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111年7月20日府勞就字第1110184300號函辦理。 · 二、, 為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勞動部於111年6月15日訂定發布本計畫,提供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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