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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意願書效力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90826蘋果 斡旋陷阱 後悔想追回斡旋金 得看屋主點頭沒
新聞影片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826/1620065/
高市一名婦人看上一戶大樓物件,下10萬斡旋金請房仲議價,屋主點頭答應後,她卻反悔不買,除沒收10萬元,還被追討30多萬元服務費,引發爭議。對於斡旋金的定義,《蘋果新聞網》隨機街訪民眾,多是一知半解;房仲表示,斡旋金能否取回、2%服務費是否要付的癥結點,是看屋主是否同意買方提出的價格,並在斡旋書上簽字,「若屋主沒點頭就不算違約,也沒有服務費;但若屋主點頭,買方卻說不買,就是違約,要沒收斡旋金及付2%服務費。」
(熊培瑄/台北報導)……↓
在買賣房子時常會聽到「下斡旋」,也就是說,當出價和屋主心目中的價格有落差時,買方可付斡旋金表示誠意,再由仲介議價,但不只是口頭喊個價,法律上有一定流程,也得簽下書面依據。
不過,《蘋果》隨機街訪,發現大部分的民眾下斡旋都不太瞭解,民眾鄭先生表示,「其實我不太懂,就是跟定金一樣,簽了約又不買當然要被罰,能不能拿回來還是要看簽約的時間吧!」近日恰巧下斡旋的黃小姐則說,「我聽到的是說,付斡旋金是讓仲介去議價,屋主如果同意就是拿走成交,出的價格對方不同意就是退還,可以等同定金了。」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解釋,「要約斡旋」制度一般分二種方式,第一種是支付一筆斡旋金,委託仲介議價,並簽《斡旋書》或《不動產買賣意願書》,以及支付服務費的《買方給付服務費同意書》共二份文件。
若議價成功,後斡旋金即轉為定金,一旦買方放棄購買,就得斡旋金由屋主全額沒收;反之賣方反悔出售,不僅得返還斡旋金,還得再賠償買方相同金額;至於斡旋不成,仲介則須在3天內,將定金全數退回。
陳泰源提醒,斡旋期間以3~7天為限,未談成可再延期,但有效期限都得在約定條文中確定,最容易讓買方搞混的是,「審閱期3日」是指下斡旋前有3天可以考慮,而非同意後還有3天的反悔期。
第二種則是簽訂《要約書》,不用先付現金,仲介會以此份要約書和屋主議價,若屋主同意買方開出來的價格及條件,雙方就會正式簽定買賣契約;無論是買方或賣方違約,都必須賠償對方付成交總價3%。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進一步說明,期間買方可以隨時撤回斡旋,但屋主一旦同意出售,代表雙方達成合意,此時斡旋書便成了具法律效力的契約,也就是說,其中一方反悔,或因個人過失導致無法簽定買賣契約,都會構成違約。
斡旋金通常為數萬元,沒有限制金額,由於不同買家可以同時下斡旋,付多少也會影響交易結果。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建議,如果真的很喜歡這棟房子,下的斡旋金當然越高越好,不僅表示想要購屋的誠意,還能增加屋主同意出售的機率。
高雄市消保官林輝雄指出,有惡劣仲介為達成交目的,在屋主仍猶豫是否同意出價時,欺騙買方已經簽收、無法撤回。他提醒,買賣方和仲介發生糾紛,都可以提出申訴做調解;同時建議,簽約前要先看懂契約,把權利義務關係問清楚講明白;房仲過程中也要明確告知,對雙方才有保障。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8/190826_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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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書名:《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
大標:讓房仲為你賣命
中標:買屋、賣屋、租屋35招,學會跟房仲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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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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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卓偉程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店長
3.陳盈卉 新聞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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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隋安德 東森財經新聞台節目製作處總監
6.趙靜宇 基金一姐&理財專欄作家
7.蔡志雄 包租公律師
8.戴雲發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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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遇到的房仲老是有問題?其實是你用錯方法在溝通,經手數百間房屋買賣的房仲,在本書揭露他的帶看日記,讓你搞懂房仲賣屋時都在想什麼。這些經驗,連菜鳥房仲都不得不學會!
「給房仲鑰匙後,備份鑰匙卻四處可見?」「房屋漏水,主張解約卻慘賠100萬元訂金!」「我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錢?」……
不管是要買屋、賣屋、出租房子或租房子住,每個人都會跟房仲打交道,不過,別總以為「房仲很黑心」,只是有時候,房仲想的真的和你不一樣!搞懂房仲的思維,不僅不怕遇到壞房仲,還可以因此買到或租到低價好屋。
即使你現在沒有打算買房、租屋,別以為房仲想什麼跟你沒關係,鄰居想賣屋,正好又遇到脫線房仲,也可能讓你大傷腦筋。
精彩、真實的交易日記,完全揭露看屋訣竅、議價技巧、搞懂買賣方底線、水電師傅怎麼找……所有跟「住」有關的大小問題,通通有解!超實用技巧,連菜鳥業務員都一定得要學會!
◎ 談服務費有技巧 讓房仲為你賣命
當你試者向房仲砍服務費時,與其跟房仲說:「我就是只願意給幾趴,你不要,自然有別的房仲願意賣。」不如拿服務費當利誘,想辦法讓房仲幫你賣命,這才是重點!
◎ 做價的傳說,可不可信?
做價,是買賣合議的結果,也就是對外「宣稱」的成交價,跟實際買價不同,這是讓房價莫名高漲的原兇!只是,房屋做價就跟鬼故事一樣,好像確有其事,卻似乎沒有人親眼見過……究竟你買的房子值多少錢才合理?
◎ 買賣雙方碰面 最好什麼都不說
將自住的房子委託房仲賣,客戶看屋前,房仲卻雞婆提醒:「等等買家來的時候,不要跟買家說話。」如果你希望房子早日賣掉的話,最好乖乖閉上嘴巴,有時候一句無心的話,就會澆熄買家的購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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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泰源
現職台灣房屋大直店區經理,轉戰房仲業務,累積超過6年以上資歷,2015房市買氣急轉直下,仍拿下該店成交總件數第1名,也是新聞曝光頻率最高的第1線房仲業務員。
在和客戶互動過程中,對於銷售話術、服務技巧、客戶經營、談判技巧等有諸多心得。買賣房屋不該只是聽名嘴怎麼講,也不該刻板地認為房仲都黑心,希望這本書可以幫消費者充實房屋租售的實用知識,了解和房仲打交道時該注意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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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陳泰源-莫忘初衷 常懷感恩
推薦序
李同榮-「誠實」是最佳銷售武器
卓偉程-「地才」的傳奇 值得品味
蔡志雄-沒有話術 只有真實
Part 1 知識篇
第1招 約定專用的露台 不能當主建物賣
第2招 房子有露台 有優點也有缺點
第3招 車位訂價暗藏玄機 注意房仲的話術
第4招 房屋座向無定論 買方說了算
第5招 看房子3絕招:聽、看、聞找出問題
第6招 虛灌坪數、公設比過高 該如何杜絕?
第7招 社區坪數有大有小 哪種比較好?
第8招 高房價、高租金 居民素就比較高?
Part 2 服務篇
第9招 賣房子時 該給房仲鑰匙嗎?
第10招 我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錢?
第11招 善用服務費 讓房仲為你賣命
第12招 想跨區購屋 好房仲要帶著走
第13招 跟房仲博感情 買賣房屋一拍即合
第14招 風水師是房仲的阻力或助力?
第15招 有特殊關係 鐵定有優惠價?
第16招 屋主為何想賣房 這點很重要嗎?
第17招 買賣雙方碰面 最好什麼話都別說
第18招 穿著很重要 但人不可貌相
Part 3 法律篇
第19招 簽訂房屋買賣合約 明確定義「固定物」
第20招 不想買到凶宅 你該注意什麼?
第21招 害怕住在凶宅 不怕與凶宅為鄰?
第22招 簽了專任委託 一般約還有效力嗎?
第23招 做價不合法 遇到該怎麼辦?
第24招 房屋漏水主張解約 卻慘失100萬元
第25招 買方想延後交屋 當心可能有詐
第26招 白紙黑字有憑證 但又能怎樣?
Part 4 租屋篇
第27招 水電師傅該自己找 還是由房仲推薦?
第28招 家具、家電的保養費 應該由誰來出?
第29招 利用省稅灰色地帶 創造三贏局面
第30招 再小的案件 也要照SOP走
第31招 私下協議承租 可以省下服務費?
第32招 房客、房東、清潔公司 誰比較愛乾淨?
第33招 讓房東留下好印象 百益而無一害
第34招 結清手續雖無趣 仍要耐心完成
第35招 誰給房仲小恩 將獲得大惠
Part 5 番外篇:菜鳥業務房仲成交心法
心法1 超級專業的客戶 買不買就一個爽字
心法2 在頂尖房仲眼中 挑剔的客戶也是好咖
心法3 服務費想拿多少 一開始就要談好
心法4 房仲口碑很重要 但別「服務到家」
心法5 收足服務費 也要讓客戶心存感激
心法6 屋主委賣或店配 沒誠意寧可不接
心法7 買家第1次出價 最好與屋主見面談
心法8 好房仲必備能力:聽懂言下之意
心法9 太神秘的客戶 十之八九有問題
心法10 電話談、拖太久 兩大敗筆要避開
心法11 一看再看 總有一天等到你
心法12 鼓勵租轉售 可以增加進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