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法院的文到十日內的期限是??
時間Fri Dec 19 03:44:51 2014
事實經過:
收到法院民事的信件 要求 "文到十日內" 回復
表態要不要優先承購
不然視同放棄權利
這一信件有很多人收到,不只我們 收到的時候也不是同一天,總是有人不在
問題:
1.文到十日內 指的是 法院發文日期還是 收到掛號信的日期?
2.星期假日要扣掉嗎? 若第九日或第十日是星期六 星期日法院
沒開該怎麼辨?
3.假設法是12月17日發文
而今天12月19日中午收到掛號信為例, 文到十日內指的是
要在幾號前回給法院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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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5.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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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1.收到 2.1)不扣 2)最終日如果是假日的話 延至上班日 12/19 03:54
→ KKyosuke: 3.29 12/19 03:55
→ pojohn: THANKS 12月29日當天回復也可以嘛!! 12/19 06:16
→ hsinyeh: 當天是可以 問題是當天法院要蓋到收文章 12/19 09:14
→ hsinyeh: 沒有以郵戳為憑這件事情 12/19 09:14
→ KKyosuke: 不是回復 是收到喔 12/19 09:20
推 fankay: 這不是不變時間啦,通常拖一下也還好,沒有這麼硬性 12/19 09:53
→ fankay: (如果是補東西之類的) 12/19 09:53
→ fankay: 之前文到10日內的有拖了兩三個月才回復也沒有怎麼樣 12/19 09:55
→ pojohn: 是法院要求我們(一堆人)表態 要不要 優先承購... 12/19 10:35
※ 編輯: pojohn (59.105.87.75), 12/19/2014 10:37:02
→ yuusnow: 優先承購的文是法律規定的十日= = 12/19 11:53
→ yuusnow: 是共有人的地被法拍,規定是要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優先 12/19 11:56
→ yuusnow: 承買,或是你們有租地建屋,該地被法拍也會通知。 12/19 11:58
→ pojohn: 法律規定十日 那第十一日再回復法院 就不給優先承購嗎? 12/19 12:56
→ yuusnow: 優先承購有分,租地建屋跟共有人的權利有差別 12/19 13:58
→ yuusnow: 倘若你們想優先承購,就回函法院說你們想要承購,不需要 12/19 13:59
→ yuusnow: 糾結十日最後一天,先出去就對了。 12/19 13:59
→ sindyevil: 是自然日,法院夜間也有收件,擔心錯過就早點處理. 12/19 14:55
→ pojohn: 夜間?? 那星期六 星期日都沒收件嘛!!晚上也沒有.. 12/19 20:30
→ pojohn: 要優先承購可是要付很多錢..總得研究一下付不付得出來 12/19 20:30
→ depravity: 10天夠找銀行做完評估了 尤其是有專做法拍的銀行 12/20 11:17
→ depravity: 評這很快 12/20 11:18
→ depravity: 如果你想的是付不付的出而不是要不要買10天很夠用 12/20 11:21
→ pojohn: 另外就是有十幾個人有權利優先承購屬於自己的部份 12/20 19:52
→ pojohn: 法院真的會一個一個對你何時收到文 何時回覆給法院嗎? 12/20 19:53
→ depravity: 法院綜沒仔細也有得標人會要求 12/20 22:11
→ depravity: 難不成妳打麻將有人攔胡妳就付錢不看他有沒有詐胡的? 12/20 22:12
→ depravity: 賭會不會僥倖沒被發現沒意義 = = 12/20 22:14
推 sychang0807: 六日和晚上法警會收件啊,我遞過 12/21 10:05
推 sindyevil: 日期對程序事項很重要會一一核對,夜間有人會代收 12/2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