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額規定:0-14 歲1-6 單位;15-65 歲1-30 單位;66-74 歲1-15 單位;職業等級5-6 類1-15 單位。非健保理賠:實際支出x 70%。若被保險人於住院期間曾住進加護病房或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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