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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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國人是不是外國人 1992 年的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開放探親後臺灣與中國雙方人民往來之間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 🇹🇼🇨🇳 兩岸條例 1990 年代以後,台灣和中國的交流越來越頻繁,但在憲法架構下,中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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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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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2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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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8 1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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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看到一篇報導標題是:馬英九嘆兩岸仇視沒前途 呼籲蔡總統回到「九二共識」。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我想跟大家討論幾個重點: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2. 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九二共識 #中華民國政權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之前直播有花一集聊「九二共識」,文章連結在這🔗 九二共識 https://wp.me/pd1HGm-5w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
    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

    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

    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BUT!!!‼️ BUT!!! ‼️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

    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
    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
    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

    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若ROC等於台灣的話)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延伸閱讀: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1482435100311/?d=n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談台灣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561149459106/?d=n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定義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7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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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是在diss台灣嗎?】​

    美國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Kurt Campbell)7月6日時表示:「美國支持與台灣發展強有力的非官方關係,不支持台灣獨立,我們完全了解其敏感性。」​

    新聞報導中提到:在回答這個問題時,坎貝爾數度提醒,自己要非常小心回答這個問題,並稱「(台海局勢)是個微妙的危險平衡,必須保持的平衡。」同時他也說:「我們確實相信,台灣有權利在和平下生活,我們希望見到台灣扮演其國際角色,尤其是在疫苗以及與這場疫情相關議題領域,他們應該在這方面扮演一角,不應該被國際社會拒絕。」​

    該怎麼看這段發言呢?這個新聞一出來,我們收到許多讀者的來訊,不少覺得不解,認為難道近來的台美進展難道都是枉然(all for nothing)嗎?當然不是,這幾年來的台美關係升溫、改善都是確確實實地在發生,而且都是以穩健的腳步從各個交流合作層面打破以往限制尋求更緊密的夥伴關係,而非暴然驟進。​

    大家會有錯愕之感,或許是因為對美國政策立場不夠了解。我們認為,坎貝爾的發言其實就是美國長期以來的政策重新表述一次而已,即所謂的「維持現狀」,沒有什麼特別的,不需要過度解讀。而且該發言脈絡是在講說美國會在東南亞區域加強與中國的競爭力道。​


    🙏🏻 以上就是我們的結論,以下是很長關於美國政策的說明


    ▍美國長期立場​

    首先,我們要了解美國對於台海的核心利益是什麼,那就是所謂的「維持現狀」(status quo):​
    一方面中國不能使用武力破壞和平,一方面美國「到目前為止」也不希望台灣改變法律地位,因為這很可能會直接導致中共使用武力。對美國來說,當中共使用武力的時候,美國將要付出的成本將是最大的,而且很可能導致美中兩個核武國家的直接衝突,因此自然是要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坎貝爾這樣的發言可以把它拿到美國政策圈從去年開始的一連串關於「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的辯論當中來看。要了解這些發言脈絡,必須從美國的「一中政策」以及「戰略模糊」講起:美方從來不明確指出,當中國對台灣動用武力侵略的時候,會做什麼樣的反應;美方也從來沒有明確講說台灣的法律地位是什麼。​

    【拜登政府「重回」一中政策?】​
    https://reurl.cc/eEV4jQ。​

    【美國「戰略模糊」辯論ing。台灣該做什麼?】​
    https://reurl.cc/EnbMER。​

    美國的一中政策長期以來都沒有明講說台灣的法律地位問題,過去四十年來,一中政策最大的突破點莫過於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曾經在電視訪問時說道:「台灣非中國一部分」,不過後來國務院馬上澄清美國對台灣主權「沒有立場」(https://reurl.cc/gWnA6p )。而在今年三月間,拜登政府的國防部曾經發出一篇新聞稿解釋印太區域現況(https://reurl.cc/4ab7kL ),裡面說「台灣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份」(Taiwan was never part of China),這是美國行政部門最清楚的一次表態。​

    其實大家要知道一件事,美國至今仍維持「戰略模糊」策略,其中贊成維持一方的論點之一,就是認為不可以給主張台獨的領導人一個空白的支票,假設將來有這樣子的政治人物來領導台灣,很可能就會讓他們逕自改變台灣的法律地位,造成兩岸衝突,因為他們會覺得「反正美國會來幫忙」。​

    這樣的觀點對台灣人來說自然是相當不利,因為我們知道,中國的侵略野心不會因為台灣或者美國的看法而有所改變。現在許多主張要把戰略模糊往戰略清晰移動的人們,就是一直在強調說,戰略模糊已經沒辦法嚇阻中國了,也有不少人說台灣的領導者目前是非常溫和的,他們不可能會躁進行動。​

    我們認為,完全不需要為坎貝爾講的話做出什麼過度的解讀,因為這些只是老調重彈而已。當然,我們會看到很多媒體(尤其統派媒體)或者政客很開心,覺得美國在教訓台灣。事實上這只是複述美國長期的政策立場。​


    ▍台灣目前政策優先事項​

    話說回來,台灣方面近期對於美國政策圈的許多的表態與溝通,曾經有好幾個看起來可能讓人覺得「怎麼這麼保守」的發言,例如吳釗燮部長曾經在NPR上面講說:「目前不會尋求與美國建立全面外交關係」。​

    這跟所謂台獨議題都是類似的性質,台灣目前官方的態度就是不會逼美國要在所謂一中一台的議題當中表態。​

    先前我們提到過,台灣目前的外交團隊非常清楚美國政策界對於台海的核心利益想像。例如吳釗燮部長在「目前不會尋求與美國建立全面外交關係」的發言同時,強調說:「台灣期盼美國能持續對台軍售。但若與中國發生衝突,台灣不會依靠美國干預。台灣防禦是台灣自己的風險與責任,台灣會努力為未來局勢做好準備。」讓台灣有能力自我防衛、嚇阻中國使用武力,以及在可能發生的台海衝突當中提升防禦能力,對美國來說就是現階段最在意的事情。​

    在先前的討論當中,我們也曾寫過:我們認為現階段推動台美建交的確不是一個重點,因為台美在許多層面上的交流都還有非常多可以加強的空間。在這樣的脈絡下,我們也認為,「現階段」直接由執政黨來推行會改變台灣法律地位的行動(例如修憲改國號),並不是一件優先工作。​

    我們認為,台美雙邊關係的「正常化」是一個很長的過程,我們只需要確定雙邊關係是往愈來愈好的方向發展。立即建交(甚至是所謂的台灣獨立)是不切實際的政策目標,我們現在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官方現在或許無法推動所謂台灣獨立(還有一個要考量的因素是,修憲必須要有全體立委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送交全民複決。想要推動改國號這類的修憲,首先必須要有85席立委支持才行),但是我們還是得認真地討論我們的國格問題 。台美建交除了並非現階段首要任務之外,還有個重大問題懸而未解: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法上的性質是什麼?而這也牽涉到,台灣「獨立」是怎麼個獨立法?到底什麼是維持現狀?​


    【戰略模糊下,如何思考台美關係?】​
    https://reurl.cc/R09Vme​

    【一個「維持現狀」各自表述?台灣人怎麼看自己和中國的關係】​
    https://reurl.cc/j8mZ7n。​


    ▍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美國1979年與中華民國斷交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仍然宣稱代表全中國,因此當時美國是將對中國的「政府承認」轉移到中共身上,亦即由中共政府來代表中國。在當時,在台灣的人們是被視為中國人、且多數自認是中國人(畢竟不自認為中國人的話就會被警總抓走了)。因此,在1972年《上海公報》裡面,美國的立場是:「美國認識到(acknowledge),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特別注意,美國說是認識到,並不是「承認」,而且是以「中國人立場」為出發點,經過這些年之後這個主詞變得很有趣。)​

    那現在呢?台灣經過1990年代的民主轉型以及修憲,明確定義了我們的治權僅及於自由地區(台澎金馬),而且自從國家統一委員會在1992發出聲明後,就再也沒有官方正式宣稱代表整個中國。即使是經常在演講及接待外賓的場合作如是宣稱的馬前總統,在其執政後,也沒有再以國家機關的名義發布正式宣告說我們代表全中國,僅以總統府刊出總統講稿的方式呈現。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目前「中華民國」的性質跟1978年斷交時,那個強調漢賊不兩立、爭取正統中國的中華民國,顯然已經很不一樣了。​

    然而,就連我們自己也還沒對「國格」做正式釐清。美國與我國斷交以來,幾乎很少在官方文書裡面提到中華民國,反而不斷提到「台灣」,包括《台灣關係法》也是如此。近來官方文書更出現不少(不知道是故意還是不小心)直接把台灣稱做國家的情形,例如國防部的印太戰略報告、移民局關於台灣人歸化的規定等等,在這些實踐當中,台灣似乎已經直接和中華民國畫上等號,並逐漸取而代之。​

    無論如何,我國國格問題勢必嚴正看待,無論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或是台灣,都必須要有清晰且明確的看法。即使官方在現階段無法推動法理上的獨立,但這些問題都必須要好好地來討論才是。始終採取模糊策略、遊走模擬兩可的灰色地帶,對國家正常化來說,並非長久且健康的辦法。​

    ▍小結​

    美國「現階段」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立刻改變國家的法律狀態,這是長久以來的事實,我們不用過度解讀。然而,重點在於,我們該怎麼樣尋求突破呢?這就很值得我們來一起思考與討論了。​

    同時我們也要注意,美國長期以來的戰略模糊以及所謂維持現狀的主張,在台灣被許多「疑美論」者拿來當做反美的理由,有些人會說美國不承諾會助台是因為隨時都會放棄台灣,也有些人說美國就是不喜歡台獨份子什麼的,而他們最終結論都會暗示我們應該對中國採取示好、扈從的策略。​

    我們認為,美國政策圈的確應該要注意一下台灣的這些親中論的擴散程度。以前戰略模糊的目的之一是要阻止台灣在兩岸議題上走得太快太遠,但現在美國可能也必須要考量到親中人士散播的失敗主義,以及在中美競爭下,想要站隊到中國那邊的拉力。​

    美國現在認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也認為要和台灣維持「unofficial」但又可以有幾乎等同於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這樣的「現狀」其實說穿了就是一邊一國,只是我們這邊這國的性質、以及未來要使用的名稱方面,大家仍然繼續討論中。我們也很希望這樣的討論能夠持續進行下去,不管在台灣及美國政策圈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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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5 18: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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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直播重點整理(上集)🔗 https://wp.me/pd1HGm-iN

    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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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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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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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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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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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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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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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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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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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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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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