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會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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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會員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會員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3 1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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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會員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2-11 2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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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會員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0-2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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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網友周聖炫拍攝分享他在1983年小六時在新店「郵政博物館」購買的參觀紀念明信片,翌年郵政博物館便遷到台北市重慶南路了。

    郵政博物館由交通部郵政總局(今中華郵政)在1965年12月1日成立,並於1966年3月20日(中華郵政70週年紀念日)正式對外開放。

    郵政博物館一開始是交通部郵政總局將當時位於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獅頭路的舊辦公廳舍略作改動而成,地處偏僻且展館空間狹小。後來,為配合文化建設及郵政事業發展需要,交通部郵政總局遂在臺北市南海學園附近興建了一座樓高10層的大廈作為新展館,並於1984年10月10日落成啟用。

    《郵政博物館的歷史》

    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交通部郵政總局郵務長劉承漢奉派出席萬國郵政聯盟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12屆大會,會後順道考察各國郵政,看見頗多先進國家郵政均有設置郵政博物館,回國後乃倡議籌設郵政博物館(因此劉承漢後來被稱作郵政博物館之父),交通部郵政總局隨即成立「郵政博物館籌備委員會」。

    1947年11月13日,交通部郵政總局訓令直屬各機關「本局為保存郵政史料,以垂永久,並引起民眾對郵政認識起見,正籌備設立郵政博物館」,命各機關蒐集郵政文物,將蒐集品列表呈報,以供典藏展示。此時正值第二次國共內戰,之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郵政博物館的籌備工作因而停滯。

    1957年,在劉承漢的策畫下,交通部郵政總局第二次成立郵政博物館籌備委員會,由盧太育、薛聘文、施有強、鮑伯玉、王振世、潘安生等人擔任籌備委員,並於1957年11月5日召開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其後籌備委員會多次開會研議籌備工作,最後卻因地點難覓而再次停擺。

    1965年,交通部郵政總局從臺北縣新店鎮獅頭路遷入北門旁的臺北郵局郵件大樓辦公,遂決定將獅頭路舊址的辦公廳舍改設郵政博物館,並成立郵政博物館籌設小組,指定郵政總局副局長劉承漢為召集人,郵政總局副局長薛聘文、郵政總局副局長鄭廷傑、郵政總局人事室主任王叔朋、郵政總局業務處處長施有強、郵政總局會計處處長陳潤東、郵政總局秘書室主任秘書應國慶、郵政總局總務處處長顧覺民、臺灣郵政管理局局長曹啟元等人為委員,郵政總局考工室副主任潘安生為總幹事。

    1965年5月7日,郵政博物館籌設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推行計畫,並立即展開籌備工作。

    1965年11月8日,交通部郵政總局訂頒《郵政博物館組織規程》,並報交通部核備在案。

    1965年12月1日,郵政博物館成立,隸屬郵政總局設計研究委員會秘書室,設置館長一人、副館長一人、研究考訂課、典藏展覽課及事務課,由潘安生擔任首任館長、林志夏擔任首任副館長。

    1966年1月14日,交通部郵政總局在獅頭路的舊辦公廳舍整修工程完工,隨即進行郵政博物館各陳列室之設計與布置。

    1966年3月20日,中華郵政70週年紀念日,郵政博物館正式開幕;館內分為「古代郵政文物陳列室」、「現代郵政陳列室」、「郵票展示室」、「郵政專業圖書室」、「學術演講及電影放映室」、「郵政國際關係展覽室」與「郵政業務設施展覽室」。

    1979年5月3日,交通部郵政總局集郵中心簽報郵政博物館遷移臺北市區方案,郵政總局局長簡爾康批示:「博物館遷入市區確有必要,前有就南海路拆除宿舍地基興建之議,因地點適中、又靠近南海學園,易於吸引觀眾。請即協調有關單位主管積極進行。」

    1979年6月28日,郵政博物館提出遷建計畫,成立遷建小組,郵政總局副局長徐能擔任遷建小組召集人,遷建小組成員包括研發會、秘書室、供應處、集郵中心、技術處、業務處、會計處等有關單位主管,遷建新址為臺北市牯嶺街2號臺灣郵電協會產屬約645坪土地,以臺灣北區郵政管理局5支局名義興建,但以博物館之機能予以規畫設計。

    1979年7月13日,郵政博物館遷建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

    1979年8月23日,郵政博物館遷建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郵政博物館建築工程改以投遞支局、集郵中心及博物館綜合局屋申請建造10層大樓。

    1980年7月7日,《交通部郵政總局組織法》修正公布,郵政博物館成為郵政總局之附屬機構,裁撤副館長職位,原設三課改為典藏課、事務課及展覽課。

    1981年5月29日,交通部郵政總局與唐榮鐵工廠議價發包郵政博物館建館工程。

    1981年6月25日,郵政博物館遷建小組召開第五次會議,通過遷館工作計畫大綱,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所長潘安生擔任「歷史之部」召集人兼指導委員、郵政總局業務處處長王南山負責「業務之部」、郵政總局集郵處處長胡全木負責「集郵之部」。

    1981年11月24日,郵政博物館建館工程開工。

    1982年12月3日,郵政博物館遷建小組召開第六次會議,由郵政總局副局長王述調主持,決議另成立遷館工作小組專責辦理遷館。

    1983年,郵政博物館成為國際交通博物館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ransport Museum)第201號會員。

    1983年5月,郵政博物館結構體完工。

    1983年5月20日,郵政博物館遷建小組召開第七次會議,由新任郵政總局局長王述調主持,郵政博物館館長王鳳鐘提出《遷館工作小組組織要點草案》;經討論後決議:㈠保留原遷建小組,㈡尚未成立的遷館工作小組改稱「新館落成特展籌備委員會」,㈢新館落成時發行紀念郵票。

    1983年7月12日,郵政博物館新館落成特展籌備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由郵政總局副局長潘安生主持。

    1983年8月18日,郵政博物館新館落成特展籌備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確定新館各樓層分配,並決定發行「郵政博物館新館落成紀念郵票」一套三枚、一組新館落成特展小全張、一組新館落成特展紀念明信。

    1984年1月1日,新店獅頭路的郵政博物館關閉。

    1984年9月21日,郵政博物館新館落成特展籌備委員會召開第十五次(最後一次)會議,確認新館開館及落成紀念特展籌備工作如期完成。

    1984年10月10日,坐落在臺北市重慶南路二段45號的郵政博物館新館正式落成啟用,新館落成特展於同日開展。

    1984年11月中旬,郵政博物館奉准另增一個任務編組「企劃小組」。

    1988年10月,郵政博物館成為美國集郵協會(American Philatelic Association)第151575號會員。

    2002年6月,郵政博物館奉准將企劃小組業務歸併展覽課。

    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郵政總局改制為中華郵政,郵政博物館改隸中華郵政集郵處,置館長1人,下設管理科。

    2003年9月9日,基隆郵局與豐原郵局分別在新北市貢寮區澳底國民小學與臺中市新社區新社國民小學舉辦「郵政博物館巡迴展」首展。

    2015年1月18日,郵政博物館臺北北門分館於臺北郵局2樓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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