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內容是什麼?要準備哪些文件?車禍調解的時候也可能直接在調解委員的協調下,互相讓步,尋求一個大家都可以的解決方案,但是如果雙方都不願讓步,還是以車禍鑑定所得出的肇事責任比例會比較沒有爭議。 因此 車禍調解注意事項第一步,就會建議調解時可以準備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看警方初步判定的肇責。若不服警方 車禍初判表 ,得向發生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自費申請鑑定,進一步確認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歸屬。 調解書上除了要寫下車禍當事人雙方的個人資料、簽名蓋章、車禍資訊與肇事經過以外,最重要的是請處標明理賠金額、車禍賠償範圍,避免後續爭議。 車禍調解期限多長? 如果車禍調解不成上法院透過訴訟程序進行是必須的,那麼一定要注意時效問題。 刑事訴訟 ,須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去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縱使調解超過6個月,最後調解依然不成立時,此時,可以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核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並協助將案件移送偵查,此時在法律上並不算罹於追訴期,而是等同於在申請調解時已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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