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額度於受僱期間得申請發給每月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至7,000元之就業獎勵,每人最長核發18個月為限。 ※勞工合併領取缺工就業獎勵之津貼,最長以18個月為限 ◇申請方式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