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一事不二罰刑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一事不二罰刑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一事不二罰刑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一事不二罰刑法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76期) 發行日期: 2021.09.22 法規期間: 2021.09.01~2021.09.15 主編: 羅祖芳律師 釋字808 一、 釋字第808號 司法院於110年09月10日公布釋字第808號解釋,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第38條規定,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5:48:00

【犯法,可不可以處罰兩次?】 先來說個打人的故事。 有一位葉先生,在 2019 年 10 月 11 日凌晨兩點鐘時,在桃園區桃鶯路一家「歌堡歌坊」外,與三個人發生糾紛,相互鬥毆。 後來被警察帶走,被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 ,移送簡易庭裁罰。 (如果確定被罰,是有可能被處新臺幣一...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9:40:51

今天(2021年9月10日),大法官作出釋字808號解釋,這是一號違憲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但書關於「罰鍰」部分,違憲而失效。 社維法的處罰種類包括:拘留、勒令停業、停止營業、罰鍰、沒入及申誡。 有時,一個行為可能同時構成刑事法跟社維法。遇到這種情形時,社維法第38條規定:「反本法之行...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醫療暴力行為犯了什麼罪? —— 這幾天,許多醫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

  •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19:14:05
    有 12 人按讚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76期)
    發行日期: 2021.09.22
    法規期間: 2021.09.01~2021.09.15
    主編: 羅祖芳律師

    釋字808

    一、 釋字第808號

    司法院於110年09月10日公布釋字第808號解釋,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第38條規定,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該行為應處罰鍰之部分,仍依社維法規定處罰係屬違憲。蓋於此情形,社維法與刑法就同一違法行為之處罰僅係量之差異非本質之不同,已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惟社維法第38條但書關於處停止營業、勒令歇業及沒入之部分,因該等處分實質目的在排除已發生之危害,或防止危害發生或擴大,與法治國一罪不二罰原則尚無違背。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王奕雅律師

    本期內容連結:http://www.lexgroup.com.tw/in_news.php?n_type=3&sn=496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www.lexgroup.com.tw/en_in_news.php?n_type=3&sn=496

  •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3 16:25:38
    有 251 人按讚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醫療暴力行為犯了什麼罪?
    ——
    這幾天,許多醫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

    如果是辱罵的話,則是回歸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
    為什麼要特別規定

    除了前面提到,一般的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刑事責任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如果造成死亡的加重結果,還可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則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種很常出現的情形是「性騷擾」,但性騷擾的也沒有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所以法院一般還是以《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論處。
    ——
    行政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之外,醫療法也有行政罰的規定。如果「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基於「一行為不二罰」(意思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因為同一件事而受到兩次以上的處罰)原則,如果行為人已經受到刑罰制裁,就不會再被處行政罰。相對的,如果刑事追訴的結果不是有罪確定判決(或是在偵查階段就被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這時候行政機關就可以對他裁處罰鍰。

    前面提到的性騷擾行為,這時候就可以用醫療法裁處罰鍰。
    ——
    民事責任

    除了刑罰、行政罰之外,醫療暴力的行為人也會面臨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但遇到醫療暴力的醫師能不能「不醫了」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根據《醫療法》及《醫師法》都有規定醫師必須對危急的病人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所以說不醫就不醫是有難度的。
    ——
    本文由法律白話文運動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共同推出

    全文未完,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 對醫護動粗或辱罵犯了什麼罪?醫療暴力的各種法律責任|江鎬佑 https://bit.ly/2QrwcjU
    ——
    #法律白話文運動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 一事不二罰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6 13:04:32
    有 171 人按讚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律如何制裁大鬧急診室的人?
    ——
    前一篇我們提到,醫療暴力事件如何發生。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

    如果是辱罵的話,則是回歸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
    為什麼要特別規定

    除了前面提到,一般的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刑事責任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如果造成死亡的加重結果,還可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則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種很常出現的情形是「性騷擾」,但性騷擾的也沒有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所以法院一般還是以《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論處。
    ——
    行政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之外,醫療法也有行政罰的規定。如果「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基於「一行為不二罰」(意思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因為同一件事而受到兩次以上的處罰)原則,如果行為人已經受到刑罰制裁,就不會再被處行政罰。相對的,如果刑事追訴的結果不是有罪確定判決(或是在偵查階段就被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這時候行政機關就可以對他裁處罰鍰。

    前面提到的性騷擾行為,這時候就可以用醫療法裁處罰鍰。
    ——
    民事責任

    除了刑罰、行政罰之外,醫療暴力的行為人也會面臨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但遇到醫療暴力的醫師能不能「不醫了」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根據《醫療法》及《醫師法》都有規定醫師必須對危急的病人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所以說不醫就不醫是有難度的。
    ——
    法律的規定越來越嚴格,真的能有效遏止醫療暴力事件嗎?

    全文未完,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 對醫護動粗或辱罵犯了什麼罪?醫療暴力的各種法律責任|江鎬佑 📖

    🔗 https://bit.ly/2QrwcjU
    ——
    醫療暴力有什麼法律責任?現狀又是如何?治亂世用重典有用嗎?
    法律白話文運動╳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全新專題,現已上線
    #法白開撩:致醫護之血|臨床現場的暴力誰要負責?如何終結?

    📅 2021/4/30 FRI 19:00 濕地 2F

    ► 洪國華|執業律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 陳亮甫|執業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言人
    ► 梁志鳴|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 沒朋友單人票 300

    🔗 現在購票:https://bit.ly/2021-04-30-Money
    ——
    #法律白話文運動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