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科(項)目順序:(1)審查資料說明(2)專業知. 識(3)作品或研究成果。以上參酌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 增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