?」下午在台北說「民進黨選情不好就轉移焦點,蔡總統上任兩年邦交國丟了五國,誰比較傷害主權?」

    馬英九昨南北趕場輔選。昨天清晨,他陪嘉義市國民黨候選人黃敏惠到嘉義公園拜票時表示,參加研討會的個人建議竟被蔡總統批評說是傷害台灣主權,完全是民進黨奧步;台灣眼前最關心的是拚經濟、拚民生,「我們的大總統竟然有時間談統獨議題」,這就是民進黨不受歡迎原因。

    馬英九說,地方選舉談什麼統獨?談甚麼傷害主權?一個卸任總統如何傷害台灣主權?這是完全說不通、做不到,也沒有意義的問題,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也感到遺憾。

    前總統馬英九先在出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競選辦公室成立大會時指,他之前在研討會談到「新三不」,就被蔡總統批評是傷害國家主權,「我真的不知道她在講什麼」,台灣人民根本沒興趣打統獨大戰,而是關心民生跟經濟。

    在國民黨台北市候選人丁守中凱道造勢活動上,馬英九再提到,正因國民黨氣勢上來,蔡總統抓著他在研討會的發言,說他傷害中華民國主權,過去他執政八年只丟一個邦交國,蔡總統執政兩年就丟五個邦交國,「誰比較傷害主權?我都不好意思講了。」

    五,2011拋兩岸和平協議挨罵,馬灰頭土臉

    1.
    2012,馬英九蔡英文拼總統
    2011,雙英民調,拉鋸戰
    有些民調、有些名嘴預測,蔡英文2012會當選,@@

    2.
    201110,想連任的馬英九忽然拋出「兩岸和平協議」,震撼政壇

    民進黨、獨派、綠營,火力全開,自不在話下,就連國民黨內部也三條線,馬提這個,幹嘛?

    馬英九出招,可是,各界反應OOXX,馬英九只好龜起來,不再提這事

    某名嘴私下跟我說的,私下的,他說,馬英九講「兩岸和平協議」,民調狂掉7%

    3.
    1124,九合一選舉
    1107,馬習會三週年

    馬英九拋出「新不統」的時間點,看起來,非常不好

    阿,我想幫馬英九說句公道話,如果地方選舉,不談統獨,那,總統大選呢?

    2020總統大選,統獨、兩岸關係,會是選戰焦點嗎?會是勝敗的關鍵嗎?

    六,暫且不談「新不統」,你聽過蜂蜜檸檬嗎?

    ●蘋果電子報1111專訪:
    台北市長無黨籍候選人吳蕚洋1110在市長辯論會上推廣蜂蜜檸檬水而成為網路上討論熱度高的話題。

    《蘋果》昨專訪吳蕚洋,他說,「自掏腰包繳參選保證金200萬元CP值超高的啦!」因為現在全台灣的人都知道蜂蜜檸檬這件事,可以去試試看,當發現真的那麼好的時候,生命就發生改變,搞不好還能讓健保支出少200億,「這200萬雖然是我花的,但全民受益,讓所有人得好處!」

    ●蘋果電子報1111報導:
    台北市長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1111下午登場,1110在辯論會以「蜂蜜檸檬」引爆全台話題的無黨籍候選人吳蕚洋再度強調,如果他當選,會讓台北市政府提供便宜、方便的蜂蜜檸檬,讓市民長保健康、學到養生,不再有病苦,一併解決健保財務問題、長照問題,「相信我,一定有效果!」吳蕚洋在政見會強調,鳳梨酥送給邦交國,「他們吃了鳳梨酥,覺得這麼好吃,也不會斷交」。

    七,請有備而來,18歲以上,一年叩應一次

    我們每天叩應的三題
    很想請問蔡總統
    也很想請問馬總統......

    ●開放叩應

    第一,
    賴清德說,兩岸是朋友
    柯文哲說,兩岸是夫妻
    請問,你認為兩岸關係是什麼?
    兩岸是一家人嗎?

    第二,
    蔡總統說,維持現狀
    如果繼續這樣拖下去
    對「老百姓」有利、還是不利?
    時間站在我們這邊嗎?

    第三,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統一,有代價,獨立,也有代價。
    請問,如果統一或如果獨立
    「老百姓」要付出什麼代價?

    第四,
    請給蔡總統兩岸政策,「正面的」建議

    第三段:
    ●1112每日一句:
    名嘴鄭弘儀1111幫陳其邁站台,批評韓國瑜是「男版洪秀柱」,鄭弘儀說,前總統馬英九露出馬腳,說不排除統一,他覺得如果韓國瑜當選,「搞不好我們會被他賣掉」。1111,蘋果電子報

    ●蘋果電子報1111報導:
    鄭弘儀說,台灣民主必須守護,「我們輸,是共產黨贏」,「我們必須向共產黨喊出『我們不怕你』」。

    1.
    鄭弘儀,鄭大哥,我的前輩
    長期以來,非常照顧我

    無論你喜不喜歡鄭弘儀
    我可以這麼說,他風度很好,有接受批評的雅量

    2.
    如果,陳其邁輸,等於共產黨贏嗎?

    我的看法,陳其邁輸贏,韓國瑜輸贏,政黨輪替,勝敗乃選舉兵家常事

    3.
    如果韓國瑜當選,會不會被賣掉?
    這樣說好了
    如果韓國瑜當選,我們不會統一
    如果陳其邁當選,我們不會獨立

    ●聯合報1112報導:
    陳菊說,總統蔡英文帶領台灣進行改革,這是為守護台灣民主,台灣人應給她溫暖,高雄不該選得如此辛苦,民進黨栽培的市議員候選人,民調在後面,前一、二名是國民黨的,怎麼會變成這樣。

    4.
    「高雄不該選得如此辛苦」
    「怎麼會變成這樣?」
    陳菊,你應該自問自答

    到底應該怪誰?
    怪韓國瑜?怪馬英九?怪阿共?

    ●狗吠火車,188-1警政署賭盤

    20181112第188周

    2018-1112-188-1警政署賭盤

    一,查獲選舉賭盤97億?假議題,長官口誤
    二,防選舉奧步怪招,我們選民夠成熟嗎?

    5200,賭盤假議題
    5300,徐國勇口誤
    5400,九十七億呢
    5500,北檢張安樂
    5600,可敬的對手
    5700,選舉懸案多

    5200

    ●聯合報1111報導:
    今年八月,刑事局第一波掃蕩「選舉賭盤」專案,查抄「泰金娛樂城」等三個大型賭博系列網站,逮捕四十人,查扣現金163萬元,流動賭資估計達97億元。

    近來傳出選舉賭盤賭資達九十七億元,在立法院一再成為質詢重點;官警說,這個數字來自八月專案掃蕩的賭博網站,是根據犯嫌的帳冊計算可能金流,但當時根本未發現選舉賭盤事證,從頭到尾都是「假議題」。

    官警說,九十七億會變成選舉賭盤賭資,原本是長官一時口誤,沒想到一再被錯誤引用。

    之前,跟大家報告
    警政署今年八月的專案
    當時,「韓流」還沒成形
    賭盤,要怎麼賭?

    立法院,一堆立委,亂質詢一通
    只有黃國昌,抓到重點
    可見,立委的水準,實在是......

    5300

    ●蘋果日報1025報導:
    還有1個月就是九合一選舉投票日,每逢選舉就出現選舉賭盤影響選情,此次六都選戰激烈,賭盤也開始火熱。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說,警方先前已掃蕩一波選舉賭盤,有抓到大賭盤,賭資達97億元;徐強調,選前將再進行全國掃黑,包括掃蕩賭盤,也會指示警政機關全面查緝賄選案。警政署於今年8月28日至29日查緝六都及縣巿長選舉賭盤,全力掃蕩地下網路選舉賭盤。據警政署統計,此次掃蕩地下賭盤賭資達97億2千萬元。

    徐國勇,律師出身
    理論上,應該不算外行
    怎麼會講成選舉賭盤?

    蔡總統,不是說要抓,假消息、假新聞嗎?
    請問蔡總統,內政部長隨口亂講
    這樣算不算假消息、假新聞?

    5400

    ●刑事局0830新聞稿:
    有鑑於「107年直轄市長、縣(市)長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確保選舉過程順遂,避免不肖分子開設選舉賭盤,進而影響選情,特由內政部警政署指示本局訂定查緝「直轄市長、縣(市)長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賭盤」行動專案,全力掃蕩地下網路選舉賭盤。

    本局偵查第九大隊及電信偵查大隊奉令後,針對長期經營國內外各種運動賽事、以及「百家樂」、「六合彩」、「體育賽事簽賭」、「吃角子老虎」、「電競賽事」等數十種博弈遊戲之大型網路賭博網站泰○娛樂城進行分析後,發現泰○娛樂城及「永○城」「法○王」旗下申請高達數十組賭博網站,營運迄今交易金額約達數十億元,經過長期蒐證、埋伏、監控、掌握該賭博網站之上、下游總監、總代理、代理層級共計24處所。

    案經本局與6直轄市、基隆市及嘉義市警察局於107年4月起共組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於107年8月28日見時機成熟,動員刑事警察局及6直轄市、基隆市警察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超過180名警力兵分多路,前往全國各地24處執行搜索,分別查獲主嫌董○傑等40人(其中1人為地方性幫派組合份子),並查扣電腦主機73臺、螢幕163臺、筆記型電腦2臺、行動電話37支,新臺幣163萬9100元、港幣1000元、人民幣5000元、隨身碟3個、存簿18本、SIM卡15張、網路分享器5台、筆記本5本、白板1面、計算機1臺、簽注單375張、傳真機2臺、點鈔機2臺監視器12臺及監視鏡頭1組等簽賭證物,並在現場查獲具有殺傷力之空氣手槍1把;另針對「永○城」、「法○王」賭博網站向上溯源,於IDC機房內查扣賭博網站伺服器2部,初步估計投注賭資高達97億2,957萬元,相關犯嫌經訊後坦承不諱,分別移送各管轄檢察署偵辦,後續將擴大清查簽賭金額及賭客人數。

    本次警政署規劃執行全國大掃蕩網路賭盤行動,是警方展現強力查緝選舉賭盤的決心,對於企圖經營選舉賭盤及各種影響選舉秩序之不法份子與黑道幫派,絕對會持續強力偵辦,砍斷金流,以「端正選風、淨化選前治安」。

    民主的可貴在於公平、公正、公開,選舉出民眾心目中理想的候選人,在此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企圖以不法行為影響選舉。亦奉勸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參與選舉賭盤,以免觸法,警方將持續強力偵辦以端正選風,確保選舉能在公平、純淨的環境下舉行。

    查扣賭資,163萬9100元
    初步估計投注賭資,97億2957萬元
    請問刑事局,0828破案到今天,兩個多月了
    循線追查,順藤摸瓜,查到哪了?
    97億元,在哪?

    前幾天,不是有「反洗錢評鑑」嗎?
    這些都是官樣文章,騙外行人的

    請問聽眾朋友
    部分銀樓、當鋪、六合彩、地下簽賭
    他們如何洗錢呢?

    5500

    ●聯合報1111報導:
    刑事局說,國人賭博風氣盛,今年一至十月,各地警方共查獲三千五百卅九件賭博案,包括六合彩、網路賭博及地下運彩簽賭和電玩賭博。依以往經驗,選舉賭盤多半依附六合彩簽賭站或地下組頭,警方專案掃蕩這些盤口,剷除可能下注管道,是每次選舉前必要手段。

    與其說,必要手段
    不如說,必要橋段
    哪一次選舉,不掃黑?
    哪一次選舉,不作秀?

    1124投票,今天1112
    依照慣例,選前,還會再掃一次
    各單位抓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交差了事

    台北地檢署,天下第一署,有敏感案件的,可能在選舉前,偵查終結,例如,「白狼」張安樂,統促黨的案子

    可能,我剛才說的是,可能

    5600

    2014年0112,我在中國時報讀者投書
    標題,「陳菊,是可敬的對手嗎?」

    這篇稿子,我今天有貼在我們飛碟晚餐臉書粉絲專頁,請聽眾朋友,批評指教

    「2006大選投票日前一夜,陳菊陣營召開記者會,斗大的標題寫「抓到了」,還公布發放走路工錄影帶,指控黃俊英買票賄選。

    投票日當天,三立、民視新聞台以跑馬燈、新聞畫面、新聞標題等方式,強力放送黃俊英發放走路工。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陳菊陣營散佈黃俊英賄選消息,利用媒體傳播,引導民眾認知,尤其在選罷法規定禁制期間,採取突襲重大負面競選手段,讓黃俊英根本沒時間澄清,因此判決當選無效。

    後來,高雄高分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陳菊當選有效。黃俊英提的當選無效、選舉無效訴訟,相繼敗訴定讞。

    雖然黃俊英輸了大選,也輸了選舉訴訟,可是,無論各個審級、各個刑事庭、民事庭,對於走路工事件的相關判決,全部認定黃俊英沒有賄選。換言之,陳菊陣營指控黃俊英買票云云,經過法院審理,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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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三一九槍擊案,真的是「黃衣禿頭男」嗎?陳義雄是槍手嗎?

    2010,連勝文槍擊案,「馬面」開槍行兇被捕,可是,案子還是疑點重重。連勝文身高194,陳鴻源身高170,「馬面」認識陳鴻源很多年,有可能認錯嗎?

    這兩起攸關選舉的重大刑案,還沒有查清楚,就匆匆結案了,為什麼?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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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124投票
    選舉前,會不會再有奧步、怪招
    甚至是槍擊案?

    看過這麼多OOXX
    我們的選民,夠成熟了嗎?

    如果有突發狀況,我們的政府、社會、媒體輿論,尤其,非常可怕的網路,能冷靜理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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