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言而喻相似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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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不言而喻相似詞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雙寶娘 (譚惋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寫給親愛的孩子 | 01 》別在經歷痛苦之際,又在門前種滿荊棘 親愛的孩子,今天好嗎? 上海的冬天已經來臨,這幾天陽光燦爛宛如盛夏,一走出門卻迎來刺骨的寒風,無意識拉緊領口,讓身體蜷縮在大一號的羽絨服,完全屈服於冷冽的天氣裡。說也奇怪,走了約莫五分鍾以後,身體的發熱自保機制開啟,就算...

不言而喻相似詞 在 Kristin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2 2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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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言而喻相似詞 在 雙寶娘 (譚惋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16 2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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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寫給親愛的孩子 | 01 》別在經歷痛苦之際,又在門前種滿荊棘

    親愛的孩子,今天好嗎?

    上海的冬天已經來臨,這幾天陽光燦爛宛如盛夏,一走出門卻迎來刺骨的寒風,無意識拉緊領口,讓身體蜷縮在大一號的羽絨服,完全屈服於冷冽的天氣裡。說也奇怪,走了約莫五分鍾以後,身體的發熱自保機制開啟,就算寒風依然在耳邊呼嘯而過,精神卻抖擻起來,心中的畏縮頓時一掃而空。

    身為大人,我已經屈服於外界太久,以為早已習慣委屈犧牲,接受自己是懦弱膽小的個性,只能依賴別人生存的事實。可是在那個當下,我才發現我的自我認知居然如此偏差。親愛的孩子,認識自己一直是世上最困難的事情,或許是因為人花在認識自己的時間太少了。比起認識自己,大家似乎寧願把時間浪費在批評別人上面。

    前幾天,你問我害怕的時候應該怎麼做才好,你說你討厭害怕時的自己。

    親愛的孩子,恐懼時不知所措是很正常的事情,比起戰勝恐懼,更重要的是接受會害怕的自己。千萬不要相信情緒無用論,更不要企圖戒掉或遠離情緒,恐懼是讓我們生存下来的重要情绪,即便是真正的勇士,也不是完全不會恐懼,而是一邊带着恐懼,一邊堅持前行。親愛的孩子,媽媽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明白這個道理,請試著相信你身上的自保能力。

    ===

    你又問我,大人也會感到害怕嗎?

    親愛的孩子,媽媽以前也以為長大後便能無所畏懼,所以我拚盡全力想快快長大,甚至故意讓自己身處危險,用各種可笑的方式證明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人,但事實上我只騙過了自己,卻瞞不了別人。

    在那之後我沒有放棄成長,只是就此結束無謂的掙扎。親愛的孩子,傷痕累累換來的覺悟,雖然代價有些慘烈,但這是長大的過程,即便我企圖阻止,你仍然可能走上相同的道路。渴望一夜長大,似乎是所有孩子共同的希冀。

    你知道嗎?在我成為大人之後,才驚覺大人不過是種角色扮演,我們用盡一切努力,每天扮演一個情緒穩定的大人,可事實上,大人和孩子一樣,依然會恐懼,依然會不知所措,依然會在恐懼來臨之際懷疑自己的能力。

    大人唯一真正贏過孩子的,不過是生命的長度而已,親愛的孩子,你要知道,這世界上很多大人與你相似,正飽受恐懼的威脅,而他們甚至受困於大人的角色裡,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恐懼,只能一個人孤獨地默默承受痛苦。

    承認恐懼需要很大的勇氣,而你居然做到了,多麽不可思議,孩子啊!這絕非我的溢美之詞,你已經勝過無數的大人,如果說承認恐懼是孩子的特權,我反而希望你一輩子不要長大,也許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那麼請你答應我,即便成為大人之後也不要趕走住在你內心的孩子,讓他在你承受不了的時候,勇於承認自己的恐懼。

    風雨來的時候就容許自己當個孩子吧!儘管這和世俗的標準有些不同,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在陽光下當個孩子,在風雨下當個大人,說來莞爾,我認為這句話只對了一半,很多大人的確因為急著趕路,無法盡情享受陽光,但是孩子遠比大家想像中更能承受風雨啊!

    在這個世界上,孩子是除了女人之外,背負最多刻板印象的族群,而身為兩者綜合體的女孩,辛苦的程度更是不言而喻。

    ===

    親愛的孩子,媽媽一邊心疼你的痛苦,又一邊為你感到慶幸,至少你有親愛的家人朋友可以說說話,而我們也願意不帶著評價,單純傾聽並承接你的情緒,這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你終會發現,比起遠離恐懼,身邊有人陪伴反而是更值得珍惜的,那是多少人渴望擁有卻無所得的幸福。如果恐懼讓你發現自己擁有幸福,或許你該感謝恐懼,是不是啊?

    讓我未卜先知一下,我猜你會問我,為什麼恐懼會讓人發現自己擁有幸福?來!像你小時候聽床邊故事一樣,把頭輕輕枕在媽媽的大腿上,有一對男孩女孩正面臨離婚官司,男孩從未想過女孩有一天會離他遠去,他陷入深深的恐懼之中,害怕失去女孩、他們的孩子以及溫暖可愛的家庭,直到感受到自己的恐懼,男孩才深刻體會自己原先擁有的幸福,那些他曾經視為理所當、不起眼的事情,原來如此耀眼奪目,值得珍惜。

    也許如此想,會讓正面臨恐懼的你過得不那麼辛苦,還記得奶奶最後跟我們說過的話嗎?不論正在經歷什麼,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時間到了就做什麼事情,把正在經歷的一切當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把眼下的日子過好,不要硬逼自己戰勝恐懼,更無須煩惱遙不可及的未來,艾莎女王說看不到未來的時候,就做好眼前的事情,就是這個道理。

    唯有如此,你的心才能保持平静,才能坦然自在走向你一直渴望的遠方,親愛的孩子,請你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不要在經歷痛苦之際,又在家門前種滿荊棘。

    恐怕一輩子都是怕冷星人的媽媽
    寫於2019倒數第十六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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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pexels— 和譚惋瑩。

  • 不言而喻相似詞 在 雙寶娘 (譚惋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16 2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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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寫給親愛的孩子 | 01 》別在經歷痛苦之際,又在門前種滿荊棘

    親愛的孩子,今天好嗎?

    上海的冬天已經來臨,這幾天陽光燦爛宛如盛夏,一走出門卻迎來刺骨的寒風,無意識拉緊領口,讓身體蜷縮在大一號的羽絨服,完全屈服於冷冽的天氣裡。說也奇怪,走了約莫五分鍾以後,身體的發熱自保機制開啟,就算寒風依然在耳邊呼嘯而過,精神卻抖擻起來,心中的畏縮頓時一掃而空。

    身為大人,我已經屈服於外界太久,以為早已習慣委屈犧牲,接受自己是懦弱膽小的個性,只能依賴別人生存的事實。可是在那個當下,我才發現我的自我認知居然如此偏差。親愛的孩子,認識自己一直是世上最困難的事情,或許是因為人花在認識自己的時間太少了。比起認識自己,大家似乎寧願把時間浪費在批評別人上面。

    前幾天,你問我害怕的時候應該怎麼做才好,你說你討厭害怕時的自己。

    親愛的孩子,恐懼時不知所措是很正常的事情,比起戰勝恐懼,更重要的是接受會害怕的自己。千萬不要相信情緒無用論,更不要企圖戒掉或遠離情緒,恐懼是讓我們生存下来的重要情绪,即便是真正的勇士,也不是完全不會恐懼,而是一邊带着恐懼,一邊堅持前行。親愛的孩子,媽媽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明白這個道理,請試著相信你身上的自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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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問我,大人也會感到害怕嗎?

    親愛的孩子,媽媽以前也以為長大後便能無所畏懼,所以我拚盡全力想快快長大,甚至故意讓自己身處危險,用各種可笑的方式證明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人,但事實上我只騙過了自己,卻瞞不了別人。

    在那之後我沒有放棄成長,只是就此結束無謂的掙扎。親愛的孩子,傷痕累累換來的覺悟,雖然代價有些慘烈,但這是長大的過程,即便我企圖阻止,你仍然可能走上相同的道路。渴望一夜長大,似乎是所有孩子共同的希冀。

    你知道嗎?在我成為大人之後,才驚覺大人不過是種角色扮演,我們用盡一切努力,每天扮演一個情緒穩定的大人,可事實上,大人和孩子一樣,依然會恐懼,依然會不知所措,依然會在恐懼來臨之際懷疑自己的能力。

    大人唯一真正贏過孩子的,不過是生命的長度而已,親愛的孩子,你要知道,這世界上很多大人與你相似,正飽受恐懼的威脅,而他們甚至受困於大人的角色裡,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恐懼,只能一個人孤獨地默默承受痛苦。

    承認恐懼需要很大的勇氣,而你居然做到了,多麽不可思議,孩子啊!這絕非我的溢美之詞,你已經勝過無數的大人,如果說承認恐懼是孩子的特權,我反而希望你一輩子不要長大,也許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那麼請你答應我,即便成為大人之後也不要趕走住在你內心的孩子,讓他在你承受不了的時候,勇於承認自己的恐懼。

    風雨來的時候就容許自己當個孩子吧!儘管這和世俗的標準有些不同,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在陽光下當個孩子,在風雨下當個大人,說來莞爾,我認為這句話只對了一半,很多大人的確因為急著趕路,無法盡情享受陽光,但是孩子遠比大家想像中更能承受風雨啊!

    在這個世界上,孩子是除了女人之外,背負最多刻板印象的族群,而身為兩者綜合體的女孩,辛苦的程度更是不言而喻。

    ===

    親愛的孩子,媽媽一邊心疼你的痛苦,又一邊為你感到慶幸,至少你有親愛的家人朋友可以說說話,而我們也願意不帶著評價,單純傾聽並承接你的情緒,這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你終會發現,比起遠離恐懼,身邊有人陪伴反而是更值得珍惜的,那是多少人渴望擁有卻無所得的幸福。如果恐懼讓你發現自己擁有幸福,或許你該感謝恐懼,是不是啊?

    讓我未卜先知一下,我猜你會問我,為什麼恐懼會讓人發現自己擁有幸福?來!像你小時候聽床邊故事一樣,把頭輕輕枕在媽媽的大腿上,有一對男孩女孩正面臨離婚官司,男孩從未想過女孩有一天會離他遠去,他陷入深深的恐懼之中,害怕失去女孩、他們的孩子以及溫暖可愛的家庭,直到感受到自己的恐懼,男孩才深刻體會自己原先擁有的幸福,那些他曾經視為理所當、不起眼的事情,原來如此耀眼奪目,值得珍惜。

    也許如此想,會讓正面臨恐懼的你過得不那麼辛苦,還記得奶奶最後跟我們說過的話嗎?不論正在經歷什麼,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時間到了就做什麼事情,把正在經歷的一切當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把眼下的日子過好,不要硬逼自己戰勝恐懼,更無須煩惱遙不可及的未來,艾莎女王說看不到未來的時候,就做好眼前的事情,就是這個道理。

    唯有如此,你的心才能保持平静,才能坦然自在走向你一直渴望的遠方,親愛的孩子,請你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不要在經歷痛苦之際,又在家門前種滿荊棘。

    恐怕一輩子都是怕冷星人的媽媽
    寫於2019倒數第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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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言而喻相似詞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6-20 06: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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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權阻UGL調查 屬行為不檢】

    許仕仁涉貪案終極上訴的裁決,可謂影響深遠,港人最關心的是對梁振英案的影響;筆者也是針對此案作討論,結論維持3年來一貫的主張──必須徹查,以保香港法治的聲譽。

    不過,筆者的法律分析與大多數論者不同,筆者以為梁的行為不檢不在於貪腐,而在於他濫用權力干預對他的調查,干擾立法會的運作,這就是清楚的公職人員行為不檢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而充分。在中國的法律中歸入瀆職之罪,以此罪檢控梁振英,比指控他在UGL案貪污容易得多。

    本文可能顛覆了大多數人對梁振英與UGL一案的認識,大家須要多用辯證思維閱讀。筆者身為專長於經濟法律的人,對UGL案梁能否入罪存疑,所以也在沒有進一步事實可供分析之前再討論。

    梁的行為與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檢或其他貪腐罪名之間,筆者始終認為有一定距離,入罪殊不容易;但他干擾本案的調查,則是明顯的不當行為,按已知公開的事實,包括對周浩鼎議員的操控,已是足以構成檢控。

    舉一個例大家自明。劉夢熊涉及東方明珠案的調查結果本是無法立案的,但劉因過於緊張而發信和電郵給梁振英和廉政專員,反而因妨礙司法公正而獲罪。梁振英的情況,是個相似的類比。

    當然大家皆留意到許仕仁案終審的判詞中,明確提出幾點都豐富了何謂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定義;這幾點都與涉貪的不檢行為有關,特別是有利益衝突之時不作申報,本身已被視為犯罪元素中的重要一環。這是說應申報時不申報,在合理地長的時間內可作申報還是不作申報,屬嚴重行為。不言而喻,這代表不申報者有貪財不欲人知、害怕事件公開的動機,亦因而難以依賴疏忽作為辯解理由。

    單單不披露利益已足以構成為失當行為,那是許案的重點之一;這一裁定亦同時影響了正在上訴的曾蔭權案及剛審完有待正式裁決的梁國雄案,彰彰明甚。筆者不討論這兩宗案件並非於法不容,而是兩案的司法位階太低,特別梁案只在初級法院,法官就算自己對法律觀點獨具創意,但裁決時必須依循上級法院已有的決定,何況是最高的終審法院?低級法官從來是沒有自作主張的空間的。

    當然,許案判詞亦提及不披露行為亦須考慮案件的背景和嚴重性。這只是重申國際法官梅師賢爵士(Sir Anthony Mason)在冼錦華案(2003年)對何謂公職人員行為不檢所下的5點定義的最後一點。這5點是公職人員行使公職(public duty)時有意識地(wilfully)行為不檢(misconduct)、欠缺合理辯解理由(reasonable excuse)、涉及金額不屬於瑣細數額(trivial);簡單而言,所不申報事件還要有一定的嚴重性。必須指出,在本港已知的案例中,上述5點的理解都是從嚴而非從寬理解的,判詞中亦有舉例:包括一名官員隱瞞與一間公司的關係、批准不合資格的公司成功競投政府工作、接受夜總會老闆安排的免費妓女服務、利用公立醫院的病人資料宣傳私人醫療服務等等,均屬失當行為。那麼,身為有權力的官員濫權阻礙廉政公署及立法會對他個人涉案的調查,沒有可能只是閒事而不算行為不檢吧?

    害怕調查 庸人自擾

    不披露利益已足以構成罪案,而利益衝突可以出現於就任公職之前發生。這的確增加梁振英在UGL案的不利位置,但非決定性的不利,只是增加了不利的因素,因為事實還是大有分別的,兩案的案情還是可以區分的。許案於收取利益時已確知會出任政務司司長之位,而梁的「金握手」則遠在他參選特首之前數月,而他當時為參選的「黑馬」,要證明利益上有關連則遠為困難。

    按梅師賢法官的5點要素,每一點對梁振英都大有爭辯空間,例如他與律師討論過後主觀地相信不用申報、合理地相信款項與公職無關、合理地相信行會不會有任何質疑所以申報屬多此一舉(事實如此);梁害怕調查的心態,看來與劉夢熊一樣,是庸人自擾,犯的錯誤不在於不申報,而是干擾調查、濫用權力。濫用權力在已知的先例中,肯定是公職人員行為不檢一類,這行為要證明則遠為容易。

    有說梁與UGL交易不告訴DTE屬違反《防賄條例》第9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這是連法例也沒有看清楚,無疑在合夥人的機構中每一名董事都是其他董事的代理人。但梁的「金握手」不是為其他人的業務工作過程中收佣,而是以主事人(principle)身份出售自己股份,以及往後的顧問身份安排,皆是自己的事。除非他有代其他股東商討出售股權,壓低他人的股價以爭取自己的股份售價。

    看來情況不是這樣,梁只是自私,也就不是第9條針對的事,第9條的立法是要保護主事人(principal)的利益,DTZ其他股東是主事人,並無報案,反而是不相關的前廉署政客炒作事件,十分之不到位。先進司法制度最忌「未審先判」,香港的民主惡勢力利用傳媒話語權,更進一步,是「未查先判」,不單可笑,而且欠缺智慧,方向錯誤,弄巧反拙。看完本文,希望可以進步一點。

    梁振英下台在即,利用價值將完,中央不見得非保他不可。民主派無能已是人所共知,今天不要連打落水狗也失敗而回吧!

    信報財經新聞 2017-06-20
    A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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