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配合加班解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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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不配合加班解雇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27的網紅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全台疫情延燒,CDC前天(5/25)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6/14,各級學校持續停課,工作、照護小孩兩頭燒,家長如果有請假需求,相關的規範為何? - 疫情持續延燒,前天(5/25),CDC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6月14日停課,持續遠距離教學「#停課不停學」,而家中若有...

不配合加班解雇 在 轉載文站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1 15:52:57

105,他到底在氣什麼? . . . 喬陌笙無法跟任何人聯系,所以,她只有等。她一整天都在等朴智旻。被禁足的第二天,早上,她醒來,心情平和了一點,問管家︰「大哥昨晚有回來嗎?」管家搖頭。喬陌笙頓了下,才問他︰「那大哥是出差了?」否則,他為什麼不回來?就算發生了什麼。他氣,應該回來才對。管家搖頭,「先...

  • 不配合加班解雇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27 2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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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疫情延燒,CDC前天(5/25)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6/14,各級學校持續停課,工作、照護小孩兩頭燒,家長如果有請假需求,相關的規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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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持續延燒,前天(5/25),CDC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6月14日停課,持續遠距離教學「#停課不停學」,而家中若有12歲以下小孩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就可請「#防疫照顧假」,而雇主應予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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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家中有12歲以下就學、就托子女,或有國、高中職、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之子女有符合兩項資格的家長,就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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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可以一起請防疫照顧假嗎?
    同一時間,原則上僅一名家長可以防疫照顧假,如家中有兩名以上孩童,也仍以一名家長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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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假算薪水嗎?可以請半天or小時嗎?
    可以以口頭與書面方式照公司規定辦理,而雇主亦可要求員工檢附相關資料及文件證明,而請半天或半小時,則由勞資雙方議定,防疫假期間未強制要求公司給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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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配偶已申請「留職停薪」、「事假」、「家庭照顧假」等等,還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防疫照顧假並未限制受雇者配偶請假時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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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照顧假」與「防疫隔離假」有何不同?
    ▪ 員工若需配合主管機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集中檢疫」等之要求時,都可請「防疫隔離假」,若家中有生活不能自理之家屬且受隔離之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亦可申請「防疫隔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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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主是否能夠拒絕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呢?
    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也不得視為曠職或是以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及解雇,若違反勞基法將被裁罰2萬~100萬。此外,若雇主也拒絕家庭照顧假的申請,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2~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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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若是受到疫情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勞資雙方該如何處理?
    公司自行評估後停工或減產,仍應正常給予薪資,或可和勞方協商「減班休息」或「暫時縮短工時」,月薪制勞工在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範圍下,依工時縮減按比例減少薪資給付。但同時也須注意減班休息的合法性。即使合法「減班休息」,還是不能要求勞方使用特休或事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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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疫情發展,新冠肺炎屬於勞基法第40條中的「事變」原因,只要是經濟部所明訂受影響的產業,有復原重建、特殊加班需求,都可停止勞工之特休、例假和國定假日,但是假日出勤算加班,工資還是須依法加倍發給,並給予事後補休一天。例如醫療保健、電商、口罩廠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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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因應指揮中心或者市府要求停業或進行消毒者,工資如何計算?
    這屬於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之情形,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經由勞資協商決定,但停業期間如果是勞工的休息日、例假及國定假日,依法仍要給予薪資。且停業期間不得將員工視為曠工、事後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處分。但若是雇主基於考慮防疫需求而停業,則工資應如實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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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皆有可能是您我生活中目前會遇到的事情,為大家整理如上。若還有遭遇其他疫情相關勞資爭議,也歡迎傳私訊給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粉專 亦或是 #傳送Email :[email protected],我們將會盡速協助您!

  • 不配合加班解雇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01 20:00:01
    有 347 人按讚

    #建教生是學生 #事前勞動保障教育很重要

    很重要,所以先講重點!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11條,校方應提供的職前教育,包含「勞動權益知能」建立,

    在我列舉案例中,學生遇到工傷求助無門,其實就是因為根本不懂自己的勞動權益及「工傷必須要有醫療鑑定」,而導致錯失第一時間的申請醫療鑑定的機會。

    根據保障法第25條,若在工傷事件發生,校方未主動協助學生進行工傷職災認定及補償申請,是違法的。但學校真的有協助建教生來走第一時間的工傷證據保全程序嗎?

    如果校方對於建教生在受訓(其實是工作)過程中受傷,卻礙於跟企業的關係維繫,而選擇息事寧人,那權益受損的,絕對是還未出社會,卻被迫「吞下去」的建教生。

    #悲傷的故事

    我收到個案陳情,在工廠實習時發生職災,手部產生永久性傷害,無力搬運,但學校、機構竟然沒有協助學生進行工傷認定、依法申請理賠,只讓學生自己跟雇主談和解,最後只用 #數千元草率和解,雇主還揚言如果學生要提告,公司會把學生列為全集團黑名單,讓他在業界難以生存。

    追問後,發現這不是單一個案,投訴學生有同學曾在廠內摔車、也有同學曾在廠內操作高壓機具發生意外導致椎間盤突出等問題,都沒有獲得足夠的勞動權益諮詢支援,而且,並不是每個梯次的實習生都有 #職前安全訓練。

    #高雄市查無違法!?

    根據今(2020)年4月最新出刊的〈108年度建教合作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建教生機構要求建教生延時(超時加班)、或者未依法為建教生辦理團保的不良狀況也各仍有15.4%。

    但我們團隊進行調查發現: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近2年對建教生機構的考核結果, #竟完全查無違法!

    詳細了解後,得知考核會先由教育局抽查約10%合作機構,並 #事先知會機構抽查日,當天再由教育局檢視契約與訪談建教生、由勞工局檢視班表等勞動權益表件。事先知會讓機構有所準備,這樣叫作抽查??

    #勞工局答覆:會與教育局協調是否改採臨檢

    質詢最後,勞工局代理局長陳石圍答詢表示:目前每年配合教育局、教育部辦理考核,會再與教育局協調是否 #改用臨檢的方式辦理。

    建教生的勞動權益問題,因為牽涉到大學(教育部主管)、技職學校(部分屬於地方教育局主管)及地方勞檢機構,所以這個問題,我會再會同時代力量的立法委員 邱顯智,看看如何處理後續的建教生權益保護。

  • 不配合加班解雇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1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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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娘有個朋友當了家庭主婦多年,最近要走出家庭出外找工作,只是,聽說不是很順利,那天來找我聊天。

    「我覺得現在的社會對二度就業的女性真的很不友善。」平常樂觀開朗的她,難得露出了苦笑,抱著剛上幼兒園的孩子對我說。

    「怎麼說呢?」其實我心中已經隱約有了答案,不過,這時候,我想,她需要的應該是傾聽。

    「面試我的主管都會對我是否能配合加班、會不會跟社會脫節、知不知道現在的職場生態感到質疑,而偏偏,我還真的有點沒信心,雖然應徵的是行政助理或業務助理,但我還是擔心,生完兩個孩子後,記憶力跟反應力都退步了許多,要怎麼跟那些年輕人比。」

    「我覺得不用比啊!每個人有自己的優點,你可以比他們身段軟,比他們懂應對,更可以比他們更體貼熱血,我覺得這些都是我眼中妳的強項,不需要妄自菲薄。」其實,嘴巴上這樣說,我自己也很害怕四十歲後被放在職場上秤斤論兩,拜託老公千萬要好好罩著我啊!

    「謝謝妳啦!不管怎麼樣,還是有一家公司已經通知我上班了,只是我太久沒在外面上班,不太清楚,公司說新進同仁有三個月試用期,現在還有試用期這種東西嗎?不是聽說是違法的?」

    「聽說?是聽誰說呢?要在外面上班被老闆賞識,就要先從說話有根據跟有邏輯開始喔!」
    大家應該猜到講話會這麼機車...不....是這麼有條有理、鏗鏘有力,絕對不會是我,當然是阿富律師啦!

    「我....也不記得聽誰說耶~就好像、有印象,有人這麼說過。」

    「我剛剛才說.........」(阿富律師職場說開始,以下恕刪)

    其實在外面上班真的不容易,要同時遇到不囉唆的老闆、不讓你背黑鍋的主管及不佔你便宜的同事,真的要前世燒好幾炷大香,我很慶幸,老公即老闆,老闆即老公,除了白眼不欠,委屈倒是沒受過。

    那麼,接下來,就來聽聽阿富律師簡單聊聊到底試用期是不是合法的吧?

    「目前我們的勞基法並沒有試用期的相關規定,但多數法院的見解是有條件的承認試用期的有效性喔!如果老闆跟員工在一開始訂立勞工契約的時候,就有說好一定期間的試用期,而且這項工作的性質也的確有試用的必要,那麼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不需要符合勞基法的法定終止事由,而且老闆在試用期中解雇員工是不需要給付資遣費的。」

    律師娘這時心想,這試用期的規定,如果擺到婚姻當中,會不會也是一種讓雙方可以好聚好散,律師少打一些離婚官司的好方法呢?(無解)

    「蛤~~~這麼說來,我的求職之路還曖昧不明,搞不好試用期中就被老闆踢走,又得砍掉重練了。」

    「別這麼悲觀嘛!出去看看都是好事,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妳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看在我這麼賢內助的份上,阿富律師應該暫時會保我幾年太平,不用去外面當刀俎下的魚肉吧!!哈哈~

    #可道勞資糾紛解決所
    #職場一百問

    跟律師娘一對一聊聊天
    https://line.me/R/ti/p/%40wom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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