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多少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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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多少次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徐永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時代力量黨團會議會後新聞稿】2018-09-18 立法院第九屆第六會期開議在即,時代力量今日召開黨團會議會後記者會,說明時代力量將在本會期率先處理的各項法律提案,包括《公民投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同時也表達對近日促轉會事件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態度。 《公民投票法》納入憲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多少次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9-18 0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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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黨團會議會後新聞稿】2018-09-18

    立法院第九屆第六會期開議在即,時代力量今日召開黨團會議會後記者會,說明時代力量將在本會期率先處理的各項法律提案,包括《公民投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同時也表達對近日促轉會事件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態度。

    《公民投票法》納入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和新憲法制定
    近年來我國人民參與公民投票愈趨踴躍,在年底地方選舉更可能有十個公投案成案,有鑑於此,時代力量將在今天送出《公民投票法》的修正草案,希望能夠在《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的全國公投適用事項中加入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及新憲法制定等三項在去年修法歷程中被排除的項目。

    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執政黨認為變更領土等問題是要在憲法層次進行處理,這樣的論述根本是在迴避問題,不敢面對自己對台灣人民的承諾。為什麼以前在野時有勇氣號召人民透過公投來建立正常國家,但在執政後卻背棄了自己曾經的提案與理想?他也指出,有關《公民投票法》的相關辯論早已在台灣社會進行了二十多年,並不是這兩年才開始,這些重要的權利雖然是憲法價值的層次,但沒有透過法律來加以落實,就是在閹割人民的權利,請那些有參與過去喜樂島聯盟公投法連署的民進黨立委朋友迷途知返,不要一錯再錯。

    提供申請港澳台居住證的台灣人民「猶豫期」
    針對中國官方正式實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黨團總召徐永明說,目前已有一些申請的案例出現,雖然陸委會最近有一些相關的回應,但時代力量認為,相關行政部會的反應還是太慢。因此時代力量除了堅持先前所提出的,申請居住證應該視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戶籍或護照,並要註銷台灣戶籍此一修法方向外,也認為應該提供一個「猶豫期」或「反悔期」,讓已經申請的民眾決定要繼續持有或註銷居住證。在此一前提下,強制申報以及未申報所應有的罰鍰,時代力量也會一併在下週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案來具體規範,並且希望本會期盡速處理。

    強化除垢法 撤換不適任主委
    有關促轉會的爭議,時代力量反對國民黨所提出要廢除《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意見。總召徐永明表示,接下來在程序委員會都會持反對的態度,並要求各黨團在院會以表決處理。時代力量支持促轉會的改組或《促轉條例》的修法,但應該是朝向「強化除垢」的方向處理。他也強調,關於促轉會的人事問題,時代力量從提名審查至今都認為主委和副主委是不適任的,應該下台。

    立委黃國昌則認為,從2016年進入立法院開始,時代力量和許多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一直十分積極地在推動促轉條例的立法,因為時間是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可惜一直到去年才完成促轉條例的立法,更遺憾的是,新上路的促轉委員會本應要由適當的人選來出任正副主委,以堅持對轉型正義的理念,但就像我們在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過程中所強調的,黃煌雄和張天欽根本沒有資格出任正副主委的職位。
    黃國昌更痛批,在張天欽事件之後,國民黨的立委跑去促轉會發表許多不適當的言論,但主委黃煌雄居然沒有反省他在過去這段時間的無能,反而去跟國民黨哭訴,說他看不到公文,那過去這段時間這個主委是當假的嗎?更別提在促轉會揭牌的當天,黃煌雄不顧其他委員的聯名反對,和惡意攻擊轉型正義的江宜樺一起出席研討會,完全不顧他這種恣意獨斷的行為對轉型正義的歷史工程造成多少傷害。因此如同時代力量一再堅持,促轉會如果要改組,一定要先撤換黃煌雄這位不適任的主委。

    總召徐永明補充說,國民黨黨團上週五跑去行政院翻牆、昨天又去促轉會抗議,但我們知道的是,整個提名過程中,行政院長賴清德連一通電話都沒接過、也沒見過面,如果是這樣的話,黃煌雄和張天欽這兩個人選究竟是誰提名的?整個促轉會的人事又是誰要負責?請該負責的人站出來和大家道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多少次 在 施正鋒的冥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11 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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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要憲改?憲法如何影響我?講授於李登輝基金會主辦「憲改青獅營」,淡水,台灣綜合研究院,2017/3/11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及發展學系教授

    憲政改造的正當性及必要性
    不管是從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還是民主化的角度來看,台灣目前所面對的課題有三,也就是國家肇建(state-making)、民族塑造(nation-building)、以及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國家肇建涉及如何確立國家主權的獨立,民族塑造關心如何凝聚住民的民族認同,而國家打造所進行的是政治制度的擘建。一般而言,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包含憲政體制、政黨體系、以及選舉制度;除了說政黨體系大致會反映社會結構以外,憲政體制、以及選舉制度是比較可以直接透過社會工程的方式來建構。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國民黨政權於戰後移入台灣所帶來的,並非台灣人自己加以選擇的。在李登輝擔任總統期間,台灣先後進行六次憲改,重點在如何從事民主轉型特別是國會的全面改選(1991)、以及總統直接選舉(1992),真正牽涉到中央政府體制調整的部份,是將憲法文本中的內閣制特色逐一割除,包括取消閣揆(行政院長)對於總統人事令的副署權(1994)、以及廢除立法院對於閣揆的人事同意權(1997)。民進黨執政後所主導的第七次憲改(2005),重點在國會減半(由225席減為113席)、區域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廢除國大、以及公投復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不過,由於目前的「九七修憲體制」仍有尚未割除的盲腸,也就是沒有民意基礎、由總統所任命的行政院長必須「對立法院負責」,造成民選的總統不能享有充分的權力、卻必須負所有的政治責任,有違民主政治所強調的「權責相當/課責」的精神。
    有關於台灣制定新憲法,大致可以從其正當性、以及必要性(可欲性)兩個層面來看。就正當性而言,『中華民國憲法』是戰後前來的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硬塞給台灣人的,因此,不管實質內涵是否適合當前台灣民主體制運作,總是不符Westphalia 條約(1648)以來的普世價值,國家主權屬於老百姓、必須經過「人民同意」,也就是「人民主權/主權在民」,是將人民由君王的臣民提昇為國家的公民,用來掙脫決對王朝加在百姓身上的枷鎖,也就是民主政治的先聲。
    不過,人民主權雖然也有對外宣示的作用,也就是主權國家平等的意思,出發點是挑戰君主王朝對於國家主權的所有權。一直要等到「民族自決權」的理念在19世紀出現,也就是所有民族都有權利決定自己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安排,以擺脫外族的殖民、統治、或是支配。在過去,移植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無法回去祖國的失根政權;現在,雖然經過前總統李登輝的本土化、以及意欲將中華民國體制馴化的民進黨的陳水扁政府,畢竟還是借殼上市,而制定台灣新憲法就是台灣人向世人展現行使自決權決心的最便捷的指標。
    再來,就新憲的必要性而言,如果我們要將人民主權、以及民族自決權具體實現,必須透過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建構,將憲法作為台灣所有住民團結的象徵,也就是以憲法來凝聚我們的「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此時,制憲必須超越對外宣示的階段,還必須兼顧對內多元族群的整合,因此,要同時考量制憲的程序、以及內容能否被大家接受。如此以來,除了傳統的「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原則以外,也就是以憲法來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不被國家/政府壓制,還必須強調「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精神如何具體反映在憲法裡頭,也就是承認彼此在認同上的差異,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揭櫫「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也就是在制定新憲的過程,作為公民的每一個人,應該有義務參與新憲法的制定,如此進行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才能避免民主淪為投票主義、或是讓少數族群擔憂多數暴力。真正能把上述制定新憲的正當性(人民主權、民族自決權)、以及必要性(憲政主義、多元文化主義、共和主義)結合的(圖1),就是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住民是否想要生活在同一個國家之下?台灣新憲將是回答這個問題的試金石。

    憲政體制的分類
    憲政體制主要分為中央政府體制、以及中央與地方的定位,也就是聯邦制、以及單一制的分野,而中央政府體制又可以分為總統制、內閣制、以及所謂的雙首長制三大類別;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憲政體制,就是政治人物所謂的中央政府體制。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最大差別,在於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究竟是分、還是合。
    在總統制之下(圖2),選民有兩張選票,分別選出總統、以及國會議員;總統、以及國會議員有固定的任期,總統不能解散國會,而國會即使再怎麼不滿意總統,也不能進行倒閣,因為,總統是直接對選民負責、而非對國會負責;為了確保彼此的人員分離,國會議員不能擔任部會首長,除非先辭去議員身分。為了要讓避免權力集中,總統除了擁有行政權,也有一些立法權(否決權)、以及司法權(提名權),同樣地,國會除了擁有立法權,也有一些行政權(同意權、罷免權)、以及司法權(同意權),最高法院除了擁有司法權,也有一些行政權(彈劾權)、以及立法權(違憲審查權);總之,除了說是要維持司法部門的獨立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透過彼此之間的相互牽制,以便達到相互平衡的目的。

    在內閣制之下(圖3),選民只有一張票來選國會議員,再由國會議員推舉總理/首相;經過虛尊的國家元首(君王、或是總統)任命之後,最為最高行政首長的總理銜命組閣。此時,總理以兩種方式對國會負責:就形式上而言,總理所領導的政黨必須在國會獲得過半以上的席次,要不然,就必須籌組聯合內閣;就程序上而言,如果國會對於政府不滿意,可以發動不信任案,要求總理下台;不過,總理也可以訴之民意,動手解散桀傲不馴的國會,要求重新舉行國會議員改選。由於是權力合一,國會的主導權在於執政黨所操控的內閣,在野黨只能祈求下回大選增加席次;為了要確保行政權與立法權合一,部會首長必須先具備有國會議員的身分,否則,必須透過補選取得。
    在雙首長制之下(圖4),選民有兩張票,除了可以選舉國會議員,另一方面,又可以選舉總統;比較特別的是總理的產生方式,除了說是由國會議員推舉,還必須由總統來任命。雙首長制在學術上稱為「半總統制」,意思是說比較傾向於總統制;端賴各國的憲政傳統、以及總統所署的政黨在國會席次,雙首長制的總統在運作上可能是具有強勢的支配性(法、俄)、必須與總理分享權力(芬、葡)、或是淪為弱勢的虛尊元首(奧、愛)(圖5)。

    我們可以看到,即使總統制與內閣制有「雙元正當性」、以及「單元正當性」的差別,不過,兩者至少還有一個共同點,也就是「單一行政權」;然而,在雙首長制之下,在制度設計的精神上就有「雙元行政」的本質,也就是說,政黨體系、以及政黨組織會影響行政權的分配。以目前法國第五共和國的憲政體制來看(圖5),首先,總統權力的多寡端賴執政黨是否能掌有國會的優勢,如果是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到目前為止的做法,是由總統任命國會最大黨的黨魁為總理,也就是所為的「左右共治」,也有人稱之為「自動換軌制」。即使執政黨是國會最大的黨、卻沒有取得過半席次,此時,總統必須找自己的人馬組聯合內閣:如果執政聯盟的夥伴勢均力敵,也就是所謂的「對稱結盟」,總統對於內閣中的友黨比較能言聽計從;相對地,如果聯合內閣的小老弟只有少許席次,也就是「不對稱結盟」,總統比較膽敢強勢主導。即使總統能因為衣尾效果而讓執政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他的實質權力還要看黨內是否派系傾軋、還是具有高度凝聚力。由此可見,雙首長制的最大特色是雙元行政的權力歸屬不確定,還必須決定於外在的非制度性因素,不像總統制的行政權歸總統、或是內閣制的行政權歸總理,沒有一點模糊的空間。

    憲政體制的選擇
    在一般人的想像中,似乎是內閣制比較適合民主發展,而總統制則比較容易走向威權、或是獨裁政權。乍看之下,這樣的印象式論斷好像言之成理,特別是由國人熟悉的民主國家來看,採取總統制的國家只有美國,採取內閣制的國家至少有英國、德國、以及日本,而採取雙首長制的國家只有法國。儘管如此,實證上未必獲得同樣的支持,以三波民主化的憲政發展軌跡來看,三種憲政體制被青睞的機率幾乎是不相上下;我們甚至於可以說,除了君主立憲國家(西歐、北歐)、以及前英國的殖民地(非、亞、加勒比海)以外,選擇總統制、或是雙首長制的國家遠超過內閣制,特別是在東歐民主化的過程,至少有一半的國家採行不同形式的雙首長制;在這節骨眼,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學理上的解釋,或許有助於我們的憲政體制選擇。
    在政治學裡頭有關民主化的文獻,對於總統制與內閣制的優劣,有過兩波激烈的辯論。Linz與Valenzuela(1994)認為,總統制除了有「雙元民主正當性」、以及「贏者全拿」的特色以外,由於任期固定而造成體制僵硬,如果總統因為政黨體系零碎而無法掌控國會的情況下,尤其是出現所謂的「分裂政府」之際,朝野之間的角力反映在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的拉鋸戰、甚至於總統動彈不得,在相互推諉下,選民不知要找誰負責,又因為缺乏解散國會/倒閣等機制作為解套的安全閥只有訴諸於體制外的力量來打破政治僵局,譬如軍事政變;而拉丁美洲國家在1970年代的民主政權崩潰,往往被視為總統制運作失敗的例子,特別是阿葉徳(Salvador Allende)擔任總統之下的智利。
    Shugart與Mainwaring(1997)則認為,由於除了貝里斯是前英國屬地以外,拉丁美洲國家並沒有其他採取內閣制的例子,因此,沒有辦法證明究竟是總統制的制度性缺陷,導致這些國家在1960、1970年代的動亂;事實上,在同一時期,採取內閣制的國家也有希臘、以及土耳其的民主崩潰,而西班牙要到1970年代末期才回復民主,更不用說民主政治曇花一現的緬甸、肯亞、以及索馬利亞在獨立後都採行內閣制;如果把考察的時間往前推移,在1920、1930年代出現民主崩潰的歐洲國家,除了德國以外,諸如義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以及三個波羅的海國家都是採行內閣制。他們懷疑,即使當年智利採取內閣制,聯合政府也未必能幫阿葉徳逃過一劫。再者,他們認為研究者如果沒有辦法抽離其他「背景條件」對民主的影響,譬如所得水準、人口多少/族群組成單純、以及英國殖民傳統(憲政體制以外的政治制度、文官體制、以及地主是否掌控國家機器),那麼,所謂內閣制比較有利於民主政治的因果關係是假性的。
    Shugart與Mainwaring(1997)甚至於認為這些所謂總統制的缺陷,其實就是總統制的優點。首先,他們認為在總統制之下,選民有兩張票,分別選總統、以及國會議員,可以說有多一種選擇的機會,尤其是萬一擔心行政權獨大之際,可以進行分裂投票。再來,由於選民直接票選總統,由根據政績來決定是否賦予連任,責任清楚,不像在內閣制之下,選民只選國會議員,對於總理沒有約束力,尤其是在選後組成聯合政府,政策妥協未必符合支持者的授權。此外,由於國會議員選舉並不完全決定於總統的母雞帶小雞效應,國會議員在立法上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國會才有可能制衡總統。儘管總統制因為總統任期固定、總統無法像總理可以解散國會、可能造成政治僵局,或是因為總統無法順利取得多數立法聯盟、容易出現弱勢行政,然而,即使面對在野黨在國會的牽制,政局至少還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穩定,尤其是民心寄望一個強有力的國家領導者之際,不用擔心因為政府更替頻仍而造成人去政亡。至於「整碗捧去」的指控,其實,在內閣制之下,如果執政黨在國會佔有優勢、不用仰賴友黨的奧援,根本就不用作任何妥協性的分配,特別是在黨紀堅強之際;相對地,一個具有民意基礎的強勢總統,他可以壓制黨內的異議,以超越黨派的人事、或是資源分享來形成執政聯盟。
    總之,決定民主制度出現、以及其維持、或是崩潰的因素,包含制度性、以及非制度性因素(Frye, 2002)`;而制度性與非制度性因素之間,彼此也有可能相互影響(圖6)。因此,當我們在從事憲政體制選擇之際,必須考察,究竟民主體制的出現,是否完全決定於憲政體制的差別;同時,民主體制的崩解,是否肇因於結構性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進一步考察,究竟憲政體制的選擇,是否有助於其他目標的追求,特別是國家定位的確立、以及族群分歧的化解,也就是說,在思考如何進行國家制度打造之際,必須同時考慮是否能有助於國家的肇建、以及民族的塑造。

    憲改的展望
    由1980年代到在二十世紀,海外到島內興起第一波制憲運動,應該有二十部上下台灣憲法草案,百花齊放,包括總統制、及內閣制都有;鄭南榕就是因為刊登許世楷的台灣憲草,最後引火自焚。民進黨執政期間,陳水扁總統在2003年誓言2006年催生台灣新憲,連任後積極推動,相關部會配合研議專章,民進黨政策會銜命推出總統制、及內閣制兩個版本,號稱中華民國「第三共和」。另外,民間的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經過一年半的研議,也提出兩個版本供選擇,代表由下而上的參與。
    如果暫且不提憲改的方式,我們有三項基本課題。首先是菁英們必須相互說服,到底目前的憲法出在哪裡,特別是窒礙難行到必須通盤翻修、而非補破網就好。對於本土派而言,制訂新憲的最大共識是中華民國憲法並非我們自己定的,這樣的理由畢竟不夠充分,畢竟,我們在過去二十多年的民主化過程,已經透過七次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漸進式的調整,當時一定有其特定的時空、以及政治角力及結盟。此番,昨是今非,到底是要擘劃一部可以適合民主鞏固、還是民主轉型的憲法,恐怕還是必須經過一番辯證。
    換句話說,到底是車子不好(憲政體制)、駕駛技術太菜(新手上路)、路況顛簸(國民黨黨產)、還是天候不佳(政治素養),必須先有正確的問診,接著是合理的病理分析,最後才有可能提出有效的藥方。坦誠而言,我們目前看到的改革不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於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沒有藥到命除,已屬萬幸。或許,政治菁英爾虞我詐,應該負最大的責任,然而,學界未能本著專業良心、投懷送抱,把自己當作熱炒一百店的炒手,也是不可原諒的幫兇。總之,果真老車破舊不堪,我們也要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究竟這部新車是市區上下班、跑新竹科學園區通勤、還是週末家人出去遊山玩水用的?
    接著是憲法的文本,基本上包括憲政體制、以及人民權利兩大部分。就憲政體制而言,除了中央政府體制,我們多年來只著重行政區域重劃,拼拼湊湊,往往忽略到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就是到底現有的單一體制就好、還是有採取聯邦制的必要性?透天厝、公寓、大廈、還是別墅,功能不同,把大方向決定了,接下來才知道要用鋼樑、還是傳統的鋼筋就好。如果不能先釐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只是籠統的宣示地方自治,當然會頭重腳輕、諸侯爭霸,大家為統籌款吵半天,只看到「富者恆富、貧者恆貧」的馬太效應肆虐,更不用談合理的國土規劃。
    就中央政府體制而言,由於1997年的增修條款,閣揆的任命不再需要國會同意,因此遠離雙首長制。儘管如此,由於國會缺乏調查權,加上預算及立法功能不彰,根本無力制衡總統,因此,與其說目前憲政安排為所謂的超級大總統制,倒不如說國會過於積弱,不算是真正的總統制;表面上,立法院被譏為令人生厭的憲政大怪獸,其實,只不過是藉著質詢權修理政務官的紙老虎,很容易被肉桶法案收買。我們必須指出,朝野政黨對於究竟要採取怎麼樣的憲政體制,卻又相當程度的共通點,就是執政的時候贊成總統制、在野之際支持內閣制,都是本位主義,未能替國家的長治久安著想。
    如前所述,自從第三波民主化以來,國際上對於憲政體制至少有兩波實踐,先是1980年代的南歐、及中南美洲,再來是1990年代的中、東歐,學界已經累積相當的文獻,可惜,不管是閉門討論、還是公開的辯論,國內的爭辯多半停留在常識性層次,不能汲取他山之石、也未能作有意義的對話,當然就不會有整合。我們以為,憲法應當是為當代所用、而不是要交給後代子孫,因此,政治菁英此刻應該決定總統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如果本身都沒有辦法相互說服,把責任丟給一般的老百姓,那是問道於盲,也是不負責任的作法。這時候,我們也必須同步思考選舉制度、以及相關的政黨體系,看要如何與中央政府體制搭配,學理及實務的文獻相當豐富,必須找專家來幫忙整理分享,不是用常識作想當然爾的思考。在三月太陽花學運結束後,公民團體喊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為這回的憲政改造現出第一道曙光。
    如果暫且不提制憲,目前各種憲改的看法包括國家定位、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人民權利。就憲政體制而言,目前的主要爭議是九七體制把行政院長當作幕僚長,國會對於總統莫可奈何,因此有不少人主張恢復閣揆的同意權,也就是所謂的「權責相符」,實質上回到雙首長制。姑且不論雙首長的優缺點,當年就有人以這樣的安排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是內閣制,必須有更多的辯論輿論述。
    中華民國把舉選制度置於憲法規範,莫可奈何。由於民進黨與國民黨聯手的2005年修憲,區域選舉由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並讓選民自行投政黨票(單一選區兩票制),實質的影響就是壓縮小黨的參政空間,特別是台聯、以及親民黨。近年來,包括公民團體在內,主流的看法是將目前的日本式並立制調整為德國式的聯立制、同時將分配政黨比例的門檻由5%降為3%。就目前的社會氛圍來看,大黨為了取得小黨的背書,應該會釋出善意。
    相關的配套是適度增加國會的席次。上回修憲將國會席次由225減為113席,經過將近十年的實際經驗,不管是委員會的運作、還是選民服務,大家應該都有立委粥少僧多、疲於奔命的感覺。然而,由於民間普遍對於立委的表現不好,直覺上反對增加席次;同樣地思維也出現在監察權併入國會,似乎未能獲得民意支持。其實,如果國會職權不變,增加席次是降低每個立委的權力;同樣地,如果要讓國會有效制衡總統,監察權是應該放在立法院,至於立委的素質,應該是把重點在選前提名、以及選後監督,而非削弱國會的職權。
    可惜,我們目前看到的說法是為了配合走向內閣制、一些立委必須同時入閣擔任部會首長,因此必須增加酌予增加國會席次。人家是買菜送蔥,現在卻是為了送蔥只好買菜,本末倒置。其實,不管是何種憲政體制,國會的席次不外考慮運作效率、以及選民代表,政治學者的實證歸納是人口數的三次方根,以台灣2,300萬人口來看,應該是可以有285席。只不過,當年「國會減半運動」轟轟烈烈,敗腎割腰子,昨是今非,好像沒有人拉得下這個臉。
    一般而言,憲政變遷要能成功,關鍵在於朝野政黨聯手。國民黨在潰敗之際高喊內閣制,是真是假?士氣正旺的民進黨沒有必要接招,「憲改會議」是虛與委蛇;只不過,萬一弄假成真,人民能接受沒有實權的民選總統嗎?至於由公民團體主張「兩步到位」、在2018年完成「全面憲改」,應該是著眼國會搶灘。整體來看,即使這次修憲有成果,大體還是「白牌車趴趴走」的憲政體制,且戰且走。
    我們以為,如果只是純粹站在制憲運動的立場來看,為了要突顯對外的國家定位立場、強調人民主權,也就是以新憲的制定來展現來灣人實踐民族自決權的決心,或許可以不去關心憲政體制的選擇。然而,如果大費周章所獲得的新憲只是舊酒新瓶、未能跳脫現有體制的窠臼,既不能處理當前的治理困境、又不能有助於族群分歧的管理,作為社會運動者,豈不是淪為欺騙社會大眾的廉價代理商?如果政治菁英、以及專家學者都認為老百姓對於憲政體制的選擇缺乏興趣、或是無力判斷,那麼,又如何透過討論來培養負責的公民、以及彼此休戚與共的意識?
    自來,台灣人民制憲運動主張總統制,其實,就是認為民選總統可以向世人彰顯台灣人獨立建國的意志力;此外,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具有民意基礎的強勢總統,可以抵制黨同伐異、族群分歧、或是階級鬥爭。在摸索民主鞏固的階段,如果讓行政權決定於國會內部的政治結盟,也就是採行內閣制,那麼,缺乏總統與國會之間的制衡,政治運作不過反應如何收買國會議員,也就是以國家資源來交換議員選區服務的業績,此時,總理將只不過是廉價的零售商罷了,不會有領導群倫的政治家出現。

    參考文獻
    Blondel, Jean. 2002. “Party Government, Patronages, and Party Decline in Western Europe,” in Richard Gunther, José Ramón-Montero, and Juan J. Linz, eds. Political parties: Old Concepts and New Challenges, pp. 223-56.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rye, Timothy. 2002. “Presidents, Parliaments, and Democracy: Insights from the Post-Communist World,” in Andrew Reynolds, ed. The Architecture of Democracy: Constitutional Design, Conflict Management, and Democracy, pp. 81-103.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inz, Juan J., and Arturo Valenzuela, eds. 1994. The Failure of Presidential Democracy: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Shugart, Matthew Soberg, and Scott Mainwaring. 1997. “Presidentialism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Rethinking the Terms of the Debate,” in Scott Mainwaring, and Matthew Soberg Shugart, eds. Presidentialism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pp. 12-5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多少次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8-25 1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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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登輝訪問全文:兩岸、台日、產經與我國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能夠清楚分析現在產業經濟脈動,把台灣的未來當作畢生課題不斷奮戰,清晰分明呈現我們的過去與現在局面,為往後的台灣政治局面指引出路,扎實穩健的前進,這樣的躬行實踐持續向前,永遠讓人敬佩。

    【2015.8.24 政治】
    編按:時值終戰七十周年,李登輝日前接受日媒訪問,談及自身的歷史認知以及對台日關係的見解,引起各界熱烈迴響,支持有之,批評有之。以下為島弧對該篇文章的全文翻譯,希望能對進一步的深入討論,有所幫助。
    又,Voice雜誌將本篇文章置於「不要讓安倍政權倒」專題當中,此一脈絡亦一併提供讀者們參考,感謝讀者提醒。(2015.8.25 00:10編輯)

    揭開日台合作的新帷幕
    李登輝

    於以前的大戰時從軍

    鎮魂之夏終於到來。今年同時亦是作為終戰七十週年的一年。七十年前,我曾是帝國陸軍的士兵。自舊制台北高校升學至京都帝國大學,然後在大學時志願進入陸軍,被分配到高射砲部隊。

    我所經歷過的是大戰末期熾烈的戰鬥。一九四五年三月十日,在東京大空襲之際,部隊的小隊長戰死了。由我代理指揮。那時因燒夷彈的碎片劃過鼻子而負傷了。在那場大戰中沒有喪生可以說是運氣好,也可以想作那一定是神的引導。

    「你一定也殺了人吧。」

    今年,來採訪我的台灣記者這樣問到。大概是他已經習於和平,所以提出了這麼無知的問題。我察覺到他的眼中彷彿浮現出責難的眼光。

    「不這麼做的話,是我會被殺掉。」

    若是無論如何都要表達我當時的心境的話,那只能說是人類所具有對於「求生」的一種本能性慾望。話雖如此,我並非一味地企求存活下去。若是不怕被誤解地直說,我那時所追求的反倒是「死」。以最前線的步兵為志願,也是因為想要盡可能地接近「死」而已。藉由這樣做,來替自少年時期便困擾我已久的「死是甚麼」、「自我是甚麼」這樣的命題來做一個了結。但是,學徒出身的我並未能如願以償。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身為一名高射砲部隊見習士官,我在名古屋迎來了終戰。我也聽了玉音放送。周圍盡是灼燒的荒原。

    回到台灣、本想終生做個學者的我,意外地踏入了政治的世界。(在拙作《新‧台湾の主張》裡彙整了這段過程,煩請有興趣的人自行參考)。

    過去雖然我從一介學者,一路成為作為台灣最高領導人的總統,但是當上總統後,可以說每天都在鬥爭也不為過。對內有與國民黨內保守勢力的爭鬥,對外有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問題。但是在我擔任總統十二年期間內,我從未膽怯。而我之所以能以生死置之度外的覺悟傾力於台灣的民主化與本土化。原因之一是對神的信仰,另一個或許就是因為,我曾經有過在戰時徘徊於生死一線間的殘酷體驗吧。

    作為「日本人」而戰的兄長與我

    之前七月四日,在台灣新竹縣湖口鄉舉行了國防部主辦的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年紀念活動。那是由馬英九總統所推動的活動。話說原本一般的台灣人對此幾乎毫無關心,我也是在別人告訴我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樣的活動。

    我聽說日本對台窗口單位,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的沼田幹夫代表婉拒出席該場活動,我想那是當然的吧。該活動是「抗日」,但本來直至七十年前為止,日本和台灣原本就曾經「同為一國」(註1)。因為曾「同為一國」,故不存在有台灣與日本打仗(抗日)這樣的事實。我志願進入陸軍,而我的兄長李登欽則志願進入了海軍。當時我們兄弟倆無疑地是以作為一個「日本人」,為了祖國而戰的(註2)。

    「武士道即是領悟死亡之道」

    如《葉隱》的精神那樣,我們兄弟倆在當時有著若是為了保衛國家的話,死亦不足惜的覺悟。兄長和我所抱持的那般年輕的理想,在現實的巨牆前脆弱地崩壞了。日本輸了戰爭,而兄長作為海軍陸戰隊的一員,於馬尼拉陣亡了。沒有比血親的死更讓人悲傷的了。直到現在,只要一想起兄長的事,便會使我悲從中來,潸然淚下。然而我們兄弟倆曾作為日本人去作戰,在馬尼拉陣亡的兄長被供奉祭祀於靖國神社,這是歷史事實。扭曲歷史事實是不為眾人所容的。

    另外,馬總統還發表了要在台灣建立慰安婦的紀念館。據說馬總統還說了「從大約二十年開始,我就一直支持著台灣以前的慰安婦」等發言。說到二十年以前,那是我還在當總統的時代。當時馬氏是我的英文翻譯,所以我跟他很熟。但是他一直支持著台灣慰安婦一事我則未曾聽聞。台灣慰安婦的問題已經了結了,這是很清楚的,現在才又炒冷飯實在毫無意義。

    馬總統一連串的行動,可以說是在找日本的碴。他大概是想以終戰七十週年為機會,藉由與中國一同高唱「抗日」來討中國的歡心吧。但是習近平主席恐怕對馬總統未有好評。去年十一月,在台灣所進行的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國民黨吃下了一九一九年創黨以來最慘烈的一次大敗。台灣選民對國民黨的馬政權清楚地說了「NO」。馬政權的支持率也跌至9%以下。對於史上最沒人氣的台灣總統馬先生,中國的領導部門大概早就放棄了吧。

    馬總統因為焦慮於希望參加中國主導的AIIB(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因此表示不以主權國家,而以經濟體的方式參加,卻仍無法成為創立會員。此事在台灣國內招致訕笑,那只能說是不必要的丟臉。說起來台灣參加AIIB,也只有部分在中國經商的大企業能夠得利而已,除此之外毫無益處,現在美國和日本也尚未參加。台灣將目標放在參加美日所推進的TPP(環太平洋戰略性經濟合作協定)的話,還比較有益。

    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的「存在」

    眼下,台灣政治最受矚目的是明年一月舉行的總統選舉。台灣在一九九六年,首次進行了總統直選。其後,每四年舉行一次總統選舉。

    二OOO年的總統選舉中,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勝選,發生了政權自國民黨轉移到民進黨手中的政權輪替。在二OO四年的總統選舉中,陳水扁以些微差距一樣打敗了國民黨的候選人。但是,二OO八年的總統選舉由馬英九拿下,奪回了政權。二O一二年的總統選舉中,馬英九也打敗了蔡英文,再次當選。在馬總統時代的八年間,台灣都一面倒向中國。

    在明年的總統選舉,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已表明將再一次出馬競選。蔡氏是一位在美國康乃爾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並在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取得法學博士的才女,他於我擔任總統時擔任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等要職。順帶一提,我其中一名孫女會去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留學,也是受了他的影響。

    蔡的長處是理性而不花言巧語。雖說不只在台灣,最近有許多政治家只顧放大檢視對手的失誤,而未真正踏實地解決民眾所在意的政策問題。我所重視的領導者條件,就是「誠實自然」。不用華麗的演出來迷惑國民,而是盡可能地用平易的言語傳達給國民,失敗時則勇於承擔責任,這樣的磊落態度是最重要的。

    《Time》雜誌亞洲版以「她可能領導華人世界唯一的民主」來介紹蔡英文,蔡可說是很早就被視為是二O一六總統選舉中的真命天女。當然,這並非毫無懸念。蔡針對中國與台灣的兩岸關係表明採取「維持現狀」的立場,對此,被民進黨內的獨立派批評其態度「曖昧」。但是此一批評實在毫無意義。

    到底對台灣而言,維持現狀究竟是甚麼意思呢?就是指維持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思。換言之,對台灣而言的「現狀維持」即是表示著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的「存在」。那是因為高唱「獨立」而在國際社會引起摩擦是不必要的。我自己本身也從未主張過「台灣獨立」。

    另一方面,國民黨在經過一陣混亂後,決定了以女性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候選人。也就是說,下屆總統選舉成為了一場女性的對決。在此之前罕有人提起的洪秀柱之所以被選上,除了是因為支持現任的馬總統以外沒有其他理由。這可說是馬英九企圖將洪秀柱當作自己的傀儡吧。洪氏所提的「一中同表(表明兩岸共屬中國的一部分)」是連中華民國的存在都否定了,以這樣的主張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實在可以說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在上次的總統選舉(二O一二年)的最高潮階段,我正在動手術,所以無法很充分地替蔡英文助選。在下次總統選舉中,包括提供各種建議,我希望好好地支持蔡英文。

    「脫古革新」才是台灣人的道路

    加速倒向中國的國民黨政權,是以所謂「九二共識」為根據的。日本人應該不太有聽過這個詞,但那其實完全是一個捏造的東西。

    那是指在一九九二年的香港會談上,達成了「對於一個中國的解釋,由(兩岸)各自表述」的共識,但其實那共識原本就不存在。所謂的「九二共識」是自二千年後為了讓國民黨方便利用而由外省人(日本戰敗後自中國來台的住民)蘇起(前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捏造的,蘇起在之後也承認他「捏造」了這個東西。說到底,一九九二年擔任總統的正是我本人。我從未接到達成此一共識的報告,也未曾從誰那裡聽聞過這樣的共識。

    但是,台灣人當中也確實有人深陷於「一個中國」的思考當中。我認為這是因為整個國家尚未確立作為台灣人的主體性。對此,為了確立台灣人的主體性、使台灣成為一個更民主的國家,我所提倡的就是「脫古革新」。那是指跳脫以往、將革新所有事物的思想。在此之際,重要的是立足於歷史,向歷史學習。

    伊藤博文與李鴻章於一八九五年,在下關進行甲午戰爭的和談。那時的議和條件是割讓台灣。因為對清國而言,台灣是「化外之地」。翻開中國的歷史,皇帝制度被承繼了五千年。這樣的體系是「中國式的法統」,被排除於法統外的台灣,是一個中國文明所未及的化外之地,也就是一個野蠻的夷狄之邦。

    當然,現在的台灣既不野蠻,也不是一個經濟發展落後的國家。現在的台灣是眾所公認的主權民主國家,民主程度也遠遠地比中國還要來得進步。在此之上,我們必須要透過「脫古革新」使台灣的民主化、本土化更進一步。

    在此所說的「脫古革新」也可以說是一種為了超越中國式的「託古改制」的思想。託古改制是指「按照古時候的作法進行制度改革」,而正是這樣的思考,才為中國帶來了德國社會學者馬克思‧韋伯所說的「亞洲停滯」。中國歷史上,出現了好幾次可以說是政治改革的行動,但可惜的是從未成功。因此,我認為韋伯所說的是一針見血。就此一意義上而言,可以稱其為「託古『不』改制」比較來得符合事實。

    中國的這種存在之道,借用魯迅的話來說的話是「在封閉的空間裡亡靈附身而演出的一場戲,是這個國家蹣跚前進,一場無聊輪迴的戲。」中華人民共和國雖說發源自蘇維埃共產黨,但由於是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建國,也無法逃脫出魯迅所說的「輪迴戲劇」。在中國的共產革命不過是中國傳統中的霸權主義復活,具有誇大妄想特質的皇帝制度復辟罷了。

    今年三月,李光耀過世了。他與我年紀相當,也被作為比較的對象。在此我想事先言明的是,李光耀和我的思想是完全不一樣的。著有《文明的衝突》一書的哈佛大學教授杭廷頓曾評論說「就算李登輝死了,台灣的民主依然會留下,但是如果李光耀死了的話,其制度將會消失。」新加坡現任首相是李光耀的兒子李顯龍,家族支配現在在新加坡仍然持續著。我想強調的是,如新加坡般妨害真正民主化的支配體制,若被視為是一種「亞洲價值」的話,那另一方面我在台灣所推行的則是尊重自由與民主的「世界價值」。

    改變政治的是「年輕的力量」

    政治必須要日新又新。對現在的日本來說最大的課題是如何修正做為國家根本的憲法。由於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禁止日本保有軍力,所以現在的日本是將自己國家的安全保障,以半委託美國的方式來解決。日本如為了要做到真正的自立的話,則無法不面對修憲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六十多年來憲法隻字未改,反而是比較異常的。

    一九八八年,我就任總統時,在台灣是由國民黨政權實行著獨裁統治。我那時認為會造成獨裁的根本原因,是在於不符合台灣現狀的「中華民國憲法」。雖說碰到許多困難,但過程中靠著民眾的支持,以經濟成長的維持與社會安定為背景,一滴血都沒流地完成六次修憲,成就了「寧靜的革命」,這是我一生的驕傲。

    二OO五年,進行了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修正,但是當時的陳水扁總統(民進黨)並未採用少數在野黨台灣團結聯盟所提出,以住民主體進行修憲程序的提案。這是因為陳水扁誤以為藉由與國民黨的妥協,便可永遠地維持權力。原本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憲門檻極高(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提出修正案,並需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員出席,在其出席人數中得到四分之三以上的人贊成通過後,還必需要自公民投票中獲得過半數的贊成票)為了台灣民主化的發展,再更進一步修憲是有其必要的,然而可以預見國民黨、民進黨的協商是很難達成共識的。

    如果台灣要進行修憲的話,第一階段我會提倡的將是把現行的具有選舉權需二十歲的限制,拉低到十八歲。因為在台灣承擔起未來的果然非「年輕的力量」莫屬。

    二O一四年三月,由於持續親中的馬政權即將強行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之際,約三百人的學生們占領立法院,催生了太陽花學運。太陽花學生運動捲動了一般的公民,最終膨脹至50萬人的規模,並包圍了總統府周圍。在台灣的新民主化潮流,可以說正是由年輕的力量所啟動的。

    日本的明治維新,也同樣是由年輕的力量所成就的。坂本龍馬至江戶進行劍術修行時是19歲,並在外面的世界拓展了見聞。然後於二十七歲脫藩,二十八歲與勝海舟相遇。在京都遇刺身亡時,是年紀輕輕的三十二歲。雖說龍馬本身沒有出過國,但他從老師勝海舟那裡學到了歐美先進的制度。從龍馬所起草,被認為是新國家方針的「船中八策」裡,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刺激。由於有像龍馬那般的年輕人賭上生命,實踐了維新,才得以建立明治國家的基礎。他們的一生正可以說是「脫古革新」的過程也不為過。對我個人而言,在台灣太陽花學生運動的身影中,可以看見龍馬等維新志士般的行動。

    對於台灣的未來令人擔心的是立法院的選舉制度是以小選區為主。小選區的制度下,若無政黨的推薦或支持的話,則很難實現當選。由此產生了不敢違逆黨中央的意見、以及年輕人難以進入國政殿堂的弊病。坦白說,從廣泛地反映民意這個觀點來看,我比較希望是採取中選區制。在日本也以為了建立利於政權輪替的兩黨制為名,導入了小選區制,但是否真正確實地反映了民意,現下也有檢視的必要。

    IOT是接下來成長的關鍵

    去年十一月,我有機會從素有安倍晉三首相頭腦之稱,內閣官房成員浜田宏一那裡,直接了解「安倍經濟學」。安倍經濟學據說是由不同層次的金融寬鬆(第一支箭)、積極的財政支出(第二支箭)、法規鬆綁(第三支箭)而組成的。在第一、二支箭方面,我想大致上是成功的。但是第三支箭,也就是僅鬆綁法規是否能達到經濟成長,我是有些許疑問的。

    日本的股價雖然持續地急漲至今,但那也是多虧了日圓貶值之故。企業多以外幣來保有本身大部份的資產。日本股價的上升,也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企業將因日圓貶值而增加的資產,投資到股票市場。另一方面,我則聽說薪資所得並沒有太大的成長。能夠成為經濟成長原動力的是創新,也就是新的技術。在這個領域值得被期待的,同樣也是年輕的力量。

    最近成為話題的是「IOT(Internet of Things)」。所謂的IOT不只是在電腦或是智慧型手機,而是將感應器放入身邊周遭所有的東西,並使其與網路連結,藉此可以相互通聯而產生出新的服務與方式。世界高端企業都競相開發此一足以改變我們日常生活的革命性技術。

    日本的京都以擁有革新技術的企業集散地為世人所知,其中我相當關注一家名為Connect Free的公司創業者,帝都久利壽(註:美國籍,原名為Tate Christopher)的活動。一九八八年出生的帝都從三歲開始接觸Mac,十幾歲時就於矽谷創業,因故於十九歲赴日,目前是以京都為據點的二十七歲年輕人。他到訪我在台灣的住處,說明他的研發計畫,相信IOT會是成為次世代科技霸者的革新服務。

    放眼世界,日本的IOT技術雖然相當先進,但大多是封閉於自家公司內的技術,很難向世界推展。對此,台灣擁有能夠因應全球市場需求,大量生產所需零件的優秀技術。也就是說,日本企業的研發能力若能與台灣企業的生產技術合作的話,是有可能稱霸整個市場的。

    無論是歷史或是文化面,日本與台灣有著很深的連結,世界上再也沒有哪兩個國家間有這麼堅固的羈絆了吧!我想向安倍首相傳達,台灣的IOT生產能夠成為安倍經濟學的強力支持。如此一來,日本經濟能夠重返成長,台灣藉由成為IOT的主要生產據點,也能夠增加就業機會。有趣的是,握有此一關鍵的人是一位美國的年輕人。我今年九十二歲了,還能夠活多少年不知道,但是為了台灣的繁榮與日台間的羈絆,我也希望我的躬行實踐,往後能夠持續下去。

    註1:指當時台灣受日本統治。
    註2:日文中的「祖國」,指自祖先時就居於此的國家、自己出生的國家、母國,在此即台灣。
    (以上註解為應Voice編輯部要求所加,內容亦為Voice編輯部所提供,由島弧翻譯後追加。20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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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出處:https://drive.google.com/…/0B9lvYLR5OCjiVGp3MGNySkFFa…/view…
    圖片來源:
    聯合報記者黃威彬攝(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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