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強制執行法第28-2條、28-3條及94年8月5日發布修正之「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標準」規定。超過5千元以上者,原則上繳交請求金額千分之八。例:120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