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共八大元老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共八大元老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共八大元老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共八大元老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轉角國際 udn Global,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江澤民來了🇨🇳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1989年5月30日,當「民主女神」在天安門廣場公開聳立的同時,一名神秘的訪客正悄悄地從上海趕赴北京——他是江澤民。他即將在軍隊調度鎮壓天安門的前夕,正式被鄧小平為首的高層元老們,欽點為取代趙紫陽的中共中央總書記。 與天安門廣場上...

  • 中共八大元老 在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30 20:07:29
    有 1,094 人按讚


    #江澤民來了🇨🇳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1989年5月30日,當「民主女神」在天安門廣場公開聳立的同時,一名神秘的訪客正悄悄地從上海趕赴北京——他是江澤民。他即將在軍隊調度鎮壓天安門的前夕,正式被鄧小平為首的高層元老們,欽點為取代趙紫陽的中共中央總書記。
     
    與天安門廣場上的高亢情緒相比,下令拔掉趙紫陽的鄧小平,自從5月20日北京戒嚴開始,即積極安排後續的武力鎮壓與國家領導人的「接班指定」。而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就因89年學運期間「壓制上海《導報》、學生運動」有功,於同年5月、趙紫陽失勢後,被鄧小平破格提拔為中國的「第三代國家領導人」。
     
    當時63歲的江澤民,儘管長年官運平穩,但卻始終不曾在中央任官,手中也沒有足夠軍方與黨內人脈,若非趙紫陽提前下台,江自己本打算在1991年任滿退休——誰知道時代的巨輪把歷史帶向了另一種方向,也讓一度「朝中無人」的江澤民走上權力顛峰,日後還帶出了一票鬥爭不斷的「江系人馬」。
     
    由於江澤民「上任」的故事,與六四天安門事件有著千絲萬縷的政治牽連,在相關資料與第一手文件仍未解密平反的今天,當時大部份的「高層決斷」至今也仍模糊不清、眾說紛紜——有一說,鄧小平看上江澤民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後台、易受擺布,「我需要一個不搞小圈子的人。」
     
    另一說,則是因為江澤民順利地完成了鄧小平在學運高峰期的「政治密令」,秘密牽制並逼迫剛結束美國訪問的全國人大委員長——中共八大元老之一,萬里——接受並認可國務總理李鵬所頒布的「北京戒嚴令」,為幾天後的天安門「武力鎮壓計畫」排除了最後的政治阻礙。
     
    不過由於鄧小平的刻意保護與隔離,5月30日上京的江澤民,雖然自此進入中共的權力中心;但在六四天安門事件中,無實權且作為中南海菜鳥的江澤民,對於鄧小平與李鵬安排的武力鎮壓,基本上只負責「參與見證」、「點頭認可」——甚至許多行政幕僚當時都搞不清楚,「江同志為何待在(決策)房間裡而沒有迴避?」
     
    直到天安門武力鎮壓結束後,江澤民擔任總書記的消息,才於6月24日正式向全國公開——保密的狀況,就連江澤民當時留美求學的長子江綿恆,「也是看報紙才知道我爸變成總書記。」
     
    根據美國作家庫恩受江澤民本人認可而寫《他改變了中國:江澤民傳》(因為本書爭議的政治宣傳與迎合問題,中國民間私下俗稱為《蛤寶書》),江澤民在知道自己將接任總書記之後,親族上下都極為緊張害怕。像是江的太太王冶坪,就一直希望江澤民能避開上京,以免江氏一族受到鬥爭牽連「再也回不來上海。」
     
    「(王冶坪)她的憂慮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在此之前,毛澤東和鄧小平指定的『接班人們』,結果都不怎麼好。」庫恩在書中寫到,如果連劉少奇、林彪都不得善終,胡耀邦、趙紫陽也都在混亂中失勢,那麼當時的世界確實難以想像:後來的中國怎可能變成「江澤民的形狀」。
     
    江澤民掌權過後,對於六四事件抱持著「一切都是西方媒體渲染」的態度,但在1990年9月的一次國際媒體聯訪中,江卻為「六四真相」下了一個微妙而能雙重解釋的註解: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
     
    這是30年前的5月30日,「六四天安門事件」倒數第5天。
     
    Photo Credit:新華社
     
    #歷史上的今天 #那個時候還沒有人知道 #六四天安門事件 #媽媽我餓了但我吃不下 #5月35日 #中國 #北京 #鄧小平 #學運 #胡耀邦 #趙紫陽 #江澤民 #毛澤東 #天安門 #中南海 #中共 #鎮壓 #China #Beijing #TiananmenSquare #TodayInHistory #國際新聞 #udnglobal #轉角國際

  • 中共八大元老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7-17 22:52:22
    有 97 人按讚


    #檔案的重要性

    【中共法老先烈在前,王振民說錯了什麼?】

    近日,「中共護法」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大放厥詞,稱凡是《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問題,憲法的有關規定都會自動適用於香港(註一),在本地引起軒然大波。

    但究竟中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如何?有沒有所謂原意與初衷?還是可以給一位法盲小部長任意詮釋?我們可以嘗試追溯到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條文(註二)。我們翻查1980年代有關《基本法》的英國解密檔案,發現英方記錄當時中國「法學泰斗」張友漁和不同中共領導人,都有著意論述過憲法第三十一條原意,似乎是今日王振民在談論中港憲政關係時的時令讀本。

    198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寫入憲法當中。有份參與制定「八二憲法」、新中國法制建設重要奠基者張友漁在1984年12月3日,即《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兩周,在大陸報章撰文回應中國內部對「一國兩制」合憲性的質疑。

    張友漁指出,中國憲法規定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而《中英聯合聲明》規定香港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皆保持不變。張友漁指「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全國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不排斥在個別地區保存資本主義制度,如香港、台灣,在修改憲法時就已考慮到了,作了第三十一條規定。這條所說『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當然是指不同於全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另一種制度,否則就不必作這條規定。」(“The system practised in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refers, of course, to another system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at implemente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Otherwise it would not be necessary to make such a stipulation) 張友漁強調這不會製造「一中一港」的情況,而是認為成立與大陸不同的制度有必要性,亦即是說,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原意,正是為了將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與中國憲法中列明的社會主義制度區隔而訂立的。

    到1985年6月中,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漢斌接受《鏡報》月刊訪問時,《鏡報》主編問及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是否與中國憲法有矛盾。王漢斌指出憲法第三十一條的意思是「將來香港實行的制度不受中國憲法序言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約束」,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王指「香港人想不開,以為(憲法)序言一定要遵守。其實,第三十一條就是例外條款。」可見王漢斌的言論進一步確認憲法第三十一條將香港與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區隔的特性。

    除此以外,檔案亦記載了中共八大元老之一、人大常委委員長彭真在1985年的演講內容,當中清楚交代中國憲法與香港的關係。這份文件前前後後皆被英國外交部引用《資訊自由法》規定的例外情況而封存,不予公眾查閱(註三)。但唯一保留的一頁,記錄了彭真表述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內容。

    彭真強調,所有憲法條文均在中國適用,但只有憲法第三十一條適用於香港 (all the Articles of the Constitution are implemented in China, but for you, only Article 31 is applicable)。彭真這段「一錘定音」的文字得到英國外交部官員劃線強調,並在旁以「important」標註,充份顯示出英國亦認為這一段文字清晰有力。

    從這些檔案看到,北京原本構想的「一國兩制」之於中國憲法具有不能約化的特別性,憲法的內容只有第三十一條在香港落實,並以《基本法》規定香港的社會制度,與中國的社會制度區隔,在中共法老先烈面前是清清楚楚的,並非如今日王振民所講的「基本法沒有規定的,中國憲法自動適用香港」。在他們眼中,「特別行政區」之所以「特別」,不單是社經制度安排上的「特別」,更是在中國憲法之下具有特別性。王振民之言無視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原意,將憲法其他條文強加於香港,陷中國憲法於邏輯矛盾之境地,不僅是純粹的法盲,更是「違法違憲」,愧對中共革命先烈。

    ——————————————
    註一:立場新聞(2018.7.14):【一制】王振民:基本法沒有規定的,中國憲法有關規定自動適用香港,處理港問題非按港法律,http://bit.ly/2L1KwMr

    註二:憲法第三十一條列明,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註三:根據英國《資訊自由法》第27條(1),假如檔案內容會損害:(a) 英國與其他任何國家的關係;(b) 英國與任何國際組織和國際法庭的關係;(c) 英國在海外的利益,或;(d) 促進或保護英國在海外的利益,英國政府可將該檔案封存。惟任何人都可以循《資訊自由法》上訴相關封存決定。
    ——————————————
    參考資料:
    FCO 40/1859 Future of Hong Kong: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Part A)
    FCO 40/1868 Future of Hong Kong: Basic Law (Part A)
    FCO 40/1869 Future of Hong Kong: Basic Law (Part B)
    張友漁(1984.12.3):實施憲法的偉大成就,中國法制報。
    ——————————————
    █ 解密過去🔓重掌未來 █
    💰捐款支持:http://bit.ly/2IVW56L
    📖研究成果:https://medium.com/@decodinghkshistory
    🗂計劃詳情:https://researchforfuture.hk
    📧聯絡 #香港前途研究計劃: m.me/decodinghkhistory

  • 中共八大元老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17 21:47:36
    有 108 人按讚


    // 1984年12月3日,新中國法制建設重要奠基者張友漁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兩周指出:「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全國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不排斥在個別地區保存資本主義制度,如香港、台灣,在修改憲法時就已考慮到了,作了第三十一條規定。這條所說『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當然是指不同於全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另一種制度,否則就不必作這條規定。」

    // 1985年6月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漢斌指出憲法第三十一條的意思是「將來香港實行的制度不受中國憲法序言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約束」,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香港人想不開,以為(憲法)序言一定要遵守。其實,第三十一條就是例外條款。」

    // 1985年,人大常委委員長彭真強調:所有憲法條文均在中國適用,但只有憲法第三十一條適用於香港 (all the Articles of the Constitution are implemented in China, but for you, only Article 31 is applicable)。//

    【中共法老先烈在前,王振民說錯了什麼?】

    近日,「中共護法」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大放厥詞,稱凡是《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問題,憲法的有關規定都會自動適用於香港(註一),在本地引起軒然大波。

    但究竟中國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如何?有沒有所謂原意與初衷?還是可以給一位法盲小部長任意詮釋?我們可以嘗試追溯到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條文(註二)。我們翻查1980年代有關《基本法》的英國解密檔案,發現英方記錄當時中國「法學泰斗」張友漁和不同中共領導人,都有著意論述過憲法第三十一條原意,似乎是今日王振民在談論中港憲政關係時的時令讀本。

    198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寫入憲法當中。有份參與制定「八二憲法」、新中國法制建設重要奠基者張友漁在1984年12月3日,即《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兩周,在大陸報章撰文回應中國內部對「一國兩制」合憲性的質疑。

    張友漁指出,中國憲法規定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而《中英聯合聲明》規定香港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皆保持不變。張友漁指「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全國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不排斥在個別地區保存資本主義制度,如香港、台灣,在修改憲法時就已考慮到了,作了第三十一條規定。這條所說『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當然是指不同於全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另一種制度,否則就不必作這條規定。」(“The system practised in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refers, of course, to another system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at implemente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Otherwise it would not be necessary to make such a stipulation) 張友漁強調這不會製造「一中一港」的情況,而是認為成立與大陸不同的制度有必要性,亦即是說,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原意,正是為了將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與中國憲法中列明的社會主義制度區隔而訂立的。

    到1985年6月中,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漢斌接受《鏡報》月刊訪問時,《鏡報》主編問及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是否與中國憲法有矛盾。王漢斌指出憲法第三十一條的意思是「將來香港實行的制度不受中國憲法序言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約束」,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王指「香港人想不開,以為(憲法)序言一定要遵守。其實,第三十一條就是例外條款。」可見王漢斌的言論進一步確認憲法第三十一條將香港與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區隔的特性。

    除此以外,檔案亦記載了中共八大元老之一、人大常委委員長彭真在1985年的演講內容,當中清楚交代中國憲法與香港的關係。這份文件前前後後皆被英國外交部引用《資訊自由法》規定的例外情況而封存,不予公眾查閱(註三)。但唯一保留的一頁,記錄了彭真表述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內容。

    彭真強調,所有憲法條文均在中國適用,但只有憲法第三十一條適用於香港 (all the Articles of the Constitution are implemented in China, but for you, only Article 31 is applicable)。彭真這段「一錘定音」的文字得到英國外交部官員劃線強調,並在旁以「important」標註,充份顯示出英國亦認為這一段文字清晰有力。

    從這些檔案看到,北京原本構想的「一國兩制」之於中國憲法具有不能約化的特別性,憲法的內容只有第三十一條在香港落實,並以《基本法》規定香港的社會制度,與中國的社會制度區隔,在中共法老先烈面前是清清楚楚的,並非如今日王振民所講的「基本法沒有規定的,中國憲法自動適用香港」。在他們眼中,「特別行政區」之所以「特別」,不單是社經制度安排上的「特別」,更是在中國憲法之下具有特別性。王振民之言無視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原意,將憲法其他條文強加於香港,陷中國憲法於邏輯矛盾之境地,不僅是純粹的法盲,更是「違法違憲」,愧對中共革命先烈。

    ——————————————
    註一:立場新聞(2018.7.14):【一制】王振民:基本法沒有規定的,中國憲法有關規定自動適用香港,處理港問題非按港法律,http://bit.ly/2L1KwMr

    註二:憲法第三十一條列明,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註三:根據英國《資訊自由法》第27條(1),假如檔案內容會損害:(a) 英國與其他任何國家的關係;(b) 英國與任何國際組織和國際法庭的關係;(c) 英國在海外的利益,或;(d) 促進或保護英國在海外的利益,英國政府可將該檔案封存。惟任何人都可以循《資訊自由法》上訴相關封存決定。
    ——————————————
    參考資料:
    FCO 40/1859 Future of Hong Kong: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Part A)
    FCO 40/1868 Future of Hong Kong: Basic Law (Part A)
    FCO 40/1869 Future of Hong Kong: Basic Law (Part B)
    張友漁(1984.12.3):實施憲法的偉大成就,中國法制報。
    ——————————————
    █ 解密過去🔓重掌未來 █
    💰捐款支持:http://bit.ly/2IVW56L
    📖研究成果:https://medium.com/@decodinghkshistory
    🗂計劃詳情:https://researchforfuture.hk
    📧聯絡 #香港前途研究計劃: m.me/decodinghkhistory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