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的:透過公部門工讀,充實青年學生工作經驗,提升其就業力、職涯規. 劃能力及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之意願。 三、工讀期間:111 年7 月11 日起至111 年8 月31 日止。 四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