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 · 1. 進口「鞋面」、「鞋底」二種鞋類半成品(包括大陸地區產製,經公告准許進口者),標示「MADE IN TAIWAN」或類似文字者。 · 2. 進口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