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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三段論法大前提小前提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位同學是老師在3年半前FB上認識的同學,當年他在高中畢業時考上警察行政四等特考,這位很特殊的考生,因為要同時準備大學學測又必須同時準備國考的不同科目,結果他同時考取了大學法律學系及警察特考。 三年半之後他又在大三升大四的時候考取四等書記官(全國前10名),他跟我說是自小學開始就自學法律,尤其對刑法...
三段論法大前提小前提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位同學是老師在3年半前FB上認識的同學,當年他在高中畢業時考上警察行政四等特考,這位很特殊的考生,因為要同時準備大學學測又必須同時準備國考的不同科目,結果他同時考取了大學法律學系及警察特考。
三年半之後他又在大三升大四的時候考取四等書記官(全國前10名),他跟我說是自小學開始就自學法律,尤其對刑法就充滿高度的興趣。
老師邀請他幫我們大家提供準備方法,也希望各位和他一樣能夠心想事成!
四等書記官準備心得
一、給大家的話:
我平時成績平庸也曾落榜過,沒考上的朋友別氣餒 檢討自己的缺失堅持下去總會考上的。
選擇題容易拿分一定要掌握住,一直反覆練習考古題,比啃書有用。
可追蹤各大補習班、老師的粉專、接收最新實務見解、重要觀念享、專題短片等考試資訊。
二、背景:輔仁大學財法系大四
108年四等書記官前十
107年四等書記官落榜
105四等警特及格
三、各科準備心得分享
(一)民法概要:
1.選擇部分(錯1題)
民法範圍非常大,難準備周全尤其申論題僅兩題難預測出題方向,建議
把握選擇題用來搶分,準備方法直接做考古題會比慢慢啃書有效率,尤其
選擇題可能出現冷門法條題,毫無道理與邏輯可言,僅能透過大量練習各
類國家考試民法選擇題反覆練習(一天50題)並確實檢討,進步非常快。
2.申論
把握各章節基本概念就有基本分,不必刻意鑽研高深問題尤其民法總則務必釐清各觀念 。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1.法學知識(錯2題)
本科容易搶分,請務必把握,範圍非常大,務必反覆練習考古題,推薦
程怡老師的法緒書,非常有幫助。
2.英文
我英文非常非常爛25題錯了12題白白損失24分,損失非常大。
建議英文好的同學善用此優勢;也給英文不好的同學打氣,英文爛還是考得上國考,甚至占分100的警特英文我考40幾還是有上(但有空還是要盡量背單字,減少損失)。
(三)刑法概要
1.選擇(全對)
刑法選擇題部分欠缺考古題可練習,但總體來說均偏易,死記型規定容易掌握,也容易考(比如假釋、緩刑、時效、重要構成要件之法條規定) 平時學習應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之記憶,考試時務必詳細檢查,(申論寫完看剩餘時間遮蓋原本答案重做一遍)今年就在考場檢查到2題,撿回4分。
2.申論部分
基本上考點均中規中矩,只要平時熟讀教科書一定可掌握,總則部分幾乎必考,值得特別投資。
四.行政法概要
1.行政法範圍非常大,行政程序法務必熟讀,可針對常考項目建立自己模板寫在活頁紙上,平時反覆背誦,考前帶到考場快速瀏覽(若可能請拿給老師看確保寫對、邏輯通順) 考試時間寶貴沒時間慢慢思考如何排版(但請注意審題,勿答非所問),也較不會緊張會緊張,考試時依配分做增減
EX本題涉信賴保護理論
(1). 信賴保護理論概念…….
(2). 依據….
(3). 釋字第469號解釋之判準
(4). 學說上有認…
(5). 學生基於…..認….
本題涉行政委託
(1). 概念…….
(2). 依據….
(3). 程序….
(4). 判準…
(5). 救濟…
2.近年愛考實務見解,針對重要實務見解,摘要在紙上有空就記
EX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2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1).採….理由a條文文義、次序b程序經濟
(2).有不同見解基於….認….
3.使用三段論法,大前提可多寫
(五)訴訟法(給分較寬,申論題搶分重點,像我就77甚至高於法緒跟民法,可大拉分四等考試偏重法條記憶與操作,較不需要高深學理,(甚至考過送達…)熟記各項規定(尤其管轄真的非常非常愛考),由於考點單一小題大作介紹各類規定給分非常大方,請背熟法條先展開整個體系(以下今年分數不錯的答題簡要供參)。
EX第一題拿23
重複起訴禁止 法理 依據 (寫0.8頁)
訴訟程序停止 類型 擬致合意停止(寫1頁)
本題 (寫0.5頁)
第三題22
本題涉及管轄規定
刑訴管轄體系(1.5頁)
本題 (寫0.5頁)
第四題20
本題涉自訴強制代理、法人被告適格
自訴規定(1頁)
法人被告適格(1.頁)
本題….差點寫不完只寫3行
基本上都使用破題直接點考點,小題大作,大前提長篇大論,簡單涵攝的寫法。
祝福各位都能考上金榜題名!
三段論法大前提小前提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科申論三段論法說明
以高普考行政類科來說,一般可以分為「學科」及「法科」,而法科一般都是以實例題方式出題(也就是題目是一個案例事實,有甲乙丙ABC等人),因此法科與學科的答題技巧完全不同。法科實例題的答題架構強烈建議採三段論法:「大前提論述抽象法理」、「小前提依題意事實涵攝」、「結論回答題目問題」(結論看要當標題還是放最後都可以,我個人習慣放標題),同學可以去看看所有法院判決書都是這樣寫的。答題時如果結構嚴謹可以讓老師知道你的答案是有邏輯順序性的,分數當然就會更好看囉!!下面用一個題目來示範一下:
範例:
一、甲為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購買回收廚餘油200噸製售「香豬油」產品販售。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 5 億元罰鍰並命甲於10日內將全數產品回收銷毀。甲主張其行為業經刑事法院判決科以罰金5,000萬元,主管機關裁處5億元罰鍰並命甲限期回收銷毀之處分違法。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106簡任)
擬答:
甲之主張部分有理由,部分無理由,分述如下:
(一)甲主張其行為業經刑事法院判決科以罰金5,000萬元,主管機關裁處5億元罰鍰之處分違法為有理由(結論在前)
1.「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係指就人民同一違法行為,禁止國家為多次之處罰。從法治國家所要求的法安定原則、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比例原則均可以得出同一行為不能重複處罰的要求。依「刑罰優先原則」,刑罰相對於行政罰對人民之基本權干預作用較強,且刑事程序規定較為嚴謹,故一行為同時觸犯刑罰與行政罰者,依刑事法律處罰即能達到制裁之目的,亦對當事人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密度較高,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本文定有明文。故一行為同時違反刑法與行政法上義務者,應先依行政罰法第32條第1項,將涉及刑罰部分移送該管司法機關,併予敘明。(大前提:抽象法理)
2.依題意,甲之行為業經刑事法院判決科以罰金5,000萬元,主管機關又裁處5億元罰鍰,同樣都屬對行為人金錢給付之裁罰性質,已違反上述「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本文「刑罰優先原則」,故應為違法,甲之主張有理由。(小前提:事實涵攝)
(二)甲主張其行為業經刑事法院判決科以罰金5,000萬元,主管機關命甲限期回收銷毀之處分違法為無理由(結論在前)
1.行政機關為達行政目的所必要,得採用不同性質及種類之方法而為併合處罰(司法院釋字第503號解釋參照),又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故相對人受刑罰確定後,行政機關若為達成不同之行政目的,仍得採取不同性質及種類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行政罰法第2條參照),不生「一行為不二罰」之問題。(大前提:抽象法理)
2.依題意,甲之行為雖經刑事法院判決科以罰金5,000萬元,惟主管機關若為達成其他行政目的,仍得採取不同性質及種類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該廚餘製作之香豬油對人體健康損害重大,行政機關為不使其流入市面之公益目的,命甲限期回收銷毀應為合法,甲之主張無理由。(小前提:事實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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