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

  • 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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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月旦時論】
    🔸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

    🔸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從國民法官面之觀察/黃珮禎

    【司律評台】
    ✒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邱忠義

    ✒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張哲倫

    【實務法學】
    🔸民事法類
    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賠償與量刑的算計/楊智守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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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10 0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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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銀髮正義,關心高齡化社會,安心照顧
     
    依據國發會推估,台灣將在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超過20%)」,老化速度甚至超過日本。2065年時,台灣高齡人口比例將超過4成,每1.2位生產者需負擔1位老年人口,所以無論是政策或社會制度,應及早因應超高齡社會所造成的影響,而這不單只是長照的問題,包括醫療、醫藥、無障礙等面向,都該提出因應對策。
     
    📌精進高齡照護制度及整合資源
     
    現階段台灣高齡照護制度主要依賴長照2.0,然而長照2.0目前存在困境,包含:

    ❌「財源不穩定」、「照顧年齡層較狹隘」
    例如49歲以下之年輕型失智症患者若未達標準則被排除適用,或僅需陪伴安全看視之各年齡層障礙者亦被排除在外
     
    ❌「主管機關多頭馬車權責分散」
    按照現行做法,長照服務要找衛生局,但需要租借輔具或反映居家照顧員服務品質等則必須找社會局,權責區分混亂不明,中央部會委由長照司負責,地方卻無相對機構可加以整合。
     
    因此,我們認為應該針對以下面向進行討論:
     
    ➖持續討論長照相關法規

    長照需要多面向法規,才能使體系建構完整,包含《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保險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社會福利基本法》等,但至今僅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相關法規仍需持續討論。
     
    ➖整合不同職類專業人士共同納入長照體系

    透過《治療師法》修法、《公共衛生師法》立法、社工師及照服員的待遇改善、以及修改《志願服務法》充實活化志工人力等,充實人才庫,才能讓長照資源更有效被運用。
     
    ➖完善高齡者就業促進及托老制度

    因應中高齡就業需求,除了監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實際運作,也鼓勵企業托老,讓中高齡勞工無後顧之憂,並且檢討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研擬長期照顧假之可行性,給予勞工更大的彈性運用時間,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需求。
     
    📌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及反詐騙機制
     
    根據今年台灣失智症協會統計資料指出,失智症患者發生財物損失時,有將近一半尚未被確診失智症,更有高達8成的患者並無輔助或監護宣告。其中,對患者進行財務剝削的人高達3成以上來自家屬,其次才是詐騙集團、朋友或同事、及商家等人員。剝削管道包括透過金融服務為最高,其次是利用買賣、借貸或理財等方式。
     
    因此,要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時代力量提出以下建議:
     
    ➖參酌台灣失智症協會倡議,積極推動家庭照顧協議及監護人監督制度
     
    ➖金融機構必須將高齡者或有詐騙警訊信號者,納為「客戶背景過濾」之重點區塊,並善盡風險評鑑之「客戶盡職調查」,以保障銀髮消費者財務安全
     
    📌加強遠距健康照護
     
    因應台灣某些偏鄉醫療可近性較低,或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出門不便,又尚未有便利之軌道建設可供使用,時代力量建議:
     
    ➖5G新技術,減少城鄉醫療差距及資訊差距

    5G並非只是傳輸速度較快而已,它的特點在於:延遲性低,並可同時串接數千個低功耗物聯網設備,可以同時監控數個生命徵象,進而大幅減少所需耗費之監測人力
     
    ➖檢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等規定是否應調整適用範圍
     
    📌增進銀髮健康樂活
     
    呼應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修訂通過,「參與體育運動是所有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我們主張從各年齡層培養運動習慣,且盡力讓所有國民都能享有運動之權利。建議研擬「體育運動基本法」,除了強化現有各地高齡樂活據點之功能外,從法規制度面鼓勵各年齡層發展適合的運動項目。
     
    除了督促教育部體育署「運動城市推展專案」在各地設立運動熱區外,衛福部也應配合銀髮族特性規劃合適之安全活動場所,並同時提升CPR及AED之認知及操作。
     
    📌打造高齡友善及無障礙的醫療環境
     
    根據醫改會於2019年5月22日公布的無障礙診所友善環境體檢報告,發現同時具備「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與無障礙溝通」三項指標的診所,僅占全國健保西醫診所的5%,台北、基隆、屏東等地都是掛零。
     
    健保APP查詢無障礙診所的資訊也錯誤百出,導致行動不便就醫者有77%不知道可以用APP查詢友善診所。因此,我們認為衛福部應鼓勵設置無障礙基層醫療示範點,並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及各地方政府積極訂定推動無障礙之行動計畫與推動時間表。
     
    不只便民,也讓分級醫療不致淪為口號。
     
    📌醫療勞動問題需被正視且關注
     
    醫事人員過勞,是造成「病人不安全」的一大原因。過去,在政府與人民團體的倡議及努力之下,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開始逐步改善,例如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護病比納入醫療法等。但是,目前的制度與規範並不夠,過勞的情況仍然在發生,護病比仍然失衡。希望未來立法的過程中,讓醫療勞動問題可以得到配套及解決:
     
    ➖增設醫院勞工董事,並排除主管階層

    《醫療法》43條在送出行政院之後,躺在立法院等待屆期結束、下一屆從頭來過。在財團醫院面前,《醫療法》修法變成遙遙無期、沒有人敢處理的法案。時代力量主張讓醫院勞工參與醫院治理,成為保障醫療勞動的燈塔。
     
    ➖主治醫師的勞動保障配套

    在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主治醫師變成了另一個過勞的缺口。在尚未納入勞基法之前,時代力量主張主治醫師的工作時數以及契約內容,需要有適當的法規保障。
     
    ➖基層醫事人員勞動規定應符合國際趨勢

    在醫院評鑑及醫療法之中規範之護病比、藥師合理調劑量等,應該要符合國際趨勢,並以基層實際工作者為計算基礎,以避免醫院用「均分」的方式進行概算。
     
    📌社區共同照護,需要專業人員聯手
     
    如何有效利用社區中的醫療、長照資源,讓需要照顧的人得到應有的照顧,需要有願景的政策跟相對應的配套:
     
    ➖賦予治療師更大的責任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治療師,在長照與社區共同照護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礙於現在的法規限制,讓專業的治療師們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上沒有辦法完全發揮所長。時代力量主張,透過法規的修訂,讓治療師們可以與不同專業連結,共同照顧民眾的健康。
     
    ➖善用社區藥局資源

    社區藥局也是基層醫療的一部分,透過社區藥局與不同專業的連結,可以建構出台灣更綿密的健康照顧網絡。
     
    ➖連結居家醫療、護理與長照、社工資源

    居家醫療與長照要能夠互相配合,才能支撐被照顧者的所有需求。居家醫療人員,包含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護理師、藥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在制度上應該能夠與長照、社工資源做更好的連結,讓民眾在醫療及生活上的照顧能夠更同步。
     
    ➖持續關注社工與照服員的勞動問題

    第一線的社工及照顧服務員,是社區共同照顧網絡不可或缺的執行者。在職場上的勞動問題,同時也會影響照顧品質,間接影響了被照顧者的權益。透過勞動法規的落實,並且與社工、照顧服務員的實務結合,才能讓第一線工作者獲得適當的保障,安心地替社會照顧家中需要照顧的人。
     
    📌保障病人用藥權益,增加醫療專業給付
     
    隨著高齡社會的來臨,台灣在醫療費用的支出也越來越高。健保資源絕對不是只看近五年,而是要往後看20年、30年、50年的事情。健保應跟上國際潮流,讓現在正在付費的所有人,在面對50年後的挑戰,也可以提供同樣高品質的照顧。
     
    ➖消除不合理藥價

    藥品在流通買賣過程之中,除了一般的市場機制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因素會被納入考量,例如健保參考其他國家的核價、團體協商因素、醫療院所品項選擇權及採購合約等,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
     
    但這導致部分的藥物健保價過低,揚言退出台灣市場,而一些藥物健保價高於週邊國家,造成健保資源無法有效利用。時代力量認為,健保用藥應該盡可能的回歸市場機制,保障人民有安全、有效的藥物可使用。
     
    ➖落實自我用藥

    在健保法中明訂,非處方藥品不在健保給付的範圍之中,監察院也糾正了衛生福利部。但這20多年來,因為行政怠惰與配套措施無法落實,導致健保資源的浪費。時代力量主張,應該要持續增加民眾自我用藥的認識,提升自我照護的技巧。健保資源也可以真正用在刀口上,保障民眾用要跟就醫的權益。
     
    ➖新藥核價機制獨立透明

    台灣新藥進入市場的速度,已經被鄰近的中國、日本、韓國超越,除了病人沒有辦法使用到最需要的藥品,也可能造成偽藥從鄰近國家流入。應該要加強新藥核價機制的獨立性及透明度,讓台灣的制度成為國內外廠商所信賴的公平制度。
     
    ➖建立調整保費的客觀機制

    過去保費的調整常常因為選舉、政治因素而被左右,甚至還有立法委員用政治力使健保破產的倒數沙漏更加速進行。時代力量主張,調整保費應該有更客觀的處理機制,透過凝聚全民共識,跳脫選舉因素,讓健保真正可以獨立永續的經營。

  • 不適用就業保險董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9 18:40:15
    有 1,521 人按讚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銀髮正義,關心高齡化社會,安心照顧
     
    依據國發會推估,台灣將在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超過20%)」,老化速度甚至超過日本。2065年時,台灣高齡人口比例將超過4成,每1.2位生產者需負擔1位老年人口,所以無論是政策或社會制度,應及早因應超高齡社會所造成的影響,而這不單只是長照的問題,包括醫療、醫藥、無障礙等面向,都該提出因應對策。
     
    📌精進高齡照護制度及整合資源
     
    現階段台灣高齡照護制度主要依賴長照2.0,然而長照2.0目前存在困境,包含:

    ❌「財源不穩定」、「照顧年齡層較狹隘」
    例如49歲以下之年輕型失智症患者若未達標準則被排除適用,或僅需陪伴安全看視之各年齡層障礙者亦被排除在外
     
    ❌「主管機關多頭馬車權責分散」
    按照現行做法,長照服務要找衛生局,但需要租借輔具或反映居家照顧員服務品質等則必須找社會局,權責區分混亂不明,中央部會委由長照司負責,地方卻無相對機構可加以整合。
     
    因此,我們認為應該針對以下面向進行討論:
     
    ➖持續討論長照相關法規

    長照需要多面向法規,才能使體系建構完整,包含《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保險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社會福利基本法》等,但至今僅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相關法規仍需持續討論。
     
    ➖整合不同職類專業人士共同納入長照體系

    透過《治療師法》修法、《公共衛生師法》立法、社工師及照服員的待遇改善、以及修改《志願服務法》充實活化志工人力等,充實人才庫,才能讓長照資源更有效被運用。
     
    ➖完善高齡者就業促進及托老制度

    因應中高齡就業需求,除了監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實際運作,也鼓勵企業托老,讓中高齡勞工無後顧之憂,並且檢討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研擬長期照顧假之可行性,給予勞工更大的彈性運用時間,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需求。
     
    📌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及反詐騙機制
     
    根據今年台灣失智症協會統計資料指出,失智症患者發生財物損失時,有將近一半尚未被確診失智症,更有高達8成的患者並無輔助或監護宣告。其中,對患者進行財務剝削的人高達3成以上來自家屬,其次才是詐騙集團、朋友或同事、及商家等人員。剝削管道包括透過金融服務為最高,其次是利用買賣、借貸或理財等方式。
     
    因此,要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時代力量提出以下建議:
     
    ➖參酌台灣失智症協會倡議,積極推動家庭照顧協議及監護人監督制度
     
    ➖金融機構必須將高齡者或有詐騙警訊信號者,納為「客戶背景過濾」之重點區塊,並善盡風險評鑑之「客戶盡職調查」,以保障銀髮消費者財務安全
     
    📌加強遠距健康照護
     
    因應台灣某些偏鄉醫療可近性較低,或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出門不便,又尚未有便利之軌道建設可供使用,時代力量建議:
     
    ➖5G新技術,減少城鄉醫療差距及資訊差距

    5G並非只是傳輸速度較快而已,它的特點在於:延遲性低,並可同時串接數千個低功耗物聯網設備,可以同時監控數個生命徵象,進而大幅減少所需耗費之監測人力
     
    ➖檢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等規定是否應調整適用範圍
     
    📌增進銀髮健康樂活
     
    呼應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修訂通過,「參與體育運動是所有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我們主張從各年齡層培養運動習慣,且盡力讓所有國民都能享有運動之權利。建議研擬「體育運動基本法」,除了強化現有各地高齡樂活據點之功能外,從法規制度面鼓勵各年齡層發展適合的運動項目。
     
    除了督促教育部體育署「運動城市推展專案」在各地設立運動熱區外,衛福部也應配合銀髮族特性規劃合適之安全活動場所,並同時提升CPR及AED之認知及操作。
     
    📌打造高齡友善及無障礙的醫療環境
     
    根據醫改會於2019年5月22日公布的無障礙診所友善環境體檢報告,發現同時具備「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與無障礙溝通」三項指標的診所,僅占全國健保西醫診所的5%,台北、基隆、屏東等地都是掛零。
     
    健保APP查詢無障礙診所的資訊也錯誤百出,導致行動不便就醫者有77%不知道可以用APP查詢友善診所。因此,我們認為衛福部應鼓勵設置無障礙基層醫療示範點,並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及各地方政府積極訂定推動無障礙之行動計畫與推動時間表。
     
    不只便民,也讓分級醫療不致淪為口號。
     
    📌醫療勞動問題需被正視且關注
     
    醫事人員過勞,是造成「病人不安全」的一大原因。過去,在政府與人民團體的倡議及努力之下,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開始逐步改善,例如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護病比納入醫療法等。但是,目前的制度與規範並不夠,過勞的情況仍然在發生,護病比仍然失衡。希望未來立法的過程中,讓醫療勞動問題可以得到配套及解決:
     
    ➖增設醫院勞工董事,並排除主管階層

    《醫療法》43條在送出行政院之後,躺在立法院等待屆期結束、下一屆從頭來過。在財團醫院面前,《醫療法》修法變成遙遙無期、沒有人敢處理的法案。時代力量主張讓醫院勞工參與醫院治理,成為保障醫療勞動的燈塔。
     
    ➖主治醫師的勞動保障配套

    在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主治醫師變成了另一個過勞的缺口。在尚未納入勞基法之前,時代力量主張主治醫師的工作時數以及契約內容,需要有適當的法規保障。
     
    ➖基層醫事人員勞動規定應符合國際趨勢

    在醫院評鑑及醫療法之中規範之護病比、藥師合理調劑量等,應該要符合國際趨勢,並以基層實際工作者為計算基礎,以避免醫院用「均分」的方式進行概算。
     
    📌社區共同照護,需要專業人員聯手
     
    如何有效利用社區中的醫療、長照資源,讓需要照顧的人得到應有的照顧,需要有願景的政策跟相對應的配套:
     
    ➖賦予治療師更大的責任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治療師,在長照與社區共同照護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礙於現在的法規限制,讓專業的治療師們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上沒有辦法完全發揮所長。時代力量主張,透過法規的修訂,讓治療師們可以與不同專業連結,共同照顧民眾的健康。
     
    ➖善用社區藥局資源

    社區藥局也是基層醫療的一部分,透過社區藥局與不同專業的連結,可以建構出台灣更綿密的健康照顧網絡。
     
    ➖連結居家醫療、護理與長照、社工資源

    居家醫療與長照要能夠互相配合,才能支撐被照顧者的所有需求。居家醫療人員,包含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護理師、藥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在制度上應該能夠與長照、社工資源做更好的連結,讓民眾在醫療及生活上的照顧能夠更同步。
     
    ➖持續關注社工與照服員的勞動問題

    第一線的社工及照顧服務員,是社區共同照顧網絡不可或缺的執行者。在職場上的勞動問題,同時也會影響照顧品質,間接影響了被照顧者的權益。透過勞動法規的落實,並且與社工、照顧服務員的實務結合,才能讓第一線工作者獲得適當的保障,安心地替社會照顧家中需要照顧的人。
     
    📌保障病人用藥權益,增加醫療專業給付
     
    隨著高齡社會的來臨,台灣在醫療費用的支出也越來越高。健保資源絕對不是只看近五年,而是要往後看20年、30年、50年的事情。健保應跟上國際潮流,讓現在正在付費的所有人,在面對50年後的挑戰,也可以提供同樣高品質的照顧。
     
    ➖消除不合理藥價

    藥品在流通買賣過程之中,除了一般的市場機制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因素會被納入考量,例如健保參考其他國家的核價、團體協商因素、醫療院所品項選擇權及採購合約等,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
     
    但這導致部分的藥物健保價過低,揚言退出台灣市場,而一些藥物健保價高於週邊國家,造成健保資源無法有效利用。時代力量認為,健保用藥應該盡可能的回歸市場機制,保障人民有安全、有效的藥物可使用。
     
    ➖落實自我用藥

    在健保法中明訂,非處方藥品不在健保給付的範圍之中,監察院也糾正了衛生福利部。但這20多年來,因為行政怠惰與配套措施無法落實,導致健保資源的浪費。時代力量主張,應該要持續增加民眾自我用藥的認識,提升自我照護的技巧。健保資源也可以真正用在刀口上,保障民眾用要跟就醫的權益。
     
    ➖新藥核價機制獨立透明

    台灣新藥進入市場的速度,已經被鄰近的中國、日本、韓國超越,除了病人沒有辦法使用到最需要的藥品,也可能造成偽藥從鄰近國家流入。應該要加強新藥核價機制的獨立性及透明度,讓台灣的制度成為國內外廠商所信賴的公平制度。
     
    ➖建立調整保費的客觀機制

    過去保費的調整常常因為選舉、政治因素而被左右,甚至還有立法委員用政治力使健保破產的倒數沙漏更加速進行。時代力量主張,調整保費應該有更客觀的處理機制,透過凝聚全民共識,跳脫選舉因素,讓健保真正可以獨立永續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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