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三重法拍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三重法拍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三重法拍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三重法拍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陳亭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透明的資訊安心看得見】 買法拍屋小心風險,新北市有民眾15年前,花300萬買下法拍屋,但在最近多次發生天花板崩落,懷疑住到海砂屋。但負責拍賣的法院,並不負擔保責任,民眾買到瑕疵屋,可在兩年內提出國賠,一旦過了期限,幾乎沒有任何救濟途徑。 水泥碎石塊從天而降,浴室像被轟炸過一樣,往上看天花板...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1204中天 大學生冰的啦 陳泰源當來賓 【房東過濾房客,標準千奇百種?】 我有遇過比較好的房東,她的房子是公寓隔間雅套房,假設先住進來的是女生,剩餘房間房東就會要求性別統一,也是只讓女生進住,會過濾性別。 包含出租一些豪宅物件,屋主也會有各別的條件需求,比如說希望單純夫妻兩個人就好,如果有...

  • 三重法拍屋 在 陳亭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4 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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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的資訊安心看得見】

    買法拍屋小心風險,新北市有民眾15年前,花300萬買下法拍屋,但在最近多次發生天花板崩落,懷疑住到海砂屋。但負責拍賣的法院,並不負擔保責任,民眾買到瑕疵屋,可在兩年內提出國賠,一旦過了期限,幾乎沒有任何救濟途徑。
    水泥碎石塊從天而降,浴室像被轟炸過一樣,往上看天花板破了一個大洞,鋼筋生鏽外露,住戶半夜聽到巨響,發現天花板又塌了。 投訴人吳先生:「坍塌的情形發生好幾次,只是上禮拜特別嚴重,因為一個晚上就塌下來兩次,水泥太重了,直接把天花板砸穿。」 黃先生15年前投標法拍屋,以300萬買下新北市三重的公寓,卻在最近幾年,發現天花板常常崩落,懷疑自己買到海砂屋,不只他整棟樓10戶住戶,都遇到相同狀況。
    投訴人吳先生:「這個都是一戳就掉下來,我們很怕地震,這不是老舊或漏水,這很明顯就是建築結構有問題,水漬都沒有,牆壁是乾的就裂開。」 強制執行法2014年修法,規定法拍屋,應載明房屋狀況,避免民眾買到海砂屋或是凶宅,但在2014年前買的法拍屋,民眾無從得知屋況好壞,一般來說若是標到瑕疵屋,交屋前,得標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撤銷拍賣,若是交屋後才發現,需在兩年內提出國賠,超過期限恐怕求助無門。

    執行署主任執行官王金豐:「因為執行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投訴人)一來沒辦法國賠,二來拍賣程序早就結束,他也過戶了,幾乎沒有救濟途徑。」 購買法拍屋,千萬別因價格低就下手,最好多向當地房仲,打聽了解屋況,或是自掏腰包做房屋檢測,確保屋況良好,畢竟誰都不想 花大把積蓄買房,最後卻踩到地雷。

  • 三重法拍屋 在 陳亭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24 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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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的資訊安心看得見】

    買法拍屋小心風險,新北市有民眾15年前,花300萬買下法拍屋,但在最近多次發生天花板崩落,懷疑住到海砂屋。但負責拍賣的法院,並不負擔保責任,民眾買到瑕疵屋,可在兩年內提出國賠,一旦過了期限,幾乎沒有任何救濟途徑。
    水泥碎石塊從天而降,浴室像被轟炸過一樣,往上看天花板破了一個大洞,鋼筋生鏽外露,住戶半夜聽到巨響,發現天花板又塌了。 投訴人吳先生:「坍塌的情形發生好幾次,只是上禮拜特別嚴重,因為一個晚上就塌下來兩次,水泥太重了,直接把天花板砸穿。」 黃先生15年前投標法拍屋,以300萬買下新北市三重的公寓,卻在最近幾年,發現天花板常常崩落,懷疑自己買到海砂屋,不只他整棟樓10戶住戶,都遇到相同狀況。
    投訴人吳先生:「這個都是一戳就掉下來,我們很怕地震,這不是老舊或漏水,這很明顯就是建築結構有問題,水漬都沒有,牆壁是乾的就裂開。」 強制執行法2014年修法,規定法拍屋,應載明房屋狀況,避免民眾買到海砂屋或是凶宅,但在2014年前買的法拍屋,民眾無從得知屋況好壞,一般來說若是標到瑕疵屋,交屋前,得標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撤銷拍賣,若是交屋後才發現,需在兩年內提出國賠,超過期限恐怕求助無門。

    執行署主任執行官王金豐:「因為執行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投訴人)一來沒辦法國賠,二來拍賣程序早就結束,他也過戶了,幾乎沒有救濟途徑。」 購買法拍屋,千萬別因價格低就下手,最好多向當地房仲,打聽了解屋況,或是自掏腰包做房屋檢測,確保屋況良好,畢竟誰都不想 花大把積蓄買房,最後卻踩到地雷。

  • 三重法拍屋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2-14 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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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產署跟笨蛋投資客想法處境幾乎一樣:
    1.賣不掉,管理費跟稅金快壓死了。(投資客還可能有利息負擔,更恐怖)
    2.大坪數是最難賣的,當初產品規劃有問題。
    3.沒有降價賣不掉,認為可能只是缺乏資訊,更自以為自家地點好,旁邊有議員法官買耶。

    白癡。
    這樣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該打五十大板!
    投資客要浪費他的生命跟錢是他的事,但國產署浪費的是我們大家的錢。

    首先,跟建商合建時,這些蠢蛋沒有能力(或是故意裝白癡)分辨市場坪數規劃,目前的法規讓建商予取予求,也不去改一下法規。
    接著,賣不掉就降價阿,土地本來就是國有,你被建商隨便蓋之後,現在居然矜持起來說不能隨便降價賣?素地變豪宅本來就因建築物而增值了,越早降價賣當然收回資金越多。

    不降價的理由:
    可能影響公務人員考績。
    直接影響該社區的房價!所以也許法官議員不爽,直接下條子說不准降價。

    你看美河市跟三重的美麗台北說要廉租,就有一堆投資客住戶跳出來醜陋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噁心。而今房價還不是跌慘慘,你們早知如此,就該讓規矩最嚴格的聯開宅進入,這樣管理的社區,品質不會輸給一般民宅,而且稍有問題就可以隨時踢爆呢。我家警衛打瞌睡還上不了報,聯開宅警衛可能抽菸都會上報。

    所以要我是國產署,一定會學法拍屋,賣不掉就打八折,這樣一下子就賣光光然後沒事可做、明年考績差沒事作不准補人單位績效差整天被議員立委釘死。
    所以國產署還是寧可當白癡?議員立委法官很凶的耶!

  • 三重法拍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12-08 15:21:18

    141204中天 大學生冰的啦 陳泰源當來賓

    【房東過濾房客,標準千奇百種?】
    我有遇過比較好的房東,她的房子是公寓隔間雅套房,假設先住進來的是女生,剩餘房間房東就會要求性別統一,也是只讓女生進住,會過濾性別。

    包含出租一些豪宅物件,屋主也會有各別的條件需求,比如說希望單純夫妻兩個人就好,如果有帶年紀過小的小孩子,就不願意出租,擔心小朋友會亂畫牆壁搞破壞。或者不要租給老人,年紀太大擔心會出意外,還有規定只租給外國人/外商公司,台灣人不租,因為可以對房子有加持效果。......↓

    【誇張的出租經驗】
    我曾經出租過三重(非大直區)的房子,簽約承租兩年,結果只住2個月就退租,首先是簽約人與承租人不同,再來是房客疑似在屋內拉K吸毒,因為房客幾乎天天被鄰居檢舉,三不五時警察也會上門檢查,但是苦於證據。

    所以很多包租公/婆現在都寧願多支付一筆房仲服務費,多一層把關,多一層過濾,例如我們也會要求房客拿出名片,知道對方的工作背景,收入是否穩定?當然,當雙方有糾紛時,至少有房仲居間協調當潤滑劑。

    【租期未到不得用押金扣除】
    過往有發生過承租1年,住滿10個月剩餘2個月,有的房客就會要求房東乾脆直接從2個月的押金直接扣除折抵租金,建議不要這樣做。

    我們通常都會建議房東,要求房客,在承租期滿後,檢查水、電、瓦斯、管理費是否結清,同時檢查屋況,家具家電是否毀損不堪,這些都可以從押金去扣除,剩餘多少錢再退還給房客,這樣比較有保障。

    【房客忌諱與房東住同一社區】
    一般我們在租房子時,房客都會問「房東是否住同一棟?或者住很近?」因為現代人多半注重隱私,都不希望跟房東住太近,有時候也會發生房東過份關心房客,這個都讓承租人感覺很差。

    【凶宅難查證】
    凶宅基本上除非「很兇」,才能查資料查到,一般凶宅分成兩種:一種是自殺,另外一種是他殺。

    一般我們去警察局詢問某戶是否為凶宅?警局的標準回答就是:涉及個資不便透露;就算透過管道可以查詢,也只能查「是否有刑事案件」發生,換言之,只能查得到是否有發生過他殺,如果是自殺,在警局也是沒有紀錄的。

    我個人處理過類似凶宅的糾紛,朋友承租房子,越住越不順、身體越來越糟糕,後來鄰居好心告訴他原來這是間「凶宅」,他就去找房東要求返還押金,他要退租。誰曉得房東剛好是黑道,全身刺龍刺鳳的,還反嗆我朋友說:誰告訴你這是凶宅?你叫他來!……誰敢來作證啊?於是我朋友就只好摸摸鼻子趕緊退租閃人。

    【凶宅可以投資嗎?】
    只要你不信邪,當然可以投資,反正也可以賣給基督徒。

    有些投資客買凶宅是因為可以兇宅可以透過法拍市場來漂白,買了之後很便宜,故意不繳房貸流落到法拍市場,反正法院又不擔保物件的瑕疵,海砂、輻射、漏水、凶宅,都不擔保,只要法拍沒有註明是凶宅,購買人再用市價買回,就會以為買到一個乾淨的房子。

    但如果今天這個法拍屋已經明擺著告訴你是凶宅的時候,有些人買來投資並不是從房子本身增值的角度去買,而是從租金投報率去買,因為台北市目前也只有套房勉強破2%,其餘正常三房兩廳的產品租金投報早就已經在1%多了!但是凶宅因為購入成本低,加上買來出租又不是自住,很多房客未必介意凶宅,畢竟只是租房子,投報率就至少5%以上。

    【惜命條款】
    現在很多租約都會在附註條款載明,如果房客承租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影響房價下跌,法定代理人需按照市價的兩成賠給屋主。這條至少有一個嚇阻作用,讓想輕生的人,覺得死就死在外頭,不要拖累到家人。

    【租比買划算】
    政府要做的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都可以買得起房子,房子可以是種商品,價格就讓市場機制自己去控制漲跌,其實我們可以把房子當做是骨董、名畫、跑車、遊艇、私人飛機,今天就算這些東西一個就要上億元,我們老百姓沒有這樣的需求,自然也就不會有「相對剝奪感」,你漲你的,關我屁事,對吧?

    不過現在確實租可能比買划算,畢竟要買新房子,1000萬頂多就是套房,但是你有可能每個月才1萬多元就可以承租到,比屋主要繳給銀行的利息還低,畢竟房價與租金行情是完全脫軌的,對於小資男女而言,租房子反而是一個容易存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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