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3) 上款稱謂後面用冒號(: ),無須使用 ... 在香港政府公文中,發信機關自稱多用“ 本” ,例. 如“ 本署” 、 “ 本局” ,稱呼對方多用“ 貴” ,例如“ 貴. 部” 、 “ 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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