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大波露巧克力不能是巧克力? —— 🍫 巧克力 前幾天,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即將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要 25%,而如果植物油含量超過 5% 的產品,就不能叫做巧克力。 如果沒有遵守規定,依食安法規定,屬於「不實、誇張或易產生誤解表示」,可處新...

  • 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5 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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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大波露巧克力不能是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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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巧克力

    前幾天,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即將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要 25%,而如果植物油含量超過 5% 的產品,就不能叫做巧克力。

    如果沒有遵守規定,依食安法規定,屬於「不實、誇張或易產生誤解表示」,可處新台幣 4~400 萬元的罰鍰。
    ——
    「含餡巧克力」除了至少要有 25% 以上的巧克力含量之外,產品名稱必須表示「含餡」、「加工」之類的字樣,像是金莎巧克力以後可能要改名金莎「含餡」巧克力。

    法規也新增規定,「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例如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總固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 5%,或是可可脂至少 2%。

    原本法規規定,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達 5% 的巧克力,必須表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如果植物油超過 5%,必須標示「代可可脂巧克力」,像是大波露巧克力因此改名叫做「大波露代可可脂巧克力」。

    然而,修正後的法規刪掉了超過 5% 表示的規定,也就是說,未來超過 5% 植物油的產品,不能叫做巧克力,大波露巧克力以後就不能是巧克力了。

    修正後的規定將在 2022 年上路,屆時未依法表示的產品屬於食安法上「不實、誇張或易產生誤解表示」,可處新台幣 4~400 萬元的罰鍰。
    ——
    🍫 太陽餅可以沒有太陽?

    巧克力沒有巧克力不能叫做巧克力,那沒有太陽的太陽餅呢?

    食藥署也有想到這個問題,因此在食品標示原則的公告上也有特別提到,「品名約定俗成」的產品,因為一般人可以理解食品中不可能含有品名提及的原料,或是國際中通用而翻譯的品名可以被民眾接受不致於產生誤解,就沒有問題。

    而食藥署也直接說了:

    「太陽餅」不含太陽,因為外觀長得像太陽所以約定俗成叫太陽。

    「牛舌餅」吃不到牛舌,但外觀長得像牛舌,所以就這麼約定俗成了。

    「鳳梨酥」雖然裡面是冬瓜餡,但也因為約定俗成的關係,叫鳳梨酥是沒有問題的。

    「松露巧克力」吃不到松露,但外觀長得像松露所以約定俗成叫松露巧克力。

    「溫泉蛋」喝不到溫泉,「溫泉」是形容蛋黃、蛋白的凝固狀態,所以約定俗成叫「溫泉蛋」。

    「熱狗」雖然吃不到狗肉,但國際通用直接翻譯,所以也沒關係。
    ——
    另外,媒體報導,因應新制上路,「大波露巧克力」的製造商也表示,將依照新規定修改規定,初步規劃要改稱「大波露可可風味糖」、「77 乳加巧克力」早在 2016 年時拿掉「巧克力」三個字,所以不受影響。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巧克力 #大波露

  • 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 在 人妻的廚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5-26 15:26:24
    有 5 人按讚


    有謠言說肉可以用膠水黏起來!我也是醉了~
    膠水何時那麼萬用惹? 這樣還能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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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重組肉】
    #喵編
    .
    一般消費者對重組肉都不甚清楚了解,但某些媒體卻形容重組肉是用膠水黏起來的。
    .
    喵編還真不知道重組肉是膠水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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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喵編吃了這麼多年的肉,覺得最好笑的訊息。
    .
    大家都知道膠水是用來幹嘛的,但是各種功能裡面,就是沒有拿來把肉黏起來這種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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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組肉先前文章已經有提過,依據衛生福利部所訂的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重組肉是指,以禽畜肉或魚為原料,經組合、黏著或壓型等一種或多種加工過程製造之產品。
    .
    簡單來說,重組肉就是拼裝肉或組裝肉,由2個以上的肉片(塊),不論所使用的原料肉是不是同一部位,經過加工製程組合成肉片、肉塊或肉排,就是重組肉,就必須遵守「重組肉品標示原則」明確標示出來。
    .
    由於肉品需求量增加,以及價格上的需求,業者會將一些形狀不規則的肉塊進行重組、塑形,然後切成市面上方便調理的肉片或肉排形狀販賣。如此一來不但消費者可吃到價廉且品質不錯的肉品,而業者也可用此提升修整肉或小塊肉之附加價值。
    .
    而讓重組肉可以黏起來,靠的可不是媒體形容的膠水,這很容易讓民眾誤解,實際上,在食品添加物中,重組肉使用的”膠水”,是分類屬於結著劑一類的磷酸鹽,還有最常見的食鹽,兩種,作為所謂的黏著劑。
    .
    那這個黏著的作用是到底是怎麼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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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被做為膠水功用的物質,其實是肉裡面的鹽溶性蛋白,鹽溶性蛋白靠著鹽和磷酸鹽的作用,釋出肉表面後,形成黏著的特性,使肉可以產生黏性。鹽溶性蛋白經加熱後會生成膠凝現象而將小肉塊或小肉片結著定型成完整的肉片、肉排等肉製品而成重組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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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為了避免民眾誤解,不要再用膠水來形容結著劑啦!
    .
    附註: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的「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規定,包裝、散裝的重組肉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重組肉食品,應以中文於品名顯著標示「重組」、「組合」或等同之文字說明,並加註「僅供熟食」或等同字義之醒語。
    .
    參考資料:
    重組肉是什麼?
    http://www.ey.gov.tw/ofs/News_Content.aspx…
    肉品加工 Lecture 15 重組肉、機械去骨肉 (講義)-中興大學譚發瑞教授肉品加工學講義
    http://www.as.nchu.edu.tw/…/%E8%82%89%E5%93%81%E5%8A%A0%E5%…
    「重組肉」裡面藏了什麼秘密?-林士祥博士
    http://pansci.asia/archives/105452

  • 一般食品之品名標示原則 在 有心肉舖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7-22 17: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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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號外!創辦人郭旭英獸醫師擁有個人專欄囉👏👏👏,未來會持續寫文章✨探討食安與產銷履歷相關議題✨,請各位粉絲多多支持,也歡迎您前往留言與討論,有任何想瞭解的問題,不用害羞,請直接留言,郭醫師將會親自解答喔👍👍👍

    【混淆亂象 生產追溯不等於產銷履歷】

    產銷履歷是目前唯一能全面追溯農產品製程的制度,但推動近十年以來知名度有限。雖說沿用三十多年的吉園圃制度將於108年全面退場,但104年政府又推出生產追溯條碼(QR-code)作為替代方案,我認為是換湯不換藥,反而讓市面上出現眾多「類產銷履歷」標章,讓農民、消費者混淆視聽,更勢必在法律制度、農民生產上造成衝擊,以下簡單做個比較(請參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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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一:QR-code專屬網頁只有基本資料,無法追溯製程?

    農民只需填寫申請單,包含個人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網址、農產品及產地、簡介等的基本資料,政府就會提供一個專屬網頁並生成QR-code。農民每次生產時可登錄品名、生產批號與包裝日期,卻沒有詳細的生產製程(如:何時灌溉、施肥、病蟲害防治與採收)。

    加上網頁設計關於查詢生產者跟生產批號也沒有連結性,我們能掌握的資訊,如同產品外標裝貼紙標示,完整度甚至比衛服部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準更低。我們所吃的食物,不是本來就該有這些基本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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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二:QR-code未經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如何確認真實性?

    「產品源頭無法追溯」是食安問題之一。同一批產品中,或許只有少數是優質品,卻混充大部份劣質貨。或者大多數是進口油(米),只參雜些許國產品,卻號稱全數是國貨。上述問題都曾經發生過,雖說人性本善,但口說無憑,仍得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單靠人們的良知,制度是無法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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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三:農產品需經由多個步驟後,才能被消費者買回家,如何確保不混貨?

    農產品直接從農民賣給消費者的比例極低,通常經由產銷班(合作社或契作者)向多位農民收購,統一分級包裝後,出貨給一般批發市場(或直送超市),再由盤商轉交各大市場、餐廳、賣場等通路。
    經過這麼多的步驟和經手人,如何確認農產品的批次管理是正確的?(實際上,產品混合批次出貨是常見的狀況),如何確認工廠端的工作人員,不會將10個農民的貨貼成同一個農民的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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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四:吉園圃貼紙容易仿冒的現象,生產追溯QR-code能否避免?

    承上述問題的討論,廢除吉園圃(新聞請參考)改而推廣QR-code制度,在農業生產流程沒改變的狀況下,找到生產端的農民,就能解決仿冒問題?每個吉園圃號碼都代表一個單位,若給予專屬網頁生成QR-code,其用意等同生產追溯?如果只是換湯不換藥,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唯一解套方法只有進行產銷履歷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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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五:錯誤宣稱使用產銷履歷驗證產品,最高可以罰到400萬,但農民誤稱是否也該罰?

    農民本身就不清楚「生產追溯不等於產銷履歷」,由於字面解釋幾乎雷同,如果農民告知供貨餐廳,免費申請的生產追溯等於產銷履歷,導致餐廳宣稱產銷履歷字眼,若遭舉發,可以依照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21條罰20-100萬,或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罰4-400萬。當用心的農民配合政策進行認證,卻搞不懂制度差異性,究竟該罰還是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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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六:市面上類產銷履歷制度很多,大家知道嗎?

    例如:國產牛肉資訊網、臺灣雞蛋溯源系統查詢網站、國產生鮮豬肉追溯,您可實際造訪網站,會發現除了資料不齊全,身為消費者的我,最想看到實際產品追溯資訊,卻完全查詢不到。

    再者,這些系統建置都需要費用,若是消費者看不到資訊,可能只有生產者、資訊商或公家機關能看見,這樣有何意義?他們想要的功能,在有心溯源餐廳平台都做得到,而且現正進行中,也毋需多花錢,為什麼不整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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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建議:輔導農民加入產銷履歷制度!

    除非法令強制規定,否則不可能所有農民都會加入認證制度,連免費的吉園圃到生產追溯皆是,更別提需收費的產銷履歷、有機、CAS等。

    由於產銷履歷制度強調的是「追溯源頭、流程控管及資訊透明化」,照理說,每種標章都應有此原則。我建議將產銷履歷當作申請其他驗證標章的入門條件。既然第三方公正單位要到現場驗證及不定期抽查,政府單位若能整合制度,或許能降低驗證費用或免費,這才是可長可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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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網站
    產銷履歷(TAP):http://taft.coa.gov.tw/
    生產追溯條碼(QR-code):https://qrc.afa.gov.tw/
    吉園圃:http://gap.afa.gov.tw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
    國產牛肉資訊網:http://beeftraceability.naif2.org.tw/trace/
    臺灣雞蛋溯源系統查詢網站:http://www.tafte-poultry.org.tw/
    國產生鮮豬肉追溯新聞:https://video.udn.com/news/50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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