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man
Muster
屬於你的大爆卦
Ptt 大爆卦
釋字392阿摩
離開本站
你即將離開本站
並前往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73
釋字第392號解釋- 憲法法庭網站 - 司法院
憲法第八條第二項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確定!
回上一頁
查詢
「釋字392阿摩」
的人也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