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處理期限 備註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七日內 每筆收10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收50元 確無(有)現有農舍證明 三十日內(需會勘) 每筆收20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收50元 暫時接水電證明 十五日內 每筆收20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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