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人事行政總處)99 年12 月29 日局地字第0990071853 號函略以,學校護理師職務. 出缺後,在遞補人員未到任前,同意約聘人員辦理該職缺業務,並自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