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申訴註冊人違反「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請求系爭域名「zara.tw」移轉予申訴人。 5. 適用規定. 5.1. 科法所於2001年03月29日經TWNIC 認可,成為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