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國爵位等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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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國爵位等級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蔡依橙的閱讀筆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三月也分享過,再看一次還是很感人,關於「睡虎地秦簡」的家書兩封,可看見戰爭前線的小兵在想什麼。 他們為何上戰場,秦朝中國怎麼控制人民。 會發現,其實秦朝至今,中國沒什麼改變。 「這要配合前後文來看,後面有句話是:「利出一孔,則國多物;出十孔,則國少物。」就是說,人民如果只能從單一的管道獲...

  • 中國爵位等級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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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也分享過,再看一次還是很感人,關於「睡虎地秦簡」的家書兩封,可看見戰爭前線的小兵在想什麼。
     
    他們為何上戰場,秦朝中國怎麼控制人民。
     
    會發現,其實秦朝至今,中國沒什麼改變。
     
    「這要配合前後文來看,後面有句話是:「利出一孔,則國多物;出十孔,則國少物。」就是說,人民如果只能從單一的管道獲得利益,國家就會獲得更多,人民若能從各種不同管道得益,國家就得不到東西了」
     
    「這個墓的主人就是衷,據說衷的墓不算太大,但已經不是一般老百姓的等級,那兩封家書則是衷的陪葬品。很有可能黑夫和驚在戰場上掙來的爵位真的讓家裡變得更優渥了,但他們也很可能再也沒有從秦楚大戰的戰場上歸來,衷只能一輩子珍藏著兩位弟弟最後的家書,直到自己死後還要一起陪葬。」

  • 中國爵位等級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5 14: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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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李斯是成就秦始皇的功臣,也是出賣秦始皇的奸臣? |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人的一生總是有功有過,但李斯一生功過的反差太大了,而且影響力太大了,直接關係中國的歷史進程。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他的成就是一個時代的成就,他的過失是一個時代的過失。

    李斯的一生作出了怎樣的貢獻,據《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他在被囚後寫給秦二世的信中自己作了總結,計有七條:第一條罪(功以「罪」說)是,我擔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經三十多年了。我來秦國時秦國領土還很狹小。

    先王的時候,秦國的土地不過千里,士兵不過幾十萬。我用盡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謹慎地執行法令,暗中派遣謀臣,資助他們金銀珠寶,讓他們到各國遊說。又在國內準備兵力,整頓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提高功臣的社會地位,給他們很高的爵位和俸祿,終於威脅韓國,削弱魏國,擊敗了燕國、趙國,削平了齊國、楚國,最後兼併六國,俘獲了他們的國王,擁立秦王為天子。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民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

    秦國的疆域並不是不廣闊,還要在北方驅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顯示秦國的強大。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

    尊重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用以鞏固他們同秦政權的親密關係。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

    建立國家,修建宗廟,以顯示主上的賢明。這是我的第四條罪狀。(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

    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標誌,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頒布天下,以樹立秦朝的威名。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

    修築馳道,興建遊觀之所,以顯示主上志滿意得。這是我的第六條罪狀。(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

    減輕刑罰,減少稅收,以滿足皇上贏得民眾的心願,使萬民百姓都擁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記皇帝的恩德。這是我的第七條罪狀。(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李斯上書的「罪」實為功。功還可以再加一條,寫有名篇《諫逐客令》,主張人才流動。這是中國人最早的開放意識的體現。可惜,書上訴後,趙高使吏「棄去不奏」,說「囚安得上書」,即趙高派人把李斯的信扔掉了不上奏,還說什麼一個囚犯怎麼有資格上書皇帝呢?李斯最終被五刑,腰斬咸陽。夷三族。

    李斯的最大過錯是被動參與了胡亥、趙高的篡奪國家最高權力的活動。秦始皇在出遊中於沙丘病重,令趙高寫信給長子扶蘇:「以兵屬蒙恬,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趙高密而不發,秦始皇就死了。趙高與胡亥密謀篡權,但沒有丞相李斯的配合是不能成功的。

    趙高找來李斯,說:「今秦始皇已經死了,死之前留下給長子扶蘇的信,要他回來奔喪並立他為繼承人。但是信還沒有發出。現在並沒有人知道皇上死的事,皇上留下來的書信、兵符、印章都在胡亥那裡。決定誰當太子,就決定在你及我趙高之口。你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上崩,賜長子書,與喪會咸陽而立為嗣。書未行,今上崩,未有知之者。所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及高之口耳。事將如何?)李斯說:「安得有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從這句話看,李斯開始是反對趙高夥同胡亥篡位陰謀活動的,將趙高的話視為「亡國之言」,認為這種事不是下面大臣所能議論的,而是由皇帝確定的,也就是認為應該長子扶蘇接位。

    趙高接著說:「你自己好好考慮,與蒙恬相比,你的能量怎麼樣?與蒙恬相比,你的功勞怎麼樣?與蒙恬相比,你的謀略遠見怎麼樣?與蒙恬相比,你的得天下民心怎麼樣?蒙恬是長子扶蘇的舊臣,與扶蘇的親近,你與蒙恬比又怎麼樣?」(君侯自料能孰與蒙恬?功高孰與蒙恬?謀遠不失孰與蒙恬?無怨於天下孰與蒙恬?長子舊而信之孰與蒙恬?)李斯說:「此五者皆不及蒙恬。」趙高說:「長子扶蘇即位後必用蒙恬為相,而你最終將失侯回到鄉里。這是很明顯不過的事了。」(長子即位必用蒙恬為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於鄉里,明矣。)

    趙高抓住了李斯保全爵位的私心,終於使李斯就範。是國家為大,還是一己爵位為大,李斯作了錯誤的選擇。其結果不僅國亡,而且己亡。李斯的第二個過錯,力主輿論一律,造成秦始皇的焚書坑儒行為。

    在《秦始皇本紀》中載:「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就始於李斯的這一席話。豈止影響秦朝,而且影響了中國幾千年,歷代的帝王,總是用一種思想統治全國,而不能存在第二種思想,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空氣從此不復存在,乃至發展到明清,大興文字獄,壓抑不同意見。由於思想沈悶,國家失去生機,在明中後期以後,中國就落後於世界的發展。

    第三個過錯,行所謂「督責之術」。也就是用嚴刑峻法對待國人。秦二世當權,民怨沸騰,李斯兒子李由的治所三川爆發了陳勝吳廣的農民起義。秦二世簡直沒有辦法,李斯提議:「只有五丈之高的城沒有人敢上,但百仞之高的泰山卻有跛足的羊牧其上,什麼原因,就是因為它們的陡峭程度不一樣。」(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頭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這是為嚴刑峻法設喻。然後李斯又說:「聖明的君主為什麼能獨霸天下,獨享其利,就是靠獨斷和從嚴執法,所以天下才不敢犯法,從而長治久安。」(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此術,秦二世聽了十分高興。

    執行的結果是,「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積於市。」一個國家怎樣才能長治久安?李斯的認識實在粗淺,沒有能越出舊時法家的思維,或者說把法家的思維僵化了。 這裡有必要說一下孔子。在各個國家都在尋求使本國變得強盛的方法時候,也就是都在重視法家的時候,孔子卻把視野放在了另一面,一個國家強大以後,如何治理這個國家,這就是儒家學說。儒家學說的核心是「仁」和「禮」,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等級社會,要求統治者做到「為政以德」,「仁者愛人」。

    但是當時的儒家學說並不受各國統治者的歡迎,孔子也成為不受歡迎的人,連他自己也嘆息「匪兕匪虎,率彼曠野」,不是犀牛,不是老虎,卻在曠野上奔波不停,無人理睬自己的學說。就是這樣的學說,後為漢武帝所接受,成為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漢朝當然也因這個學說而得到鞏固。

    李斯對儒家學說是斷然否定的,是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積極參與者。所以,在思想領域也決定了秦朝是不得持久的。

    第四個過錯,由於李斯的提議,秦朝過早地在全境實施郡縣制,成為導致秦朝滅亡的重要原因。郡縣制的推行,這在好多人看來是秦始皇的政績,因為「百代都行秦政制」,其實當時人們的思想還是停留在分封制,實行郡縣制的條件並不成熟。由於不實行分封制,秦始皇的二十多個子女及所有功臣都沒有分封,在秦朝中央政權受到打擊的時候,沒有諸侯王國作羽翼,應對動亂,國家很快滅亡。

    由於沒有分封制,使得趙高胡亥的篡位一步成功,順利得手,而且使得胡亥一下子殺去了自己二十多個兄弟姐妹,殺去了為秦統一六國立了大功的重要功臣。秦朝,實在是被秦自己滅掉的。

    劉邦建立漢政權接受了秦朝的教訓,在打江山的過程中就不斷的封王,以此為誘餌,吸引更多的人參加他的起義軍,如韓信、彭越、黥布等,寧可以後再一個個鎮壓下去,「非劉姓而王,天下共擊之」。劉姓而王,又不太平,後有七國之亂。是漢武帝解決了封國問題。前後經過一百多年時間,郡縣制才得以在中國推行。

    李斯只看到分封制可能導致諸侯國之間戰爭的一面,但沒有考慮到沒有分封制會使秦政權很快被推翻的另一面。在先王的成熟經驗與後王的非成熟經驗之間應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再大的權威,再高的威信,都得承認這一條。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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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爵位等級 在 知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2-02 2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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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代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售價:RMB 2500000 >

    我真的可以跟秦代的人溝通?手上的秦半兩真的可以用來買東西?
    儘管充滿疑惑,但饑餓感終領我來到一包子檔前。
    一個長形的木桌,桌上各擺放了兩個五層的大蒸籠。
    「敢問,我手上的銅錢一共可以買多少個包子?」
    檔主望了望,「三十個吧」
    「這麼多?」我有點喜出望外,再望了兩旁的攤檔,「原來秦代都頗多東西賣。」
    檔主望一望我,「你來外來的嗎?我們這兒什麼都可以買,如果你有一千石粟,就可以換來一個官爵了。」
    「但首先...」檔主看了看我手上那串銅錢,眼神充滿輕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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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古代,賣官鬻爵並不鮮見。追溯起來,首開賣官先河的乃秦始皇嬴政。不過,古代封建王朝連天下都是皇帝的,賣個「官兒」算什麼?秦漢時期,買官賣官名氣最大的當屬曹操的父親曹嵩。當時已繼襲了老爸曹騰「費亭侯」封號的曹嵩,為了「侯升公」,居然用兩噸半黃金買了個太尉當!東晉以後,官員多頭戴烏紗帽,演變到明代,「烏紗帽」一詞便成了官員代稱,賣官因此被民間譏為「賣紗帽」。

    秦始皇首開賣官先河——「繳粟千石拜爵一級」。

    中國封建時代買官賣官應該自秦朝始。秦始皇時,有一年因飛蝗成災,秦始皇下詔書,向天下公開出售爵位:凡百姓繳粟千石,可拜爵一級。

    秦漢時官吏制度分為爵位、秩品、職務3種。「爵」,用來區分社會地位的高低,貴族的標誌,以別於「民」;「秩」是工資級別,收入多少依「秩」為準;「職」是行政位置,權力大小由「職」決定,現代幹部等級制便受到了此制影響。

    秦孝公三年(西元前359年)秦國首次變法時制定20級爵位。所謂「授爵封田」的說法,換種方式表述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擁有「自留田」、「宅基地」。最低一級為「公士」爵,最高一級為「徹侯」爵。時第五爵的「大夫」可以擔任相當於今縣長級別的「縣尉」,據此推測,「公士」地位相當於地方頭面人物,可以擔任村幹部、小科員等。

    秦始皇嬴政在位時允許買賣官爵。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在嬴政稱皇帝的第四年(西元前218年)十月,當時蝗蟲成災,於是政府賣爵賑災。賣價是:「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即每繳納1千石粟,可以授予爵位1級。

    所謂「拜」實際就是賣,不過比賣好聽。這行情如何?這裡來換算一下。粟不能直接食用,舂簸去皮後才是可供食用的小米,粟、米之間的比例約為:1比0.6,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

    以秦量制(體積)來算,秦時1石等於100升,1升約等於現代342.5克;那麼,1石約等於68.5現代斤。600石小米就是41100現代斤,約21噸。

    如果以秦衡制(重量)算則是這樣:1石等於120秦斤,600石小米就是72000秦斤;秦斤比現代斤少,約253克,約0.506現代斤;那麼,1石便是60.72現代斤,600石小米就是36432斤,約有18噸。

    兩種演算法相差3噸左右,但當時應該是以前者來計算的。600石小米在秦朝時值多少錢?沒有直接的史料可以參照,但可以用目前的小米行情折算出人民幣。如果以每斤3元人民幣來算,是10.93萬元至12.33萬元人民幣。

    秦始皇時期買個村官10萬元——「粟千石」相當於30多噸糧食

    如果穿越回秦朝,買個秦始皇的村幹部來當,最低成本超過10萬元人民幣,這在當時絕對是「天價」,「粟千石」就是30多噸糧食。

    往上推算,如果買最高級別的第20級「徹侯」,便要花20000石粟,合12000石小米,折算成人民幣,最低是:12000×60.72×3=2185920(元),即218.592萬元;最高是:12000×68.5×3=2466000元,即246.6萬元。

    那麼,不考慮腐敗因素,在秦代買官爵多長時間能收回成本?

    以徹侯來說,擁有徹侯爵,在朝官至三公。三公是秦時級別最高的官職,即太尉、司徒、司空三職,其權力和地位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級,都是「萬石級」大官。要注意,這裡的「石」不是計量單位,而是品級單位;所謂「萬石」不是實際年薪1萬石糧食,而是「萬石」級別的高官。

    那麼,秦代「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是多少?漢承秦制,依《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的工資標準,漢代萬石級別高官年薪(俸祿)是粟4200斛,以此推算,秦時三公年薪也應該差不多。

    秦時量制計量單位有斛、鬥、升等,1斛等於10鬥,1鬥等於10升。「斛」與用於計量的「石」的比值又有差別,且各個朝代的兌換關係也不盡相同。秦時1斛約等於0.52石,這樣4200斛就是2184石;粟2184石約合1310石小米。如果不再考慮量制與衡制上的差別,一律視為較低的衡制「石」(以下文中如無說明外,均是使用衡制意義上的「石」)來算,折合成人民幣是23.86萬元。也就是說,秦時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在人民幣24萬元左右。

    對比賣價便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買了可當三公的徹侯爵,要想收到20000石買官投資成本的話,約需10年左右的時間。但是,上述僅是理論上的推算,實際上秦時像「三公」這樣高級別爵位是不出賣的。而且即使買到了,也並非是可以拿工資的實職,多是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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