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偶死亡,配偶另一方未同時辦理國民身分證換發,得由本人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日期:101-07-25. 自即日起實施(內政部民國101年7月25日台內戶字第1010197147號函)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