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壢派出所電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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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20:18:45

產後坐月子是女人第二次重生的開始,把握產後飲食黃金金字塔,就可以防止產後女人「未老先衰」。所以月子餐真的好重要好重要啊!! 前陣子有 嫁到桃園的好姐妹 懷孕了,想要在家坐月子,因為家人都在南部而且人生地不熟,所以找我幫忙物色月子餐兼陪吃。 我們總共找了幾間,最後我們還是喜歡這間 桃園在地的「金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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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22:33:06

#祝自己40歲生日快樂 先分享一下小故事 就在昨天大家疲於奔命忙於月中事件 我手機也一直響的同時 手機又響以為又是記者 結果是中壢興國派出所電話 說我皮夾掉了有人撿到 原來我前天從怡仁看門診離開 下午去剪頭髮吃牛肉麵就掉在中壢,完全沒發現 晚上下診後飛車到中壢剛去領回 錢證件一樣也沒少 警察還...

中壢派出所電話 在 freedom貪吃鬼【抽獎中】?桃園 台北 台中 美食?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3 07:33:22

2018.04.25《桃園中壢·有食候紅豆》 🔎詳情參考首頁連結 . 店內的座位比我想像多,大約可容納32人左右,平日來比較沒人,可以盡情的拍照👍🏻 第一次到臨的人,店員會親切的介紹餐點。 平常吃這種店家都容易踩雷,但是這家不會耶! 不僅好拍也好吃~店內到處都充滿粉嫩的色系 . 乾燥花真的很漂亮,令...

  • 中壢派出所電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14:52:57
    有 3,012 人按讚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 中壢派出所電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7 01:30:40
    有 278 人按讚

    〝可是,我們真的值得為了升官發財,丟掉自己的靈魂嗎?〞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201頁,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女看護下樓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此時1名警員朝她吼叫,並要求她拿出居留證,但一般人倒垃圾哪會帶證件?......警員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將女看護當成逃逸外勞,直接將她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
    然後將女看護塞進警車內,警員將她帶進派出所後,更進一步以腳鐐伺候;警員調閱資料後發現,女看護是合法的外籍勞工,卻連一句道歉也沒有,也不把女看護載回家,反而將她丟包在路邊......」

    「對此,三重分局表示,女看護聽得懂中文,但中文講得不好,當時她又急著解釋,樣子看起來很緊張,警員認為她是心虛,才會 #上銬帶回調查,問完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遂將她載回重新路三段,離逮捕地點並不遠,目前督察組已經介入調查,如有不法必定嚴懲。」

    三立新聞: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8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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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盤查的要件與程序,請見:
    〈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4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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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摘自作者臉書:

    離開祖國來到異鄉將近兩年了。
    我長相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外國人,
    我的德文雖然在歐語標準C1以上,但程度絕對不比德國母語使用者。
    我下樓倒垃圾時通常不會認真打扮只會帶手機鑰匙而不會帶證件,而且行色匆匆(誰會在垃圾桶旁邊悠悠哉哉)。
    從以上自述來看,我跟這篇報導中的主角(看護工作者)應該是一樣的處境。

    不過,不管我穿得多邋遢、神色再匆忙、身上有無證件、手上有沒有拿手機跟誰講話,警察都對我沒興趣,他們只對這邊最近時常出現擋消防通道的違規停車感興趣。

    我之所以從來沒被 1.違法盤查、2.懷疑「逃逸外勞」而 3.上銬 4.抓上警車、5.丟包在路邊。
    是因為我在德國,不是在三重--我熟悉的小寶分局為了績效會幹出什麼我都不會感到意外。

  • 中壢派出所電話 在 陳允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31 17:20:07
    有 52 人按讚

    警察局關門~
    在老東家警察局台東分局工作了那麼久, 印像中在警察局服務的時候從來沒看過分局的門口關起來的情況
    一般而言警察局是不會關門了
    除了鄉下的小派出所深夜會將門拉起來之外
    我第一次看到警察局的鐵門拉下來, 上一次是很久以前,應該有20年了 當時的警察局正在演練丕基演習(一種警察局被攻擊如何防禦的想定計畫),那時候那個肅殺氣氛也是非常的令人毛骨悚然, 因為警察局做完蛋了其他的地方應該不用說了
    歷史上警察局被攻擊整個失守的情況 比較有名的是中壢事件,那時候中壢分局因為原來也是國民黨的許信良在選 桃園縣長的時候在選舉的時候,發現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做票,人民群起激憤因而引發出不可收拾的群眾事件,導致後來整個警察中壢分局都被燒掉, 後來許信良還是高票當選桃園縣長
    告訴我這件事情,是當時我在警察局外事課服務的時候一個同事告訴我的,因為他那時候是剛畢業的巡官,遇到這件事情也很無奈,只好把製服都反穿,所有的檔案都燒掉,帶著無線電和槍逃離中壢分局,回警官大學或是附近的派出所再集合,當時在分局服務的每個人都很狼狽甚至連 制服帽也反過來帶穿得像共匪一樣才逃過一劫( 當時是卡其色的製服 和高中生一樣)
    另外一個分局 差一點被燒掉全面失守的案例就是現在的台北市警察局,以前有一個叫做城中分局( 台北市還沒改制直轄市之前叫第五分局),就在中山路上監察院對面,那年記得是民國77年我正在補習班補習,也體驗到了整個群眾事件的恐怖,非常肅殺的 氣氛,在深夜我無法離開博愛特區,被群眾和警察包圍,因此跑到重慶南路公路局南站那附近去觀看
    我記得那次的事件應該是519或是520農民工運動, 後來看到晚上凌晨3點,也是看到城中分局那被人凌星的放火燒,然後鎮暴警察開始 在火車站前南陽街附近驅離群眾,從城中分局那裡一路追打著民眾,追到中華路那附近,民眾被驅散之後沿途放火、推倒車輛, 還有 偷竊電話筒內的錢 ,整個台北火車站前陷入火海, 還好有一些理智的民眾沒有將消防車及救護車燒毀,讓消防人員還可以去救治受傷的民眾, 後來我嚇到說不出話,趕快跑去躲在同學租的那個套房仲, 隔天早上才敢騎摩托車 公館住處,我記得那是解嚴後第的一年, 後來我考到二專聯招去台中勤益工專讀書, 但是無奈又遇到 經濟蕭條和不景氣,我於是也不怕死的也跑去當警察了,真的是佩服自己的勇氣!
    如今再度看到分局關門,心有戚戚焉 , 再度想到以前戒嚴時期那段動盪的日子
    還好現在分局關門只是搬家而已!
    #祝福大家能夠有更好的工作環境
    #以前這個地方實在是太狹小了

  • 中壢派出所電話 在 觀點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1-05 08:00:00

    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記者問韓:集中管理是否涉及歧視
    二,韓1104從頭到尾沒講「集中管理」
    三,請教綠媒記者 所謂集中管理從何而來
    四,蘇揆補刀:種族隔離 最落伍最歧視
    五,韓根本沒說種族隔離 蘇揆自行腦補
    六,媒體記者弄錯了 閣揆竟然錯上加錯
    七,亂問一通 綠媒記者是否該道歉澄清
    八,亂罵一通 這款行政院長沒啥好期待
    九,外籍移工需要休閒場所 現在就可以做
    十,綠媒卡韓黑韓無極限 有人道歉過嗎?

    第二段:
    一,韓桃園行程 派出所借廁所變羅生門
    二,陳學聖爆料 韓背書 借廁所遭拒憋尿
    三,韓:沒有不順利 改口:確實有憋尿
    四,桃園警方喊冤公佈監視器 有圖有真相
    五,中壢仁愛所 蘆竹南崁所都給韓借廁所
    六,韓粉出征? 幾十通電話抗議平鎮龍岡所
    七,桃園警方若真卡韓 為何卡三分之一
    八,1500仁愛所 1600龍岡所 憋2.5小時?
    九,高鈞鈞鬧烏龍 立馬認錯道歉不囉嗦
    十,當候選人硬拗 當總統會不會更硬拗?

    第三段:
    每日一句2019-1105

    狗吠火車2019-1105-228-2阿扁高嘉瑜
    扁怒了 高:未來總統可考慮把扁關回去
    保外就醫第20次展延 高:扁身體很好
    若扁身體好 回監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至少十億來源不明 扁案根本沒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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