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三部牙醫. 附表3.3.3 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 一、實施範圍定義:. (一)醫療費用. 2.不列入計算項目:(1)週日及國定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